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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2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作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以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竞达 曹跃云 孙蓟沙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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