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监事会通知于2023年11月16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告知,会议于2023年11月20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3号楼3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琼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68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9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杭州欣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全资子公司杭州欣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欣锐”)的实际运作情况,为进一步整合资源配置,优化内部管理结构,降低
管理成本,提高整体管理效率及经营效益,同意公司清算并注销全资子公司杭州欣锐,并申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