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7-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3年7月6日出具的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65号《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元亨”、“发行人”、“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中信证券”)、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研究和落实,现对问询函问题回复如下,请予审核。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相同。本回复报告的字体:
黑体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宋体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楷体 | 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
楷体加粗 |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补充以及对问询函回复的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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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问题1 关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 3
问题2 关于发行方案 ...... 55
问题3 关于前次募投项目 ...... 67
问题4 关于融资规模和效益测算 ...... 81
问题5 关于经营业绩 ...... 122
问题6 关于应收账款 ...... 159
问题7 关于财务性投资 ...... 172
问题8 关于其他 ...... 189
保荐人总体意见: ...... 205
7-1-3
问题1 关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主要从事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收入主要来源于锂电池制造设备业务,于2022年新增智能仓储业务。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与生产、动力锂电池装备产业化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本次计划融资249,988.80万元(含本数),其中115,764.88万元用于实施华东光伏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光伏装备项目),74,223.93万元用于实施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高公司HJT光伏电池生产设备以及智能仓储物流设备的产量。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与研发产品的具体情况,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产品的联系与区别;(2)结合设备制造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前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以及实施进展等情况,说明本次继续大额融资投向HJT光伏电池生产设备以及智能仓储物流设备等业务的主要考虑及必要性、紧迫性,融资规模是否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以及企业规模相匹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发行人业务发展、收入结构及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否充分审慎评估融资开展相关业务的相关风险;(3)发行人HJT光伏电池生产设备和智能仓储物流设备业务的发展过程、业务布局规划,并结合行业技术发展阶段、发行人技术研发过程以及研发投入与取得成果情况、核心技术所处水平以及本次募投项目业务模式、资金具体构成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是否符合主要投向主业、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相关要求;(4)发行人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储备情况以及与现有技术的异同,发行人是否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能力、业务管理能力和资金管理能力,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5)表格列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相关产品的产能变化情况,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下游主要客户需求变化情况、发行人竞争优劣势、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以及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规划合理性以及产能消化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重大风险提示章节相关内容;(6)光伏装备项目二期土地的取得进展情况。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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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023年7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日(2023年2月28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3,000万元。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由249,988.80万元调减至246,988.80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60,000.00万元调减至57,000.00万元。
2023年9月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取消“华东光伏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后续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实施。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由246,988.80万元调减至100,223.9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57,000万元调整至26,000万元。
上述调整前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及具体项目变动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 总额 | 调整前拟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调整后拟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 | 华东光伏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 | 123,412.06 | 115,764.88 | - |
1.1 | 华东光伏高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02,481.87 | 95,138.13 | - |
1.2 | 高效电池片产业化验证项目 | 20,930.19 | 20,626.75 | - |
2 | 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 | 78,022.58 | 74,223.93 | 74,223.93 |
3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60,000.00 | 60,000.00 | 26,000.00 |
合计 | 261,434.64 | 249,988.80 | 100,223.93 |
一、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与研发产品的具体情况,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产品的联系与区别
(一)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与研发产品的具体情况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223.9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各项目的建设内容及拟生产与研发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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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 总额 |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建设内容 |
1 | 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 | 78,022.58 | 74,223.93 | 项目拟生产产品包括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和智能工厂解决方案(智能工厂云平台、视觉智能检测设备及系统、设备智能运维平台)。其中,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和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产品与公司现有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板块基本一致,系公司以现有设备制造技术为依托并附加智能工厂云平台等智能化工业软件实施的扩产计划,系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与技术升级 |
2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26,000.00 | 26,000.00 | - |
合计 | 104,022.58 | 100,223.93 | - |
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募集资金总额系已扣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日(2023年2月28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3,000万元后的金额。
(二)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产品的联系与区别
1、发行人现有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锂电池制造设备、智能仓储设备、汽车零部件制造设备、其他领域制造设备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锂电池制造设备 | 207,475.27 | 76.31% | 339,702.64 | 81.12% | 213,679.07 | 91.89% | 118,939.97 | 84.03% |
智能仓储设备 | 44,885.83 | 16.51% | 51,814.57 | 12.37% | - | - | - | - |
汽车零部件制造设备 | 4,962.83 | 1.83% | 5,511.49 | 1.32% | 3,786.25 | 1.63% | 2,917.07 | 2.06% |
其他领域制造设备 | - | - | 2,626.64 | 0.63% | 7,527.08 | 3.24% | 14,765.51 | 10.43% |
配件、增值及服务等 | 14,561.72 | 5.36% | 19,111.02 | 4.56% | 7,541.95 | 3.24% | 4,923.34 | 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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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合计 | 271,885.64 | 100.00% | 418,766.36 | 100.00% | 232,534.35 | 100.00% | 141,545.89 | 100.00% |
由上表可见,公司锂电池制造设备收入占比最高,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基于深耕锂电领域的经验以及与下游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交流,瞄准和挖掘下游客户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库存有序性等痛点和需求,2018年以来公司开始布局智能仓储设备业务,逐步建立和加强人员、技术及客户资源等储备,并于2022年实现智能仓储设备业务的放量销售,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板块收入快速增长,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持续提升。
2、前次募投项目生产产品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共有两次募集资金情形,即2021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2022年10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前次募投项目拟生产产品主要为锂电池制造设备,系公司结合未来下游市场需求及行业发展趋势对现有核心业务的产能扩充,具体情况如下:
锂电池生产及组装可以分为四个环节,分别是前段电芯制造、中段电芯装配、后段电芯检测和电池组装,各环节使用设备情况以及公司对应产品、IPO及可转债募投项目产品图示如下:
注:灰底代表公司涉及的产品,灰底红字代表可转债募投项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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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有锂电池制造设备产品包括覆盖前段电芯制造、中段电芯装配、后段电芯检测和电池组装各环节的专机产品以及电芯装配线、电池组装线、电芯全流程生产线等整线产品。可转债募投项目拟生产锂电池制造设备产品为:动力锂电电芯制作环节的涂布机、模切机;电芯装配环节的卷绕机、叠片机、整线设备;生产辅助环节的模组/Pack线。IPO募投项目未限定生产的具体产品类别,拟生产产品主要是可转债募投项目规划产品之外的其他锂电池制造设备产品(包括消费锂电各环节专机如消费电芯装配专机、消费电芯检测专机等;电芯装配环节的封装专机、焊接专机等;动力锂电其他类型的专机如电芯检测环节的化成机、容量测试机等)、汽车零部件制造设备和其他领域制造设备。因此,前次募投项目主要围绕核心业务锂电池制造设备产品进行产能扩充,其中IPO募投项目主要针对传统工艺专机进行产能扩充,可转债募投项目主要针对新开发的涂布机、模切机等工艺专机及整线产品进行产能扩充,拟生产产品不存在重叠的情况。
3、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产品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产品的联系与区别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建设项目系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华东光伏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发行人拟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投资。
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拟生产产品包括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和智能工厂解决方案(智能工厂云平台、视觉智能检测设备及系统、设备智能运维平台)。其中,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和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产品与公司现有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板块基本一致,本项目系公司以现有设备制造技术为依托并附加智能工厂云平台等智能化工业软件实施的扩产计划,系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与技术升级。IPO和可转债募投项目未涉及智能仓储设备产品,本项目拟生产产品与前次募投项目产品不存在重叠的情形。
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拟生产产品与现有产品在产品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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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功能、组成设备、软件系统以及主要客户等方面对比具体如下:
项目 | 本次募投项目 | 现有业务 |
产品结构 | 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具体构成产品包括智能仓储系统、堆垛机、穿梭车、RGV、AGV、输送机及输送机系统等);智能工厂解决方案(智能工厂云平台、视觉智能检测设备及系统、设备智能运维平台)。 | 锂电智能仓储设备、光伏智能仓储设备。 |
主要功能 | 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能够实现自动化的入库出库、自动化的货架管理和智能化的配送,实时监测和预警。智能工厂解决方案主要功能是生产流程的自动化、可控制和可优化,视觉设备的远程统一管理、设备实时监控和数据自动采集分析,以及设备的实时监测、状态评估、智能预警、故障诊断、远程连接升级设备程序和健康管理等。 | 产品的高效自动化存储,以及物料的信息化、自动化流转管理。货物的批号、型号、位置、仓储时间、生产时间、供应商信息等信息的记录、存储,实现信息的监控、追溯与管理。 |
组成设备 | 货架、堆垛机、输送线、钢托盘、码垛机、分拣台、AGV、RGV等智能仓储物流设备。视觉传感器、超声波传感器、X光检测设备等视觉检测设备。 | 货架、堆垛机、穿梭车、堆高车、出入库升降台、温烟感、水喷淋系统、滚筒输送机、链条输送机、旋转输送线机、顶升移栽机、升降机、AGV、RGV等设备。 |
软件系统 | 海葵云平台、大数据平台、视觉智能检测系统、设备智能运维平台。 | 集成自动仓库管理系统(WMS)、MES、WCS等系统。 |
主要客户 | 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以锂电与光伏领域客户为主,智能工厂解决方案可拓展至其他领域。 | 锂电与光伏领域客户。 |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产品与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产品不存在重叠情形,主要系针对2018年开始布局2022年实现放量销售的智能仓储设备业务的产能扩充与技术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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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合设备制造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前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以及实施进展等情况,说明本次继续大额融资投向HJT光伏电池生产设备以及智能仓储物流设备等业务的主要考虑及必要性、紧迫性,融资规模是否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以及企业规模相匹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发行人业务发展、收入结构及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否充分审慎评估融资开展相关业务的相关风险
(一)结合设备制造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前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以及实施进展等情况,说明本次继续大额融资投向HJT光伏电池生产设备以及智能仓储物流设备等业务的主要考虑及必要性、紧迫性
1、智能设备制造行业发展趋势
我国工业制造经历了“工业1.0——机械制造”、“工业2.0——流水线、批量生产,标准化”、“工业3.0——高度自动化,无人/少人化生产”和“工业4.0——网络化生产,虚实融合”等阶段。工业4.0提出的智能制造是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实现泛在感知条件下的信息化制造。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智能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加快智能制造装备发展、推动重点领域智能转型和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政策导向,为智能装备制造业行业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智能制造装备广泛应用于多个行业,公司深耕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目前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锂电池制造设备,并逐步将业务延伸至光伏设备。公司各业务板块所处行业具体情况如下:
(1)锂电池制造设备行业
1)市场容量
目前,下游应用领域中动力电池的应用占比较高,随着全球“碳达峰”战略的实施,动力电池将持续保持高需求,同时储能电池的需求量也逐渐上升,锂电池市场规模扩大释放巨额锂电设备采购需求,锂电设备市场空间持续快速扩大。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锂电设备市场规模为588亿元,2017年至2021年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7.4%,2022年市场规模为1,000亿元,同比增长70%,预计2025年中国锂电设备市场规模有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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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1,500亿元。其中,动力锂电板块,2022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持爆发式增长,全年完成产销分别为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
93.4%。在新能源汽车市场高速增长拉动下,我国动力电池装机规模也呈现高速发展态势,2022年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约为260.94GWh,同比增长105.48%,占全球装机量比例为52.40%;储能板块,2022年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量达到130GWh,同比增速达170.8%,其中电力储能电池出货量为92GWh,同比增
216.2%;《“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2)发展趋势
①下游应用领域扩产加速,锂电设备市场将保持较高增长态势
锂电下游应用主要为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及储能等领域,这些领域均保持高增长。全球新能源车销售主要集中在中国、欧洲和北美市场,亚洲地区为主导,其中,中国市场为亚洲最大市场。新能源汽车持续渗透,带动动力电池装机量稳步增长。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数据显示,国内2022年动力电池装机量约为260.94GWh,同比增长105.48%,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约为
498.00GWh,同比增长70.47%。动力锂电设备需求量保持增长态势。
随着新能源在电力系统中占比的不断提升,与新能源发展紧密相关的储能电池也进入了发展快车道。储能电池拥有性能优异、成本下降空间和政策支持等优势,海内外众多企业进行扩产,将成为未来锂电市场的重要增量。
②智能化、一体化和整线化的方向发展
为了满足下游大规模扩产需求、提高客户粘性,锂电设备企业开始由单纯的硬件装备供应商开始转变为同时交付软硬件产品的整体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为高效率、高精度、高品质稳定生产提供保障,软件的作用日益凸显。目前,市场主流锂电设备厂商纷纷布局工艺智能、机器视觉检测、生产管理系统等,锂电设备行业已进入数字化、信息化发展阶段。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智能制造”,进一步推动行业智能化发展。
锂电生产各环节设备逐渐凸显一体化发展趋势,如模切叠片一体机、辊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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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条一体机、化成分容一体机和干燥注液一体机等,一体化生产有助于提高加工工艺自动化和连续化水平。此外,整线设备有助于下游客户缩短产线建设周期,提升生产线的协同性、兼容性、一致性和整体效率。未来,国内锂电设备的发展趋势将从单机设备逐步集成为整线设备;锂电设备厂商从销售硬件逐步发展为销售软硬件,加强与优质电池厂商的绑定;锂电设备厂商把握新兴市场高速发展需求,形成业务增量。
③国内企业全球化布局进度加快
锂电出海潮已成大势所趋,锂电厂商出海带动锂电设备厂商布局海外市场。比亚迪、宁德时代、蜂巢能源、中创新航、亿纬锂能、欣旺达、孚能科技、国轩高科等一众优质的国内厂商纷纷开拓海外市场,并在海外取得优质订单及建设生产基地,如比亚迪在2022年陆续在澳大利亚、日本、法国等地发布新车型,并与巴西政府在当地联合设厂;国轩高科阿根廷工厂在2022年顺利投产,并与越南VinFast、泰国Nuovo及美国某知名整车上市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锂电设备企业为更高质量服务头部锂电池厂商,也纷纷加快“出海”步伐,在海外设立子公司进行研发及生产等。
(2)光伏制造设备行业
1)行业市场容量
世界各国积极推动能源转型,可再生能源发电大有可为。根据IRENA发布的《World Energy Transitions Outlook 2022》,预计光伏发电量占全球总发电量比例将持续提升,有望在2030年、2050年分别达到19%、29%;在此背景下,光伏装机量将节节攀升,预计2030年、2050年光伏装机量有望分别超过5,200GW、14,000GW。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计,2023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将达到280GW至330GW。
随着光伏电站建设加速及光伏电站规模不断扩大,国内光伏市场需求迅速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截至2022年年末,我国累计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390GW,光伏新增装机87.41GW,同比增长59.3%,再创新高,成为新增装机规模最大、增速最快的发电类型;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36.3GW,同比增长41.8%;分布式光伏新增51.1GW,同比增长74.5%。在需求高涨的背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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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国内光伏企业加速扩产。根据公告信息,隆基绿能拟投资建设年产100GW单晶硅片项目及年产50GW单晶电池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达452亿元;晶澳科技拟在鄂尔多斯市建设光伏全产业链低碳产业园项目,总投资约400亿元。
2)行业发展趋势
①N型电池有望成为光伏电池的主流技术,带动相关设备行业的发展在“降本增效”的发展规律驱动下,光伏电池对于转换率和制造成本提出更高的要求。目前,PERC电池产业化已较成熟,但市场PERC电池平均量产转化效率约23.50%,已逼近24.50%的理论效率极限。相比之下,N型电池的电学效能更优,且具有高效率、投资成本不断降低的优势。现阶段,目前有望大规模应用的N型电池技术路线主要有TOPCon和HJT两种。其中,TOPCon电池是在N型电池工艺的基础上研发出的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技术,该技术的理论转换效率可达到28.70%,高于PERC电池的24.50%。而且TOPCon电池与PERC电池均为高温工艺,二者技术和产线设备兼容性较高,TOPCon电池产线可以从PERC产线改造升级,投资成本较低。但该技术路线仍然存在双面率较低、生产难度较高等工艺难点。N型电池的另一主要技术HJT也被称为异质结电池,该技术通过N型硅衬底以及非晶硅对基底表面缺陷的双重钝化作用提高电池的转换效率,目前量产效率普遍在24.00%以上,未来通过与钙钛矿等技术叠加有望提升至30%以上,并且HJT电池工艺流程短、发电量、衰减率等各项参数均较优。但该技术路线设备价格较高,不能在PERC产线的基础上延伸,投资成本较高,且生产电池所需的低温银浆及靶材等辅材价格较高,仍然存在较多工艺难点。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2021年N型电池目前市场占比仅为3%,2022年N型电池市场占比已提升至9.1%,未来随着生产成本降低及良率提升,N型电池有望成为光伏电池的主流。
②海外市场需求增加,成为新的增量
全球对于可再生能源的重视逐步加强,光伏应用作为可再生能源的一大重要板块,受到更大的重视。在此背景下,美国、印度等均加强光伏制造本土化,欧洲为摆脱传统能源进口依赖亦加强可再生能源布局,驱动海外本土订单增长。根据Infolink最新全球光伏需求报告,2021-2022年美国市场光伏组件需求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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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6GW和22GW,欧洲市场光伏组件需求分别为42GW和90GW。中性预期下,2023-2025年,美国市场光伏组件预期需求分别为26GW、40GW和50GW,按2.63元/W的平均价格测算,美国市场光伏组件预计市场规模分别为684亿元、1,052亿元和1,315亿元,欧洲市场光伏组件预期需求分别为115GW、130GW和146GW;乐观预期下,2023-2025年,美国市场光伏组件预期需求分别为30GW、50GW和60GW,按2.63元/W的平均价格测算,美国市场光伏组件预计市场规模分别为789亿元、1,315亿元和1,578亿元,欧洲市场光伏组件预期需求分别为136GW、152GW和175GW。
(3)智能仓储设备行业
1)行业市场容量智能仓储与物流装备是指将传感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应用于仓储和物流装备中。工业生产物流是指对工厂内部原材料和半成品进行存储和运输,待加工组装完成后,运送至商业配送物流系统。智能仓储与物流装备在工业生产物流这一系统中,主要担任物料自动运输和订单自动处理的角色,可满足生产过程中物料准时配送的要求,能有效提高企业的生产配送效率、车间物流管理水平及仓储管理能力,可广泛应用于制造业各细分领域。根据高工机器人产业研究所(GGII)发布的《2020年中国智能仓储行业调研报告》,2019年我国自动化立体仓库保有量6,000座左右,智能仓储市场规模
856.5亿元。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在商品物流领域的应用,极大地促进了基于“互联网+”的商品物流行业的发展,有物流就有仓储,智能仓储系统在商品物流中的不断应用,对提高商品物流传递速度和效率起到重要作用。未来智能仓储仍具有广阔市场空间,预计到2023年,智能仓储市场规模可达1,486.32亿元。智能物流装备包括自动导引车、穿梭车、堆垛机、输送机、分拣机等设备,广泛应用于机械制造、食品饮料、医药、汽车、电商等行业,下游应用行业仓储物流系统的数字化、智能化不断升级,为智能物流装备的需求打开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根据物流技术与应用的统计数据,2012至2021年,我国智能物流装备市场规模从275亿元增长至2,100亿元,年复合增速达到28.93%,预计未来仍将保持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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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发展趋势
①国家政策支持制造业企业向智能化、数字化转型,相关设备行业有望保持快速增长趋势近年来国家对智能仓储设备行业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先后出台一系列细节政策引导智能仓储设备行业发展。2021年11月,工信部、国家标准委印发的《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提出智能工厂标准主要包括智能工厂设计,工厂内物料状态标识与信息跟踪、作业分派与调度优化、仓储系统功能要求等智能仓储标准;物料分拣、配送路径规划与管理等智能配送标准。2022年1月,交通运输部与科学技术部联合印发《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智慧物流技术研发应用,研发应用智能仓储和快速装卸、智能分拣与投递、智能快速安检和语音处理、通用寄递编码等技术和设备。2022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提出要推进物流智慧化改造,促进自动化、无人化、智慧化物流技术装备以及自动感知、自动控制、智慧决策等智慧管理技术应用。因此,智能仓储设备行业发展机遇良好,未来有望保持快速增长趋势。
②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及定制化能力系未来竞争的关键要素
智能仓储物流系统系由众多生产及物流装备、电气控制系统和软件等方面技术融合形成的一套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工程系统。不同行业以及相同行业的不同用户之间,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对整体系统的建设和使用需求除了基本原理和通用设备存在共同性以外,在其具体使用和功能上会存在差异,为使客户建设的系统能够更加贴近使用需求,各供应商需要在项目建设初期根据客户的行业特点、行业规范、货品类型、功能需求、相关配套工程、客户预算等众多因素进行方案设计,并对客户的需求进行定制化的软硬件产品研发和实施方案设计,以建设出真正符合客户需求、高效率的智能化应用系统。因此,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以及定制化能力系行业未来竞争的关键要素。
总体而言,目前公司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以锂电及光伏领域客户为主,主要围绕下游锂电及光伏企业扩充生产线整体销售;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开拓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在其他应用领域的客户,下游市场空间广阔。智能仓储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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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解决方案符合制造业智能化、一体化和整线化的方向发展,通过纯粹的产品销售升级为产品加服务的业务模式将有助于公司建立更为深入的客户关系,从而增强客户忠诚度和口碑,进而提高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因此,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向智能仓储设备符合智能制造行业发展趋势,下游应用领域市场空间广阔且增速较快、发展机遇良好。
2、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公司致力于打造高端装备综合解决方案,赋能科技产业极限制造,成为全球领先的新能源及泛半导体装备龙头。
公司坚定深耕智能制造装备行业,不断开拓主营业务的应用领域,持续推进业务全球化布局,为头部企业提供极具竞争力的产品及服务。围绕公司“多工艺集成”的发展理念,公司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专机阶段,自公司成立至2018年,公司专注于消费锂电池领域中的专机设备业务;第二阶段为工段阶段,2018年至2020年,公司从专机设备业务逐步拓展至集约化程度更高的工段级设备业务;第三阶段为智能化自动化阶段,2020年至今,公司业务向智能化、信息化的整线产线集成及智慧工厂等业务延伸,并向使用场景更为复杂、技术壁垒更为显著、市场空间更为广阔、发展意义更为深远的动力锂电、光伏新能源的方向进行转型及拓展。因此,依托公司的研发体系金字塔,横向由锂电池产品向光伏、氢能和泛半导体产品等领域突破,纵向由低壁垒向高壁垒延伸、非标向标准机延伸、自动化向工艺专机延伸、微米精度向纳米精度延伸,步入真空时代,形成公司的第二增长曲线。
因此,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向智能仓储设备将丰富公司产品矩阵及提升智能仓储设备产能,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业绩稳定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3、前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以及实施进展
公司IPO及可转债募投项目均主要投向锂电池制造设备领域,生产类项目包括“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生产项目”和“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其中,“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生产项目”已按照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建设计划于2023年6月完工转固并投入使用;“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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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产业化项目”正在进行临时厂房拆除等前期土地平整工作,预计将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建设计划进度于2024年底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目前公司租赁及自有厂房、前次募投项目在建厂房涉及未来新增产能主要用于满足未来锂电池制造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需求。对于2018年开始业务布局2022年销售开始放量的智能仓储设备业务,公司亟需新建厂房扩充产能满足业务发展需要。
综上所述,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向智能仓储设备业务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融资规模是否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以及企业规模相匹配
公司坚定深耕智能制造装备行业,不断开拓主营业务的应用领域,持续推进业务全球化布局,为头部企业提供极具竞争力的产品及服务。依托公司的研发体系金字塔,横向由锂电池产品向光伏、氢能和泛半导体产品等领域突破,纵向由低壁垒向高壁垒延伸、非标向标准机延伸、自动化向工艺专机延伸、微米精度向纳米精度延伸,步入真空时代,形成公司的第二增长曲线。
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418,766.36万元,业务规模较大且保持快速增长。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智能仓储设备业务,以期实现公司在锂电和光伏两大下游核心应用领域的深化布局均衡发展,共同促进公司长期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次融资规模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及目标相匹配。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资产规模、归母净资产等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2023年1-6月/2023年6月末 | 2022年/2022年末 |
总资产(万元) | 1,043,013.25 | 944,398.16 |
归母净资产(万元) | 256,721.15 | 260,393.46 |
营业收入(万元) | 272,963.53 | 420,376.09 |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向好,收入增长较快,在手订单持续增加,资产规模持续扩大。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一方面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产能,丰富产品矩阵,满足快速增长的业务发展需要,另一方面可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并增强抗风险能力。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00,223.93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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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母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61%和38.49%,占比相对合理。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以及募投项目建设投产并逐步释放效益,公司业务及资产规模可合理支撑本次融资规模。
综上所述,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融资规模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以及企业规模相匹配。
(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发行人业务发展、收入结构及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否充分审慎评估融资开展相关业务的相关风险
1、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发行人业务发展、收入结构及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将丰富公司现有业务结构,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业绩稳定性,促进公司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锂电池制造设备 | 207,475.27 | 76.31% | 339,702.64 | 81.12% | 213,679.07 | 91.89% | 118,939.97 | 84.03% |
智能仓储设备 | 44,885.83 | 16.51% | 51,814.57 | 12.37% | - | - | - | - |
汽车零部件制造设备 | 4,962.83 | 1.83% | 5,511.49 | 1.32% | 3,786.25 | 1.63% | 2,917.07 | 2.06% |
其他领域制造设备 | - | - | 2,626.64 | 0.63% | 7,527.08 | 3.24% | 14,765.51 | 10.43% |
配件、增值及服务等 | 14,561.72 | 5.36% | 19,111.02 | 4.56% | 7,541.95 | 3.24% | 4,923.34 | 3.48% |
合计 | 271,885.64 | 100.00% | 418,766.36 | 100.00% | 232,534.35 | 100.00% | 141,545.89 | 100.00% |
2022年度,公司锂电池制造设备业务收入占比为81.12%,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收入占比为12.37%。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可以实现智能仓储设备的产能扩充,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收入占比将逐步提升,公司各业务板块结构将更加均衡,有利于公司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已充分审慎评估融资开展相关业务的相关风险
公司已充分审慎评估本次融资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相关风险,并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中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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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公司已基于对下游市场环境、客户资源、供应链管理能力和人才团队等因素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分析,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化、下游市场需求变动、市场竞争加剧、内部研发进度不及预期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募集资金项目不能如期实施,或实施效果与预期产生偏离的风险。
(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资本性支出规模较大,主要包括厂房建设、购置设备等,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新增较多固定资产,进而每年新增大额固定资产折旧。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或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不能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以抵减因固定资产增加而新增的折旧费用,公司将面临因折旧费用增加而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取得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通过购买土地自建的方式实施,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权尚未取得。若公司未来无法及时获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权证,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等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募集项目盈利未达预期及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高公司智能仓储物流设备的产量,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和交付能力。由于投资项目从实施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过程中,公司面临着下游行业需求变动、产业政策变化、业务市场推广等诸多不确定因素,上述任一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均可能产生投资项目实施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可能导致新增产量无法充分消化。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由于募投项目实施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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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三、发行人HJT光伏电池生产设备和智能仓储物流设备业务的发展过程、业务布局规划,并结合行业技术发展阶段、发行人技术研发过程以及研发投入与取得成果情况、核心技术所处水平以及本次募投项目业务模式、资金具体构成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是否符合主要投向主业、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相关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建设项目系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华东光伏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发行人拟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投资。智能仓储物流设备业务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业务发展过程
在发展早期,公司在执行消费锂电客户工段业务过程中,为协助客户解决生产节拍协调的难题,在产线上设计了可提取及投放物料、中间品的工位,实现产线各工序间节拍的高效连贯,设备及控制系统的稳定性、可控性得到客户的认可。因此,基于深耕锂电领域的经验以及与下游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交流,瞄准和挖掘下游客户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库存有序性等痛点和需求,2018年以来公司开始布局智能仓储物流设备业务,发展过程具体如下:
年份 | 主要内容 |
2018年 | 公司成立智能仓储事业部负责仓储物流业务,主要服务3C类客户的仓储物流及智慧工厂需求,为未来仓储物流业务的发展积累项目经验。 |
2019年 | 随着锂电行业的迅猛发展,公司开始积极布局面向锂电行业的仓储物流业务,为打造全流程生产线奠定基础。 |
2020年 | 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扩张,动力锂电行业迅猛发展,公司加大动力锂电领域智能仓储物流设备研发投入。 |
2022年 | 公司成立子公司广东舜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负责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智能仓储设备业务实现放量销售,在手订单持续增长。 |
(二)业务布局规划
在产品布局层面,公司智能仓储物流业务可满足锂电池、光伏电池、汽车零部件等行业的仓储物流需求。公司针对上述各个应用领域的生产流程不断完善仓储物流服务,主要产品包括原材料仓储、极片仓储、Pack仓储、化成分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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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仓储、光伏电池加工、新能源电机装配等的仓储物流整线及相关配套设备。公司的智能仓储设备能够满足各工序仓储及物流的信息化、自动化、标准化的管理需求,能更好地适配客户管理系统使用,获得众多客户的高度认可及大量订单。随着HJT光伏电池产量的不断提升,光伏领域智能仓储设备的订单占比逐渐提高,未来将成为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新的业绩增长点。
在市场开拓层面,公司将充分利用智能仓储物流设备业务与锂电制造设备业务和光伏制造设备业务之间较强的协同性,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智能化的仓储物流解决方案,提高生产效率以及管理能力。此外,公司将立足于国内市场,依靠全球化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通过全球配套能力,开拓海外市场。目前,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海外合作伙伴包括国轩高科、微宏动力、安普瑞斯、远景新能源、大众等知名企业。
(三)行业技术发展阶段
仓储物流系顺应现代生产发展兴起的新型服务,通过现代化的仓库、运输工具等设施以及运用先进的储运方法,实现物料搬运、储存和保管等功能。
仓储物流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仓储管理、配货操作、运输服务、信息采集和跟踪等方面。其中,仓储管理系项目的重点和核心,通过对仓库空间的规划、货物清点和安全措施的加强,确保客户的货物得到最佳的保护和利用。配货操作系仓储环节中的重要环节,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对货物进行拼装、拆分、包装等操作,以提高货物的运输效率和安全性。
我国仓储物流行业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1)1970年-1989年:我国仓储物流行业处于萌芽阶段,受限于较为落后的基础技术,我国仓储物流行业技术水平较低,实现全自动控制的企业较少。同时,涉足仓储物流的公司数量较少,市场参与度较低;
(2)1990年-1999年:随着改革开放的到来,我国仓储物流行业进入探索和发展阶段,自动化立柜开始逐渐应用,新一代堆垛机亦进入到研发阶段;
(3)2000年-2015年:我国仓储物流行业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而进入到快速发展期,并广泛应用于烟草、医药、快递、服装、汽车等各行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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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6年至今:在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智能仓储设备开始兴起,自动化、智能化、无人化将成为智能仓储设备发展的重要方向。在自动化方面,智能仓储设备将结合物联网技术、集成自动化、AI、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新技术,并通过深度融合各项技术,实现信息集成,优化物流流程,促进企业物流仓储各环节高效运营、降本增效;在智能化方面,智能仓储设备可以提供智慧化操作系统,串联各个设备之间相关性,赋能企业稳定发展,加速实现数字化转型步伐,并将助力智能化设备底层算法不断完善,有效减少错误执行率;在无人化方面,智能仓储设备所能实现的智能化设备与人之间的信息交互功能将逐渐完善,物流和信息流可追溯性增强,提高仓库运营效率,并最终通过无人化搬运,节约人力及管理成本。
(四)发行人技术研发过程以及研发投入与取得成果情况
公司于2018年成立智能仓储事业部,以3C通讯设备仓储物流解决方案为突破口,开始涉足智能仓储设备业务。2020年,公司基于在3C通讯设备智能仓储设备领域积累的项目经验和技术成果,开始布局智能制造、新能源行业等多个领域的智能仓储设备业务。随着智能仓储设备业务的快速发展以及在手订单不断上升,公司于2022年12月成立子公司舜储智能,专注发展智能仓储设备业务。
公司积极布局智能仓储设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1年和2022年,公司在智能仓储设备业务的研发投入分别为128.09万元和2,987.55万元。目前,公司在智能仓储领域已形成仓储智能管控技术、机器人堆码垛技术和机器人自主执行技术三项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核心技术含义 | 技术来源 | 可应用的代表性模块 | 发行人创新性体现 |
1 | 仓储智能管控技术 | 仓储智能管控技术包括WMS和WCS,WMS具有入库业务、出库业务、仓库调拨、库存调拨和虚仓管理等功能,WCS根据WMS下发的任务生产模块调度子任务,用来协调、调 | 自主研发 | 智能仓储物流系统 | ①利用集成智能化技术,通过入库业务、出库业务、仓库调拨、库存调拨和虚仓管理等功能,综合批次管理、物料对应、库存盘点、质检管理、虚仓管理和即时库存管理等功能综合运用的管理系统,有效控制并跟踪仓库业务的物流和成本管理全过程,实现完善的企业仓储信息管理,并可以与ERP、MES、WCS等多种软件系统对接,更好地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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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核心技术含义 | 技术来源 | 可应用的代表性模块 | 发行人创新性体现 |
