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电池产品检测进度的公告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云南理工恒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子公司”)已委托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公司的储能电池产品进行了检测并针对其中9项性能指标出具了检测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电池产品检测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基于新型铅炭长时储能蓄电池产品特性和检验周期等,公司调整并更换了检验机构为沈阳蓄电池研究所蓄电池产品检验实验室(以下简称“沈阳蓄电池研究所”)。
公司于2023年11月19日收到曲靖子公司的告知函,沈阳蓄电池研究所出具了“新型铅炭长时储能蓄电池”检测报告(报告号:
2023SXSJ10014),检验结论:依据GB/T36280-2018标准检验,本次检验项目共14项。11项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要求,分别是外观检验、极性检测、初始充放电能量检测、低温充放电性能检测、高温充放电性能检测、高温能量保持能力检测、过充电检测、抗机械破损能力检测、热失控敏感性检测、气体析出量检测、防爆能力检测。剩余3项
证券代码:831152证券简称:昆工科技公告编号:2023-217检验项目,受检验时长影响,尚在检测,分别是室温能量保持能力、过放电、耐接地短路能力。该3项指标待沈阳蓄电池研究所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报告后,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根据GB/T36280-2018《电力储能用铅炭电池》,共有18项电池性能指标,本次检测除以上14项性能指标外,尚有4项检验项目不安排检测,分别是大功率放电、额定功率循环耐久性、额定功率恒压循环耐久性、阻燃能力。主要原因是:大功率放电指标系原检测机构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检测报告中的检验通过项。“额定功率循环耐久性”、“额定功率恒压循环耐久性”系表示蓄电池容量衰减速度的一项指标,随着使用的深入,蓄电池容量逐步衰减,当容量衰减到某规定值时,可以判定寿命终结。此两项检验项目的检验时间过长,且此两项指标不影响产品的使用,仅代表产品的性能好坏,公司拟通过自身示范项目和客户的实际运行数据向市场展示上述两项指标的情况。新型铅炭长时储能电池由于电池外壳是采用无卤阻燃材料,且电池的主要成分是铅和酸,铅、酸为不可燃物,阻燃能力指标未检测不影响产品的使用。
在市场推广过程中,电池在商业储能项目实际运行数据对电池产品的推广及销售影响较大。电池检测结果在推广及销售时根据客户要求可作为对电池实际运行数据的补充,但不会对电池产品的推广及销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储能电池的检测进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