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120证券代码:837403 证券简称:康农种业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彭绪冰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3〕128号)收到日期:2023年11月21日生效日期:2023年11月21日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 类别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彭绪冰 | 收购人 | 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 |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彭绪冰,彭绪冰未及时履行收购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收购人彭绪冰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构成收购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彭绪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你方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充分认识到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彭绪冰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3〕128号)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