度各模块底层物流设备执行动作,对物流设备进行控制和监控。 | 企业管理的深度和广度,使生产产品从源头开始被实施跟踪与管理,减少在存储过程中出现差错; ②自主研发仓储管理系统WMS、仓储控制系统WCS以及运用条码、射频识别、智能传感等技术,依据生产作业计划,接收生产数据,从ERP系统接收货物数据和/或自MES系统接收工单数据,接着配合AGV搬运车、顶升机、堆垛机、穿梭车等,按照入库/库存管理的基本规则和智能规则进行入库/出库动作,即,先进先出,按D/C大小,同库同层优先出料,自动化地处理货物的入库和出库,无需人工参与,节省了大量成本,提高仓库的运转效率。 | ||||
2 | 机器人堆码垛技术 | ①码垛技术是工业机器人、自动拆/叠盘机、托盘输送线、自动配重、贴标签及通讯系统与生产控制系统相连接,形成完整的集成化包装生产线;②仓储物流以满足自动化产线上下游的需求为目的,实现库房与设备、设备与设备、车间之间等物料配送,包括堆垛机立体仓库和穿梭车立体仓库;③堆垛机立体仓库实现仓库货物的立体存放、自动存取、标准化管理、降低储存费用及劳动强度,提高立体仓库的空间利用率;④穿梭车立体仓库实现货物向货架的货物存取货。 | 自主研发 | ①堆垛机立体仓库试验平台研发 ②双向穿梭车研发 ③四向托盘穿梭车研发 ④四向料箱穿梭车研发 ⑤子母穿梭车研发 | ①堆垛机结构优化技术:现有钢板由于受成型工艺限制,无法将垂直度、平行度、扭曲度矫正到满足设计要求,堆垛机结构优化技术改变了传统立柱的装配模式,将钢板折弯成预定截面以提高其强度,并在折弯板的上开有减重孔以降低堆垛机自重,然后将折弯钢板通过连接螺栓拼接装配成大横截面的长方形立柱单元,各长方形立柱单元通过连接芯子组成堆垛机立柱,根据立柱设计强度选择钢板的宽度和厚度,实现立柱单元的轻量化。 ②穿梭车结构优化技术:现有的穿梭车车体较重,行走加速度较慢,穿梭车结构优化技术通过金属芯光带实现信号的传输和拨杆模块的供电,走线结构更为简洁,整体结构重量更轻,且通过板式结构的伸叉模块实现较长的伸出,板式结构更为轻便的重量使其惯量更小,行走总成结构简单,重量轻,同时整体采用了对称式设计,使得穿梭车水平两个方向上的两端都具有均匀分布的重量,即使在较轻的车重下运行也能保证平稳。 |
3 | 机器人自主执行技术 | 机器人自主执行技术采用人工智能算法及大数据分析技术进行路径规划和 | 自主研发 | ①悬臂轴AMR研发 ②双举升AMR研发 | ①运载控制技术:通过对双举升AMR、单臂轴AMR、潜伏顶升AMR、叉车AMR等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配合的控制,以为各型号AM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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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核心技术含义 | 技术来源 | 可应用的代表性模块 | 发行人创新性体现 |
任务协同,并搭载超声测距、激光传感、视觉识别等传感器完成定位及避障:①新能源锂电池领域:实现机器人从原材料搬运到电芯、模组+Pack生产工艺物流全流程;②汽车零部件领域:实现汽车零部件的工序流转、仓储运输;③新能源光伏领域:主要应用包括制绒、扩散、激光、刻蚀、火氧化、镀膜、背膜、正膜、丝网印刷等工艺的对接搬运,实现硅料、硅片安全高效的自动化性转运。 | ③潜入式AMR研发 ④搬运型无人叉车研发 ⑤电动叉车改造及系统研发 | 为核心,高效,稳定完成输送任务,与车间WMS仓库管理系统和WCS仓储控制系统联动,实现了车间物料无人运输及自动上下料,应用于锂电行业前段原材料搬运业务的涂布与辊压上下料、分切上下料工艺段环节、后段的模组及P ack半成品搬运、大负载料车牵引/顶升环节,也可应用于光伏行业整体料架搬运业务和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零部件搬运业务; ②定位导航技术:通过对双举升AMR、单臂轴AMR、潜伏顶升AMR、叉车AMR等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的定位,根据机器人在全局地图中的初始位置进行初始位置重定位,以保证机器人地图坐标与实际位置基本相对应,有助于提高后续定位导航的准确性,根据全局地图,对激光雷达当前采集的点云数据进行匹配,获取机器人的当前初步位姿,并且进一步对机器人的当前初步位姿进行粒子滤波,并采用高斯牛顿法对粒子滤波得到的位姿进行非线性优化,以提高定位精度和鲁棒性; ③调度技术:通过开发AMR自研调度系统RCS,利用仿真、实机验证等多种方法,适配不同机型的地图,统一控制调度,让不同类型AGV能同时在同一空间共同作业,完成多机调度的工作,具备多类型地图坐标系对齐、同屏展示、调度多类型、多品牌AGV在地图对应位置的能力,当机器人到目标点后,可直接加载通用任务模板,执行高自由度拓展动作;并支持执行完任务后加载多种通知方法(可编辑通知模板),回调多个第三方系统。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申报及授权的智能仓储设备相关专利共计123项,其中发明专利30项,实用新型专利85项,外观专利8项。
(五)发行人核心技术所处水平
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太阳能光伏电池领域,相关领域具有设备资金投入规模大、工艺流程复杂、定制化程度较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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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为保证生产过程的稳定和高效,下游客户通常会选择具有成熟项目建设经验的先进智能仓储物流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作为具有相关核心技术的智能仓储物流解决方案供应商,自开展智能仓储设备业务以来,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以及项目经验积累,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下游客户的认可度逐渐提升。2022年和2023年1-6月,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实现收入分别为51,814.57万元和44,885.8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37%和16.51%,呈快速增长趋势。公司智能仓储设备相关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 技术名称 | 功能介绍 | 技术参数 |
1 | 新能源汽车仓储物流自动化技术 | 实现存储及输送装配原材料,实现原材料从来料、入库、存储、出库、分发等过程的自动化、信息化管理,同时实现成品周转仓平库的入库、存储、出库等过程自动化、信息化管理。 | 产能:2,400PCS/天 节拍:70S |
2 | 锂电池仓储物流自动化技术 | 实现电池一次注液后组盘至pack装配前的存储输送要求。满足生产各个工艺的要求。 | 单线产能节拍:24,000pcs/天 单线托盘流量:38托/h 同时兼容在线生产产品:4款 立库类型:高温库和低温库 |
3 | 太阳能光伏电池仓储物流自动化技术 | 通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集中控制和调配功能, 将生产加工任务,物料转运任务,信息交互任务。与传统生产工艺相比,降低人员参与频率和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方便生产管理,并满足现场产能,品质要求,数据检测及生产数据, 信息采集的控制要求。 | 产能:3,000根/天 产品重量:213kg 同时兼容在线生产产品:4款 |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仓储物流自动化技术可以满足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太阳能光伏电池三个领域在生产制造环节的仓储物流需求,并提升整条产线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公司的仓储物流技术可以在保证生产质量的同时,提升生产效率和管理能力、降低劳动人员的工作强度。公司在智能仓储设备领域的技术实力支撑了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的高速增长,并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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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募投项目业务模式、资金具体构成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是否符合主要投向主业、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相关要求
1、业务模式及资金构成
“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利元亨实施,总投资额为78,022.5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74,223.93万元。本项目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建设运营中心并购置设备、软件,主要产品包括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和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本项目的实施将加快智能云工厂、视觉智能检测设备及系统、设备运维平台等研发项目产业化进程,公司将具备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以及智能工程解决方案产品销售能力,实现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业务的产业化。本项目业务模式为通过智能仓储设备及相关软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实现收益,与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一致。
本项目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土地购置费用 | 971.97 | 971.97 |
2 | 建设工程 | 18,011.49 | 18,011.49 |
3 | 软件购置 | 7,608.00 | 7,608.00 |
4 | 设备购置 | 44,098.00 | 44,098.00 |
5 | 预备费 | 3,534.47 | 3,534.47 |
6 | 铺底流动资金 | 3,798.65 | - |
合计 | 78,022.58 | 74,223.93 |
如上所述,本项目的投资内容主要为建设运营中心、购置设备和软件,资金主要用于提升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业务的产业化水平。
2、符合主要投向主业的相关要求
智能仓储物流作为实现智能制造的关键环节,是公司打造高端装备平台型公司、深耕智能制造领域的重要战略布局。智能仓储物流与其他高端装备之间的智能化衔接,将有效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符合智能制造未来发展的需求。
受益于锂电行业的迅猛发展以及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与锂电池业务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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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协同性,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2022年和2023年1-6月,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实现收入分别为51,814.57万元和44,885.8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12.37%和16.51%,已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因此,“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项目”为公司现有智能仓储设备业务的投产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要求。
3、符合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相关要求
“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项目”的主要产品包括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和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等,具体构成产品包括智能仓储系统、堆垛机、穿梭车、RGV、AGV、输送机及输送机系统等,主要应用于锂电池、光伏等领域的生产制造。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属于鼓励类的“十四、机械”中的“47、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信息系统,智能物料搬运装备,智能港口装卸设备,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等”。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产能扩建的产品为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制造业质量管理数字化实施指南(试行)》指出,企业应按照质量管理数字化核心能力建设需求,加强必要的生产制造装备改造,提高工艺控制自动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保证工艺稳定,减少质量波动。结合装备数字化改造过程,设计开发相应的质量管理系统平台,形成以数据为驱动的在线质量控制和自主决策能力,为工艺改进和产品创新夯实基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4条,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和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隶属于科创板支持的高端装备领域。
通过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新兴业务智能仓储设备产能,该项目生产产品所属行业为科技创新领域,且相关产品技术水平位于行业前列,具备科创属性,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相关核心技术具有先进性,科技创新能力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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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深耕锂电领域的经验以及与下游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交流,瞄准和挖掘下游客户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库存有序性等痛点和需求,2018年以来公司开始布局智能仓储设备业务;2022年12月成立子公司舜储智能,专注发展智能仓储设备业务。目前,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团队成员约为500名,其中核心团队成员逾20名,可为本项目的实施和产品市场的开拓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持。
基于公司已积累的感知技术、控制技术、执行技术、数字化技术等核心技术,经过数年的研发团队建设和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于2021年12月在智能仓储设备领域已自主研发形成仓储智能管控技术、机器人堆码垛技术和机器人自主执行技术三项核心技术,可应用于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堆垛机、穿梭车、AMR以及叉车等多种与智能仓储设备相关的模块中,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核心技术含义 | 技术来源 | 技术形成时间 | 可应用的代表性模块 | 发行人创新性体现 |
1 | 仓储智能管控技术 | 仓储智能管控技术包括WMS和WCS,WMS具有入库业务、出库业务、仓库调拨、库存调拨和虚仓管理等功能,WCS根据WMS下发的任务生产模块调度子任务,用来协调、调度各模块底层物流设备执行动作,对物流设备进行控制和监控。 | 自主研发 | 2021年12月 | 智能仓储物流系统 | ①利用集成智能化技术,通过入库业务、出库业务、仓库调拨、库存调拨和虚仓管理等功能,综合批次管理、物料对应、库存盘点、质检管理、虚仓管理和即时库存管理等功能综合运用的管理系统,有效控制并跟踪仓库业务的物流和成本管理全过程,实现完善的企业仓储信息管理,并可以与ERP、MES、WCS等多种软件系统对接,更好地提高企业管理的深度和广度,使生产产品从源头开始被实施跟踪与管理,减少在存储过程中出现差错; ②自主研发仓储管理系统WMS、仓储控制系统WCS以及运用条码、射频识别、智能传感等技术,依据生产作业计划,接收生产数据,从ERP系统接收货物数据和/或自MES系统接收工单数据,接着配合AGV搬运车、顶升机、堆垛机、穿梭车等,按照入库/库存管理的基本规则和智能规则进行入库/出库动作,即,先进先出,按D/C大小,同库同层优先出料,自动化地处理货物的入库和出库,无需人工参与,节省了大量成本,提高仓库的运转效率。 |
2 | 机器人堆码垛技术 | ①码垛技术是工业机器人、自动拆/叠盘机、托盘输送线、自动配重、贴 | 自主研发 | 2021年12月 | ①堆垛机立体仓库试验平台研发 | ①堆垛机结构优化技术:现有钢板由于受成型工艺限制,无法将垂直度、平行度、扭曲度矫正到满足设计要求,堆垛机结构优化技术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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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核心技术含义 | 技术来源 | 技术形成时间 | 可应用的代表性模块 | 发行人创新性体现 |
标签及通讯系统与生产控制系统相连接,形成完整的集成化包装生产线;②仓储物流以满足自动化产线上下游的需求为目的,实现库房与设备、设备与设备、车间之间等物料配送,包括堆垛机立体仓库和穿梭车立体仓库;③堆垛机立体仓库实现仓库货物的立体存放、自动存取、标准化管理、降低储存费用及劳动强度,提高立体仓库的空间利用率;④穿梭车立体仓库实现货物向货架的货物存取货。 | ②双向穿梭车研发 ③四向托盘穿梭车研发 ④四向料箱穿梭车研发 ⑤子母穿梭车研发 | 了传统立柱的装配模式,将钢板折弯成预定截面以提高其强度,并在折弯板的上开有减重孔以降低堆垛机自重,然后将折弯钢板通过连接螺栓拼接装配成大横截面的长方形立柱单元,各长方形立柱单元通过连接芯子组成堆垛机立柱,根据立柱设计强度选择钢板的宽度和厚度,实现立柱单元的轻量化。 ②穿梭车结构优化技术:现有的穿梭车车体较重,行走加速度较慢,穿梭车结构优化技术通过金属芯光带实现信号的传输和拨杆模块的供电,走线结构更为简洁,整体结构重量更轻,且通过板式结构的伸叉模块实现较长的伸出,板式结构更为轻便的重量使其惯量更小,行走总成结构简单,重量轻,同时整体采用了对称式设计,使得穿梭车水平两个方向上的两端都具有均匀分布的重量,即使在较轻的车重下运行也能保证平稳。 | ||||
3 | 机器人自主执行技术 | 机器人自主执行技术采用人工智能算法及大数据分析技术进行路径规划和任务协同,并搭载超声测距、激光传感、视觉识别等传感器完成定位及避障:①新能源锂电池领域:实现机器人从原材料搬运到电芯、模组+Pack生产工艺物流全流程;②汽车零部件领域:实现汽车零部件的工序流转、仓储运输;③新能源光伏领域:主要应用包括制绒、扩散、激光、刻蚀、火氧化、镀膜、背膜、正膜、丝网印刷等工艺的对接搬运,实现硅料、硅 | 自主研发 | 2021年12月 | ①悬臂轴AMR研发 ②双举升AMR研发 ③潜入式AMR研发 ④搬运型无人叉车研发 ⑤电动叉车改造及系统研发 | ①运载控制技术:通过对双举升AMR、单臂轴AMR、潜伏顶升AMR、叉车AMR等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配合的控制,以为各型号AMR为核心,高效,稳定完成输送任务,与车间WMS仓库管理系统和WCS仓储控制系统联动,实现了车间物料无人运输及自动上下料,应用于锂电行业前段原材料搬运业务的涂布与辊压上下料、分切上下料工艺段环节、后段的模组及P ack半成品搬运、大负载料车牵引/顶升环节,也可应用于光伏行业整体料架搬运业务和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零部件搬运业务; ②定位导航技术:通过对双举升AMR、单臂轴AMR、潜伏顶升AMR、叉车AMR等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的定位,根据机器人在全局地图中的初始位置进行初始位置重定位,以保证机器人地图坐标与实际位置基本相对应,有助于提高后续定位导航的准确性,根据全局地图,对激光雷达当前采集的点云数据进行匹配,获取机器人的当前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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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核心技术含义 | 技术来源 | 技术形成时间 | 可应用的代表性模块 | 发行人创新性体现 |
片安全高效的自动化性转运。 | 步位姿,并且进一步对机器人的当前初步位姿进行粒子滤波,并采用高斯牛顿法对粒子滤波得到的位姿进行非线性优化,以提高定位精度和鲁棒性; ③调度技术:通过开发AMR自研调度系统RCS,利用仿真、实机验证等多种方法,适配不同机型的地图,统一控制调度,让不同类型AGV能同时在同一空间共同作业,完成多机调度的工作,具备多类型地图坐标系对齐、同屏展示、调度多类型、多品牌AGV在地图对应位置的能力,当机器人到目标点后,可直接加载通用任务模板,执行高自由度拓展动作;并支持执行完任务后加载多种通知方法(可编辑通知模板),回调多个第三方系统。 |
因此,公司掌握智能仓储设备所需的技术,并形成自身的核心技术,且核心技术具有先进性、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具备科创属性。
(2)公司智能仓储设备相关性能指标处于行业前列
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凭借以往的技术积累以及持续的研发投入所形成的核心技术,具备技术竞争优势。智能仓储设备中涉及的堆垛机、穿梭车、AGV、RGV、输送机等主要产品相关性能指标与同行业对比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关键指标 | 指标参数或功能结果 | 关键性能指标对比分析 |
堆垛机 | 最大载重 | 公司:5,000kg; 井松智能:5,000kg; 兰剑智能:2,000kg; 音飞储存:未公布; 东杰智能:4,000kg; 科捷智能:未公布; 昆船智能:6,000kg | 国内先进 |
最大行驶速度 | 公司:260m/min; 井松智能:240m/min; 兰剑智能:240m/min; 音飞储存:220m/min; 东杰智能:300m/min; 科捷智能:240m/min; 昆船智能:240m/min; 德马泰克:240m/min; 胜斐迩:240m/min | 国内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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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关键指标 | 指标参数或功能结果 | 关键性能指标对比分析 |
最大提升速度 | 公司:90m/min; 井松智能:60m/min(重载)、100m/min(轻载); 兰剑智能:80m/min; 音飞储存:66m/min; 东杰智能:85m/min; 科捷智能:90m/min; 昆船智能:90m/min; 德马泰克:84m/min; 胜斐迩:90m/min | 国内主流 | |
运行噪音 | 公司:小于75dB; 井松智能:小于75dB; 兰剑智能:小于75dB; 音飞储存:未公布; 东杰智能:未公布; 科捷智能:≤75dB; 昆船智能:未披露 | 国内主流 | |
穿梭车 | 最大行走速度 | 公司:4m/s; 井松智能:4m/s(重载); 兰剑智能:5m/s; 音飞储存:1m/s; 东杰智能:3.33m/s; 今天国际:未公布; 科捷智能:5m/s; 昆船智能:3m/s; 德马泰克:4m/s; 胜斐迩:4m/s | 国内主流 |
最大行走加速度 | 公司:2m/s2; 井松智能:1m/s2(重载); 兰剑智能:2m/s2; 音飞储存:未公布; 东杰智能:未公布; 今天国际:未公布; 科捷智能:2m/s2; 昆船智能:1m/s2; 德马泰克:2m/s2; 胜斐迩:1m/s2 | 国内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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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关键指标 | 指标参数或功能结果 | 关键性能指标对比分析 |
最大载重 | 公司:1,500kg; 井松智能:20,000kg; 兰剑智能:60kg; 音飞储存:1,500kg; 东杰智能:4,000kg; 今天国际:1,000kg; 科捷智能:未公布; 昆船智能:3,000kg; 德马泰克:50kg; 胜斐迩:50kg | 国内主流 | |
标准货位形式 | 公司:单货位、双货位; 井松智能:单货位、双货位; 兰剑智能:双货位; 音飞储存:未公布; 东杰智能:未公布; 今天国际:未公布; 科捷智能:双货位; 昆船智能:未公布; 德马泰克:双货位; 胜斐迩:双货位 | 国内先进 | |
AGV、RGV | 最大起升重量 | 公司:3,000kg; 井松智能:20,000kg; 兰剑智能:2,000kg; 音飞储存:1,500kg; 今天国际:未公布; 东杰智能:3,000kg; 昆船智能:3,500kg; 日本大福:未公布; 胜斐迩:2,000kg; 德马泰克:17,000kg | 国内主流 |
最大行驶速度 | 公司:1.5m/s; 今天国际:2m/s; 东杰智能:1.25m/s; 昆船智能:1.5m/s; 日本大福:1.5m/s; 胜斐迩:未公布 | 国内主流 | |
导引(停止)精度 | 公司:±5mm; 井松智能:±5mm; 兰剑智能:±5mm; 音飞储存:±10mm; 今天国际:未公布; 东杰智能:±5mm; 昆船智能:±3mm; 日本大福:±10mm; 胜斐迩:未公布 | 国内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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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关键指标 | 指标参数或功能结果 | 关键性能指标对比分析 |
导航方式 | 公司:激光SLAM/惯性导航/磁导航; 井松智能:激光导航/激光SLAM/视觉导航等; 兰剑智能:激光复合导航; 音飞储存:激光SLAM; 今天国际:激光导航/二维码/磁钉/混合导航; 东杰智能:磁/激光/自然/混合导航; 昆船智能:磁导航/激光导航/惯性导航/混合导航; 日本大福/胜斐迩:未公布 | 国内主流 | |
行驶&旋转能力 | 公司:前后双向行驶、自旋转、全方位运行; 井松智能:四向行驶、360度旋转; 兰剑智能:未公布; 音飞储存:直行、侧行、斜行、直角转弯、原地回转; 今天国际:未公布; 东杰智能:四向行驶、全方位运行; 昆船智能:前进、后退、转弯、自旋转; 日本大福/胜斐迩:未公布 | 国内主流 | |
输送机 | 最大直行速度 | 公司:18m/min; 井松智能:16m/min(重载); 兰剑智能:20m/min; 音飞储存:12m/min; 东杰智能:16m/min; 科捷智能:24m/min; 昆船智能:24m/min; 胜斐迩:未公布 | 国内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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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关键指标 | 指标参数或功能结果 | 关键性能指标对比分析 |
最大负载 | 公司:3,000kg; 井松智能:3,000kg; 兰剑智能:1,500kg; 音飞储存:1,500kg; 东杰智能:4,000kg; 科捷智能:未公布; 昆船智能:3,000kg; 胜斐迩:1,500kg | 国内主流 | |
运行噪音 | 公司:小于75dB; 井松智能:小于72dB; 兰剑智能:小于60dB; 音飞储存:未公布; 东杰智能:未公布; 科捷智能:未公布; 昆船智能:未公布; 胜斐迩:未公布 | 国内主流 |
注1:日本大福、德马泰克、胜斐迩相关产品指标数据来自公开网站或兰剑智能招股说明书;
注2:兰剑智能、音飞储存、东杰智能和今天国际数据来自公开网站;
注3:井松智能、科捷智能、昆船智能数据来自公开网站或招股说明书。
通过上述同行业对比,公司在智能仓储设备中涉及的堆垛机、穿梭车、AGV、输送机等主要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处于行业前列。
(3)公司负责智能仓储设备业务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相关重要部件均为自主研发且募投项目实施后将自主生产制造
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拟生产产品包括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具体构成产品包括智能仓储系统、堆垛机、穿梭车、RGV、AGV、输送机及输送机系统等)和智能工厂解决方案(智能工厂云平台、视觉智能检测设备及系统、设备智能运维平台)。
1)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
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系一种基于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综合性解决方案,旨在通过实时监测、数据分析和智能优化等手段来实现对仓储环节的自动化控制和优化,以提高仓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优化库存管理和提高客户服务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它由智能仓储设备、智能仓储系统以及相应的软件和服务组成,可以实现自动化的入库出库、自动化的货架管理和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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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化的配送等功能。同时,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还能提供实时监测和预警,以帮助仓储管理者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案例1
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案例2
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的产品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功能描述 | 产品来源 |
1 | 智能仓储系统 | 智能合储系统是通过入库业务、出库业务、合库调拨、库存调拨和虑合管理等功能,使用综合批次管理、物料对应、库存盘点、质检管理虚仓管理、即时库存管理等综合功能运用的管理系统,有效控制和自动跟踪仓库业务的物流、成本管理等全过程,全面完善智能仓储信息管理系统,并且能够与ERP、MES等多种软件系统对接,更精准、快速地提高了智能仓储管理的深度和广度。 | 自主研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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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功能描述 | 产品来源 |
2 | 堆垛机 | 堆垛机是一种自动化物流设备,主要用于货物的储存和搬运,通常由货架、升降机和搬运机构等组成,可以实现货物的自动存取和高效运输,广泛应用于工厂、仓库等场所。本产品与计算机控制系统相结合,通过编程实现自动化控制,减少了人力操作的成本和错误率,提高了物流的运输效率和安全性。 | 自主研发 |
3 | 穿梭车 | 穿梭车是一种自动化物流设备,主要用于货物的储存和搬运。穿梭车系统采用了机械化的搬运方式,可以实现货物的快速、高效的存取和运输。穿梭车系统具有高效、灵活、安全的特点,可以快速处理货物的存取请求,同时可以实现多货架同时操作,提高了物流的运输效率和安全性。 | 自主研发 |
4 | RGV | RGV(Roller Guided Vehicle)是一种自动化物流设备,主要用于工厂、仓库等场所中的物料搬运和运输。它采用滚轮导向技术,能够沿着预设路径运行,从而实现自动化搬运和运输物料。RGV能够承载大量的物料,并实现高速的运输,适用于在物流大量流动的工厂和仓库等场合。 | 自主研发 |
5 | AGV | AGV(Automated Guided Vehicle)是一种自动化物流设备,用于在工厂、仓库等场所中自动搬运物料。AGV通常采用激光、磁导航等技术进行定位和导航,能够沿着预设路径自动行驶,并实现物料的自动装卸。AGV适用于单品种、多品种、小批量的物流运输,能够灵活地适应生产线的需求变化。 | 自主研发 |
6 | 输送机 | 输送机是一种用于输送物料和产品的机械设备,将物料放在输送带上,通过输送带的运动来实现物料的输送和转运,应用于工业生产线和物流系统中。 | 自主研发 |
7 | 输送机系统 | 输送机系统是由多个输送机构成的自动化物流输送系统。输送机系统可以通过传送带、滚筒、链条等方式输送物品,实现物流系统中的物流运输,如工厂生产线、仓库等场合。输送机系统通常包括输送机、驱动装置、张紧装置、支撑装置、控制系统等组成。输送机系统可以实现物品的高速、大量、连续输送,可以按照设定的路径和速度进行自动化运行,提高物流输送效率和生产效率。同时,输送机系统的控制系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编程和调整,实现不同物品的自动分类、合并、分拣等操作,提高物流系统的灵活性和智能化程度。 | 自主研发 |
公司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项目涉及的具体产品由软件和硬件构成,其中仓储智能管控相关的软件系统系产品的核心。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核心软件包括WCS(仓库控制系统)、WMS(仓库管理系统)、RCS(AGV控制系统)和设备的控制程序等,均由公司自主开发及调试施工;核心硬件设备包括堆垛机、穿梭车、RGV、AGV、输送机、输送机系统(由滚筒输送机、链条输送机、皮带输送机、移栽输送机、旋转输送机、升降机、落地升降机等构成),亦均由公司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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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前述硬件设备主要由机械加工件、机械标准件、电气件等组成,其中机械加工件及部分机械标准件由公司自制,电气件及部分机械标准件由外部采购。2)智能工厂解决方案智能工厂解决方案系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化技术,实现生产、管理、销售等方面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和能源消耗,从而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竞争力的目的。智能工厂解决方案系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根据不同的企业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技术和方案,逐步实现智能化生产和管理。
序号 | 产品名称 | 功能描述 | 产品来源 |
1 | 智能云工厂 | 智能云工厂具有集成化、可配置化、智能化、开放性等特点,通过数据采集、实时监测、智能分析、自适应控制等方式,实现生产流程的自动化、可控制和可优化。同时,智能云工厂可以通过云平台的方式,实现远程监控和控制,实现远程协同制造,提高生产效率和品质。 | 自主研发 |
2 | 视觉智能检测设备 | 视觉智能检测设备包括视觉传感器、超声波传感器、X光检测设备等,它们能够采集物体的图像、声音或其他信息,为后续的图像处理和分析提供数据支持。 | 自主研发 |
3 | 视觉智能检测系统 | 视觉智能检测系统可以实现视觉智能检测模型的部署和应用,通过将模型部署到相应的硬件设备上,并实现实时的检测和分析功能。 | 自主研发 |
4 | 设备智能运维平台 | 设备智能运维平台是利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边缘计算等先进技术,为企业提供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的平台。它可以实现设备的实时数据采集、监测、状态评估、智能预警、故障诊断、远程连接升级设备程序和健康管理等功能。该平台通过物联网技术将设备连接到互联网上,实现设备数据的实时采集和监测,并使用大数据技术对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以便进行设备状态评估、预测和预警,提前发现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从而最大程度地降低设备故障对生产的影响。 | 自主研发 |
公司智能工厂解决方案涉及的具体产品由软件和硬件构成,其中智能化、视觉检测等相关的软件系统系产品的核心。智能云工厂、视觉智能检测系统和设备智能运维平台为软件类产品,均由公司自主开发及调试施工;视觉智能检测设备为硬件类设备,由公司自主研发并生产,外购部件包括工业相机、镜头、光源、超声波传感器、X光检测设备,其他部件由公司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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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申报及授权的智能仓储设备相关专利共计123项,其中发明专利30项,实用新型专利85项,外观专利8项;公司拥有智能仓储设备相关软件著作权23项。
因此,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涉及的相关核心硬件设备以及软件控制系统均由公司自主研发且本募投项目实施后将自主生产制造,不存在外部依赖。
综上所述,本募投项目生产产品具备科创属性,符合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相关要求。
四、发行人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储备情况以及与现有技术的异同,发行人是否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能力、业务管理能力和资金管理能力,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建设项目系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华东光伏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发行人拟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投资。智能仓储物流设备业务相关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一)发行人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储备情况以及与现有技术的异同
1、人员储备
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规模快速扩张,研发投入持续增长,团队规模亦不断扩大。公司已在智能仓储物流领域拥有一支成熟的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业务团队。目前,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团队成员约为500名,其中核心团队成员逾20名,可为本项目的实施和产品市场的开拓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持。公司智能仓储设备团队曾先后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度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智能仓储”、广东省智能化锂电制造装备企业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022年移动机器人年度创新产品-高工金球奖”等荣誉。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核心技术团队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工作岗位 | 工作经历简介 | 擅长领域 |
1 | 段亚杰 | 硕士 | 总经理/执行董事/企业法人代表 |
2020年加入利元亨,担任智能仓储事业部总监,带领团队专注于自新能源仓储物流自动化技术研究,在利元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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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学历 | 工作岗位 | 工作经历简介 | 擅长领域 |
的孵化下,团队于2022年成立广东舜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担任广东舜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全权负责公司的运营和发展,带领公司立足新能源领域,专注于智能仓储物流自动化设备研发,规划2024年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
2 | 杨永佳 | 本科 | CTO首席技术官 | 2018年加入利元亨,担任智能仓储事业部CTO首席技术官,现任职广东舜储智能装配有限公司CTO首席技术官。 主导智能制造信息化系统集成开发、构建供应商管理系统开发、智能仓储系统,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外观设计3项,初审、申请、实审专利共计11项。 开发利元亨智能仓储项目,已成功应用到3C、新能源、智能制造、光伏等领域,通过构建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实现传统物流仓储的智能化升级,推动企业生产效率及精益管理水平的提升。 | 智能仓储 |
3 | 杨震 | 本科 | 方案部副总监 | 主要负责智能仓储领域的解决方案团队,为智能仓储项目提供优质的解决方案。工作期间主导研发并授权发明专利1项,申请中发明专利2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4项。 | 智能仓储 |
4 | 冉龙生 | 硕士 | 研发部兼标准部副总监 | 主要负责研发部&技术标准部的部门管理工作,在职期间,组织团队成员开发各类智能物仓储设备项目,包括高速堆垛机、300KG重载四向料箱穿梭车、原材料重型堆垛机、化成/分容堆垛机、线棒堆垛机、箱式货叉、变距箱式货叉、托盘提升机、料箱穿梭车提升机、托盘穿梭提升机、50KG双伸位双向穿梭车、线棒输送线、工厂物流输送线、化成分容立库输送系统研发、原材料输送系统研发等设备开发,期间获得专利4项。 | 智能仓储 |
5 | 李鹏波 | 本科 | 电气设计经理 | 主要负责主导新能源行业非标自动化设备与智能仓储设备设计研发工作与部门管理工作;主导项目期间,带领团队完成了新能源领域铝壳组装线、软包量产整线电控设计工作,完成了储能领域氢燃料电堆堆叠线的设计研发工作、完成了汽车领域转子自动装配线与定子装配线的设计研发工作, | 智能仓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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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学历 | 工作岗位 | 工作经历简介 | 擅长领域 |
为国内外诸多知名企业提供自动化控制解决方案。 | |||||
6 | 林荣耀 | 硕士 | 机械工程师 | 现任广东舜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研发部的机械工程师兼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穿梭车的研发工作。 攻读硕士期间,项目《多功能夹钳》曾获得2019中山市智能制造设计大赛的铜奖;发表学术论文3篇,申请发明专利4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项。 在广东舜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托盘四向穿梭车》项目的研发,并授理了实用新型专利1项。 | 智能仓储 |
7 | 刘欣茂 | 本科 | 软件开发中心-总监助理 | 主要负责项目的软件研发、设计以及实施等工作。工作期间曾参发明专利7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其中已授权发明专利有3项,外观专利1项,实审中的发明专利《柔性调度方法和系统》是惠州市重点领域“揭榜挂帅”重大专项项目;授权发明专利为:《仓储策略管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物品移库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和存储介质》和《物料入库方法、装置及入库机器人》,其中《仓储策略管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和《物料入库方法、装置及入库机器人》是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 | 智能仓储 |
2、技术储备
经过多年的研发团队建设和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在智能仓储领域已形成仓储智能管控技术、机器人堆码垛技术和机器人自主执行技术三项核心技术。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申报及授权的智能仓储设备相关专利共计123项,其中发明专利30项,实用新型专利85项,外观专利8项,公司拥有智能仓储设备相关软件著作权23项,相关技术储备较为充足,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具体情况本题回复之“三、发行人HJT光伏电池生产设备和智能仓储物流设备业务的发展过程、业务布局规划,并结合行业技术发展阶段、发行人技术研发过程以及研发投入与取得成果情况、核心技术所处水平以及本次募投项目业务模式、资金具体构成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是否符合主要投向主业、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相关要求”之“(四)发行人技术研发过程以及研发投入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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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成果情况”。
3、与现有技术的异同
本次募投项目中,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的主要产品包括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和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上述产品与公司现有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板块基本一致,系公司以现有设备制造技术为依托并附加智能工厂云平台等智能化工业软件实施的扩产计划,系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与技术升级。因此,本项目研发技术主要系基于现有技术的升级。
(二)发行人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能力、业务管理能力和资金管理能力
1、发行人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能力
在智能仓储设备领域,公司已经拥有一支成熟的业务团队并已形成仓储智能管控技术、机器人堆码垛技术和机器人自主执行技术三项核心技术。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团队具备核心软硬件的自制和研发能力,通过与智能工厂的有机联动,能够将企业客户的智能制造规模提升至全新的高度,推动企业生产效率及精益管理水平的提升。
随着生产工艺和技术的成熟,公司智能仓储物流设备已经实现产业化并迅速成长为公司核心主营产品之一,2022年和2023年1-6月实现收入分别为51,814.57万元和44,885.8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12.37%和
16.51%。
综上所述,发行人具备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能力。
2、发行人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业务管理及资金管理能力
(1)业务管理能力
自成立以来,公司业务规模和资产规模持续扩大。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2,996.52万元、233,134.90万元、420,376.09万元和272,963.53万元,业务规模不断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46,344.12万元、557,579.46万元、944,398.16万元和1,043,013.25万元,公司资产规模持续扩张并保持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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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持续深耕,已经成长为全球锂电池制造装备行业领先企业之一,产品覆盖锂电生产全工艺流程,可以为客户提供从电芯制作、电芯装配、化成分容测试到模组 Pack、智慧物流在内的锂电池整线解决方案,实现了专机→一体机→局部环节整线→真正的整线(全流程生产线)的产品布局。公司客户群体不断扩大,公司在与新能源科技、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蜂巢能源、欣旺达等厂商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同时,继续深化楚能新能源、耀宁科技、清陶能源、远景动力、海辰能源、瑞浦兰钧、力神、赣锋锂业等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并成功开拓雄韬、懋略等新客户,战略客户群体不断壮大。在海外市场,公司与北美、德国和韩国客户继续签署了相关锂电设备订单,为与其他韩系和欧美客户的深入合作打下坚实基础。公司较快的业绩增长速度以及较大的资产规模业务凸显了公司在高端装备制造领域较强的业务管理能力,有助于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2)资金管理能力
发行人资金管理能力良好,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的投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有效使用。
综上所述,专业的人才团队、充足的技术储备以及丰富的生产经验和客户资源使得发行人具备实施本次项目所需的技术研发实力以及产业化能力。同时,公司积累的业务管理能力和资金管理能力能够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保障。
(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
1、符合国家政策规划要求与发展方向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次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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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产品属于鼓励类的“十四、机械”中的“47、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信息系统,智能物料搬运装备,智能港口装卸设备,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等”。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产能扩建的产品为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
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是我国政策重点关注和鼓励的行业。2015年5月,国务院正式出台《中国制造2025》计划,着眼于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强化基础、绿色发展等关键环节,提出到2025年我国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全员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中国进入世界制造强国的行列,其中智能制造被明确制定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
2016年12月,《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的出台明确提出将推进智能制造实施“两步走”战略:到2020年,智能制造发展基础和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传统制造业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制造,有条件、有基础的重点产业智能转型取得明显进展;第二步,到2025年,智能制造支撑体系基本建立,重点产业初步实现智能转型。
2021年11月,工信部、国家标准委印发的《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提出智能工厂标准主要包括智能工厂设计,工厂内物料状态标识与信息跟踪、作业分派与调度优化、仓储系统功能要求等智能仓储标准;物料分拣、配送路径规划与管理等智能配送标准。
2022年1月,交通运输部与科学技术部联合印发《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智慧物流技术研发应用,研发应用智能仓储和快速装卸、智能分拣与投递、智能快速安检和语音处理、通用寄递编码等技术和设备。
2022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提出要推进物流智慧化改造,促进自动化、无人化、智慧化物流技术装备以及自动感知、自动控制、智慧决策等智慧管理技术应用。
随着工业4.0和物联网时代的来临,国家层面陆续发布了一系列具有明确政策导向的指导性文件,鼓励越来越多的企业投身于新一轮工业革命中。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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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委文件也逐渐从指定纲领的制定阶段转向引导实施阶段。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规划所要求的发展方向。
2、公司客户资源丰富,在手订单充足
公司是智能专用装备制造行业领先企业之一,已与新能源科技、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蜂巢能源、欣旺达等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积极开拓了远景动力、三星SDI、福特、瑞浦兰钧、海辰能源、楚能新能源、京威股份、小鹏汽车、阿特斯、清陶能源、天能股份等海内外知名客户。公司在专注服务新能源行业龙头客户的同时,积极提升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地位。
经过长期的发展,公司在行业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建立了丰富的客户渠道资源。公司与下游核心客户保持密切的技术沟通,充分了解客户在设备生产线上的需求和痛点。公司的下游客户存在大量的智能化解决方案、智能工厂(原材料、成品)等项目需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智能化仓库物流设备在手订单(含已取得合同及订单、已中标的项目、已取得意向性协议,下同)
6.08亿元,其中锂电池领域智能化仓库物流设备在手订单5.50亿元,主要客户包括比亚迪、国轩高科、楚能新能源、远景动力等;光伏领域智能化仓库物流设备在手订单0.58亿元,主要客户包括高景太阳能、晶科能源等;公司依托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及在手订单切入智能工厂赛道,在原有客户基础上进行业务的拓展延伸,具有较强的外部市场支撑。
3、公司较强的研发和创新实力是本项目实施的重要保障
公司长期深耕于智能制造、工业信息化、高端专用设备制造等行业领域,建立了一支结构合理、研发创新实力较强的人才团队,在多年的研发生产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储备。
公司研发团队具备3,000个以上的项目经验,行业覆盖动力电池、消费类电池、光伏、5G基站等20多个行业。
此外,公司在研发创新方面获得诸多奖项与认证,如2020年广东省人工智能骨干企业、第七届广东专利优秀奖、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广东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东省创新型试点企业等。同时,公司是广东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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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拥有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优秀的研发团队及扎实的研发创新实力是本项目实施的重要保障。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
