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或“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总费用为人民币96.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2.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万元。(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三年行动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