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3-53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1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11月21日(星期二)上午9:15至2023年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11月21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广东中南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管控中心2106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世平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4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7 人,代表股份 1,351,623,6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5.7636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1,283,805,3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2.9656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2人,代表股份 67,818,2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7980 %。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黄启发、陈凯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49,787,4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1 %;
反对 1,6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9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5,994,0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29 %;
反对 1,6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88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83 %。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214,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8 %;
反对 40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2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7,421,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75 %;
反对 40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25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33,678,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23 %;
反对 17,945,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7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884,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437 %;
反对 17,945,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563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33,678,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23 %;
反对 17,945,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7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49,884,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437 %;
反对 17,945,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563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33,678,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23 %;
反对 17,945,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7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884,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437 %;
反对 17,945,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563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33,678,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23 %;
反对 17,945,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7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884,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437 %;
反对 17,945,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563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启发、陈凯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