五、表格列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相关产品的产能变化情况,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下游主要客户需求变化情况、发行人竞争优劣势、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以及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规划合理性以及产能消化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重大风险提示章节相关内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建设项目系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华东光伏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发行人拟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投资。
(一)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相关产品的产能变化情况
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的主要产品包括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和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上述产品与公司现有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板块基本一致,系公司以现有设备制造技术为依托并附加智能工厂云平台等智能化工业软件实施的扩产计划,系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与技术升级。
智能仓储设备业务系公司2022年新开拓业务,现有产能规模较小。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智能仓储相关产品的新增产能情况如下:
单位:套
产品 | 项目 | 2022年 | 建设期 | 运营期 | |||
T+1年 | T+2年 | T+3年 | T+4年 | T+5年~T+12年 | |||
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 | 现有产能 | 20 | 40 | 40 | 40 | 40 | 40 |
本次募投项目产能 | - | - | - | 78 | 102 | 132 | |
视觉智能检测设备及系统 | 现有产能 | - | - | - | - | - | - |
本次募投项目产能 | - | - | - | 156 | 204 | 264 |
注: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包括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和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智能工厂云平台、设备智能运维平台属于软件类产品,不适用于产能、 产能利用率等指标。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将新增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产能132台/套,新增视觉智能检测设备及系统产能264台/套。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设计系公司基于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未来的市场空间、在手订单等综合考量规划,具备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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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二)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下游主要客户需求变化情况、发行人竞争优劣势、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以及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规划合理性以及产能消化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重大风险提示章节相关内容
1、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规划合理性
(1)下游主要客户需求变化情况
在面向数字经济时代的全球竞争中,依托数字技术发展更高水平、更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已然成为各国的战略共识。制造业正是数字化转型的主阵地,其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便是工业软件。随着全球“传统制造”加快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工业软件正在成为智能制造的核心基础性工具。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国家层面发布的一系列指导政策,具有明确的政策导向,鼓励越来越多的企业投入到数字化大潮中,各部委文件也逐渐由指定纲领进入到引导实施阶段。
现阶段,公司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以锂电及光伏领域客户为主,主要围绕下游锂电及光伏企业扩充生产线整体销售。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开拓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在其他应用领域的客户,下游市场空间广阔。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锂电设备市场规模为588亿元,2017年至2021年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7.4%,2022年市场规模为1,000亿元,同比增长70%,预计2025年中国锂电设备市场规模有望超过1,500亿元,保持快速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
87.41GW,同比增长59.3%;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预测,到2023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量将达95-120GW,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将达280-330GW。
因此,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规划的要求与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下游客户需求快速增长,未来的发展趋势明确。
(2)发行人竞争优劣势
①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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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锂电行业经验积累丰富, 具备产品及服务优势经过长期深耕发展,公司在锂电行业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建立了丰富的客户渠道资源,积累了丰富的锂电行业经验。公司与下游核心客户保持密切的技术沟通,充分了解客户在锂电设备生产线上的需求和痛点。因此,公司的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能够较好的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及提供高效及时的综合服务,在锂电领域具备产品及服务优势。B、公司持续研发创新,形成技术及研发优势通过多年行业积累及持续研发投入,跟踪智能制造行业内技术发展趋势,研发符合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战略的前沿技术,公司已掌握智能感知技术、控制技术、执行技术、数字化技术、智能仓储技术等核心技术,并且拥有在智能仓储、自动化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充足的人员及技术储备。
C、公司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凭借卓越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公司赢得了广泛的市场认可和口碑,在锂电领域,公司已与比亚迪、国轩高科、蜂巢能源、宁德时代、欣旺达、新能源科技等知名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积极开拓了远景动力、三星SDI、福特汽车、瑞浦兰钧、海辰能源、楚能新能源、京威股份、小鹏汽车、阿特斯、清陶能源、天能股份等海内外知名客户,拥有丰富的客户渠道资源;在光伏领域,公司通过光伏自动化线等业务与光伏领域龙头亦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代表性合作企业包括晶科能源、高景太阳能、阿特斯、华晟新能源等,为后续产能消化提供有力支撑。
②竞争劣势
A、产能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现有产能及前次募投项目规划建设产能主要用于满足未来锂电池制造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需求。对于新开拓的智能仓储设备业务,公司产能受限,将制约新业务的拓展,难以满足订单快速增长的需求。B、除锂电及光伏领域外其他下游应用领域经验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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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以锂电及光伏领域客户为主,主要围绕下游锂电及光伏企业扩充生产线整体销售。与今天国际等智能化解决方案提供厂商相比,公司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除锂电及光伏领域外其他下游应用领域客户和经验相对较少,其他下游应用领域市场有待进一步开拓。
(3)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以及在手订单情况
智能仓储设备业务为公司2022年放量业务,目前主要针对锂电及光伏领域客户提供智能配套支持服务,有利于深度绑定客户,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关系。报告期内,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收入均来自于锂电领域,但智能仓储设备可广泛应用于制造业的其他细分领域,未来光伏等其他应用领域客户的持续拓展将为智能仓储设备业务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保障未来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收入的可持续增长。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板块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51,814.57万元和44,885.83万元,呈快速上升的趋势。2022年度,公司智能仓储设备销量为20台/套,产能处于饱和状态。
在锂电领域,公司是全球锂电池制造装备行业领先企业之一,已与比亚迪、国轩高科、蜂巢能源、宁德时代、欣旺达、新能源科技等知名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积极开拓了远景动力、三星SDI、福特汽车、瑞浦兰钧、海辰能源、楚能新能源、京威股份、小鹏汽车、阿特斯、清陶能源、天能股份等海内外知名客户。经过长期的发展,公司在锂电行业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建立了丰富的客户渠道资源。公司与下游核心客户保持密切的技术沟通,充分了解客户在锂电设备生产线上的需求和痛点。在光伏领域,公司通过光伏自动化线等业务与光伏领域龙头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代表性合作企业包括晶科能源、高景太阳能、阿特斯、华晟新能源等。公司的下游客户存在大量的智能化解决方案和智能仓储等项目需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智能化仓库物流在手订单金额6.08亿元,其中锂电池领域智能化仓库物流设备在手订单5.50亿元,光伏领域智能化仓库物流设备在手订单0.58亿元,在手订单数量超过30套,公司依托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及在手订单切入智能仓储赛道,具有较强的外部市场支撑。
(4)新增产能规划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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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公司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以锂电及光伏领域客户为主,主要围绕下游锂电及光伏企业扩充生产线整体销售。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开拓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在其他应用领域的客户,下游市场空间广阔。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在锂电及光伏领域的市场需求量预测分析如下:
1)锂电领域
根据EVTank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锂电池总体出货量958GWh,同比增长
70.3%,预计到2025年全球锂电池需求量为2,212GWh。因此,计算可得2025年全球锂电池新增出货量为464GWh,具体如下:
年份 | 2020 | 2021 | 2022 | 2023E | 2024E | 2025E |
全球锂电池需求量(GWh,a) | 295 | 562 | 958 | 1,322 | 1,747 | 2,212 |
全球锂电池新增需求量(GWh,△a) | 75 | 268 | 395 | 364 | 425 | 464 |
由于锂电投产每GWh所需要的设备数量基本是确定的,以公司目前产品的性能指标测算,下游锂电每新增1GWh需要化成分容物流线、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视觉智能检测设备及系统、设备智能运维平台分别为1套、1套、4套和1套。根据预测2025年全球锂电池新增需求量为464GWh,预计本次募投产品市场需求量情况如下:
单位:台、套
产品 | 预计2025年新增需求量 | 本次募投达产年均产量 |
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 | 464 | 66 |
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 | 464 | 66 |
智能云工厂平台 | / | 178 |
视觉智能检测设备及系统 | 1,856 | 264 |
设备智能运维平台 | 464 | 66 |
注:上述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视觉智能检测设备及系统、设备智能运维平台新增需求量仅为锂电领域。
2)光伏领域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2年全国光伏电池产量318GW,同比增长
60.7%,预计2023年全国电池片产量将超过477GW。结合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公开数据以及行业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谨慎预测,2022年至2025年期间的光伏电池片市场容量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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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公式 | 2022年度 (实际) | 2023年 (预计) | 2024年 (预计) | 2025年 (预计) |
全国电池片产量 | A | 318GW | 477GW | 620GW | 806GW |
国内产量占全球比重 | B | 85% | 85% | 85% | 85% |
全球电池片产量 | C=A/B | 374GW | 561GW | 730GW | 948GW |
产能利用率 | D | 60% | 60% | 60% | 60% |
全球电池片产能 | E=C/D | 624GW | 935GW | 1,216GW | 1,581GW |
各年新增电池片产能 | F | - | 312GW | 281GW | 365GW |
假设按照1GW光伏电池片生产线配备1套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测算,预计2025年本次募投产品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新增需求量为365套。从锂电及光伏领域智能仓储设备市场竞争格局来看,锂电领域智能仓储设备提供商主要有先导智能、利元亨、今天国际等,光伏领域智能仓储设备提供商主要有先导智能、利元亨、京山轻机等,专注于锂电及光伏领域智能仓储解决方案的行业参与者相对较少。与泛用性智能仓储物流解决方案相比,锂电及光伏领域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需要对锂电及光伏设备端的运行特性有全面地了解,并具备较强的自动化技术及交付能力,行业参与者主要系具备锂电及光伏设备生产能力的企业。因此,在锂电及光伏领域智能仓储设备市场,利元亨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及大型项目交付能力,在行业内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
结合前述预测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产能规划数量占未来锂电及光伏领域市场需求量比例较低,未来新增其他应用领域的广阔市场空间亦有助于本次募投新增产能的顺利消化,新增产能规划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基于下游行业市场空间及发展趋势、下游客户需求变化、现有的产能利用率、竞争优势、客户开拓及在手订单等情况,发行人本次“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新增产能测算具有合理性。
2、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重大风险提示章节相关内容
针对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公司已制定相应的产能消化措施,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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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下游客户合作交流,巩固和扩大锂电领域市场份额
凭借高端智能装备制造的技术经验和客户服务能力,深耕锂电行业下游客户,公司已与新能源科技、比亚迪、国轩高科、蜂巢能源、欣旺达等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继续拓展和深化与远景动力、三星SDI、瑞浦兰钧、耀宁科技、清陶能源、海辰能源、楚能新能源、高景、阿特斯、天能股份、国电投等海内外知名客户的战略合作。未来,公司将深化与下游客户的合作交流,通过产品加服务等模式提供更高的产品附加值,提高产品的差异化竞争力,巩固和扩大锂电领域市场份额,促进募投项目产能消化。
(2)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光伏领域新产品的研发进程
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基于累积的工艺经验和技术储备,依托与行业优质客户的合作基础,研发和突破真空技术,积极与长三角太阳能光伏技术创新中心等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推动光伏技术应用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制绒清洗机、PECVD、PVD、丝网印刷机等HJT电池制造核心设备的研发进程及下游客户验证进度,光伏领域客户的积累及深入合作将有利于智能仓储设备业务光伏领域订单的获取,进而促进募投项目产能消化。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在手订单按应用领域划分情况如下:
应用领域 | 在手订单金额(亿元) | 在手订单数量(套) | 主要客户 |
锂电 | 5.50 | 30 | 比亚迪、国轩高科、楚能新能源、远景动力等 |
光伏 | 0.58 | 2 | 高景太阳能、晶科能源等 |
合计 | 6.08 | 32 | - |
由上表可见,随着公司光伏领域产品的研发推进以及与光伏领域客户合作加深,在原有锂电池应用领域的基础上,公司已开始陆续获取智能仓储设备业务光伏领域订单,光伏领域应用的拓展将进一步助力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收入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收入均来自于锂电领域,但智能仓储设备可广泛应用于制造业的其他细分领域,未来光伏等其他应用领域客户的持续拓展将为智能仓储设备业务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保障未来智能仓储设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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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3)加快全球化布局,积极开拓增量客户
公司一直以战略性眼光布局全球市场,成立了统筹全球业务的上海分公司,并先后在德国、波兰、瑞士、英国、美国、加拿大、韩国、日本等国家成立了子公司或办事处,拓展建立了研发中心、服务中心、生产基地。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全球化布局和市场拓展,深入了解和挖掘下游客户需求,积极开拓增量客户。
综上所述,公司已制定有效且可行性较高的产能消化措施,以充分保障新增产能的顺利消化。
针对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声明”章节中补充完善如下: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公司已基于对下游市场环境、客户资源、供应链管理能力和人才团队等因素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分析,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化、下游市场需求变动、市场竞争加剧、内部研发进度不及预期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募集资金项目不能如期实施,或实施效果与预期产生偏离的风险。
(九)募集项目盈利未达预期及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高公司智能仓储物流设备的产量,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和交付能力。由于投资项目从实施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过程中,公司面临着下游行业需求变动、产业政策变化、业务市场推广等诸多不确定因素,上述任一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均可能产生投资项目实施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可能导致新增产量无法充分消化。”
六、光伏装备项目二期土地的取得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与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利元亨华东总部基地项目投资协议》,项目一期土地用于“华东光伏高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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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苏(2023)通州区不动产权第003577号);项目二期土地用于“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建设,拟选址南通高新区金新西路南侧、金渡路西侧、拖桥路北侧地块,用地约131亩。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项目二期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取得。
根据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11月10日出具的《利元亨募投项目用地事宜的说明函》,“目标地块正在完善土地出让前期手续,目前处于待征收阶段,预计在2024年一季度前进入招拍挂程序。我方将按照《利元亨华东总部基地项目投资协议》的约定,预留目标地块予江苏利元亨投资建设“华东新能源高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我方将协助江苏利元亨在竞得项目地块后1个月内(或尽快)与相关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协助江苏利元亨在交地手续完成后办理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不动产权证。江苏利元亨在合法合规程序下取得前述项目规划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截至该说明函出具之日,各方正在积极推进项目土地取得应履行的各项手续。如该项目用地无法按照计划取得,我方将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附近其他可用地块,以满足江苏利元亨募投项目的用地需求,保证江苏利元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项目二期用地预计将于2024年一季度取得,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已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之“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中披露了本次募投项目所需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取得的风险,具体如下: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取得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通过购买土地自建的方式实施,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权尚未取得。若公司未来无法及时获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权证,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等将受到不利影响。”
七、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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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阅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比较分析本次募投项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了解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划及投资明细情况;
2、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现有产能及前次募投项目产能规划、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规划、未来发展战略及规划等,分析发行人本次融资的必要性以及评估融资开展相关业务的相关风险;
3、访谈发行人管理层及相关业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发展相关业务的背景及过程、相关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发行人技术研发过程以及研发投入与取得成果情况、核心技术所处水平等;
4、查阅行业分析报告、政府部门有关产业政策与产业目录、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告及行业研究报告、发行人业务发展规划等相关文件,分析下游市场容量及未来发展趋势、竞争格局等情况;
5、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产能、产量、销量等数据,了解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规划的合理性;
6、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客户在手订单及意向性合同,了解发行人在手订单获取情况;
7、访谈发行人管理层及相关业务负责人,了解募投项目相关市场前景、相关人员及技术储备情况,了解募投项目总体产能规划、产能利用率、竞争优劣势、客户开拓情况等情况以及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
8、访谈发行人管理层及查阅有关部门出具的《利元亨募投项目用地事宜的说明函》,了解项目二期土地的取得进展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产品与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产品不存在重叠情形,主要系针对2018年开始布局2022年放量的智能仓储设备业务的产能扩充与技术升级;
2、发行人本次融资投向智能仓储物流设备业务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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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以及企业规模相匹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将丰富发行人现有业务结构,有助于提升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业绩稳定性,促进发行人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发行人已充分审慎评估融资开展相关业务的相关风险,并在募集说明书中予以了充分的风险揭示;
3、发行人在本次募投项目相关领域的技术水平具有一定先进性,本次募集资金符合主要投向主业、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相关要求;
4、发行人具备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所需的核心技术、工艺和技术人员储备,具备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能力、业务管理能力和资金管理能力,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
5、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产能规划合理且发行人已制定相应的产能消化措施以保障新增产能的顺利消化,并在募集说明书中予以了充分的风险揭示;
6、发行人项目二期用地预计将于2024年一季度取得,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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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 关于发行方案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发行人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以下简称认购对象)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拟认购金额不低于1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高于18,000万元(含本数)。利元亨投资本次认购资金拟主要通过可转债(利元转债,118026.SH)减持回收资金以及其他方式合法自筹。
请发行人说明:(1)认购对象持有利元转债的市值情况,通过减持前次发行的可转债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主要考虑,后续减持安排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认购对象是否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资金能力,是否存在认购资金不足无法参与认购的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认购资金的来源情况,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形,是否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3)认购对象及其关联人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认购对象股份锁定期安排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9条的相关要求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认购对象持有利元转债的市值情况,通过减持前次发行的可转债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主要考虑,后续减持安排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利元亨投资出具的说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合称“《股份认购协议》”)并经保荐人、发行人律师访谈利元亨投资股东周俊雄、周俊杰,利元亨投资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历年的现金分红、银行存款、其他对外投资收益等)和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减持利元转债、向金融机构借款、股东增资等),其中减持利元转债系其自筹资金的方式之一。利元转债的相关情况如下:
1、认购对象持有利元转债的市值情况
根据发行人于2023年7月6日发布于信息披露网站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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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可转债的公告》,截至2023年7月4日,利元亨投资持有利元转债2,912,630张。根据利元转债成交价格信息并经计算,以2023年7月4日为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利元转债成交均价
106.47元/张计算,利元亨投资剩余所持利元转债市值合计约31,010.77万元。
2、通过减持前次发行的可转债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主要考虑
如前所述,利元亨投资以其自有或自筹资金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股份,通过减持前次发行的可转债以获得资金来源,系其自筹资金的方式之一。据此,利元亨投资通过减持前次发行的可转债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系出于自筹资金的考虑。
3、后续减持安排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利元亨投资出具的说明并访谈利元亨投资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周俊雄,利元亨投资未来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资金需求安排减持。
根据前述公告及发行人于2023年6月2日发布于信息披露网站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可转债的公告》并经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行人股票的交易公开信息,利元亨投资自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7月4日共减持利元转债1,416,420张,在减持期间以及发行人发布公告前后,未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5.4.2条规定的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未对发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据此,利元亨投资减持其持有的可转债安排不会对发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认购对象是否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资金能力,是否存在认购资金不足无法参与认购的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认购资金的来源情况,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形,是否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1、认购对象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资金能力,不存在认购资金不足无法参与认购的风险,已充分披露认购资金的来源情况
根据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及其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利元亨投资认购本次发行的金额调整为不低于5,400万元(含本数)且不高于7,200万元(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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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元亨投资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和合法自筹资金,自有资金主要来自于发行人历年的现金分红、银行存款、其他对外投资收益等自有积累,同时,若本次发行认购时其自有资金不足认购金额的,则其将通过减持利元转债、向金融机构借款、股东增资等合法方式自筹资金认购,不会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利元亨投资及其股东除外)资金等方式参与本次认购。除减持利元转债外,利元亨投资其他主要合法自筹、自有资金来源如下:
资金来源 | 金额(万元) | |
银行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提供意向性银行借款 | 10,800 (不超过最终利元亨投资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款的60%) |
利元亨投资对外投资市值及收益 | 持有上市公司双元科技的股票 | 3,880.54 |
持有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控汇股份的股票 | 2,403.37 | |
间接持有的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 | 6,405.29 | |
转让合伙份额 | 1,280.68 | |
小计 | 13,969.88 |
①银行借款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出具的说明,其将根据利元亨投资认购发行人股票情况意向性承诺为利元亨投资提供1.08亿元的贷款(不超过利元亨投资最终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款的60%)。
根据利元亨投资出具的说明并经查询公示系统,上述金融机构与利元亨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共同投资关系、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除与上述金融机构的正常融资外,利元亨投资与上述金融机构不存在其他往来。
②对外投资市值及收益
根据利元亨投资提供的资料,利元亨投资还持有双元科技(688623.SH)439,174股股票、控汇股份(839418.OC)3,183,276股股票,通过盐城朝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0.4927%的股权,且正在办理转让所持有的嘉兴朝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朝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份额的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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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持有的上市公司双元科技的股票根据双元科技(688623.SH)发布于信息披露网站的有关公告并经利元亨投资确认,截至2023年8月31日,利元亨投资直接持有双元科技439,174股股票,按收盘价88.36元/股计算,该股票对应市值约3,880.54万元。B.持有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控汇股份的股票根据控汇股份(839418.OC)发布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s://www.neeq.com.cn)网站的有关公告并经利元亨投资确认,截至2023年8月31日,利元亨投资直接持有控汇股份3,183,276股股票,按收盘价7.55元/股(2023年8月22日收盘价)计算,该股票对应市值约2,403.37万元。
C.间接持有的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根据周俊雄提供的合伙协议、股东名册并经查询公示系统、界面新闻(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9828045.html)等网站,截至2023年8月,利元亨投资通过盐城朝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0.4927%的股权,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市场估值约130亿元,据此计算,利元亨投资间接持有的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价值为6,405.29万元。D.转让合伙份额根据利元亨投资提供的合伙协议、基金份额转让协议、银行回单并经利元亨投资确认,2023年8月,利元亨投资分别以1,250.78万元、1,310.57万元对外转让了所持有的嘉兴朝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朝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份额,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利元亨投资已收到首期转让款合计1,280.67万元,尚有1,280.68万元待收回。根据利元亨投资陈述,本次转让合伙份额所得收益中可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金额为1,280.68万元。此外,根据利元亨投资、周俊雄、周俊杰提供的征信报告,利元亨投资及前述人员资信良好,不存在金融机构到期债务未偿还的情形。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查询日期:2023年8月31日)并经利元亨投资、周俊雄、周俊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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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查询日,利元亨投资、周俊雄及其配偶卢家红、周俊杰及其配偶熊敏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形,也不存在未完结的诉讼或仲裁。结合前述,在未能取得银行借款的情况下,利元亨投资通过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来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资金金额超过本次拟认购股份所需资金,足以满足认购需求。
综上,利元亨投资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资金能力,不存在认购资金不足无法参与认购的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之“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之“(六)本次发行对象利元亨投资的认购资金来源符合相关要求”中充分披露利元亨投资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资金来源。
2、利元亨投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认购对象及其股东除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根据利元亨投资出具的《承诺函》,就本次发行及认购事宜,利元亨投资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利元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本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或间接使用利元亨及其关联方(发行对象及其股东除外)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不存在接受利元亨及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等情形。
2、本公司资产状况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按时全额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能力,不存在对本次认购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
3、本公司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况: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利元亨股份;②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通过本公司违规直接或间接持有利元亨股份;③不当利益输送。”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承诺函》,就本次发行及认购事宜,发行人承诺如下:
“在本次发行实施过程中,本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作出保底保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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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根据上述承诺函,利元亨投资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份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的情形。利元亨投资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本身即发行人的关联方,因此,利元亨投资以其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用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存在使用发行人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其股东)资金的情形,但利元亨投资未直接或间接使用发行人、其他关联方的资金,也未接受发行人、其他关联方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综上所述,即使在未能取得银行借款的情况下,仍可通过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来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利元亨投资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资金能力,不存在认购资金不足无法参与认购的风险,并已充分披露认购资金的来源情况,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利元亨投资及其股东除外)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三、认购对象及其关联人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认购对象股份锁定期安排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1、认购对象及其关联人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
认购对象利元亨投资及其关联人(包括卢家红、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发行人股份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在此基础上因发行人权益分派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其锁定期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即锁定至2024年6月。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利元亨投资及其关联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仍处于股份锁定期内,未有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情况或减持计划。
同时,根据利元亨投资出具的《承诺函》,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利元亨投资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会减持发行人股票,也不存在减持计划,并已承诺“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不会减持利元亨的股份,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亦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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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利元亨的股份”。根据利元亨投资拟认购的份额,本次发行完成后,利元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不会出现持股比例增加的情形,因此,本次认购不会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所规定的要约收购的情形。
2、认购对象股份锁定期安排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1)认购对象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4.4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本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法律法规、本规则以及本所业务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根据发行人公告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利元亨投资于2020年7月31日出具的承诺函,认购对象利元亨投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在此基础上因发行人年度权益分派而增加的股份,其股份锁定安排情况如下: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于2021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利元亨投资未减持过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承诺的情形。
(2)认购对象本次认购股份锁定期安排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注册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利元亨投资出具的承诺函,利元亨投资本次认购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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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的上述规定。
综上所述,认购对象利元亨投资股份锁定期安排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四、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9条的相关要求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9条的相关要求,具体分析如下:
1、发行人应当披露各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是否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前确定的认购对象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如本题回复“二、认购对象是否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资金能力,是否存在认购资金不足无法参与认购的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认购资金的来源情况,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形,是否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所述,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认购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利元亨投资及其股东除外)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其他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利元亨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2、认购对象应当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一)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三)不当利益输送
如本题回复“二、认购对象是否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资金能力,是否存在认购资金不足无法参与认购的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认购资金的来源情况,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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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情形,是否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所述,利元亨投资已书面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一)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三)不当利益输送。
3、认购对象的股权架构为两层以上且为无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的,应当穿透核查至最终持有人,说明是否存在违规持股、不当利益输送等情形根据利元亨投资提供的企业登记档案及其出具的书面确认文件、访谈周俊雄、周俊杰并经查询公示系统,利元亨投资为周俊雄、周俊杰分别持股51.09%、
48.91%的企业,主要从事实业投资,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还持有双元科技(688623.SH)、嘉兴朝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朝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盐城朝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股份/合伙份额,不属于“股权架构为两层以上且无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亦不存在违规持股、不当利益输送等情形。
4、认购对象是否涉及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况,是否存在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情形,并出具专项说明
根据利元亨投资股东周俊雄、周俊杰填写的《关联方核查表》并访谈周俊雄、周俊杰并查询发行人发布于信息披露网站的有关公开信息及经利元亨投资确认,利元亨投资的股东为周俊雄、周俊杰,均不属于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
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竞价方式确定认购对象的,是否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和《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发行底价。利元亨投资不参与本次发行的竞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因此本次发行涉及以竞价方式确定认购对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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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及利元亨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已出具《承诺函》,承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已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9条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核查,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确定的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认购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情形,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情形;认购对象的最终持有人,不存在违规持股、不当利益输送等情形;认购对象不涉及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况,不存在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情形。发行人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五、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执行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询发行人发布于信息披露网站的有关减持可转债的公告,核实认购对象利元亨投资持有发行人可转债的情况,取得利元转债成交价格信息并计算认购对象持有利元转债的市值,查验发行人股票历史交易信息,核查发行人股票是否因利元亨投资减持可转债造成异常波动;
2、取得利元亨投资出具的说明、访谈利元亨投资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周俊雄,核查利元亨投资减持可转债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原因、后续减持安排;
3、取得利元亨投资出具的说明、访谈利元亨投资股东周俊雄、周俊杰,核查利元亨投资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违规入股、不当利益输送、是否属于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等事项,
4、取得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出具的关于向利元亨投资提供借款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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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查阅公示系统,核查提供借款银行与利元亨投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查阅发行人《2022年年度报告》、本次发行方案,查验发行人与利元亨投资签署的发行人与利元亨投资签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5、取得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文件,取得发行人、利元亨投资就所持股份和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情况出具的承诺函;
6、取得利元亨投资企业登记档案、股东情况核查表,取得利元亨投资股东周俊雄、周俊杰填写的《关联方核查表》;
7、取得利元亨投资对外投资的被投资的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被投资公司的股东名册、转让收益的协议及凭证,查询被投资企业的有关公开信息,核查利元亨投资对外投资收益情况;
8、取得利元亨投资、周俊雄、周俊杰的征信报告,核查其征信情况;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核查利元亨投资及其股东涉诉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利元亨投资通过减持前次发行的可转债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系出于自筹资金的考虑,且未来减持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资金需求进行安排,利元亨投资减持利元转债的安排不会对发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利元亨投资即使在未能取得银行借款的情况下,仍可通过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来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资金能力,不存在认购资金不足无法参与认购的风险,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充分披露认购资金的来源情况,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利元亨投资及其股东除外)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3、认购对象利元亨投资及其关联人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认购对象股份锁定期安排符合相关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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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要求。根据利元亨投资拟认购的份额,本次发行完成后,利元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不会出现持股比例增加的情形,因此,本次认购不会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所规定的要约收购的情形。
4、本次发行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9条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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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 关于前次募投项目根据申报材料,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使用比例分别为54.60%、33.97%,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生产项目、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使用进度为32.35%;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投向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请发行人说明:(1)“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使用进度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截至目前的使用进度及后续使用计划,是否存在项目延期或变更的风险,项目实施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2)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实施后,2023年第一季度动力锂电池收入占比提高但经营业绩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后续是否持续投入,是否存在项目停滞、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回复】:
一、“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使用进度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截至目前的使用进度及后续使用计划,是否存在项目延期或变更的风险,项目实施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2023年11月10日,公司IPO募投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比例及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总投 资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建设 周期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累计投入情况 (注1) | 募集资金支付情况(注2) | ||
金额 | 投入 比例 | 金额 | 投入 比例 | |||||
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生产项目 | 56,683.98 | 53,026.79 | 24个月 | 2023年7月 | 53,026.79 | 100.00% | 46,693.01 | 88.06% |
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 | 12,829.13 | 12,829.13 | 24个月 | 2024年7月(注3) | 5,422.15 | 42.26% | 5,299.39 | 41.31%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0,000.00 | 100.00% | 10,000.00 | 100.00% |
合计 | 79,513.11 | 75,855.9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8,448.94 | 90.24% | 61,992.40 | 8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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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累计投入情况包括已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募集资金金额和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但尚未置换的金额;注2:募集资金已投入情况仅指已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募集资金金额。注3:公司已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4年7月,即延期一年。
截至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可转债募投各项目募集资金的比例及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总投资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建设周期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累计实际投入情况(注1) | 募集资金支付情况(注2) | ||
金额 | 投入比例 | 金额 | 投入比例 | |||||
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 114,939.87 | 68,993.44 | 24个月 | 2024年11月 | 22,346.89 | 32.39% | 22,346.89 | 32.39% |
补充流动资金 | 25,000.00 | 25,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4,999.93 | 100.00% | 24,999.93 | 100.00% |
合计 | 139,939.87 | 93,993.4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7,346.82 | 50.37% | 47,346.82 | 50.37% |
注1:累计投入情况包括已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募集资金金额和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但尚未置换的金额;注2:募集资金已投入情况仅指已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募集资金金额。
(一)目前“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截至2023年11月10日,发行人“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生产项目”已完工转固并投入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建设计划进度一致;发行人“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比例为41.31%,使用进度相对较低。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已经完成研发实验室的建设及部分装修,后续主要投入为装修、研发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二)“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使用进度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因使用进度较低而导致项目延期,主要情况如下:
(1)公司IPO募投项目“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生产项目”和“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建设于同一块工业用地上,前者主要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后者主要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考虑到公司订单持续快速增长,而且受外部环境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工程建设所涉及的物资采购、物流运输、施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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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流动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不能满足两个项目同时施工的需求,导致募投项目的整体工程施工进度有所拖延,因此在工程物资、施工人员等资源投入受限的情况下,为了尽快满足订单增长需求,公司优先保障实施“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生产项目”的工程建设及装修使其能够按照建设计划如期完工以加快提升产能,从而“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研发实验室的建设及装修的进度相应延后了约6个月。截至2023年11月10日,研发实验室的主体建设工程已完成,部分装修尚未完成,根据最新规划,预计延迟至2023年下半年完成。
(2)由于研发实验室的建设及装修有所延后,相应的研发所需要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计划和方案的重新调整制定导致进一步推迟6个月左右。目前公司已结合相关研发技术最新的发展动态及实际需求调整研发设备清单及采购计划,上述影响因素叠加导致预计完成研发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的时间较原计划延长一年左右。
综上所述,“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相对较低具有合理性,并由此导致项目需进行延期。对此,公司已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4年7月,即延期一年。
(三) “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后续使用计划,是否存在项目延期或变更的风险
“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原计划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3年7月,受物资采购、物流运输、施工人员流动等外部环境影响,该项目未如期完工投入使用。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已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4年7月,即延期一年。在未来12个月,公司将加快推进“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涉及的研发实验室的装修、研发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后续投入计划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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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预计投入金额 | |
2023年下半年 | 2024年上半年 | |
研发实验室装修费 | 1,618.70 | - |
设备购置费 | 2,150.65 | 3,703.64 |
合计 | 3,769.35 | 3,703.64 |
本次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由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审慎制定,该项目将按照上述投入计划如期完成建设,不存在再次延期的风险。本次调整未改变“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重大变更。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前次IPO募投项目“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生产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生产项目”系公司原有核心业务的产能扩充项目,拟生产产品为锂电池制造专机(包括消费锂电各环节专机如消费电芯装配专机、消费电芯检测专机等;电芯装配环节的封装专机、焊接专机等;动力锂电其他类型的专机如电芯检测环节的化成机、容量测试机等)、汽车零部件制造设备和其他领域制造设备。
该项目已于2023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7月至2025年6月处于产能爬坡期,预计2025年下半年达产,首次全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118,788.63万元,净利润20,788.01万元,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IRR)为
10.77%,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62年。报告期各期,公司锂电池制造专机、汽车零部件制造设备以及其他领域制造设备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24,942.84万元、215,757.36万元、211,710.64万元和74,229.85万元,业务规模较大;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锂电池制造专机、汽车零部件制造设备以及其他领域制造设备在手订单逾30亿元,在手订单充足,因此该项目预计能够实现预期效益。但未来如果出现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行业竞争加剧、毛利率下滑等不可预见因素,则存在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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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前次IPO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声明”章节中补充完善如下:
“(十一)前次IPO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前次IPO募投项目“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生产项目”已于2023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7月至2025年6月处于产能爬坡期,预计2025年下半年达产,首次全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118,788.63万元,净利润20,788.01万元,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IRR)为10.77%,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62年。虽然公司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综合考虑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谨慎、合理地进行了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但未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行业竞争加剧、毛利率下滑等不可预见因素,则存在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五)项目实施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环境密切相关。根据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预期目标增长5%左右,宏观经济环境将有所改善,国民经济将保持稳定增长。
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锂电设备市场规模为588亿元,2017年至2021年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7.4%,2022年市场规模为1,000亿元,同比增长70%,预计2025年中国锂电设备市场规模有望超过1,500亿元,保持快速增长。
因此,项目实施的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环境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公司及下游主要客户经营状况总体上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2,996.52万元、233,134.90万元、420,376.09万元和272,963.53万元,呈快速增长趋势。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锂电领域在手订单约80亿元,在手订单充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及在手订单充沛均有利于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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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客户包括比亚迪、欣旺达、国轩高科、蜂巢能源等行业知名企业,经营正常且存在持续的设备需求,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要客户最近三年一期经营业绩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比亚迪 | 12,017,360.80 | 42,406,063.50 | 21,614,239.50 | 15,659,769.10 | 436,999.50 | 1,771,310.40 | 396,726.60 | 601,396.30 |
欣旺达 | 1,047,792.70 | 5,216,226.93 | 3,735,872.35 | 2,969,230.79 | -36,672.16 | 75,821.53 | 85,499.30 | 80,026.13 |
国轩高科 | 717,700.10 | 2,305,170.15 | 1,035,608.12 | 672,423.32 | 10,447.62 | 36,564.02 | 7,692.64 | 14,690.39 |
蜂巢能源 | 未披露 | 997,036.65 | 447,369.16 | 173,649.10 | 未披露 | -224,951.23 | -115,442.08 | -70,103.35 |
注:上述公司数据来源为年度报告、临时公告或招股说明书
受下游终端需求影响,公司部分客户如欣旺达、蜂巢能源出现业绩下滑情形,部分客户如比亚迪、国轩高科仍保持较好发展态势。因此,公司及下游主要客户经营状况总体上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项目建设地地理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地点未发生变更,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乐村,所处位置的地理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地理位置方便,供应链方便充足,适宜工业厂房的建设及研发生产, 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综上所述,“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实施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实施后,2023年第一季度动力锂电池收入占比提高但经营业绩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后续是否持续投入,是否存在项目停滞、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2023年第一季度动力锂电池收入占比提高但经营业绩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上半年,公司动力锂电设备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进一步上升至67.19%但经营业绩亏损主要系:第一,由于工艺技术尚处于磨合期且前期拿单价格低,公司动力锂电设备业务毛利率相对较低。2023年上半年,公司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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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设备业务的收入占比的提高进一步拉低整体的销售毛利率;第二,为应对公司生产规模及人员规模扩张,公司持续增加管理方面的投入,但尚未形成可观的规模化效应,导致管理费用的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第三,公司由消费锂电切入动力锂电以来,下游客户结构转变为以动力锂电客户为主,动力锂电客户整体回款偏慢,导致公司2023年1-6月信用减值损失大幅增加。因此,2023 年上半年公司暂时性亏损,是与公司目前仍处于由消费锂电向动力锂电切换的关键转型期的经营阶段的特征相符的,具有合理性。
(二)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后续是否持续投入,是否存在项目停滞、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是根据下游锂电厂商的扩产计划、锂电池设备发展趋势、公司在手订单产品结构以及未来产品推广计划,拟扩大锂电池电芯制作、电芯装配等前中段设备和整线设备的产能,拟生产产品主要包括动力锂电电芯制作环节的涂布机、模切机;电芯装配环节的卷绕机、叠片机、整线设备;生产辅助环节的模组/Pack线等。
1、锂电池制造设备市场容量较大,未来将保持较高增长态势
(1)市场容量
目前,锂电池制造设备下游应用领域中动力电池的应用占比较高,随着全球“碳达峰”战略的实施,动力电池将持续保持高需求,同时储能电池的需求量也逐渐上升,锂电池市场规模扩大释放巨额锂电设备采购需求,锂电设备市场空间持续快速扩大。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锂电设备市场规模为588亿元,2017年至2021年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7.4%,2022年市场规模为1,000亿元,同比增长70%,预计2025年中国锂电设备市场规模有望超过1,500亿元。其中,动力锂电板块,2022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持爆发式增长,全年完成产销分别为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在新能源汽车市场高速增长拉动下,我国动力电池装机规模也呈现高速发展态势,2022年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约为260.94GWh,同比增长105.48%,占全球装机量比例为52.40%;储能板块,2022年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量达到130GWh,同比增速达170.8%,其中电力储能电池出货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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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GWh,同比增216.2%;《“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2)发展趋势
1)下游应用领域扩产加速,锂电设备市场将保持较高增长态势锂电下游应用主要为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及储能等领域,这些领域均保持高增长。全球新能源车销售主要集中在中国、欧洲和北美市场,亚洲地区为主导,其中,中国市场为亚洲最大市场。新能源汽车持续渗透,带动动力电池装机量稳步增长。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数据显示,国内2022年动力电池装机量约为260.94GWh,同比增长105.48%,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约为
498.00GWh,同比增长70.47%。动力锂电设备需求量保持增长态势。随着新能源在电力系统中占比的不断提升,与新能源发展紧密相关的储能电池也进入了发展快车道。储能电池拥有性能优异、成本下降空间和政策支持等优势,海内外众多企业进行扩产,将成为未来锂电市场的重要增量。2)智能化、一体化和整线化的方向发展为了满足下游大规模扩产需求、提高客户粘性,锂电设备企业开始由单纯的硬件装备供应商开始转变为同时交付软硬件产品的整体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为高效率、高精度、高品质稳定生产提供保障,软件的作用日益凸显。目前,市场主流锂电设备厂商纷纷布局工艺智能、机器视觉检测、生产管理系统等,锂电设备行业已进入数字化、信息化发展阶段。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智能制造”,进一步推动行业智能化发展。锂电生产各环节设备逐渐凸显一体化发展趋势,如模切叠片一体机、辊压分条一体机、化成分容一体机和干燥注液一体机等,一体化生产有助于提高加工工艺自动化和连续化水平。此外,整线设备有助于下游客户缩短产线建设周期,提升生产线的协同性、兼容性、一致性和整体效率。未来,国内锂电设备的发展趋势将从单机设备逐步集成为整线设备;锂电设备厂商从销售硬件逐步发展为销售软硬件,加强与优质电池厂商的绑定;锂电设备厂商把握新兴市场高速发展需求,形成业务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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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实施的市场环境良好,拟生产产品符合下游市场需求及未来发展趋势。
2、公司锂电池制造设备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在手订单充足
报告期各期,锂电池制造设备销售收入分别为118,939.97万元、213,679.07万元、339,702.64万元和200,617.63万元,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保持快速增长。
公司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和专业的服务意识,在业内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与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行业的比亚迪、国轩高科、蜂巢能源、欣旺达、海辰能源等龙头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随着相关下游客户产能的快速扩张,公司的产品订单亦快速增长,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锂电领域在手订单约80亿元;叠加下游客户对于产品交货周期要求较高的影响,公司现有生产场地无法满足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亟需新建生产基地扩充产能以增强大额在手订单的交付能力。
3、公司规划在建产能合理,与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相匹配
(1)非募投厂房产量
公司2022年出货规模为452,421.13万元,月均厂房面积275,128.90㎡,单位面积出货规模为1.64万元/㎡。根据公司未来几年公司自有厂房、租赁厂房及替换情况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2年至2026年各年月均厂房面积、产量、出货规模如下: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自有厂房月均面积(㎡): | |||||
现有永久厂房 | 46,983.36 | 46,983.36 | 46,983.36 | 46,983.36 | 46,983.36 |
现有临时厂房 | 28,176.25 | 18,903.35 | 7,390.00 | - | - |
租赁厂房月均面积 | 199,969.29 | 302,142.39 | 287,717.06 | 250,949.01 | 239,893.12 |
月均面积合计 | 275,128.90 | 368,029.10 | 342,090.42 | 297,932.37 | 286,876.48 |
预计产量(台/套) | 567 | 758 | 705 | 614 | 591 |
预计出货规模(万元) | 452,421.13 | 605,185.95 | 562,532.46 | 489,919.10 | 471,738.82 |
注:月均厂房面积=Σ(当年各月厂房使用面积)/12。
(2)前次募投厂房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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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次募投项目达产产能及进度计算各年出货规模数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
出货规模 | 产量(台) | 出货比例 | 出货规模 | 产量(台) | 出货比例 | |
IPO募投 | 65,333.75 | 226 | 55.00% | 100,970.34 | 349 | 85.00% |
可转债募投 | - | - | - | 110,336.28 | 128 | 40.00% |
合计 | 65,333.75 | 226 | 211,306.62 | 477 |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
出货规模 | 产量(台) | 出货比例 | 出货规模 | 产量(台) | 出货比例 | |
IPO募投 | 118,788.63 | 411 | 100.00% | 118,788.63 | 411 | 100.00% |
可转债募投 | 220,672.57 | 256 | 80.00% | 275,840.71 | 320 | 100.00% |
合计 | 339,461.19 | 667 | 394,629.34 | 731 |
(3)整体产量
公司未来锂电设备出货规模为现有厂房出货规模与前次募投项目厂房出货规模之和,合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台/套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非募投厂房产量 | 567 | 758 | 705 | 614 | 591 |
募投厂房产量 | - | 226 | 477 | 667 | 731 |
合计产量 | 567 | 984 | 1,182 | 1,281 | 1,322 |
非募投厂房出货规模 | 452,421.13 | 605,185.95 | 562,532.46 | 489,919.10 | 471,738.82 |
募投项目出货规模 | - | 65,333.75 | 211,306.62 | 339,461.19 | 394,629.34 |
合计出货规模 | 452,421.13 | 670,519.70 | 773,839.08 | 829,380.29 | 866,368.16 |
(4)锂电设备市场容量及市场占有率测算
由于新能源汽车、锂电池技术更新较快,且早期设备不够成熟,锂电设备更新迭代周期较短,一般3-7年。因此,假设当年新增设备使用2年后,自第3年开始,每年被替换20%,至第7年被完全替换,可以测算得到锂电设备更新需求量如下:
单位:亿元
年份 | 新增需求量 | 2022 | 2023E | 2024E | 2025E | 2026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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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186 | 37 | 37 | 37 | 37 | 37 |
2021 | 670 | 134 | 134 | 134 | 134 | |
2022 | 988 | 198 | 198 | 198 | ||
2023E | 911 | 182 | 182 | |||
2024E | 1,064 | 213 | ||||
2025E | 1,161 | |||||
更新需求量合计 | 37 | 171 | 369 | 551 | 764 |
注:新增需求量来自下方计算数据。根据EVTank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锂电池总体出货量958GWh,同比增长
70.3%,预计到2025年全球锂电池需求量为2,212GWh。因此,计算可得2025年全球锂电池新增出货量为464GWh,按每GWh设备投资额2.5亿元测算,对应锂电设备新增需求量1,161亿元,结合以下对锂电设备更新需求的计算,预计到2025年锂电设备市场容量约为1,712亿元。具体如下:
年份 | 2020 | 2021 | 2022 | 2023E | 2024E | 2025E |
全球锂电池需求量(GWh,a) | 295 | 562 | 958 | 1,322 | 1,747 | 2,212 |
全球锂电池新增需求量(GWh,△a) | 75 | 268 | 395 | 364 | 425 | 464 |
锂电设备新增需求量(亿元,A1=△a*2.5)注 | 186 | 670 | 988 | 911 | 1,064 | 1,161 |
锂电设备更新需求量(亿元,A2) | - | - | 37 | 171 | 369 | 551 |
锂电设备需求量(亿元,A=A1+A2) | 186 | 670 | 1,026 | 1,082 | 1,432 | 1,712 |
注:每GWh设备投资额包括电芯生产设备和电池组装设备。公司报告期及未来预计锂电出货规模及占比情况如下:
年份 | 2021 | 2022 | 2023E | 2024E | 2025E |
锂电设备需求量(亿元,A) | 670 | 1,026 | 1,082 | 1,432 | 1,712 |
公司产品出货规模(亿元) | 27.21 | 45.24 | 67.05 | 77.38 | 82.94 |
其中:锂电设备出货规模(亿元,B) | 25.80 | 36.56 | 54.18 | 62.53 | 67.02 |
公司锂电出货规模占市场需求量比例(B/A) | 3.85% | 3.56% | 5.01% | 4.37% | 3.91% |
2021年和2022年公司锂电出货规模占市场需求量比例分别为3.85%和
3.56%。根据上述预测数据,公司2025年的锂电设备出货规模占市场需求比例与报告期平均水平接近,产能规划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实施环境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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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仍需扩大锂电池制造设备产能以满足未来业务增长的要求,因此该项目后续将按照原计划持续投入,不存在项目停滞的风险。
“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综合考虑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谨慎、合理地进行项目预计效益测算。“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首次全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275,840.71万元,净利润34,965.09万元,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IRR)为15.71%,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8.97年(包含建设期2年)。但未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行业竞争加剧、毛利率下滑等不可预见因素,则存在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针对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声明”章节中补充完善如下:
“(十二)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首次全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275,840.71万元,净利润34,965.09万元,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IRR)为15.71%,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8.97年(包含建设期2年)。虽然公司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综合考虑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谨慎、合理地进行了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但未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行业竞争加剧、毛利率下滑等不可预见因素,则存在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历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等,了解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投入计划及使用进度;
2、查阅发行人关于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公告、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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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等,了解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比例较低及延期的原因和合理性;
3、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前次募投项目的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情况等;
4、实地查看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建设情况,访谈前次募投项目建设的负责人和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前次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后续建设安排。
基于申报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的审计工作,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程序:
1、获取并复核公司2020年-2022年按业务类别归集的收入明细表,了解公司2020年-2022年各业务的收入变动情况。
申报会计师在本次核查过程中对公司截至2023年11月10日止期间的前次募投项目信息执行了以下程序:
1、查阅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截至2023年11月1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等 ,了解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投入计划及使用进度;
2、获取截至2023年11月10日有关募投项目票据开票及背书转让和资金支付台账、付款申请、合同、发票及其他具体资料,查阅资金支付是否符合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规范;
3、查阅发行人关于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公告、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文件等,了解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比例较低及延期的原因和合理性;
4、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前次募投项目的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情况等;
5、实地查看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建设情况,访谈前次募投项目建设的负责人和管理层,了解前次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后续建设安排;
6、获取发行人截至2023年9月30日有关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对账单及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流水,并向银行发送函证。获取发行人截至2023年11月10日有关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对账单及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流水并与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表核对一致。
7-1-80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比例较低具有合理原因,发行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项目延期必要的审批程序,项目实施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变更风险;
2、发行人2023年上半年动力锂电池收入占比提高但经营业绩亏损具有合理原因;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后续将按照原计划持续投入,不存在项目停滞的风险;该项目已经充分可行性研究论证,预计效益测算谨慎、合理,但未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行业竞争加剧、毛利率下滑等不可预见因素,则存在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基于申报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的审计工作、以及基于上述截至2023年11月10日止期间的前次募投项目相关财务信息执行的上述核查程序,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关于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1月10日的使用比例较低具有合理原因的说明,发行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项目延期必要的审批程序的说明,发行人对未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行业竞争加剧、毛利率下滑等不可预见因素,则存在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的说明,以及项目实施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变更风险的说明,与我们了解的信息一致;
2、发行人2023年上半年度动力锂电池收入占比提高但经营业绩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发行人对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后续将按照原计划持续投入,不存在重大项目停滞的说明,以及发行人对未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行业竞争加剧、毛利率下滑等不可预见因素,则存在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的说明,与我们了解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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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4 关于融资规模和效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49,988.80万元,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60,000.00;2)2022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为49,826.0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97%。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构成及明细,建筑工程、设备购置、软件购置等各项投资构成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说明募投项目融资规模的合理性;(2)结合现有货币资金用途、现金周转情况、利润留存情况、预测期资金流入净额、营运资金缺口等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补充流动资金及视同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3)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历史效益情况、下游行业波动,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4)上述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结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五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第7-5条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2023年7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日(2023年2月28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3,000万元。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由249,988.80万元调减至246,988.80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60,000.00万元调减至57,000.00万元。
上述调整前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及具体项目变动对比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调整后拟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 | 华东光伏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 | 123,412.06 | 115,764.88 | 115,764.88 |
1.1 | 华东光伏高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02,481.87 | 95,138.13 | 95,138.13 |
1.2 | 高效电池片产业化验证项目 | 20,930.19 | 20,626.75 | 20,62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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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调整后拟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2 | 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 | 78,022.58 | 74,223.93 | 74,223.93 |
3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60,000.00 | 60,000.00 | 57,000.00 |
合计 | 261,434.64 | 249,988.80 | 246,988.80 |
2023年9月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取消“华东光伏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后续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实施。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由246,988.80万元调减至100,223.9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57,000万元调整至26,000万元。上述调整前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及具体项目变动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调整后拟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 | 华东光伏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 | 123,412.06 | 115,764.88 | - |
1.1 | 华东光伏高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02,481.87 | 95,138.13 | - |
1.2 | 高效电池片产业化验证项目 | 20,930.19 | 20,626.75 | - |
2 | 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 | 78,022.58 | 74,223.93 | 74,223.93 |
3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57,000.00 | 57,000.00 | 26,000.00 |
合计 | 258,434.64 | 246,988.80 | 100,223.93 |
一、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构成及明细,建筑工程、设备购置、软件购置等各项投资构成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说明募投项目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一)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构成及明细,建筑工程、设备购置、软件购置等各项投资构成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223.93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 | 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 | 78,022.58 | 74,223.93 |
2 | 补充流动性资金 | 26,000.00 | 2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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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合计 | 104,022.58 | 100,223.93 |
注1:经公司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已通过调减“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扣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日(2023年2月28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3,000万元。
1、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78,022.5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74,223.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总额 | 原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
1 | 土地购置费用 | 971.97 | 971.97 | 是 |
2 | 建设工程 | 18,011.49 | 18,011.49 | 是 |
3 | 软件购置 | 7,608.00 | 7,608.00 | 是 |
4 | 设备购置 | 44,098.00 | 44,098.00 | 是 |
5 | 预备费 | 3,534.47 | 3,534.47 | 否 |
6 | 铺底流动资金 | 3,798.65 | - | 否 |
合计 | 78,022.58 | 74,223.93 | - |
1)土地购置费用
根据公司与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利元亨华东总部基地项目投资协议》,项目二期土地用于“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建设,拟选址南通高新区金新西路南侧、金渡路西侧、拖桥路北侧地块,用地约131亩。根据建设规划,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拟使用二期土地面积的1/3,即43.67亩,按照起拍价约325元/平方米测算,土地购置费用为971.97万元。
2)建筑工程费用
本项目建筑工程费用为18,011.49万元,具体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1 | 建筑工程费用 | 17,017.49 |
2 | 配套工程费用 | 99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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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合计 | 18,011.49 |
①建筑工程费用
建筑工程费用主要包括新建厂房、研发楼、宿舍、地下室、公共建设等建设费用,建设面积主要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场地需求和历史项目经验确定,建设单价主要系根据公司历史建造经验及当地市场公允价格综合确定,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建筑名称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单位造价(万元/平方米) | 投资额(万元) |
1 | 厂房 | 42,000.00 | 0.35 | 14,700.00 |
2 | 研发楼 | 7,500.00 | 0.25 | 1,875.00 |
3 | 公共建设 | 442.49 | ||
合计 | 17,017.49 |
②配套工程费用
配套工程费用主要包括工程设计费用、工程建设环评、节能等咨询费用、工程勘察费、施工图审查费用等,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1 | 工程设计费用 | 153.67 |
2 | 工程建设环评、节能等咨询费用 | 15.00 |
3 | 工程勘察费 | 83.67 |
4 | 施工图审查费用 | 8.00 |
5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74.33 |
6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96.00 |
7 | 安全评价技术服务费用 | 13.33 |
8 | 室外工程(网络、室外照明等) | 340.00 |
9 | 厂区动力配电及内部照明工程费用 | 190.00 |
10 | 天然气管道工程费用 | 20.00 |
合计 | 994.00 |
3)设备购置费用
本项目设备购置费用为44,098.00万元,购置设备类型包括生产设备、实验
7-1-85
设备、其他设备。设备价格依据公司设备采购计划、类似设备采购价格、供应商报价进行测算,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1 | 生产设备 | 8,309.00 |
2 | 其他设备 | 729.00 |
3 | 视觉设备 | 5,270.00 |
4 | 数据中心设备 | 7,840.00 |
5 | 超算中心设备 | 21,950.00 |
合计 | 44,098.00 |
①生产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购置单价 (万元) | 购置数量 (台/万元) | 购置金额 (万元) |
1 | CNC-V1470 | 80.00 | 4.00 | 320.00 |
2 | 龙门加工中心-V6300 | 250.00 | 3.00 | 750.00 |
3 | 龙门磨 KPG-1524 | 280.00 | 3.00 | 840.00 |
4 | 龙门铣 LB-632 | 100.00 | 3.00 | 300.00 |
5 | CNC-V1690 | 100.00 | 4.00 | 400.00 |
6 | CNC-V850 | 50.00 | 24.00 | 1,200.00 |
7 | CNC 五轴 DMF180 | 150.00 | 2.00 | 300.00 |
8 | 型材加工中心 PCB-6000 | 70.00 | 2.00 | 140.00 |
9 | 3D 打印机 F370 | 70.00 | 1.00 | 70.00 |
10 | 注塑机震雄 JM398-MK6 | 30.00 | 2.00 | 60.00 |
11 | 中走丝 HB400 | 20.00 | 10.00 | 200.00 |
12 | 慢走丝 CUT300S | 90.00 | 3.00 | 270.00 |
13 | 慢走丝 CUT350E | 110.00 | 3.00 | 330.00 |
14 | 铣床丰堡 FTM-4TA | 2.50 | 8.00 | 20.00 |
15 | 精密磨床 GS-45 SERIES | 60.00 | 3.00 | 180.00 |
16 | 光学磨 WAIDA | 150.00 | 1.00 | 150.00 |
17 | 坐标磨 WAIDA UJG-35 | 150.00 | 1.00 | 150.00 |
18 | 铣床 FTM-5TA | 3.00 | 8.00 | 24.00 |
19 | 磨床 SGM-450 | 5.00 | 12.00 | 60.00 |
20 | 大水磨 FSG-1632ADIII | 30.00 | 2.00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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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购置单价 (万元) | 购置数量 (台/万元) | 购置金额 (万元) |
21 | 大水磨 1200ADIII | 25.00 | 2.00 | 50.00 |
22 | 车铣复合 GS200/66L | 90.00 | 5.00 | 450.00 |
23 | 打孔机 BMD730 | 8.00 | 8.00 | 64.00 |
24 | 高速钻攻中心 EZ-5 | 28.00 | 8.00 | 224.00 |
25 | 六轴机器人 KR 180 R3100 | 12.00 | 2.00 | 24.00 |
26 | 工作台 | 1.00 | 50.00 | 50.00 |
27 | 火花机 MAKINO EDNC65W | 5.00 | 5.00 | 25.00 |
28 | 水刀 M2B4020 | 70.00 | 4.00 | 280.00 |
29 | 内外圆磨 M1432B/1000 | 16.00 | 2.00 | 32.00 |
30 | 内外圆磨 M1432B/600 | 13.00 | 2.00 | 26.00 |
31 | 亚克力机 HM-P1325 | 6.00 | 4.00 | 24.00 |
32 | 激光机 HS-G3015H | 250.00 | 1.00 | 250.00 |
33 | UV 打印机 理光 KGT-2513 | 20.00 | 1.00 | 20.00 |
34 | 折弯机 AG-6062 | 13.50 | 2.00 | 27.00 |
35 | 小钻床 ZQS4116 | 0.30 | 12.00 | 3.60 |
36 | 倒角机 GD-500 | 0.15 | 12.00 | 1.80 |
37 | 电动攻牙机 ZH-D301LM | 0.40 | 4.00 | 1.60 |
38 | 激光焊机 | 10.00 | 2.00 | 20.00 |
39 | 氩弧焊 TLG-400 | 1.00 | 2.00 | 2.00 |
40 | 铝焊 | 1.00 | 2.00 | 2.00 |
41 | 淬火炉 | 6.00 | 1.00 | 6.00 |
42 | 电动叉车 | 2.00 | 4.00 | 8.00 |
43 | 厂房配电系统 | 100.00 | 1.00 | 100.00 |
44 | 三坐标测量机 | 100.00 | 3.00 | 300.00 |
45 | 全自动影像测量仪 | 30.00 | 4.00 | 120.00 |
46 | 硬度计 | 5.00 | 2.00 | 10.00 |
47 | 激光跟踪仪 | 80.00 | 1.00 | 80.00 |
48 | 材质分析仪器 | 55.00 | 1.00 | 55.00 |
49 | 无损探伤仪 | 40.00 | 1.00 | 40.00 |
50 | 3D 扫描仪 | 60.00 | 1.00 | 60.00 |
51 | 3D 轮廓扫描仪 | 55.00 | 1.00 | 55.00 |
52 | 3D 显微镜 | 40.00 | 1.00 | 40.00 |
7-1-87
序号 | 设备名称 | 购置单价 (万元) | 购置数量 (台/万元) | 购置金额 (万元) |
53 | 圆度仪 | 34.00 | 1.00 | 34.00 |
合计 | 251.00 | 8,309.00 |
②其他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购置单价 (万元) | 购置数量 (台/万元) | 购置金额 (万元) |
1 | 配电系统 | 1.00 | 100.00 | 100.00 |
2 | 配电系统 | 1.00 | 129.00 | 129.00 |
3 | 环境设备 | 2.00 | 250.00 | 500.00 |
合计 | 479.00 | 729.00 |
③视觉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购置单价 (万元) | 购置数量 (台/万元) | 购置金额 (万元) |
1 | 锂电视觉实验台 | 50.00 | 10.00 | 500.00 |
2 | 光伏视觉实验台 | 50.00 | 6.00 | 300.00 |
3 | 非标视觉实验台 | 50.00 | 6.00 | 300.00 |
4 | 大型打光实验台 | 50.00 | 3.00 | 150.00 |
5 | 大型线扫实验台 | 60.00 | 3.00 | 180.00 |
6 | X-RAY屏蔽房 | 150.00 | 1.00 | 150.00 |
7 | 超级工作站 | 10.00 | 18.00 | 180.00 |
8 | 叠片电芯X-RAY自动检测机 | 350.00 | 1.00 | 350.00 |
9 | 卷绕电芯X-RAY自动检测机 | 350.00 | 1.00 | 350.00 |
10 | 圆柱电芯X-RAY自动检测机 | 350.00 | 1.00 | 350.00 |
11 | 工业CT机 | 600.00 | 2.00 | 1,200.00 |
12 | 数码软包电芯AVI自动检测机 | 200.00 | 1.00 | 200.00 |
13 | 动力软包电芯AVI自动检测机 | 200.00 | 1.00 | 200.00 |
14 | 铝壳电芯AVI自动检测机 | 200.00 | 1.00 | 200.00 |
15 | 圆柱电芯AVI自动检测机 | 200.00 | 1.00 | 200.00 |
16 | 视觉工业相机 | 0.80 | 200.00 | 160.00 |
17 | 镜头 | 0.50 | 200.00 | 100.00 |
18 | 光源 | 0.50 | 400.00 | 200.00 |
合计 | 856.00 | 5,270.00 |
④数据中心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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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购置单价 (万元) | 购置数量 (台/万元) | 购置金额 (万元) |
1 | 云桌面 | 1.20 | 1,000.00 | 1,200.00 |
2 | 智慧园区智慧大屏 | 30.00 | 3.00 | 90.00 |
3 | 数据备份容灾 | 150.00 | 2.00 | 300.00 |
4 | 存储双活 | 150.00 | 2.00 | 300.00 |
5 | 超融合服务器 | 50.00 | 20.00 | 1,000.00 |
6 | 服务器虚拟化 | 15.00 | 20.00 | 300.00 |
7 | 安全设备 | 10.00 | 20.00 | 200.00 |
8 | 网络设备 | 0.50 | 300.00 | 150.00 |
9 | 图形工作站 | 3.00 | 800.00 | 2,400.00 |
10 | 移动图像工作站 | 1.30 | 1,000.00 | 1,300.00 |
11 | 移动工作站 | 1.50 | 400.00 | 600.00 |
合计 | 3,567.00 | 7,840.00 |
⑤超算中心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购置单价 (万元) | 购置数量 (台/万元) | 购置金额 (万元) |
1 | AI训练服务器 | 60.00 | 150.00 | 9,000.00 |
2 | 云平台服务器集群 | 60.00 | 80.00 | 4,800.00 |
3 | 云文件存储服务器集群 | 50.00 | 80.00 | 4,000.00 |
4 | 云MySql数据库服务器集群 | 50.00 | 30.00 | 1,500.00 |
5 | 云HaDoop数据库服务器集群 | 50.00 | 30.00 | 1,500.00 |
6 | 容灾备份设备 | 25.00 | 30.00 | 750.00 |
7 | UPS电源设备 | 5.00 | 20.00 | 100.00 |
8 | 网络设备 | 0.50 | 200.00 | 100.00 |
9 | 安全设备 | 10.00 | 20.00 | 200.00 |
合计 | 640.00 | 21,950.00 |
4)软件购置费用本项目软件购置费用为7,608.00万元,包括生产软件和管理软件。软件价格依据公司软件采购计划、类似软件采购价格、供应商报价进行测算,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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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软件名称 | 软件型号 | 软件数量(套) | 单套年费 (万元/年) | 单年费用 (万元) | 购买年份 (年) | 购置金额 (万元) |
1 | 图纸设计软件 | CREO/UG/SolidWorks/CATIA | 100.00 | 10.00 | 1,000.00 | 3.00 | 3,000.00 |
2 | 电气设计软件 | EPLAN | 30.00 | 10.00 | 300.00 | 3.00 | 900.00 |
3 | 机械仿真软件 | ANSYS/Abaqus | 3.00 | 120.00 | 360.00 | 3.00 | 1,080.00 |
4 | 工艺仿真软件 | MCD/PDPS/flexsim | 3.00 | 80.00 | 240.00 | 3.00 | 720.00 |
5 | ERP系统 | SAP S4 | 1.00 | 300.00 | 300.00 | 1.00 | 300.00 |
6 | HALCON视觉软件加密狗 | HALCON视觉 | 10.00 | 4.00 | 40.00 | 3.00 | 120.00 |
7 | 康耐视软件加密狗 | 康耐视软 | 60.00 | 1.10 | 66.00 | 3.00 | 198.00 |
8 | 海康威视软件加密狗 | 海康威视软件 | 60.00 | 0.50 | 30.00 | 3.00 | 90.00 |
9 | 大数据平台管理软件 | CDH 商业版 | 30.00 | 4.00 | 120.00 | 3.00 | 360.00 |
10 | 分布式文件存储软件 | MinIO 企业版 | 10.00 | 9.00 | 90.00 | 3.00 | 270.00 |
11 | 数据中心监控运维软件 | 云新 DCOS | 200.00 | 0.35 | 70.00 | 3.00 | 210.00 |
12 | 数据中心灾备软件 | VEEM | 100.00 | 1.20 | 120.00 | 3.00 | 360.00 |
合计 | 607.00 | - | 2,736.00 | - | 7,608.00 |
5)预备费项目预备费是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基本预备费=(场地建设费用+设备购置费用+软件购置费用)×基本预备费率。基本预备费率按5%估算,本项目基本预备费3,534.47万元。
6)铺底流动资金铺底流动资金是项目投产初期所需,为保证项目建成后进行试运转所必需的流动资金。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指导标准,铺底流动资金计算比例不得超过项目需补充流动资金的30%。本项目结合项目未来效益预估,经测算得出本项目拟投入的铺底流动资金为3,798.65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入。
综上所述,公司“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投资测算依据充分、金额测算合理,其中土地购置费用、建筑工程费用、设备及软件购置费用属于资本性支出,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属于非资本性支出。本项目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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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为78,022.5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74,223.93万元,投向土地购置费用、建筑工程费用、设备及软件购置费用、预备费。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基于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6,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以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26,000.00万元均属于非资本性支出,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根据2022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测算,公司未来总体资金缺口为132,246.76万元,未来三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为62,716.11万元;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持有有息负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金额为223,301.28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26,000.00万元具有合理性。具体测算过程详见本回复报告之“问题4 关于融资规模和效益测算”之“二、结合现有货币资金用途、现金周转情况、利润留存情况、预测期资金流入净额、营运资金缺口等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补充流动资金及视同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二)说明募投项目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1、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具有必要性。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产能,丰富产品矩阵,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数字化能力、客户服务能力和公司品牌知名度,从而扩大市场份额,增强核心竞争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需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有所提高,资金实力将有所提升,公司将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并增强抗风险能力,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和影响。
公司本次融资规模具有合理性。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规模为100,223.93万元,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37,087,886股(含37,087,886股),发行数量、融资间隔、补充流动资金比例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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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主要构成及规模测算依据充分合理,募集资金将按预计使用进度投入,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2、建设项目投资构成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均具有合理性
本次募投建设项目投资明细均已经过详细论证,建筑工程单位造价根据公司历史建造经验及当地市场公允价格综合确定,主要设备及软件购置价格根据公司设备采购计划、类似设备采购价格、供应商报价综合确定。本次募投建设项目投资构成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详见本题回复之“一、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构成及明细,建筑工程、设备购置、软件购置等各项投资构成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说明募投项目融资规模的合理性”之“(一)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构成及明细,建筑工程、设备购置、软件购置等各项投资构成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因此,本次募投建设项目投资构成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均具有合理性。
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规模具有合理性
本次拟以募集资金26,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低于公司未来三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预测值以及银行贷款余额。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含视同补流的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合计29,534.47万元(包含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的基本预备费3,534.4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金额26,000.00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7%,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非资本性支出融资规模合理。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融资规模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现有货币资金用途、现金周转情况、利润留存情况、预测期资金流入净额、营运资金缺口等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补充流动资金及视同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一)结合现有货币资金用途、现金周转情况、利润留存情况、预测期资金流入净额、营运资金缺口等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综合考虑公司的现有货币资金用途、现金周转情况、利润留存情况、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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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资金流入净额、营运资金缺口等,公司总体资金缺口为199,046.69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计算公式 | 金额 |
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 | ① | 121,721.52 |
其中:IPO及可转债募投项目存放的专项资金、票据保证金等受限资金 | ② | 92,689.03 |
可自由支配资金 | ③=①-② | 29,032.49 |
未来三年预计自身经营利润积累 | ④ | 42,820.92 |
总体资金累计合计 | A=③+④ | 71,853.41 |
最低现金保有量 | ⑤ | 7,837.40 |
未来三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 | ⑥ | 129,150.64 |
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 | ⑦ | 10,500.00 |
已审议的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 ⑧ | 123,412.06 |
总体资金需求合计 | B=⑤+⑥+⑦+⑧ | 270,900.10 |
总体资金缺口(缺口以正数表示) | C=B-A | 199,046.69 |
公司可自由支配资金、未来三年预计自身经营利润积累、总体资金需求各项目的测算过程如下:
1、可自由支配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86,642.41 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35,079.11 万元,剔除 IPO及可转债募投项目存放的专项资金、票据保证金等受限资金,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为29,032.49 万元。
2、未来三年预计自身经营利润积累
2020年度至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4,045.57万元、21,233.61万元和28,952.04万元。结合2023年1-6月经营业绩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保守估计2023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将达到盈亏平衡点;谨慎预计,选取2020年度至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值21,410.46万元作为2024年和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预测,根据相关的市场数据预测,未来动力锂电市场规模仍将保持持续增长,且公司已经积极采取措施改善盈利情况,因此以2020年至2022年度期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值作为未来两年经营业绩预测具有合理性。经测算,公司未来三年预计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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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经营利润积累为42,820.92万元(2023年至2025年相关预测财务数据仅用于测算未来三年预计自身经营利润积累情况,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3、最低现金保有量
最低现金保有量系公司为维持其日常营运所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根据最低现金保有量=年付现成本总额÷货币资金周转次数计算。货币资金周转次数(即“现金周转率”)主要受净营业周期(即“现金周转期”)影响,净营业周期系外购承担付款义务,到收回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应收款项的周期,故净营业周期主要受到存货周转期、应收款项周转期及应付款项周转期的影响。净营业周期的长短是决定公司现金需要量的重要因素,较短的净营业周期通常表明公司维持现有业务所需货币资金较少。根据公司2022年财务数据测算,公司在现行运营规模下日常经营需要保有的最低货币资金为7,837.40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计算公式 | 计算结果 |
最低现金保有量 | ①=②÷③ | 7,837.40 |
2022年度付现成本总额 | ②=④+⑤-⑥ | 372,991.77 |
2022年度营业成本 | ④ | 275,122.08 |
2022年度期间费用总额 | ⑤ | 117,473.87 |
2022年度非付现成本总额 | ⑥ | 19,604.18 |
货币资金周转次数(现金周转率) | ③=360÷⑦ | 47.59 |
现金周转期(天) | ⑦=⑧+⑨-⑩ | 7.56 |
存货周转期(天) | ⑧ | 314.57 |
应收款项周转期(天) | ⑨ | 152.85 |
应付款项周转期(天) | ⑩ | 459.85 |
注 1: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以及财务费用;注 2:非付现成本总额包括当期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以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注 3:存货周转期=360/存货周转率;注 4:应收款项周转期=360*(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平均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平均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平均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平均预付款项账面余额)/营业收入;注 5:应付款项周转期=360*(平均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平均应付票据账面余额+平均合同负债账面余额+平均预收款项账面余额)/营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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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来三年业务增长新增营运资金需求
公司以2020年至2022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以及各主要经营性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基础,据此预测2023-2025年各期末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的金额。公司2021年和2022年的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63%和80%,2020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71.48%,本次测算保守估计2023年至2025年的营收增速为30%,据此估算未来三年的营业收入金额。同时,结合公司的经营变化情况,本次测算取2020年至2022年经营性流动资产与经营性流动负债占2020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的平均比值作为估算未来三年经营性流动资产与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的过程参数。据此估算,2023年至2025年,公司营运资金缺口为129,150.64万元,大于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本次公司新增流动资金缺口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科目名称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E | 2024年E | 2025年E |
1 | 经营性流动资产 | 226,969.31 | 306,840.51 | 504,702.38 | 747,705.25 | 972,016.83 | 1,263,621.88 |
1.1 | 应收票据 | 3,174.66 | 1,079.55 | 2,145.12 | 5,818.30 | 7,563.79 | 9,832.92 |
1.2 | 应收款项融资 | 79,395.26 | 60,943.44 | 35,516.60 | 164,182.24 | 213,436.92 | 277,467.99 |
1.3 |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 39,600.99 | 70,407.37 | 142,195.82 | 167,101.72 | 217,232.23 | 282,401.90 |
1.4 | 预付款项 | 3,159.98 | 8,774.68 | 20,034.32 | 19,565.53 | 25,435.19 | 33,065.75 |
1.5 | 存货 | 101,638.43 | 165,635.47 | 304,810.52 | 391,037.46 | 508,348.70 | 660,853.31 |
2 | 经营性流动负债 | 195,001.76 | 250,557.28 | 452,307.97 | 640,282.15 | 832,366.79 | 1,082,076.83 |
2.1 | 应付票据 | 60,477.47 | 49,143.87 | 74,992.55 | 147,962.40 | 192,351.12 | 250,056.45 |
2.2 | 应付账款 | 64,485.62 | 65,734.65 | 170,721.32 | 207,518.07 | 269,773.49 | 350,705.53 |
2.3 | 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 70,038.67 | 135,678.76 | 206,594.10 | 284,801.68 | 370,242.19 | 481,314.84 |
3 | 流动资产占营收比重 | 159% | 132% | 120% | 137% | 137% | 137% |
4 | 流动负债占营收比重 | 136% | 107% | 108% | 117% | 117% | 117% |
5 | 流动资金需求量 | 31,967.55 | 56,283.23 | 52,394.41 | 107,423.11 | 139,650.04 | 181,545.05 |
6 | 需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55,028.69 | 32,226.93 | 41,89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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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科目名称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E | 2024年E | 2025年E |
7 | 营业收入 | 142,996.52 | 233,134.90 | 420,376.09 | 546,603.96 | 710,585.15 | 923,760.69 |
8 | 营业收入增速 | - | 63% | 80% | 30% | 30% | 30% |
9 | 相对2022年流动资金缺口 | - | - | - | 55,028.69 | 87,255.62 | 129,150.64 |
根据上表测算结果,公司未来三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为129,150.64万元。
5、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
2020年度,公司因处于IPO在会审核期间未进行利润分配;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分别为5,192.00万元和3,532.17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假设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全部为现金分红,且考虑到公司未来重大项目投资支出较大,在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前提下以及对2024年和2025年预测的净利润以2020年至2022年期间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值为参考,并参考2022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保守估计每年分红金额为3,500.00万元,测算公司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0,500.00万元,具有合理性。
6、已审议的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已审议的投资项目主要为华东光伏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拟投资总额为123,412.06万元。
综上分析,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可自由支配资金、总体资金需求、未来三年自身经营积累可投入自身营运金额等,在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公司总体资金缺口为199,046.69万元;未来三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为129,150.64 万元,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金额26,000.00万元,因此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补充流动资金及视同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223.93万元(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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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含视同补流的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合计29,534.47万元(包含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的基本预备费3,534.4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金额26,000.00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7%,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符合相关监管要求。本次募投项目中非资本性支出占募集资金的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构成 | 拟投资总额 |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 |
1 | 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 | 土地购置费用 | 971.97 | 971.97 | - |
建设工程 | 18,011.49 | 18,011.49 | - | ||
软件购置 | 7,608.00 | 7,608.00 | - | ||
设备购置 | 44,098.00 | 44,098.00 | - | ||
预备费 | 3,534.47 | 3,534.47 | 3,534.47 | ||
铺底流动资金 | 3,798.65 | - | - | ||
小计 | 78,022.58 | 74,223.93 | 3,534.47 | ||
1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26,000.00 | 26,000.00 | 26,000.00 | |
合计 | 104,022.58 | 100,223.93 | 29,534.47 | ||
本次募投项目中非资本性支出占募集资金的比例 | 29.47% |
注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募集资金总额系已扣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日(2023年2月28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3,000万元后的金额。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土地购置费根据公司与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利元亨华东总部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二期土地面积131亩和起拍价约325元/平方米,以及根据项目建设规划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拟使用二期土地面积的1/3(即43.67亩)测算得出。建设工程费用主要包括土建装修工程和配套工程等支出,建设面积主要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场地需求和历史项目经验确定,建设单价主要系根据公司历史建造经验及当地市场公允价格综合确定。本项目建筑工程单位造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平方米、万元/平方米
可比公司 | 融资类型 | 募投项目 | 总投资 | 建筑面积 | 建设工程费用 | 单位造价 |
拓斯达 | 2020年可转债 | 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61,177.00 | 34,000.00 | 19,150.00 | 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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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能股份 | 2023年IPO | 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2,761.44 | 29,500.00 | 3,851.03 | 0.13 |
东杰智能 | 2015年IPO | 年产50座物流仓储成套设备扩建项目 | 12,987.00 | 4,000.00 | 1,736.00 | 0.43 |
迦南科技 | 2020年非公开 | 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 20,321.66 | 15,381.58 | 5,536.42 | 0.36 |
本项目 | 78,022.58 | 49,500.00 | 18,011.49 | 0.36 |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建筑工程单位造价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项目的合理范围,具有合理性。
设备配置费用包括生产设备、试验设备等购置支出,设备数量及价格依据公司设备采购计划、类似设备采购价格、供应商报价进行测算;软件购置费用包括生产软件和管理软件等购置支出,软件数量及价格依据公司软件采购计划、类似软件采购价格、供应商报价进行测算。
项目预备费是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基本预备费=(场地建设费用+设备购置费用+软件购置费用)×基本预备费率5%估算得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构成中土地购置费用、建设工程费用、设备及软件购置费用均属于资本性支出。
结合公司流动资金缺口水平、未来经营规划情况等,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及视同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三、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历史效益情况、下游行业波动,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建设项目系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华东光伏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发行人拟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投资。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具体经济效益预测情况如下: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正常年将实现销售收入264,605.39万元,达产期平均净利润32,592.24万元,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IRR)为23.63%,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01年。本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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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测算
1、产品销量预测
(1)产量和销量测算过程
公司产品均为定制化设备,不同设备之间的体积大小、工艺技术难度和零件数量等均差异较大,无法按照产品的套数来计算公司的产能,公司产能的主要决定因素为场地面积、设计、组装和调试人员的数量。公司对该类设备的生产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工程中心制定的BOM和SOP,供应链中心采购物料、机加中心生产加工部分零件、装配中心组装调试产品,预验收通过后发往客户现场,整机调试完成并经客户终验收。本项目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类似,主要为定制化的高端智能制造设备,公司对该类设备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各年度的订单情况对场地面积、设计、组装和调试人员的数量进行调整。2022年和2023年1-6月,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产销率均为100%。因此,本项目的实际产能取决于市场销售端的订单数量,无法直接通过生产设备进行预测。
本项目预测计算期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板块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51,814.57万元和44,885.83万元,呈快速上升的趋势。2022年度,公司智能仓储设备销量为20套;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智能化仓库物流在手订单金额6.08亿元,在手订单数量超过30套,公司的下游客户存在大量的智能化解决方案和智能仓储等项目需求,具有较强的外部市场支撑。根据全球锂电池新增需求量的相关市场数据测算,预计2025年仅锂电领域的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视觉智能检测设备及系统和设备智能运维平台等将分别新增464套、464套、1,856套和464套,再考虑光伏及其他应用领域,实际的市场需求量将更大。本募投项目设计的销量占市场整体比例相对较低,具有较强的市场需求支撑。本项目产品年销量系根据公司智能仓储业务增长情况、行业供需关系以及新建产线的产能逐渐爬坡的影响,以此预计未来订单年复合增长率为30%,并于第5年实现项目满负荷运行,项目销量预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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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套
产品 | T+1年 | T+2年 | T+3年 | T+4年 | T+5年~T+12年 |
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 | 23 | 30 | 39 | 51 | 66 |
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 | 23 | 30 | 39 | 51 | 66 |
智能工厂云平台 | - | - | 105 | 138 | 178 |
视觉智能检测设备及系统 | - | - | 156 | 204 | 264 |
设备智能运维平台 | - | - | 39 | 51 | 66 |
(2)销量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
目前,公司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以锂电领域客户为主,主要围绕下游锂电池生产企业扩充生产线整体销售。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锂电设备市场规模为588亿元,2017年至2021年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7.4%,2022年市场规模为1,000亿元,同比增长70%,预计2025年中国锂电设备市场规模有望超过1,500亿元,保持快速增长。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板块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51,814.57万元和44,885.83万元,呈快速上升的趋势;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智能化仓库物流在手订单金额6.08亿元,在手订单数量超过30套,与公司现有产量相比,订单量亦实现较高幅度的增长。
基于以上数据,本项目预测第1年实现46套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的销售,预测未来订单年复合增长率为30%,并于第5年实现项目运行满负荷。智能工厂解决方案方面,由可参考的历史数据较为有限,故公司本类型产品销量预测主要根据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当前研发进度、当前供需情况、未来发展趋势、未来产品功能等因素进行保守分析和预测。本项目达产年占锂电及光伏领域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2025年预计新增市场需求量的比例较小而且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在制造业其他细分领域亦存在广阔应用前景,因此销量预测具有谨慎性及合理性。
2、产品单价预测
(1)产品单价预测过程
7-1-100
本项目生产的产品拟生产产品包括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和智能工厂解决方案(智能工厂云平台、视觉智能检测设备及系统、设备智能运维平台)。本项目系实现公司在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产品的标准化,但不同客户对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产品的需求并不会完全相同,因此,单套解决方案价格需要根据生产工序的复杂性、定制化程度、所需设备型号等因素确定。本项目的产品价格预测主要参考当前在手订单数据、当前市场价、未来发展趋势、未来产品性能等因素进行保守预测,预计产品单价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套
产品类型 | T+1年 | T+2年 | T+3年 | T+4年 | T+5年~T+12年 |
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 | 2,900.00 | 2,755.00 | 2,617.25 | 2,486.39 | 2,362.07 |
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 | 1,200.00 | 1,140.00 | 1,083.00 | 1,028.85 | 977.41 |
智能工厂云平台 | - | - | 100.00 | 100.00 | 100.00 |
视觉智能检测设备及系统 | - | - | 50.00 | 50.00 | 50.00 |
设备智能运维平台 | - | - | 200.00 | 200.00 | 200.00 |
注1:由于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两类产品在T+1至T+5年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公司能够较好地形成规模效应以降低生产成本,且考虑到未来行业竞争及市场拓展等相关因素,基于保守性预测的原则,T+1至T+5年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产品价格每年会有5%的降幅;项目完全达产后,即T+5年至T+12年,产品价格预测保持稳定。注2:智能工厂云平台、视觉智能检测设备及系统、设备智能运维平台为软件类产品,主要用于配套智能仓储硬件设备,在项目中收入占比较低。同时,上述软件类产品主要与智能仓储系统绑定销售,行业竞争较弱,因此未设置单价降幅。
对于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方面,公司预测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当前售价约2,900万元/套、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约1,200万元/套。由于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产品定制化程度高,不同客户交付的产品单价差异较大。上述产品单价主要系通过定义标准化产品进行估算,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 主要设备 | 设备数量 (台/套) | 设备单价 (万元) | 设备金额 (万元) |
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 | 堆垛机 | 10 | 60.00 | 600.00 |
输送机 | 610 | 1.20 | 732.00 | |
货架 | 150 | 2.00 | 300.00 | |
分布式光纤测温 | 150 | 2.00 | 300.00 | |
移栽机 | 120 | 0.90 | 1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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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 主要设备 | 设备数量 (台/套) | 设备单价 (万元) | 设备金额 (万元) |
转换台 | 66 | 8.00 | 528.00 | |
扫码枪 | 44 | 1.00 | 44.00 | |
消防水箱 | 16 | 3.50 | 56.00 | |
气动门 | 10 | 1.20 | 12.00 | |
电控 | 1 | 90.00 | 90.00 | |
网络 | 1 | 90.00 | 90.00 | |
护网+跨线梯等辅件 | 1 | 40.00 | 40.00 | |
小计 | 2,900.00 | |||
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 | 堆垛机 | 6 | 75.00 | 450.00 |
输送机 | 150 | 1.50 | 225.00 | |
AGV | 2 | 18.00 | 36.00 | |
RGV | 2 | 32.00 | 64.00 | |
货架 | 636 | 0.30 | 190.80 | |
托盘 | 100 | 0.60 | 60.00 | |
移栽机 | 22 | 1.60 | 35.20 | |
转换台 | 4 | 10.00 | 40.00 | |
扫码枪 | 9 | 1.00 | 9.00 | |
电控 | 1 | 40.00 | 40.00 | |
网络 | 1 | 40.00 | 40.00 | |
护网+跨线梯等辅件 | 1 | 10.00 | 10.00 | |
小计 | 1,200.00 |
(2)产品单价预测的谨慎性、合理性
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方面,公司预测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当前售价约2,900万元/套、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约1,200万元/套,上述产品价格与公司近期在手订单、市场同类产品对比如下:
本项目产品 | |
产品类别 | 当前预测价格(万元/套) |
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 | 2,900.00 |
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 | 1,200.00 |
公司在手订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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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 客户名称 | 金额(万元/套) | 价格区间(万元/套) |
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 | 江阴市睿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717.80 | 2,302.64至5,717.80 |
济南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 2,302.64 | ||
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 | 济南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 1,784.45 | 790.00至1,784.45 |
武汉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790.00 | ||
市场同类型产品 | |||
产品名称 | 公司名称 | 金额(万元/套) | 价格区间(万元/套) |
物流仓储系统 | 今天国际 | 2,455.00 | 1,300.00至2,455.00 |
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 | 拓斯达 | 2,000.00 | |
锂电整线大物流解决方案 | 先导智能 | 1,300.00 |
由上表可见,公司上述产品预测价格与公司在手订单及市场同类型产品售价不存在显著差异。智能工厂解决方案方面,公司预测智能云工厂100万元/套、视觉智能检测设备及系统50万元/套,设备智能运维平台200万元/套。本项目预测价格系公司根据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当前产品性能、当前研发进度、对客户生产现场的调研以及市场情况进行谨慎预测,上述产品与市场同类产品对比如下:
本项目产品 | 市场同类型产品 | |||
产品类别 | 当前预测价格(万元/套) | 对标产品名称 | 所属公司 | 价格 (万元/套) |
智能云工厂平台 | 100.00 | 私有云服务系统 | 今天国际 | 300.00 |
视觉智能检测设备及系统 | 50.00 | 机器视觉(成套) | 凌云光 | 48.32 |
设备智能运维平台 | 200.00 | 基于工业大数据的设备智能运维平台 | 容知日新 | 193.00 |
由上表可见,公司上述产品预测价格与市场同类型产品售价不存在显著差异。
因此,本项目产品销售单价预测较为谨慎、合理。
3、营业收入测算
本项目产品的销售收入根据销售价格乘以当年预计销量进行测算。本项目产品销量系根据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增长情况、行业供需关系以及新建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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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产能逐渐爬坡的影响,以此预计未来订单年复合增长率为30%,并于第5年实现项目满负荷运行;本项目产品售价主要参考公司当前在手订单数据、当前市场价、未来发展趋势、未来产品性能、对客户生产现场的调研以及市场情况等因素进行谨慎预计,预测售价与公司在手订单及市场同类型产品售价不存在显著差异;本项目的销量是根据公司在手订单(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智能化仓库物流设备在手订单金额6.08亿元,在手订单数量超过30套),以及未来下游主要应用领域锂电的需求等进行预测的,具有较强的市场需求支撑。根据上述产品单价和销量预测,公司对项目营业收入预测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 | T+1年 | T+2年 | T+3年 | T+4年 | T+5年~T+12年 |
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 | - | - | 102,072.75 | 126,805.76 | 155,896.50 |
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 | - | - | 42,237.00 | 52,471.35 | 64,508.90 |
智能工厂云平台 | - | - | 10,500.00 | 13,800.00 | 17,800.00 |
视觉智能检测设备及系统 | - | - | 7,800.00 | 10,200.00 | 13,200.00 |
设备智能运维平台 | - | - | 7,800.00 | 10,200.00 | 13,200.00 |
合计 | - | - | 170,409.75 | 213,477.11 | 264,605.39 |
综上所述,本项目营业收入测算谨慎、合理。
(二)营业成本及毛利测算
本项目的生产成本主要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运输费用。公司主要根据不同产品的实际生产耗用材料和现有人力成本等因素进行测算,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T+1年 | T+2年 | T+3年 | T+4年 | T+5年~T+12年 |
营业成本 | - | - | 115,157.44 | 143,912.34 | 178,923.77 |
原材料 | - | - | 90,230.85 | 112,336.27 | 138,413.23 |
直接人工 | - | - | 18,790.53 | 24,040.87 | 31,467.34 |
制造费用 | - | - | 5,164.33 | 6,325.46 | 7,552.62 |
折旧摊销 | - | - | 1,125.61 | 1,125.61 | 1,125.61 |
间接人工费用 | - | - | 4,038.72 | 5,199.85 | 6,427.02 |
7-1-104
项目 | T+1年 | T+2年 | T+3年 | T+4年 | T+5年~T+12年 |
运费 | - | - | 971.73 | 1,209.74 | 1,490.57 |
毛利 | - | - | 55,252.31 | 69,564.78 | 85,681.63 |
毛利率 | - | - | 32.42% | 32.59% | 32.38% |
本项目不同产品成本明细构成及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1)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
单位:万元
项目 | T+1年 | T+2年 | T+3年 | T+4年 | T+5年~T+12年 |
营业成本 | - | - | 76,102.60 | 94,755.14 | 117,306.61 |
原材料 | - | - | 61,243.65 | 76,083.46 | 93,537.90 |
直接人工 | - | - | 11,255.23 | 14,280.32 | 18,539.48 |
制造费用 | - | - | 3,093.35 | 3,757.33 | 4,449.75 |
折旧摊销 | - | - | 663.17 | 663.17 | 663.17 |
间接人工费用 | - | - | 2,430.18 | 3,094.16 | 3,786.58 |
运费 | - | - | 510.36 | 634.03 | 779.48 |
毛利 | - | - | 25,970.15 | 32,050.63 | 38,589.88 |
毛利率 | - | - | 25.44% | 25.28% | 24.75% |
(2)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
单位:万元
项目 | T+1年 | T+2年 | T+3年 | T+4年 | T+5年~T+12年 |
营业成本 | - | - | 31,701.91 | 39,471.38 | 48,863.21 |
原材料 | - | - | 25,342.20 | 31,482.81 | 38,705.34 |
直接人工 | - | - | 4,657.34 | 5,909.10 | 7,671.51 |
制造费用 | - | - | 1,280.01 | 1,554.76 | 1,841.28 |
折旧摊销 | - | - | 274.42 | 274.42 | 274.42 |
间接人工费用 | - | - | 1,005.59 | 1,280.34 | 1,566.86 |
运费 | - | - | 422.37 | 524.71 | 645.09 |
毛利 | - | - | 10,535.09 | 12,999.97 | 15,645.68 |
毛利率 | - | - | 24.94% | 24.78% | 24.25% |
(3)智能工厂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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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T+1年 | T+2年 | T+3年 | T+4年 | T+5年~T+12年 |
营业成本 | - | - | 2,001.01 | 2,653.00 | 3,514.87 |
原材料 | - | - | 525.00 | 690.00 | 890.00 |
直接人工 | - | - | 1,157.80 | 1,554.10 | 2,116.81 |
制造费用 | - | - | 318.21 | 408.90 | 508.06 |
折旧摊销 | - | - | 75.72 | 75.72 | 75.72 |
间接人工费用 | - | - | 242.49 | 333.18 | 432.35 |
运费 | - | - | - | - | - |
毛利 | - | - | 8,498.99 | 11,147.00 | 14,285.13 |
毛利率 | - | - | 80.94% | 80.78% | 80.25% |
(4)视觉智能检测设备及系统:
单位:万元
项目 | T+1年 | T+2年 | T+3年 | T+4年 | T+5年~T+12年 |
营业成本 | - | - | 3,865.46 | 5,071.91 | 6,632.53 |
原材料 | - | - | 2,730.00 | 3,570.00 | 4,620.00 |
直接人工 | - | - | 860.08 | 1,148.68 | 1,569.77 |
制造费用 | - | - | 236.38 | 302.23 | 376.77 |
折旧摊销 | - | - | 56.15 | 56.15 | 56.15 |
间接人工费用 | - | - | 180.23 | 246.08 | 320.62 |
运费 | - | - | 39.00 | 51.00 | 66.00 |
毛利 | - | - | 3,934.54 | 5,128.09 | 6,567.47 |
毛利率 | - | - | 50.44% | 50.28% | 49.75% |
(5)设备智能运维平台
单位:万元
项目 | T+1年 | T+2年 | T+3年 | T+4年 | T+5年~T+12年 |
营业成本 | - | - | 1,486.46 | 1,960.91 | 2,606.53 |
原材料 | - | - | 390.00 | 510.00 | 660.00 |
直接人工 | - | - | 860.08 | 1,148.68 | 1,569.77 |
制造费用 | - | - | 236.38 | 302.23 | 376.77 |
折旧摊销 | - | - | 82.12 | 82.12 | 82.12 |
间接人工费用 | - | - | 154.26 | 220.11 | 29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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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T+1年 | T+2年 | T+3年 | T+4年 | T+5年~T+12年 |
运费 | - | - | - | - | - |
毛利 | - | - | 6,313.54 | 8,239.09 | 10,593.47 |
毛利率 | - | - | 80.94% | 80.78% | 80.25% |
本项目的毛利率预测为32.38%-32.59%,达产期平均毛利率为32.38%。其中,各产品达产期毛利率情况如下:
产品 | 毛利率 |
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 | 24.75% |
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 | 24.25% |
智能工厂云平台 | 80.25% |
视觉智能检测设备及系统 | 49.75% |
设备智能运维平台 | 80.25% |
本项目综合毛利率 | 32.38% |
(三)项目利润测算
1、项目利润测算过程
除营业成本外,项目的总成本费用还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等。在扣除项目总成本后,项目利润还需考虑软件退税以及应缴所得税。本项目的利润预测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T+1年 | T+2年 | T+3年 | T+4年 | T+5年~T+12年 |
1 | 主营业务收入 | - | - | 170,409.75 | 213,477.11 | 264,605.39 |
2 | 减:主营业务成本 | - | - | 115,157.44 | 143,912.34 | 178,923.77 |
3 | 减:税金及附加 | - | - | 411.86 | 1,577.80 | 1,968.60 |
4 | 减:销售费用 | - | - | 8,388.16 | 10,508.08 | 13,024.80 |
5 | 减:管理费用 | - | - | 11,101.78 | 14,056.24 | 17,601.65 |
6 | 减:研发费用 | 4,523.76 | 9,318.95 | 17,480.62 | 21,232.93 | 24,613.78 |
7 | 减:财务费用 | - | - | - | - | - |
8 | 加:软件退税 | 4,373.66 | 5,517.35 | 6,778.92 | ||
9 | 利润总额 | -4,523.76 | -9,318.95 | 22,243.54 | 27,707.08 | 35,251.73 |
10 | 应纳税所得额 | - | - | 4,762.92 | 6,474.16 | 10,637.95 |
7-1-107
序号 | 项目 | T+1年 | T+2年 | T+3年 | T+4年 | T+5年~T+12年 |
11 | 减:所得税(25%) | - | - | 1,190.73 | 1,618.54 | 2,659.49 |
12 | 净利润 | -4,523.76 | -9,318.95 | 21,052.81 | 26,088.55 | 32,592.24 |
13 | 净利率 | - | - | 12.35% | 12.22% | 12.32% |
2、项目利润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
(1)期间费用
本项目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和研发费用率取值与公司历史期间费用率对比如下:
项目 | 本项目取值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销售费用率 | 4.92% | 4.92% | 5.27% | 5.10% |
管理费用率 | 6.65% | 11.51% | 13.19% | 11.09% |
研发费用率 | 9.30% | 11.21% | 11.70% | 11.48% |
销售费用主要包括市场营销、推广等相关的费用,公司2022年的销售费用率为4.92%,本项目达产年销售费用率取值与2022年保持一致。公司软件类产品暂未形成独立销售,通常与设备捆绑销售,预测本项目软件类产品未来不改变销售模式,故软件类销售费用率取值一致。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服务管理等运营管理费用与及新增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薪酬,公司软件类产品管理费用率与设备类不一致。本项目管理费用率较低,主要系根据公司现有运营数据,智能仓储设备类管理费用率为5.00%,软件类管理费用率为14.89%,本项目管理费用按照上述费用率区分设备类和软件类收入进行计算得出。
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工费用及折旧摊销。本项目研发费用中研发人工费用为本项目实际研发人员薪酬成本,折旧摊销则通过本项目中所含研发用建筑物建设成本费用原值和研发设备购置费用原值进行折旧摊销所得,折旧摊销政策与发行人现行会计政策一致。本项目达产年研发费用率略低于公司研发费用率,主要系本项目主要针对拟生产的智能仓储设备产品进行应用研究,而公司整体层面除产品应用研究外仍需持续进行智能装备技术的基础研究,研发投入相对较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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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项目期间费用预测谨慎、合理。
(2)所得税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江苏利元亨,江苏利元亨成立于2022年6月,存续时间较短,未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虽然预计未来江苏利元亨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可能性较大,但出于谨慎性考虑,本次测算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取值 25%。因此,本项目所得税测算谨慎、合理。
(3)净利率
本项目净利率系根据本项目产品毛利率,在扣除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等各项费用后计算得出,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四)本项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预测效益评价对比情况
公司拟通过本募投项目的实施,加快智能云工厂、视觉智能检测设备及系统、设备运维平台等研发项目产业化进程。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包括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和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具体构成产品包括智能仓储系统、堆垛机、穿梭车、RGV、AGV、输送机及输送机系统等)和智能工厂解决方案(智能工厂云平台、视觉智能检测设备及系统、设备智能运维平台),主要应用于锂电池和光伏等新能源领域。本项目达产期综合毛利率为32.38%,其中项目各产品达产期毛利率情况如下:
产品 | 达产期毛利率 | 毛利率预测谨慎性分析 |
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 | 24.75% | 两类产品预测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今天国际“IGV小车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拓斯达“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迦南科技“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30%左右或以上的毛利率水平,预测较为谨慎。 |
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 | 24.25% | |
智能工厂云平台 | 80.25% | 两类产品毛利率与今天国际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毛利率和智能制造整合规划与数字化综合解决方案服务提供商鼎捷软件毛利率(2022年度综合毛利率为65.32%,其中自制软件销售业务毛利率为100%)均处于较高水平,主要系该两类产品主要体现为软件形式,软件开发成本前期已基本费用化,产品后续生产投入成本较 |
设备智能运维平台 | 8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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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 达产期毛利率 | 毛利率预测谨慎性分析 |
低,符合软件类产品毛利率高的行业特点,预测较为合理。 | ||
视觉智能检测设备及系统 | 49.75% | 本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矩子科技机器视觉设备相关业务2022年毛利率48.57%较为接近,预测较为合理。 |
本项目综合毛利率 | 32.38% | 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4.48%和35.29%,2022年度公司开始实现智能仓储设备销售但尚未形成规模效应,毛利率相对较低;而2023年以来智能仓储设备销售持续放量,毛利率逐步提升并接近正常水平。本项目预测综合毛利率低于2023年1-6月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毛利率水平;与此同时,本项目预测综合毛利率亦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的合理区间范围内,因此预测具有谨慎性及合理性。 |
本项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类似项目包括今天国际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和“IGV小车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博实股份的“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拓斯达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迦南科技的“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其中,今天国际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生产产品为智慧物流和智能制造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软件,与本项目中的智能工厂云平台、设备智能运维平台两类软件产品具有一定可比性。
今天国际的“IGV小车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生产产品为中高端 IGV小车设备;博实股份的“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 生产产品主要为新能源企业原材料生产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矿热炉冶炼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拓斯达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生产产品为新能源汽车、医疗、食品、 3C、锂电池等行业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迦南科技的“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生产产品为智能仓储物流系统。除产品应用领域存在差异外,上述项目生产产品与本项目中的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视觉智能检测设备及系统均属于智能仓储设备类产品,具有一定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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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预测效益评价选取近年来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 融资类型 | 募投项目 | 总投资 | 达产后毛利率 | 达产后净利率 | 投资回收期 (含建设期) | 内部收益率 (税后) |
今天国际 | 2020年可转债 | 今天国际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 | 14,716.66 | 69.51% | 21.48% | 5.85年 | 19.75% |
IGV 小车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6,423.07 | 29.63% | 10.12% | 6.01年 | 17.13% | ||
博实股份 | 2022年可转债 | 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 | 30,000.00 | 未披露 | 22.06% | 6.55年 | 23.86% |
拓斯达 | 2020年可转债 | 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61,177.00 | 36.00% | 11.59% | 7.24年 | 17.93% |
巨能股份 | 2023年IPO | 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2,761.44 | 未披露 | 11.25% | 8.03年 | 16.13% |
迦南科技 | 2020年非公开 | 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 20,321.66 | 34.47% | 17.87% | 7.37年 | 20.27% |
上述项目平均值 | 24,233.31 | 42.40% | 15.73% | 6.84年 | 19.18% | ||
本项目 | 78,022.58 | 32.38% | 12.32% | 6.01年 | 23.63% |
1、毛利率对比分析
2018年以来公司开始布局智能仓储设备业务,逐步建立和加强人员、技术及客户资源等储备,并于2022年实现智能仓储设备业务的放量销售。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板块收入快速增长,规模效益逐步显现,毛利率显著提升。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的收入、成本以及毛利率水平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收入 | 44,885.83 | 51,814.57 |
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成本 | 29,047.22 | 39,129.83 |
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毛利率 | 35.29% | 24.48% |
本项目达产后综合毛利率 | 32.38% |
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销售产品均主要为锂电智能仓储设备,产品构成不存在显著差异。2023年1-6月,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毛利率提升,主要系产品销售持续放量,规模效应逐步显现所致。
本项目预测综合毛利率为32.38%,处于公司现有智能仓储设备业务的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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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内,低于2023年1-6月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毛利率水平。与此同时,本项目预测综合毛利率亦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的合理区间范围内,与迦南科技“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较为接近。
本项目主要产品化成分容物流解决方案和原材料及成品仓库解决方案达产期毛利率分别为24.75%和24.25%,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今天国际“IGV 小车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拓斯达“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迦南科技“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30%左右或以上的毛利率水平,预测较为谨慎。本项目产品视觉智能检测设备及系统毛利率为
49.75%,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矩子科技机器视觉设备相关业务2022年毛利率
48.57%较为接近,预测较为合理。
本项目收入占比较小的智能工厂云平台和设备智能运维平台软件类产品毛利率为80%左右,与今天国际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毛利率和智能制造整合规划与数字化综合解决方案服务提供商鼎捷软件毛利率(2022年度综合毛利率为65.32%,其中自制软件销售业务毛利率为100%)均处于较高水平,主要系软件开发成本前期已基本费用化,产品后续生产投入成本较低,符合软件类产品毛利率高的行业特点。
综上,本项目毛利率测算具有谨慎性和合理性。
2、净利率对比分析
本项目净利率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的合理区间范围内,不存在显著差异,与拓斯达“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巨能股份“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较为接近。
其中,今天国际“今天国际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净利率显著高于平均值,主要原因系该项目生产产品仅为智慧物流和智能制造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软件类产品,不涉及毛利率相对较低的设备类产品。
博实股份“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净利率较高,主要原因系该项目重点面向新能源企业原材料生产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矿热炉冶炼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以及新技术产品引导的市场升级换代需求,与发行人本次“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主要应用下游动力锂电领域存在较大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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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动力锂电领域竞争相对更激烈,相应的发行人本项目的净利率会低一些。综上,本项目净利率测算具有谨慎性和合理性。
3、投资回收期和内部收益率对比分析
本项目投资回收期和内部收益率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的合理区间范围内,不存在显著差异,与博实股份“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较为接近。博实股份“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和本项目内部收益率相对较高,主要系项目经济效益测算期设定为12年(含建设期),而如今天国际“今天国际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和“IGV小车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经济效益测算期设定为8年(含建设期)相对较短所致。
综上,本项目投资回收期和内部收益率测算具有谨慎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项目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和合理性。
四、上述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3月1日,公司公告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文件和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并审议通过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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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4月28日,公司公告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等文件和意见。
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5月25日,公司公告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等文件和意见。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7月25日,公司公告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等文件和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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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9月7日,公司公告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等文件和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规定。
五、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结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五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第7-5条发表核查意见。
(一)结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五条发表核查意见
1、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当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已综合考虑现有货币资金、经营规模及变动趋势、未来流动资金需求,确定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具有合理性;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223.9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含视同补流的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合计29,534.47万元(包含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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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建设项目中的基本预备费3,534.4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金额26,000.00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7%,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
基于申报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的审计工作及执行的程序、以及申报会计师本次核查过程中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信息执行的程序,详见“问题4”之“六、
(一)核查程序”,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对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及视同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补充流动资金及视同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的说明,与我们了解的信息一致。
2、金融类企业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不属于金融类企业,不适用上述规定。
基于申报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的审计工作及执行的程序、以及申报会计师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信息及在本次核查过程中执行的程序,详见“问题4”之“六、
(一)核查程序”,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不属于金融类企业,不适用上述规定。
3、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市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为补充流动资金。资本化阶段的研发支出不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工程施工类项目建设期超过一年的,视为资本性支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的认定范围符合要求,本次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含视同补流的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合计29,534.47 万元(包含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的基本预备费3,534.4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金额26,000.00 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7%,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符合监管要求。
基于申报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的审计工作及执行的程序、以及申报会计师在本次核查过程中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信息执行的程序,详见“问题4”之“六、
(一)核查程序”,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对资本性支出和非资本性支出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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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与我们了解的信息一致。
4、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如本次发行董事会前已完成资产过户登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如本次发行董事会前尚未完成资产过户登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视为收购资产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未用于收购资产,不适用上述规定。
基于申报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的审计工作及执行的程序、以及申报会计师在本次核查过程中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信息执行的程序,详见“问题4”之“六、
(一)核查程序”,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对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构成及明细的说明,未用于收购资产,不适用上述规定。
5、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中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构成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的比例,并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论证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已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中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构成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的比例,并结合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资产构成情况论证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基于申报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的审计工作及执行的程序、以及申报会计师在本次核查过程中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信息执行的程序,详见“问题4”之“六、
(一)核查程序”,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对本次募集资金中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构成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的比例的披露、以及发行人结合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资产构成情况论证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的说明,与我们了解的信息一致。
6、对于补充流动资金规模明显超过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且缺乏合理理由的,保荐机构应就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审慎发表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为26,000.00万元,经谨慎合理测算,未明显超过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具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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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
(二)结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第7-5条发表核查意见
1、对于披露预计效益的募投项目,上市公司应结合可研报告、内部决策文件或其他同类文件的内容,披露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计算基础及计算过程。发行前可研报告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就预计效益的计算基础是否发生变化、变化的具体内容及对效益测算的影响进行补充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对于披露预计效益的募投项目,上市公司已结合可研报告、内部决策文件或其他同类文件的内容,披露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计算基础及计算过程。本次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出具时间为 2023 年,至本回复签署日未超过一年。
基于申报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的审计工作及执行的程序、以及申报会计师在本次核查过程中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信息执行的程序,详见“问题4”之“六、
(一)核查程序”,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测算依据充分、金额测算合理的说明,与我们了解的信息一致。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出具时间至本回复签署日未超过一年,其披露的时间与我们了解的信息一致。
2、发行人披露的效益指标为内部收益率或投资回收期的,应明确内部收益率或投资回收期的测算过程以及所使用的收益数据,并说明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经营的预计影响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的测算过程及使用的收益数据合理,发行人已说明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预计影响。
基于申报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的审计工作及执行的程序、以及申报会计师在本次核查过程中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信息执行的程序,详见“问题4”之“六、
(一)核查程序”,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对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的测算过程及使用的收益数据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发行人对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预计影响的说明,与我们了解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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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市公司应在预计效益测算的基础上,与现有业务的经营情况进行纵向对比,说明增长率、毛利率、预测净利率等收益指标的合理性,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横向比较,说明增长率、毛利率等收益指标的合理性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与公司现有水平和同行业可比,处于合理范围,本次募投项目收益指标具有合理性。
基于申报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的审计工作及执行的程序、以及申报会计师在本次核查过程中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信息执行的程序,详见“问题4”之“六、
(一)核查程序”,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对于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与公司现有水平和同行业相比,处于合理范围的说明,以及发行人对本次募投项目收益指标具有合理性的说明,与我们了解的信息一致。
4、保荐机构应结合现有业务或同行业上市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对效益预测的计算方式、计算基础进行核查,并就效益预测的谨慎性、合理性发表意见。效益预测基础或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的,保荐机构应督促公司在发行前更新披露本次募投项目的预计效益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具有谨慎性、合理性,效益预测基础或经营环境未发生变化。
六、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了各项目测算底稿,对各募投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过程进行了复核和分析;
2、查阅了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相应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和各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对公司目前资金缺口测算进行了复核;
3、查阅公司报告期内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及银行对账单,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构成情况;查阅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和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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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合同,了解公司的还款计划;
4、查询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同或相关业务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行业研究报告等资料,并访谈公司管理层,核查本次募投项目市场容量、市场竞争、市场开拓计划等情况;
5、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各项目主要产品市场价格情况等,了解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具体测算依据、测算假设和测算过程,并对各年达产率、销量、产品单价、成本费用等参考数据进行复核,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
6、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信息,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募投项目的相关情况;
7、查询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内部决策程序和公开信息披露。
基于申报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的审计工作,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程序:
1、查阅了公司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以及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各年度现金分红情况,检查公司目前资金缺口的测算所使用的2020年-2022年相关数据的准确性;
2、获取公司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各年末的银行对账单,了解发行人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各年末货币资金构成情况;查阅2020年-2022年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和贷款合同,了解公司的还款计划;
申报会计师在本次核查过程中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信息执行了以下程序:
1、查阅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管理层财务报告,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各项目主要产品市场价格情况等,了解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具体测算依据、测算假设和测算过程;
2、查阅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银行对账单,了解发行人截至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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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货币资金构成情况;查阅2023年1-6月期间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和贷款合同,了解公司的还款计划;
3、查询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同或相关业务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行业研究报告等资料,并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本次募投项目市场容量、市场竞争、市场开拓计划等情况;
4、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信息,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募投项目的相关情况;
5、查阅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各项目主要产品市场价格情况;并查阅公司各项目测算底稿,获取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及明细;访谈管理层,了解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的内容,了解公司区分资本性支出和非资本性支出的判断依据;
6、查阅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内部决策程序和公开信息披露。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测算依据充分、金额测算合理,资本性支出和非资本性支出明确,融资规模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补充流动资金及视同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未超过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3、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依据、 过程和结果具有谨慎性及合理性;
4、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事项已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告,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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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申报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的审计工作、以及基于上述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信息执行的程序及上述核查程序,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测算依据充分、金额测算合理的说明,发行人对资本性支出和非资本性支出的说明 ,以及发行人对于融资规模的合理性分析说明,与我们了解的信息一致。
2、发行人对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的说明,以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及视同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相关规定的说明,与我们了解的信息一致。
3、发行人对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依据、过程和结果的谨慎性及合理性的说明,与我们了解的信息一致。
4、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规定的说明,与我们了解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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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5 关于经营业绩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设备制造的收入中,动力锂电池占比分别为9.60%、5.27%、45.19%、98.71%,消费锂电池占比分别为90.40%、
94.73%、54.81%、1.29%;2)发行人2023年一季度由盈转亏,归母净利润为-6,686.36万元,同比下滑184.16%,主要原因系:收入构成发生较大变化导致毛利率降低、公司生产规模快速扩大导致成本费用增幅较大、动力锂电客户的回款周期较长导致信用减值计提金额大幅提高;3)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72%、64.17%、72.41%和73.97%,受公司销售模式及结算模式影响,公司存货发出商品及预收账款、合同负债较多;4)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808.26万元、1,229.61万元、21,876.30万元和-67,522.81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分别说明消费锂电设备、动力锂电设备业务领域的市场容量、竞争格局、未来趋势变化,行业发展趋势、公司锂电设备业务领域产品结构重大变化、公司生产规模扩张等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是否存在重大经营风险;(2)结合锂电设备产品结构变化、下游市场发展趋势、生产规模扩张、信用减值损失等,量化分析2023年一季度由盈转亏的原因,影响业绩亏损的因素是否已改善,分析公司的盈亏平衡点,并完善相关风险提示;(3)结合销售模式、结算模式、借款构成等,说明资产负债率较高产生的原因及合理性,量化分析剔除销售模式及结算模式影响后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与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4)结合影响经营现金流的应收、应付、存货等主要变化情况,说明最近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较差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的措施及实施效果。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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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一、分别说明消费锂电设备、动力锂电设备业务领域的市场容量、竞争格局、未来趋势变化,行业发展趋势、公司锂电设备业务领域产品结构重大变化、公司生产规模扩张等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是否存在重大经营风险
(一)分别说明消费锂电设备、动力锂电设备业务领域的市场容量、竞争格局、未来趋势变化
锂电池设备制造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公司锂电池设备制造业务实现的收入分别为118,939.97万元、213,679.07万元、339,702.64万元和207,475.2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4.03%、
91.89%、81.12%和76.31%。下文关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分析主要围绕锂电池设备制造业务展开。
从应用领域角度,公司的锂电池设备制造业务可划分为动力和消费,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动力 | 189,549.67 | 91.36% | 153,514.91 | 45.19% | 11,252.82 | 5.27% | 11,420.02 | 9.60% |
消费 | 17,925.60 | 8.64% | 186,187.73 | 54.81% | 202,426.25 | 94.73% | 107,519.95 | 90.40% |
合计 | 207,475.27 | 100.00% | 339,702.64 | 100.00% | 213,679.07 | 100.00% | 118,939.97 | 100.00% |
2020年和2021年,公司锂电池设备制造业务中消费锂电设备业务占公司锂电池设备制造业务的收入比例分别为90.40%和94.73%,占比相对较高,主要原因系:
一方面,从消费锂电行业来看,2020年至2021年,全球消费电子行业市场持续快速发展,根据IDC数据,2009年到2019年,全球消费电子行业市场规模从2,450亿美元快速增至7,150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11.3%。2020年起,居家办公需求激增及智能小家电的崛起使得消费电子市场景气度上升,带动上游消费锂电发展。
另一方面,公司创始团队从公司设立后瞄准消费锂电领域,专注服务于消费锂电客户,并以当时自动化进程较慢、行业内竞争程度相对较低的电池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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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尤其是核心设备分容化成容量测试机)为切入点,进行技术攻坚,逐步发展成自身的优势产品。在消费锂电行业快速发展的阶段,公司相应抓住了市场机遇,从而使得公司的消费锂电设备的业务收入在2020年度及2021年度逐年大幅增长,并成为公司锂电设备业务的主要部分,收入规模及占比在2021年均达到较高水平。
2022年和2023年1-6月,公司消费锂电设备业务收入及占比下滑,相应的公司动力锂电设备业务的收入及占比迅速增加,公司动力锂电设备业务收入的占公司锂电池设备制造业务的收入比例分别为45.19%和91.36%,主要系:
一方面,从锂电行业结构变动来看,2022年起,下游消费电子景气度回落,使得上游消费锂电设备市场增长率放缓。而动力锂电市场则保持较好的发展态势,根据EVTank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动力锂电池出货量为957.7GWh,同比增长70.30%,其中汽车动力电池出货量为684.2GWh,同比增长84.4%;中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达到660.8GWh,同比增长97.70%,超过全球平均增速,且在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的占比达到69.00%,是全球第一大动力电池生产国家。根据GGII预计,2025年全球动力电池市场出货量将达到1,550GWh,2020-2025年间年复合增速达到52.81%。
另一方面,公司在稳定消费锂电设备的同时,抓住动力锂电高速发展的机遇,保持对动力锂电领域的研发投入,通过承接动力锂电领域知名客户订单,完善了对动力锂电设备的工艺需求和技术前沿的研发。2021年起,公司积极开拓动力锂电领域头部客户,大规模获取动力锂电设备订单。公司持续向比亚迪、力神等动力锂电领域原有客户实现产品交付及量产验证。同时,公司成功开拓蜂巢能源、国轩高科、欣旺达等动力锂电领域新客户,具备良好的业务转型基础。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公司锂电制造设备收入中动力锂电设备占比分别为45.19%和91.36%,增幅较大,主要是对国轩高科、蜂巢能源等销售动力锂电领域的电芯装配线等导致,公司由消费锂电向动力锂电领域转型效果明显。
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锂电设备业务产品结构的变化,是与锂电行业结构的变化密不可分,以及公司在消费锂电、动力锂电各自市场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积极布局相关的技术、人才、客户储备等息息相关,抓住了市场发展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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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锂电设备业务领域产品结构重大变化、公司生产规模扩张等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行业发展趋势、公司产品结构变化、公司生产规模扩张等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请见本题“二、结合锂电设备产品结构变化、下游市场发展趋势、生产规模扩张、信用减值损失等,量化分析2023年一季度由盈转亏的原因,影响业绩亏损的因素是否已改善,分析公司的盈亏平衡点,并完善相关风险提示”之“(一)结合锂电设备产品结构变化、下游市场发展趋势、生产规模扩张、信用减值损失等,量化分析2023年一季度由盈转亏的原因”之回复。
(三)是否存在重大经营风险
当前,国内从事锂电设备制造的企业数量众多,多数企业规模较小,主要从事中、低端半自动化或自动化设备的制造,其中提供中端锂电设备的企业最多。随着锂电设备市场领域的竞争逐步从过去的价格竞争过渡向性能、技术竞争,国内市场出现了一批锂电设备代表企业,引导国内锂电设备生产走向标准化、规范化,主要代表企业为先导智能、赢合科技、利元亨等上市公司。在行业领先企业的推动下,锂电设备产业加速进行多元化的兼并整合,加强资源整合,调整产业结构,锂电设备行业的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为缩短建设周期、加快投产速度、降低成本、提升设备生产良率,未来锂电池生产设备将向着全自动化整线设备方向转变。随着专机向整线及数字化车间发展,对于公司的产品研发及产品更新迭代提出了更高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分别为86.42%、95.47%、74.35%及
79.40%,集中度相对较高,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先导智能 | 73.29% | 70.76% | 54.81% |
赢合科技 | 64.94% | 61.26% | 34.84% |
科瑞技术 | 44.70% | 57.25% | 56.60% |
杭可科技 | 67.56% | 57.32% | 76.94% |
发行人 | 74.35% | 95.47% | 86.42% |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可比公司未披露2023年1-6月前五大客户集中度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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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均基本处于较高水平,总体上与发行人无重大差异。与发行人相比,同行业可比公司上市时间相对较早,业务布局及客户结构等情况更为完善。2020年及2021年,发行人处于业务快速扩张进程,专注于锂电制造设备中的消费锂电领域,与处于行业龙头的重要客户新能源科技合作紧密,从而对新能源科技的销售占比较高,客户集中度处于较高水平。2021年起,发行人开始向动力锂电领域拓展,成功拓展了比亚迪、国轩高科、蜂巢能源等动力锂电客户,并于2022年度实现较多对该等客户的收入,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收入占比上对单一客户的销售占比依赖程度,客户结构得到优化,前五大客户集中度下降。发行人在拓展动力锂电客户的同时,与消费锂电的重要客户仍保持紧密合作。同时,发行人持续进行核心技术的革新,保持技术研发竞争力。因此,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稳定、业务持续。除前述重要客户外,发行人还与欣旺达等知名客户保持合作,不存在单一客户依赖情形。
公司已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中披露了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具体如下:
“6、客户集中度较高、客户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含同一控制下企业)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42%、95.47%、74.35%和79.40%,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
2020年和2021年,公司对第一大客户新能源科技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0.28%和85.41%,收入占比较高,公司对其他各客户收入占比均较低。2022年,公司对新能源科技收入占比下降至31.06%,对当期第二大客户比亚迪和第三大客户蜂巢能源收入占比分别为16.68%和10.67%,与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差距缩小。
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且动力锂电客户收入占比明显上升,如果主要客户经营战略发生调整或其他重大变动,减少设备资产的投入,或公司未能在动力锂电领域保持持续较强的竞争优势,导致公司无法继续获得订单,且公司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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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拓新的客户,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综上,行业的高速发展、技术的快速更迭、自身规模的大幅扩张均构成公司未来发展经营的重要挑战,公司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但若公司未来无法持续保持产品研发及技术能力的先进性,无法有效应对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带来的多方面竞争影响,无法有效执行快速扩张后的公司治理要求,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公司已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中披露了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具体如下:
“4、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2,996.52万元、233,134.90万元、420,376.09万元和272,963.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4,045.57万元、21,233.61万元、28,952.19万元和-3,155.84万元,受益于新能源行业发展迅速,新能源电池出货量快速增长,下游新能源电池厂商扩产带动了锂电设备市场规模和市场空间的快速增长。公司由消费锂电切入动力锂电后,经营规模快速扩张。行业的高速发展、技术的快速更迭、自身规模的大幅扩张均构成公司未来发展经营的重要挑战。
一方面,公司在向动力锂电业务转型期间,具备丰富经验及显著优势的传统消费锂电业务的业绩有所下降,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的保障,从而增加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另一方面,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锂电池生产厂商放缓其产能扩张节奏,且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不利因素影响,如未来无法持续保持产品研发及技术能力的先进性,无法有效应对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带来的多方面竞争影响,无法有效执行快速扩张后的公司治理要求,则公司将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存在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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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合锂电设备产品结构变化、下游市场发展趋势、生产规模扩张、信用减值损失等,量化分析2023年一季度由盈转亏的原因,影响业绩亏损的因素是否已改善,分析公司的盈亏平衡点,并完善相关风险提示
(一)结合锂电设备产品结构变化、下游市场发展趋势、生产规模扩张、信用减值损失等,量化分析2023年一季度由盈转亏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
营业收入 | 272,963.53 | 56.56% | 420,376.09 | 80.31% | 233,134.90 | 63.04% | 142,996.52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3,155.84 | -118.62% | 28,952.19 | 36.35% | 21,233.61 | 51.18% | 14,045.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4,394.55 | -128.95% | 25,911.37 | 26.69% | 20,453.34 | 64.13% | 12,461.34 |
1、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幅低于净利润增幅的原因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20,376.09万元,较2021年度增长80.31%,高于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增长率26.69%,主要系销售毛利率下降、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增加、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增加等因素所致,具体如下:
对应科目/指标 | 主要内容 |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毛利润 | 销售毛利率降低的影响 | A | -16,667.79 | -3.96% |
资产减值损失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商誉减值的影响 | B | -2,708.26 | -0.64% |
信用减值损失 | 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的影响 | C | -2,581.79 | -0.61% |
负向影响因素小计 | D=A+B+C | -21,957.83 | -5.22% | |
期间费用等 | 其他 | E | - | 2.75% |
2021年度销售利润率 | F | - | 9.10% | |
2022年度销售利润率 | G=D+E+F | - | 6.63% |
注:1、毛利率降低的影响=营业收入2022年度*(销售毛利率2022年度-销售毛利率2021年度)
2、资产减值损失的影响=营业收入
2022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占比2022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占比2021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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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用减值损失的影响=营业收入
2022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占比2022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占比2021
年度)
(1)销售毛利率下降
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由2021年度的38.71%下降至34.52%,主要系公司最主要的锂电池制造设备业务的结构发生变动,即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动力锂电设备的占比增加导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 占比 | 毛利率 | |
锂电池制造设备 | 339,702.64 | 100.00% | 35.69% | 213,679.07 | 100.00% | 39.40% |
其中:动力锂电 | 153,514.91 | 45.19% | 26.14% | 11,252.82 | 5.27% | 12.76% |
消费锂电 | 186,187.73 | 54.81% | 43.57% | 202,426.25 | 94.73% | 40.88% |
1)动力锂电设备毛利率低于消费锂电设备毛利率的原因分析
2022年度,公司收入占比最高的锂电池制造设备业务中,动力锂电设备业务的毛利率为26.14%,低于公司消费锂电业务17.43个百分点。公司动力锂电设备的毛利率显著低于消费锂电设备,主要原因系:
①从项目成本角度,公司在消费锂电设备领域积淀多年,生产过程标准化和规模化程度较高,且技术成熟,成本管控较好。2021年以来公司由消费锂电设备领域开始逐步将重心转向动力锂电设备领域,技术迁移及工艺调整仍处于磨合期,且动力锂电客户对于设备优率、故障率和兼容性等技术指标要求高,设备生产调试难度相对较大,相应导致在耗材和人力投入成本方面的相对比例增加。
以切叠一体机订单为例,动力锂电类客户及消费锂电类客户对于该设备的优率、故障率和兼容性指标对比如下:
指标 (优率、故障率) | 消费锂电类设备 | 动力锂电类设备 | ||
优率 | ≥98.5% | ≥99% | ||
故障率 | ≤3% | ≤2% | ||
指标 (兼容性指标) | 消费锂电类设备 | 动力锂电类设备 | ||
小钢壳 | 软包 | 短刀片 | 长刀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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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优率、故障率) | 消费锂电类设备 | 动力锂电类设备 | ||
来料尺寸 (以极片为例) | 长:5-30mm 宽:5-30mm 厚:3-10mm | 长:25-150mm 宽:25-120mm 厚:2-10mm | 长:200-320mm 宽:70-130mm 厚:8-30mm | 长:330-590mm 宽:110-140mm 厚:8-30mm |
设备尺寸 (长*宽*高) | 1100mm*1000mm*2200mm | 8150mm*3000mm*2600mm | L13400×W4300×H2800 | 8200mm*5600mm*3500mm |
如上表所示,以切叠一体机订单为例,动力锂电类设备对优率和故障率的要求普遍高于消费锂电类设备。设备兼容性方面,动力锂电类设备需兼容的产品尺寸更大,导致设备内部机构需要重新设计。同时,动力锂电类切叠一体机对安全性的要求更高,相应的在除尘模块和叠片切割毛刺等方面的标准更加严格,所需要外购件的品牌功能和效率要求更高。上述因素综合导致动力锂电类切叠一体机设备尺寸相对更大,需投入的成本更高。②从项目价格角度,虽然下游动力锂电池市场高速发展为动力锂电设备厂商提供良好的市场机遇,且动力锂电市场的绝对空间规模要高于消费锂电,但亦导致相关的锂电设备供应商纷纷进入动力锂电设备市场,市场竞争激烈程度更高。从公司实际参与市场竞争情况来看,公司主要消费锂电客户的招投标供应商通常在3-5家,而公司主要动力锂电客户通常在6-10家,显著高于公司主要消费锂电客户,导致在客户竞争报价中,动力锂电设备厂商报价的毛利率较消费锂电会更低。公司作为动力锂电领域的新进入者,且下游客户均系行业内知名的头部企业,因此,在前期争取订单时,在订单价格方面有一定的折让。上述两方面因素导致2022年度公司动力锂电设备的毛利率显著低于消费锂电设备的毛利率,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经营特征,具有合理性。2)公司锂电池制造设备内部结构变化,毛利率更低的动力锂电的占比提高,且动力锂电设备市场竞争激烈,相应的导致公司锂电池制造设备的毛利率下降
国内锂电设备厂商的发展方向与下游锂电池市场密切相关。2016年至2018年第一轮动力锂电扩产潮来临之前,消费锂电池产量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领先于动力锂电池产量,行业内锂电设备厂商生产产品主要以消费锂电设备为主。但近年来,下游终端消费电子市场景气度回落,导致上游消费锂电池市场产能增速放缓,公司消费锂电设备的收入规模及占比自2022年以来有所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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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国的动力电池市场目前尚处于高速发展期,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显示,2022年度,我国动力电池的产量为545.88GWh,同比增长148.48%,销售量为465.50GWh,同比增长182.29%。随着下游动力锂电扩产开启,涉足动力锂电设备制造的企业开始明显增加,以公司、先导智能、赢合科技等为代表的锂电设备厂商完善动力锂电设备产品布局,积极转型进入动力锂电设备市场,动力锂电类设备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在下游动力电池厂商的扩产潮下,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动力锂电设备的占锂电池制造设备业务的比重由2021年度的5.27%提升至45.19%。毛利率更低的动力锂电的占比提高及动力锂电设备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锂电池制造设备的毛利率下降,拉低主营业务毛利率。
(2)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2022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6,639.26万元,相较上年同期增加4,459.18万元,增幅为204.54%,主要系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和商誉减值损失金额有所增加导致,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存货跌价准备 | -6,193.00 | -1.47% | -2,180.08 | -0.94% |
商誉减值损失 | -446.26 | -0.11% | - | - |
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 -6,639.26 | -1.58% | -2,180.08 | -0.94% |
在存货跌价准备方面,2022年度,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6,193.00万元,相较上年同期增加4,012.92万元,增幅为184.07%,主要系公司由消费锂电切入动力锂电领域,动力锂电设备的存货余额及占比大幅提高。2022年末,公司动力锂电设备的存货余额为225,188.19万元,同比增加155,254.46万元,占比为88.32%,同比增加40.14个百分点。由于动力锂电设备的工艺技术尚处于磨合期且前期拿单价格低,导致负毛利的存货项目余额由2021年末的11,579.71万元增加至2022年末的32,608.29万元,需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2021年及2022年,公司存货(不含原材料)余额及跌价准备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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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度 | 2021年末/度 | ||
存货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存货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
动力锂电设备 | 225,188.19 | 5,011.76 | 69,933.73 | 925.03 |
消费锂电设备 | 11,347.32 | 47.08 | 65,100.07 | 780.47 |
其他 | 18,436.25 | 1,206.23 | 10,116.44 | 896.31 |
合计 | 254,971.76 | 6,265.07 | 145,150.24 | 2,601.82 |
在商誉减值损失方面,2022年度,公司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主要系,公司于2022年8月收购波兰公司Nowa Tepro Sp.zo.o.(以下简称“Nowa”)的70%股权形成商誉991.68万元。Nowa作为公司在欧洲地区的唯一工厂,在当时预期外的复杂因素下,承担公司欧洲地区订单的场外安装调试及售后维护等工作,主设备的设计和制造仍由国内工厂承担。随着预期外的因素逐渐消失,考虑到国内外工程师交流仍需磨合,在欧洲市场开拓时期由国内成熟技术人员进行场外安装调试等更有利于形成成功案例和良好口碑。因此,欧洲地区订单的场外安装调试等工作仍由国内工程师执行。基于此,管理层于2022年末对商誉价值进行减值测试时编制的Nowa未来期间的盈利预测较收购日的判断有明显下降,相应计提商誉减值446.26万元。
(3)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来自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2022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5,576.38万元,相较上年同期增加3,915.62万元,增幅为235.77%,主要原因系:公司由消费锂电切入动力锂电领域后,客户结构发生变化,动力锂电的销售收入增加较快且回款周期拉长,相应导致应收账款余额从2021年末75,226.08万元增长至2022年末的152,412.94万元,进而导致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合同资产信用损失增加。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719.72 | -2,216.55 |
合同资产信用损失 | -1,678.69 | 361.46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56.82 | 38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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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34.79 | -190.97 |
信用减值损失合计 | -5,576.38 | -1,660.76 |
公司自消费锂电切入动力锂电领域以来,伴随着下游动力电池市场的爆发,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快速攀升,下游客户结构亦发生较大变化,由原先的以消费锂电类客户为主转变为以动力锂电类客户为主。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分消费锂电客户、动力锂电客户及其他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
余额 | 坏账准备 | 余额 | 坏账准备 | |
消费锂电客户 | 33,004.56 | 2,818.24 | 46,136.74 | 2,378.34 |
动力锂电客户 | 114,153.06 | 6,880.15 | 25,549.96 | 2,139.06 |
其他 | 5,255.32 | 518.74 | 3,539.38 | 301.31 |
合计 | 152,412.94 | 10,217.12 | 75,226.08 | 4,818.71 |
由于动力锂电类客户对应的生产产品多为新能源汽车,较消费锂电类产品的销售周期更长。同时,报告期内动力锂电类客户多处于产能扩张期,资金投入的需求较大。因此,动力锂电类客户相对更为注重现金流的管理,公司给予动力锂电类客户的信用周期相对更长,拉长了公司整体的回款周期。
2、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增加,净利润为负的原因分析
2023年1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金额为126,598.82万元,同比增长
57.3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914.32万元,同比下降-196.28%;2023年2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金额为146,364.71万元,环比增长15.6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519.77万元,实现单季度盈利,净利润下滑的趋势得到有效缓解。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金额为272,963.53万元,同比增长
56.56%,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394.55万元,同比下降-128.95%,处于亏损状态,主要系销售毛利率下降、管理费用率较高、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增加导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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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对应科目/指标 | 主要内容 |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毛利润 | 销售毛利率降低的影响 | A | -20,228.41 | -7.41% |
管理费用 | 生产及人员规模快速扩张的影响 | B | -3,002.91 | -1.10% |
信用减值损失 | 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的影响 | C | -2,794.27 | -1.02% |
负向影响因素小计 | D=A+B+C | -26,551.64 | -9.73% | |
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其他收益等 | 其他 | E | - | -0.26% |
2022年度销售利润率 | F | - | 6.63% | |
2023年半年度销售利润率 | G=D+E+F | - | -2.84% |
注:1、毛利率降低的影响=营业收入2023年1-6月*(销售毛利率2023年1-6月-销售毛利率2022年度)
2、管理费用率较大的影响=营业收入
2023年1-6月*(管理费用率2023年1-6月-管理费用率2022年度)
3、信用减值损失的影响=营业收入
2023年1-6月*(信用减值损失占比2023年1-6月-信用减值损失占比2022年度)
(1)销售毛利率下降
2023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由2022年度的34.52%进一步下降至
27.12%,主要系:一方面,导致公司2022年度销售毛利率下滑的因素即公司动力锂电设备业务的毛利率仍显著低于消费锂电设备业务,在2023年1-6月仍然存在;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动力锂电设备业务的毛利率进一步下降、以及动力锂电设备业务的收入占比进一步上升导致公司2023年1-6月的销售毛利率进一步下滑。
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公司锂电池制造设备业务分动力锂电及消费锂电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 占比 | 毛利率 | |
锂电池制造设备 | 207,475.27 | 100.00% | 25.36% | 339,702.64 | 100.00% | 35.69% |
其中:动力锂电 | 189,549.67 | 91.36% | 24.10% | 153,514.91 | 45.19% | 26.14% |
消费锂电 | 17,925.60 | 8.64% | 38.70% | 186,187.73 | 54.81% | 43.57% |
1)公司动力锂电设备的内部结构变化,毛利率更低的专机产品的占比提高,导致公司动力锂电设备的毛利率进一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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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动力锂电设备产品按照设备形态,可以分为专机设备和整线设备。2023年1-6月,公司动力锂电设备的毛利率由26.14%下滑至24.10%,主要系动力锂电设备收入结构中,毛利率较低的专机产品占比在2023年1-6月有所提高导致,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 占比 | 毛利率 | |
整线 | 137,681.70 | 72.64% | 29.04% | 136,130.13 | 88.68% | 28.12% |
专机 | 51,867.97 | 27.36% | 10.99% | 17,384.78 | 11.32% | 10.51% |
动力锂电设备合计 | 189,549.67 | 100.00% | 24.10% | 153,514.91 | 100.00% | 26.14% |
①动力锂电设备中整线毛利率高于专机毛利率的原因分析
2022年和2023年1-6月,公司动力锂电设备中专机的毛利率分别为10.51%和10.99%,显著低于整线产品的毛利率,主要原因系公司动力锂电整线产品相比专机而言系公司更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的动力锂电整线产品主要包括电芯装配线、电池组装线等中后段的产品,动力锂电专机产品则以搅拌设备、辊压设备和涂布设备、激光模切设备和叠片或卷绕设备等前中段的标准机型为主。
在整线产品方面,公司产品线系以锂电设备中后段迈入前中段,逐步拓展锂电池全链条工艺设备。早在2016年,公司已向比亚迪供应电池组装线产品,在中后段的整线产品方面有深厚的技术积淀及较强的竞争优势。目前国内具备具备动力锂电中后段整线供应能力的厂商仅先导智能、赢合科技、利元亨等少数几家,因此公司在整线产品方面能够争取合理的毛利空间。
在专机产品方面,公司动力锂电专机设备主要销售产品涂布机、叠片机、模切机等,属动力电池产业链前中段的标准机型,对于批量化、规模化的要求更高。在价格端,目前国内前中段标准机型的供应厂商数量相对较多,竞争更为激烈,订单价格相对较低;在成本端,公司专机产品的规模化效应尚未释放,毛利率相对较低。
②动力锂电设备中专机收入占比提高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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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动力锂电设备业务开展前期及目前,优势产品主要集中在电池组装线和电芯装配线等中后段整线设备。2021年以来,考虑到动力领域涂布专机、叠片专机和激光类专机等前中段专机设备市场容量较大,公司增加了对该等工艺专机进行深入开发,横向扩展公司在动力锂电设备领域的产品布局,提高全产业链条的生产和交付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公司在2022年开始陆续获得批量动力锂电专机订单,在2023年开始逐渐获得客户量产验证,因此,公司动力锂电领域专机收入在2023年有较大的增长。
2)公司锂电池制造设备内部结构变化,毛利率更低的动力锂电的占比进一步提高,且动力锂电设备市场竞争加剧,相应的导致公司锂电池制造设备的毛利率下降
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显示,2023年1-6月,我国动力电池的产量为293.61GWh,同比增长42.23%,销售量为256.54GWh,同比增长
24.90%。随着动力电池市场的增速放缓,动力锂电类设备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同时,在下游动力电池厂商的扩产潮下,2023年1-6月,公司锂电池制造设备业务中毛利率更低的动力锂电设备业务实现收入金额189,549.67万元,占锂电池制造设备业务收入的比重由2022年度的45.19%提升至91.36%。毛利率更低的动力锂电的占比提高及动力锂电设备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锂电池制造设备的毛利率进一步下降,拉低主营业务毛利率。
(2)管理费用率较高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薪酬及股权激励费用、折旧和摊销、租赁及水电费等。2023年1-6月,公司管理费用的金额为34,432.2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2.61%,相较2022年度增加1.10个百分点。其中,人工费用和股权激励费用合计为22,043.02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重为64.02%;折旧和摊销、租赁及水电费金额为6,448.84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重为18.73%。
2023年1-6月,公司管理费用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主要原因系:在生产经营规模大幅扩张下的背景下,公司通过设立事业部/子公司的形式开展海外业务和各类产品业务,例如光伏事业部、激光事业部、美国利元亨等。同时,为保证管理内控水平及人员的专业性,公司为诸多事业部/子公司配备专门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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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相关的管理人员团队的建设以及与之配套的办公设施及环境等方面的投入导致公司的管理费用率相对较高。
在管理人员团队方面,2023年1-6月,公司管理费用中的人工费用和股权激励费用合计为22,043.0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8.08%,相较2022年度增加0.50个百分点,主要系管理人员数量有所增加导致。2023年1-6月,公司平均管理人员数量为2,937人,相较2022年度的平均管理人员数量2,297人增加640人,增幅为27.87%。
在办公设施及环境投入方面,2023年1-6月,公司管理费用中的折旧和摊销、租赁及水电费金额为6,448.8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36%,相较2022年度增加0.47个百分点。在国内动力锂电扩产潮的大背景下,具备锂电池全产业链条生产能力、大规模交付能力的设备厂商更具竞争力。公司积极推进锂电池全产业链覆盖的进程,并通过招聘新员工团队、建设新的生产基地和办公楼、厂房租赁等形式扩大产能,以匹配市场需求。
上述两方面因素,导致公司2023年1-6月管理费用增加幅度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给公司2023年1-6月的经营业绩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先导智能 | 6.41% | 5.16% | 5.22% | 5.39% |
杭可科技 | 5.73% | 8.88% | 8.11% | 9.53% |
赢合科技 | 2.87% | 2.67% | 3.42% | 5.15% |
科瑞技术 | 5.02% | 3.86% | 5.46% | 5.05% |
平均 | 5.01% | 5.14% | 5.55% | 6.28% |
利元亨 | 12.61% | 11.51% | 13.19% | 11.09%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体分析如下:
公司名称 | 差异原因 |
先导智能 | 公司与先导智能系少数具备动力锂电领域全链条产品线的公司,但先导智能为行业龙头,年销售规模逾百亿,业已形成规模效应,管理费用率相对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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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差异原因 |
赢合科技 | 赢合科技的新能源锂电制造设备产品主要围绕极片制作和电芯制作等前中段产品,产品结构相对比较集中,管理难度相对较低;同时,赢合科技的年销售规模已近百亿,业已形成规模效应,管理费用率相对较低 |
科瑞技术 | 科瑞技术的新能源锂电制造设备产品主要集中在中后段,包括裸电芯制作、电芯装配段、化成分容设备等,产品结构相对比较集中,管理难度相对较低,管理费用率相对较低 |
杭可科技 | 杭可科技主要产品为充放电设备和内阻测试仪等其他设备,产品结构相对比较集中,管理难度相对较低,管理费用率相对较低 |
因此,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率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发展阶段不一致导致规模效应存在差异,以及产品线结构和生产厂区分布差异等导致的管理成本存在差异所致,具有商业合理性。
(3)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2023年1-6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6,415.1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35%,相较2022年度增加1.02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结构中,回款周期更长的动力锂电类客户的占比进一步增加导致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增加导致。
公司给予动力锂电类客户的信用期普遍为6个月,相较多数为3个月的消费锂电类客户信用期更长。2023年上半年,随着公司动力锂电设备营业收入及占比提高,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中来自回款周期更长的动力锂电类客户的比重由期初的74.90%进一步提高至86.09%。2023年上半年,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6,415.1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36.35%,主要系来自回款周期更长的动力锂电类客户的占比提高,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期初的36.26%提升至期末的45.39%;同时,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规模扩大及1年以上中长账龄占比由期初的8.57%进一步提高至期末的10.51%导致。
2022年末及2023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分消费锂电客户、动力锂电客户及其他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末 | 2022年末 | ||||
余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坏账准备 | 余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坏账准备 | |
消费锂电客户 | 29,331.95 | 5.37% | 3,470.58 | 33,004.56 | 7.85% | 2,818.24 |
动力锂电客户 | 213,309.13 | 39.07% | 12,551.61 | 114,153.06 | 27.15% | 6,88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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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5,141.03 | 0.94% | 597.59 | 5,255.32 | 1.25% | 518.74 |
合计 | 247,782.11 | 45.39% | 16,619.78 | 152,412.94 | 36.26% | 10,217.12 |
综上,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而净利润为负主要系:第一,公司最主要的锂电池制造设备业务中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动力锂电设备产品毛利率下滑且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进一步上升;第二,公司在管理方面持续大量投入导致管理费用率较高;第三,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上升及1年以上中长账龄占比增加导致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二)影响业绩亏损的因素是否已改善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2023年上半年业绩亏损影响因素的改善情况如下:
序号 | 亏损因素 | 改善情况 |
1 | 锂电设备产品结构变化等原因导致的毛利率下降 |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的高景气度,新能源车渗透率不断提升,有效拉动对动力锂电池的需求,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在政策层面已明确新能源汽车作为发展方向的背景下,市场形成了明确的动力锂电池需求预期,由此带动动力锂电设备市场的增长。若不考虑本次募投的影响,公司以动力锂电设备业务为主的产品结构预计将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但随着公司在动力锂电设备领域的工艺、技术日趋成熟,以及规模化效益显现;公司加强海外渠道的布局与拓展,寻找新的市场增长点。公司动力锂电设备的毛利率预计将逐步改善。 |
2 | 管理费用大幅增加 | 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初步完成生产产能的基本布局;同时,经过多年的培养,公司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和经验丰富的团队。在公司精细化管理及降本增效的大力推动下,2023年2季度的管理费用规模企稳,管理费用率有所下降,规模效应逐渐显现。 |
3 | 信用减值损失 | 公司制定多项举措加强长账龄应收账款的回收,使得两年以上的长账龄应收账款占比下降,2023年2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金额有所改善。 |
4 | 其他 | 自公司进入动力锂电厂商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内,相关产品工艺水平及质量得到客户认可,合作关系稳定后,公司开始适当进行产品的差异化定价,改善毛利率水平,符合商业逻辑。 |
如上表,虽然公司的锂电池制造设备的产品结构及下游市场发展趋势短期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但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后的规模化效应开始逐步显现,应收账款账龄改善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有所减少,而且公司持续进行技术研发投入、完善动力锂电设备的工艺和技术,并持续推进降本增效的策略,以及进行海外渠道的布局和开拓,寻求新的市场增长点,影响公司业绩亏损的因素整体已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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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析公司的盈亏平衡点
1、2023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增长,叠加影响亏损的因素改善,公司已实现扭亏为盈根据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3,560.77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0.13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61万元,业已实现扭亏为盈。
2023年1-9月,公司实现扭亏为盈主要系公司的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影响公司业绩亏损的因素(包括销售毛利率下降、管理费用率高、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大)在2023年2季度及3季度得到良好改善导致,具体对比及分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重点财务科目/指标 | 2023年1季度 | 2023年2季度 | 2023年3季度 | 2023年1-9月 | 变动情况 |
营业收入 | 126,598.82 | 146,364.72 | 150,597.24 | 423,560.77 | 公司积极拓展海内外新能源锂电设备业务,加快设备交付和验收,公司动力锂电制造设备和智能仓储设备收入有所增长。 |
销售毛利率 | 26.86% | 27.38% | 29.01% | 27.81% | 一方面,公司在动力锂电设备领域的工艺、技术日趋成熟,规模化效益显现;另一方面,公司加强海外渠道的布局与拓展,毛利率相对较高的海外订单金额有所增加。因此,公司的销售毛利率逐步改善。 |
管理费用 | 17,367.88 | 17,064.41 | 15,451.92 | 49,884.21 | 在公司的精细化管理及降本增效的控制下,公司的管理费用规模得到有效控制。 |
信用减值损失 | -5,778.63 | -636.55 | -1,835.20 | -8,250.38 | 公司制定多项举措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及回收。2023年2季度及3季度,在营业收入规模保持在较高水平的情况下,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未大幅增加。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686.36 | 3,530.51 | 4,765.97 | 1,610.13 | 2023年2季度及3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有所提升,但管理费用及信用减值损失得到有效控制。因此,公司2023年1-9月实现盈利。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 -6,914.32 | 2,519.78 | 4,737.16 | 34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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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财务科目/指标 | 2023年1季度 | 2023年2季度 | 2023年3季度 | 2023年1-9月 | 变动情况 |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2、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业绩比较分析
2023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3,560.77万元,同比上升44.3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变动趋势不存在重大差异;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61万元,同比下降98.71%,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一致,主要系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在动力锂电领域的发展阶段、技术积淀、产品结构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具体对比分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科目 | 金额 | 同比变动 | 对比情况分析 |
先导智能 | 营业收入 | 1,318,607.68 | 31.86% | 先导智能为行业龙头,其产品种类及应用领域多元,本期新订单增加,相应营业收入增加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228,300.32 | 40.93% | 随着营业收入增加,净利润相应增加 | |
赢合科技 | 营业收入 | 749,715.98 | 13.13% | 本期部分业务订单增长,赢合科技营业收入仍保持增长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46,056.56 | 38.83% | 主要系高毛利率的电子烟订单及境外订单的收入占比提高,销售毛利率提升所致 | |
科瑞技术 | 营业收入 | 197,832.77 | -9.14% | 本期实现销售的订单金额较少,移动终端业务、新能源业务、精密零部件与模具业务均有所下滑导致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11,888.45 | -40.21% | 主要系营业收入同比下降9.14%,销售毛利率同比下降2.63个百分点导致 | |
杭可科技 | 营业收入 | 330,861.43 | 19.52% | 主要系锂电行业快速发展,公司业务也随之增加,相应销售收入稳步增长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69,634.86 | 93.67% | 主要系境外订单的收入占比提高,销售毛利率提升,同时本期股份支付费用及财务费用下降较大导致 | |
公司 | 营业收入 | 423,560.77 | 44.32% | 公司持续在动力锂电设备领域发力,产品布局覆盖全产业链前、中、后段,后发优势明显,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增幅大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342.61 | -98.71% | 公司的销售毛利率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且尚未形成规模化效应,期间费用率较高等,导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大幅下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变动趋势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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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盈亏平衡点分析
公司以消费锂电设备作为起点,自2019年开始逐步拓展动力锂电市场,2021年度公司承接的动力锂电订单量迎来爆发式增长,并在2022年度的业绩中体现。近年来,在国内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出海数量逐步提高的带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产量和销量的稳步攀升。下游动力锂电厂商扩产计划明确,对锂电设备需求保持高增,公司切入动力锂电赛道后迎来发展良机。但由于公司进入动力锂电设备领域时间相对较短,设备的工艺技术尚处于磨合及迁移阶段、前期订单价格有一定折让、规模化效应尚未显现等因素导致公司目前暂时处于亏损状态。公司的盈亏平衡点的收入情况主要受毛利率、期间费用率等因素影响,具体如下:
(1)毛利率。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7.64%、38.71%、
34.52%和27.12%,受锂电设备产品结构调整、下游市场竞争加剧、生产规模扩张等因素影响,公司毛利率在2022年度及2023年上半年有所下降。未来,随着公司动力锂电设备的技术工艺逐渐成熟、标准化及规模化效应的改善,公司的毛利率水平有望回升。
(2)期间费用率。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在市场营销、管理体系建设及产品研发领域持续投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亦逐年增长,期间费用率相对较高。未来随着公司在手订单逐渐释放,营业收入进一步增长,叠加公司加强费用管控,在市场、管理和研发等领域的投入更加谨慎,规模化效应有望显现,从而降低整体期间费用率。倘若未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不及预期,或者期间费用增幅较大,公司期间费用率仍可能维持在较高水平。
综上,倘若公司2023年度的毛利率回升至28%,规模化效应及降本增效等措施下期间费用规模得到有效管控,公司预计将在营业收入达到50.84亿元时达到盈亏平衡。但考虑到公司未来业绩水平受宏观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盈亏平衡点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上述预测不构成业绩承诺,请投资者关注相关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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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相关风险提示
针对经营业绩的相关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风险提示”章节及“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章节中补充完善如下:
“(四)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2,996.52万元、233,134.90万元、420,376.09万元和272,963.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4,045.57万元、21,233.61万元、28,952.19万元和-3,155.84万元,受益于新能源行业发展迅速,新能源电池出货量快速增长,下游新能源电池厂商扩产带动了锂电设备市场规模和市场空间的快速增长。公司由消费锂电切入动力锂电后,经营规模快速扩张。行业的高速发展、技术的快速更迭、自身规模的大幅扩张均构成公司未来发展经营的重要挑战。
一方面,公司在向动力锂电业务转型期间,具备丰富经验及显著优势的传统消费锂电业务的业绩有所下降,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的保障,从而增加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另一方面,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锂电池生产厂商放缓其产能扩张节奏,且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不利因素影响,如未来无法持续保持产品研发及技术能力的先进性,无法有效应对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带来的多方面竞争影响,无法有效执行快速扩张后的公司治理要求,则公司将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存在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十一)下游结构性产能过剩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锂电设备收入金额分别为11,420.02万元,11,252.82万元、153,514.91万元和182,692.04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07%、4.84%、36.66%和67.19%,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行业保持较高速增长的趋势,随着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增长及渗透率的提高,各大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纷纷加大了扩产力度和生产规模,其中比亚迪、国轩高科、欣旺达、蜂巢能源、宁德时代等国内外头部厂商均发布了明确的扩产计划,而诸多非头部厂商及行业新入局者亦加大扩产及投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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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如果未来动力电池的产能增长速度超过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需求增速,可能会导致阶段性的结构性产能过剩风险。如果动力电池行业发生阶段性的结构性产能过剩,相关风险将传导至上游动力电池设备制造行业。若公司未能在市场调整或行业整合中抓住机遇并保持竞争优势,可能将面临产品需求下降、市场开拓不及预期、新签订单规模下滑等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结合销售模式、结算模式、借款构成等,说明资产负债率较高产生的原因及合理性,量化分析剔除销售模式及结算模式影响后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与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一)结合销售模式、结算模式、借款构成等,说明资产负债率较高产生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72%、64.17%、
72.41%和75.37%。其中,公司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较2020年末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使得资金需求缓解。随着2022年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在2022年显著上升,2023年6月末的资产负债率与2022年末相比无重大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较高主要原因系:
1、从销售模式来看,公司主要产品为锂电制造设备,单位价值高、建造工艺复杂,单个项目建设周期长,而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采用验收法确认收入,故公司在确认收入前,分阶段收取的款项(通常在安装验收完成确认收入前收取合同总额的60%-70%,与行业惯例无重大差异)在负债中核算。合同负债为经营性负债,属于商业信用的范畴,合同负债在项目通过终验收确认收入时予以结转。随着公司销售规模快速扩大,在执行订单金额不断增加,预收款和存货规模均随之上涨,偏高的合同负债金额不仅不会导致公司偿债能力下降,反而是公司处于竞争优势地位的体现。报告期各期末合同负债(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的增值税)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8.64%、
26.05%、23.82%和17.77%,居于正常合理范围内;
2、从业务模式来看,公司项目周期相对较长,设备生产完毕后仍需经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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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时间的试运行和质保期才能收回全部项目款项,因此公司前期需为项目垫付材料及人工成本。公司物料采购的集中投入期一般在合同签订后的4到7个月内,同时公司销售毛利率处于 30%-40%的合理区间范围内,因此预收项目款和发货进度款不能完全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公司营运资金会比较紧张。为解决营运资金紧张局面,公司支付采购货款时通过合理利用采购信用期、票据结算等方式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报告期内票据结算金额占总体采购金额的比例较高,从而导致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经营性负债科目余额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计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6.08%、20.60%、26.02%和32.88%;
3、从发展阶段来看,为推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稳固行业地位,保持领先优势,公司自消费锂电业务切入动力锂电业务,目前仍处于动力锂电发展的成长阶段。动力锂电池为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满足切入动力锂电业务的固定资产等基础设施方面的资金投入需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对外借款作为融资手段,使得报告期内有息负债余额较高。各报告期末,公司有息负债总额分别为40,401.83万元、73,946.26万元、173,879.05万元和215,608.77万元,占资产余额的11.67%、
13.26%、18.41%和20.67%。其中,固定资产专用借款余额分别为8,014.16万元、20,081.66万元、17,463.62万元和19,412.70万元,占资产余额的2.31%、3.60%、
1.85%和1.86%。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呈快速增长趋势。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锂电领域在手订单约80亿元。持续上涨的收入规模与充足的在手订单对公司运营资金的需求加大,公司借入了较大金额的流动资金借款,从而也导致有息负债科目余额较高。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系受公司销售模式的特点导致的公司项目规模较大和项目执行周期相对较长从而导致的分阶段结算形成较高余额及比例的合同负债,以及业务模式导致公司需合理利用供应商采购付款信用期和支付方式形成的较高余额及比例的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以及公司目前处于动力锂电成长阶段需要投入较大金额的固定资产投入和日常营运资金导致公司需要通过采用发行债券和银行借款的融资方式进而导致银行借款等有息负债相对较高等因素综合影响导致,具有商业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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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量化分析剔除销售模式及结算模式影响后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与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及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名称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先导智能 | 64.28% | 66.20% | 60.55% | 55.66% |
赢合科技 | 66.47% | 64.62% | 56.49% | 34.53% |
科瑞技术 | 50.95% | 50.22% | 43.17% | 22.46% |
杭可科技 | 51.67% | 57.98% | 51.02% | 33.76% |
行业平均 | 58.34% | 59.75% | 52.80% | 36.60% |
本公司 | 75.37% | 72.41% | 64.17% | 69.72% |
差异率 | 17.03% | 12.66% | 11.37% | 33.1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72%、64.17%、72.41%和
75.37%,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33.12%、11.37%、12.66%和17.03%,主要系公司有息负债比例较高,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付息债务(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分别为40,401.83万元、73,946.26万元、173,879.05万元和215,608.7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67%、13.26%、18.41%和20.67%,其中,2022年度有息负债余额大幅上涨,主要系公司于当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导致负债余额上涨76,237.76万元。公司整体有息负债占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有息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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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差异原因 |
先导智能 | 报告期各期,先导智能有息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5%、0.14%、0.00%和0.00%,显著低于公司。一方面,先导智能于2015年即完成IPO上市动作,后又于2019年至2021年期间经历两轮融资,共募集资金34.88亿元,募集时间早且募集资金规模大,有效降低了报告期内对银行借款的依赖性;同时先导智能自2019年进行再融资后,积极抓住动力锂电发展的战略机遇,加快推进动力锂电的研发与生产,业务转型时间较公司早,由此带来的报告期内运营资金压力较小。 另一方面,先导智能报告期内无应付债券余额,对资产负债率未造成影响。 相比较而言,公司于2021年开始由消费锂电向动力锂电转型,需要持续投入相关的固定资产、以及大量增加了营运资金需求。而且公司上市时间相对偏晚,股权融资的资金远低于先导智能。此外,公司于2022年10月采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投资“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债务余额上涨。 |
赢合科技 | 报告期各期,赢合科技有息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19%、0.47%、0.12%和0.00%,显著低于公司。一方面,赢合科技均于2015年即完成IPO上市动作,后又于2018年至2020年期间经历两轮融资,共募集资金33.20亿元,募集时间早且募集资金规模大,且报告期内未进行重大业务转型,集中于锂电池生产的前中段工序设备生产,业务的稳定发展有效降低了报告期内对银行借款的需求。 另一方面,赢合科技报告期内无应付债券余额,对资产负债率未造成影响。 |
科瑞技术 | 报告期各期,科瑞技术有息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3%、4.71%、8.31%和9.22%,低于公司。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不断上涨,平均收入增长率为58.52%,而科瑞技术平均收入增长率为10.17%,因此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生产所需设备建设的资金需求也随之增加,借入了长期以及短期银行借款,借款到期时间均匀分布,报告期内未出现延期支付或无法兑付的情形。 另一方面,科瑞技术报告期内无应付债券余额,对资产负债率未造成影响。 |
杭可科技 | 报告期各期末,杭可科技无有息负债余额。一方面,报告期内杭可科技一直从事动力锂电池的生产与销售,而公司自2022年起自消费锂电切入动力锂电,仍处于成长阶段,所需固定资产投入和运营成本较高,因此借入了较大金额的固定资产专用借款和流动资金借款,导致银行借款余额较高。 另一方面,杭可科技报告期内无应付债券余额,对资产负债率未造成影响。 |
由上表可见,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上市时间偏晚,且股权融资金额亦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以及公司由消费锂电转向动力锂电的时间相对偏晚,在报告期内仍处于成长期,对固定资产投入和营运资金需求量较大等因素所致,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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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合影响经营现金流的应收、应付、存货等主要变化情况,说明最近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较差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一)结合影响经营现金流的应收、应付、存货等主要变化情况,说明最近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较差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335.65万元,同比减少-69,888.41万元。其中,2023年2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12.84万元,环比增加66,709.97万元,经营现金流情况环比显著改善。
2022年1-6月及2023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匹配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净利润 | -3,155.76 | 16,949.5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392.84 | 1,839.59 |
信用减值损失 | 6,415.19 | 1,907.27 |
固定资产折旧 | 4,971.81 | 3,683.3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690.62 | 1,987.58 |
无形资产摊销 | 475.26 | 347.8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454.79 | 1,969.4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 679.45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15.49 | 19.48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736.33 | - |
财务费用 | 2,633.24 | 776.68 |
投资损失 | -607.80 | -429.2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 -4,672.98 | -1,088.3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 76.92 | - |
存货的增加 | -39,950.50 | -71,711.2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 -88,518.14 | -79,604.0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 40,736.82 | 118,779.00 |
其他 | 2,763.43 | 6,125.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335.65 | 1,552.76 |
注:2022年影响现金流量的其他金额为当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费用影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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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负数,最主要原因系当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存货和经营性应付项目影响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减少
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包括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等。2023年1-6月,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变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末 | 2022年末 | 对经营性活动现金流的影响金额 |
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余额 | 247,782.11 | 152,412.94 | -95,369.17 |
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 | 37,626.09 | 37,971.93 | 345.84 |
应收票据非经营性背书转让 | / | / | -6,416.08 |
应收回的票据及保函保证金 | / | / | 3,219.14 |
预付款项 | 19,174.18 | 20,034.32 | 860.14 |
其他应收款 | 3,136.27 | 3,753.18 | 616.91 |
其他流动资产 | 2,982.33 | 11,207.41 | 8,225.0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变动合计 | / | / | -88,518.14 |
2023年1-6月,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导致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减少88,518.14万元,主要系信用期较长的动力锂电类客户占比较高导致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余额增长、动力锂电类客户使用票据比例较高导致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增长导致,具体分析如下:
(1)动力锂电类客户占比较高且信用周期较长导致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大幅增长
公司自消费锂电切入动力锂电后,公司的客户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动力锂电类客户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由2020年度的8.07%提升至2023年1-6月的86.23%,显著大幅提高。尤其是2022年度及2023年上半年,动力锂电类客户的业务收入金额及占比增长较快。由于动力锂电类客户对应的生产产品多为新能源汽车,较消费锂电类产品的销售周期更长。同时,动力锂电类客户多处于产能扩张期,资金投入的需求较大。因此,动力锂电类客户相对更为注重现金流的管理,公司给予动力锂电类客户的信用周期通常为6个月,高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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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类客户多数为3个月的信用周期,拉长了公司整体的回款周期,导致2023年6月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由2022年末的152,412.94万元大幅提高至247,782.11万元。
2022年度及2023年上半年,公司以客户种类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动力锂电类客户 | 234,435.50 | 86.23% | 205,329.5 | 49.03% |
消费锂电类客户 | 17,925.60 | 6.59% | 186,187.73 | 44.46% |
其他 | 19,524.54 | 7.18% | 27,249.15 | 6.51% |
合计 | 271,885.64 | 100.00% | 418,766.36 | 100.00% |
注:2022度及2023年1-6月,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的客户均为动力锂电类客户。
从销售收现情况来看,2023年1-6月,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为109,953.81万元,销售收现比率为40.28%,远低于2022年度的
117.15%。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营业收入 | 272,963.53 | 420,376.09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9,953.81 | 492,473.50 |
销售收现比率 | 40.28% | 117.15% |
从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的增长情况来看,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余额为247,782.11万元,相较2022年末的152,412.94万元增加95,369.17万元,增幅为62.57%。2022年以来,动力锂电类客户的收入金额及占比大幅提升,拉长了公司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的回款周期。
2022年末及2023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前五大客户中,除新能源科技外,其他均为动力锂电类客户。同时,2023年6月末,公司前五大客户中动力锂电类客户的期末余额及占比有较大增长,消费锂电类客户的期末余额及占比反而略有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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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时点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期末余额的 比例 |
2023年6月30日 | 1 | 比亚迪 | 68,376.69 | 27.60% |
2 | 蜂巢能源 | 67,921.12 | 27.41% | |
3 | 国轩高科 | 22,416.69 | 9.05% | |
4 | 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 | 19,219.34 | 7.76% | |
5 | 新能源科技 | 12,699.10 | 5.13% | |
合计 | 190,632.95 | 76.94% | ||
2022年12月31日 | 1 | 比亚迪 | 44,544.51 | 29.23% |
2 | 蜂巢能源 | 24,694.23 | 16.20% | |
3 | 新能源科技 | 14,649.25 | 9.61% | |
4 | 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 | 13,898.07 | 9.12% | |
5 | 国轩高科 | 10,723.43 | 7.04% | |
合计 | 108,509.48 | 71.19% |
(2)公司切入动力锂电领域后,动力锂电客户中使用票据进行结算的占比提高公司由消费锂电切入动力锂电后,随着下游动力锂电的快速扩产,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快速攀升,下游客户结构亦发生较大变化,由原先的以消费锂电类客户为主转变为以动力锂电类客户为主。由于动力锂电池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且仍处于扩产阶段,现金支出较多,现金流相对较为紧张。因此,动力锂电类客户对于公司更倾向于使用票据进行结算,缓解现金流压力。2023年上半年,随着公司以比亚迪、蜂巢能源等为代表的动力锂电类客户的收入占比进一步提高,公司使用票据进行结算的占比提高。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公司销售回款的结算方式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结算金额 | 169,562.24 | 100.00% | 471,025.21 | 100.00% |
银行转账结算 | 55,311.39 | 32.62% | 176,029.90 | 37.37% |
票据结算 | 114,250.85 | 67.38% | 294,995.31 | 62.63% |
注:上表中的票据结算金额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迪链”、“ 建信融通”等应收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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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末,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37,626.09万元,相较期初增加345.84万元,增幅相对有限。但为缓和现金流压力,公司积极将收到的票据进行背书转让,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中应收票据非经营性背书转让产生对经营性活动现金流的影响金额-6,416.08万元。
2、存货的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减少
2023年6月末,公司的存货余额为352,229.63万元,相较2022年末的312,279.13万元有所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减少39,950.50万元,主要系公司产品生产周期长,且目前仍处于经营业务快速扩张期导致。
一方面,公司产品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设计,生产销售周期较长,存货周转较慢。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18、1.05、1.14和0.58,相对较低,占用了较多的流动资金,受客户项目验收安排的影响,公司2023年6月末发出商品金额较2022年末增加了21,469.63万元。另一方面,公司尚处于经营业务扩张期,在手订单规模、生产要素增长速度快。为保障产品交付,公司加快在产品的生产,公司2023年6月末的在产品金额较2022年末增加27,120.37万元。上述原因综合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减少48,590.00万元。
3、经营性应付的变动对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影响
公司的经营性应付项目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和应付职工薪酬等变动。2023年1-6月,公司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末 | 2022年末 | 对经营性活动现金流的影响金额 |
应付账款 | 186,407.63 | 170,721.32 | 15,686.31 |
应付票据 | 156,500.83 | 74,992.55 | 81,508.28 |
合同负债 | 177,665.84 | 206,594.10 | -28,928.26 |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中非经营项目变动 | 20,336.65 | 50,347.36 | -30,010.71 |
应付职工薪酬 | 10,213.04 | 10,683.80 | -470.76 |
应交税费 | 1,003.61 | 1,168.65 | -165.04 |
其他应付款 | 4,833.36 | 4,479.79 | 353.57 |
其他 | / | / | 2,76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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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3年6月末 | 2022年末 | 对经营性活动现金流的影响金额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合计 | / | / | 40,736.82 |
2023年1-6月,公司的采购规模随着生产规模的增长而进一步扩大,公司积极寻求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形式进行结算,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现金流压力,但小于经营性应收项目对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的负向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数主要系公司切入动力锂电领域后,动力锂电客户实现的收入占比显著提高,而该等客户的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偏慢以及更偏好使用票据结算导致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大幅增加,相应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低,存货的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减少以及公司对供应商的结算周期较短导致经营规模大幅扩张的情况下经营性应付项目对于经营现金流的贡献较小所致。
(二)是否存在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为改善经营性现金流,公司已实施以下举措:
1、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公司重视对应收款项的管理,为最大限度的降低应收款项的风险,公司特制定了如下管理措施:
A、建立客户信息资料库,包括客户名称、地址、电话、负责人或联系人电话等,销售管理部门负责对客户资信进行综合评估和管理,建立客户业务状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基础信息档案,并经常对客户进行资信状况分析,对资信状况较差的客户予以高度关注;
B、对项目收款执行全流程管控,公司建立销售台账,详细记录客户名称、应收账款确认时间、合同约定的回款条款(含收款节点及金额),未回款金额、已回款金额等信息;
C、应收款项的对账:根据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与往来单位对账,对于不同的业务采用不同的对账频率,至少保证每年末对账一次;
D、应收账款的催收:因销售而形成的应收账款,根据合同条款,针对每期回款节点的回款的时间、金额进行监督、催收。发行人依据建立的应收账款数据库,及时催收回款;对长期拖欠货款的客户的催收货款,由各事业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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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部、总裁办、财会中心等部门协同催收。对于催收不理想的应收账款,发行人会考虑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进行催收;E、充分计提坏账准备,期末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将坏账准备计提过程表作为原始单据,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复核签字后,生成记账凭证;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将有关证据(如往来单位的破产证明、核销审批等)会同坏账计提申请单,一起报送管理层批准签字后进行账务处理;对于核销的坏账做好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账;
F、实施定期的业绩评价,将应收账款的回收纳入销售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定了和回款挂钩的奖金制度;G、针对部分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客户,公司已启动公司高层与客户高层之间的沟通,加速应收账款的回款速度。
2、适当延长采购的结算周期。由于锂电设备行业的交易金额较大,一般需预付供应商款项,产生大量的经营性占款。为缓解经营规模及采购规模大幅增长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的压力,一方面,公司积极采用票据(含应收票据背书和自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与供应商进行结算;另一方面,公司亦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适当延长与供应商的结算周期,将下游锂电厂商回款放缓的压力一定程度上传导给上游供应商。从应付账款周转率角度,公司2023年1-6月的应付账款周转率相较2022年度已有较大跌幅,与供应商的结算周期有所延长。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主营业务成本 | 198,162.84 | 274,216.44 |
存货余额变动 | 39,950.50 | 143,749.02 |
平均应付账款 | 178,564.48 | 118,227.99 |
应付账款周转率 | 2.67 | 3.54 |
注:1、应付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期末应付账款+期初应付账款)/2]×100%;
2、2023年1-6月的应付账款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
3、优化管理体系,实现降本增效。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前提,持续完善管理体系,提升公司各部门间有效协同能力,搭建统一标准、统一运行、高效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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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的运营管理模式。在制度管控方面,持续优化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以“三书四表”管理机制为抓手,强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经营效益,防范经营风险;在降本增效方面,积极推动产品矩阵组织和项目组织变革,优化订单结构和项目管理流程,加速资金回笼,推进经营创效,并成立各专项降本小组,围绕原材料替用、工艺优化、采购降本、质量提升、缩减消耗等方面,充分挖掘降本点,制定降本方案与实施计划,努力达成年度各项指标。
公司改善经营现金流的举措取得了重要进展。2023年2季度,在降本增效方面,公司的期间费用规模得到有效控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营现金流支出的压力;在延长供应商结算周期方面,公司使用票据进行结算的金额进一步增大,应付账款周转速度进一步降低;在应收款项回款方面,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2023年6月末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累计回款46,202.89万元,回款比例为18.65%。
五、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告等公开资料,了解发行人所处锂电设备行业的市场容量、竞争格局、未来发展趋势等情况,分析市场发展趋势、发行人业务结构变化及规模扩张对经营业绩及经营风险的影响;
2、访谈公司的业务及财务人员,了解公司锂电设备产品结构转变的原因、下游市场发展对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影响、生产规模扩张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2023年1-6月计提较大金额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
3、获取发行人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各科目附注明细等相关资料,分析发行人由盈转亏的主要影响因素,检查发行人盈亏平衡点计算过程;
4、访谈发行人财务人员,了解销售模式、结算模式、借款构成等因素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率的影响,并分析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原因;访谈发行人财务人员,了解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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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查询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等公开资料,了解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并分析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水平的差异原因;
6、访谈发行人财务人员,了解公司对于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的相关举措及实施情况。
基于申报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的审计工作,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程序:
1、访谈发行人财务人员,了解销售模式、结算模式、借款构成等因素对发行人2020年-2022年各年末资产负债率的影响,并分析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原因;访谈发行人财务人员,了解2020年-2022年各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变动的原因;
2、查询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等公开资料,了解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0年-2022年各年末资产负债率情况,并分析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水平的差异原因;
3、获取并检查发行人2022年动力锂电制造设备和消费锂电制造设备的收入及毛利率明细;
4、获取发行人2020年、2021年及2022年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和编制过程,分析现金流调节表的经营性应收和应付的增加或减少与报表各科目是否合理勾稽;
申报会计师在本次核查过程中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信息执行了以下程序:
1、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告等公开资料,了解锂电设备行业的市场容量、竞争格局、未来发展趋势等情况,分析市场发展趋势、发行人业务结构变化及规模扩张对经营业绩及经营风险的影响;
2、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了解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的差异;查阅发行人2023年1-6月动力锂电制造设备和消费锂电制造设备的收入及毛利率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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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访谈公司的业务及财务人员,了解公司锂电设备产品结构转变的原因、下游市场发展对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影响、生产规模扩张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2023年1-6月计提较大金额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
4、获取发行人2023年1-6月的财务报表及各科目明细等相关资料,查阅发行人由盈转亏的主要影响因素与报表明细是否一致,检查发行人盈亏平衡点计算过程;
5、获取发行人2023年1-6月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和编制过程,了解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差的原因;
6、访谈发行人财务人员,了解公司对于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的相关举措及实施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发行人所处锂电设备行业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发行人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发行人的业务结构变化、规模扩张情况契合行业发展趋势,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
2、发行人对2023年1-6月由盈转亏主要系由于锂电设备产品结构变化等导致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以及生产规模扩大导致管理方面投入大幅增加、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规模大幅增加及账龄结构变化导致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金额等因素导致。影响发行人业绩亏损的因素部分已在2023年2季度有所改善,发行人关于盈亏平衡点的分析具有合理性;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风险提示”章节及“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章节中补充完善风险提示。
3、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系受发行人销售模式的特点影响导致项目规模较大和项目执行周期相对较长从而导致的分阶段结算形成较高余额及比例的合同负债、以及业务模式导致公司需合理利用供应商采购付款信用期和支付方式形成的较高余额及比例的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以及公司目前处于动力锂电成长阶段需要投入较大金额的固定资产投入和日常营运资金导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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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需要通过采用发行可转换债券和银行借款的融资方式进行导致银行借款等有息负债相对较高等因素综合影响导致,具有商业合理性;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存在一定差异,与发行人自身经营发展所处的阶段、融资方式和报告期内业务规模快速增长等因素相关,具有合理性。
4、发行人2023年1-6月的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公司切入动力锂电领域后,动力锂电客户实现的收入占比显著提高,而该等客户的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偏慢以及更偏好使用票据结算导致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大幅增加,相应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低、存货的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减少以及公司对供应商的结算周期较短导致经营规模大幅扩张的情况下经营性应付项目对于经营现金流的贡献较小所致,发行人已经采取了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的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基于申报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的审计工作、以及基于上述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信息执行的程序及上述核查程序,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对于所处锂电设备行业的市场空间、市场竞争力的说明 ,发行人的业务结构变化、规模扩张情况契合行业发展趋势的说明,以及发行人对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存在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的分析说明,与我们了解的信息一致。
2、发行人对2023年1-6月由盈转亏的原因分析、影响业绩亏损的相关原因的说明及发行人盈亏平衡点的分析说明,与我们了解的信息一致;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风险提示”章节及“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章节中补充完善风险提示。
3、发行人对于报告期各期末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发行人对于剔除销售模式及结算模式影响后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的说明,与我们了解的信息一致。
4、发行人对2023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较差的原因的说明,与我们了解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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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6 关于应收账款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账面价值与当期年化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69%、30.20%、33.83%和40.27%。2021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与当期营业收入比值较高,主要是当期将“迪链”、“建信融通”等应收凭证在“应收账款”项目中列示。2022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与当期营业收入比值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当期收入贡献较大的客户如比亚迪等付款周期较长。请发行人说明:(1)“迪链”、“建信融通”等应收凭证的基本情况、运行模式、流通性,在“应收账款”项目中列示的原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2)结合项目周期、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账龄结构、同行业可比公司等,说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占比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应收账款周转率、期后回款情况、账龄分布占比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回复】:
一、“迪链”、“建信融通”等应收凭证的基本情况、运行模式、流通性,在“应收账款”项目中列示的原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持有“迪链”、“建信融通”等应收凭证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6月/2023年6月末 | 2022年度/2022年末 | 2021年度/2021年末 | 2020年度/2020年末 |
应收凭证余额-迪链 | 11,552.32 | 119.72 | 12,599.15 | 2,733.33 |
应收凭证余额-建信融通 | - | - | 1,000.00 | - |
应收凭证余额-前海泽金 | 2,512.64 | - | - | - |
应收凭证余额-瑞轩宝象 | 252.18 | - | - | - |
小计 | 14,317.15 | 119.72 | 13,599.15 | 2,7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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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3年1-6月/2023年6月末 | 2022年度/2022年末 | 2021年度/2021年末 | 2020年度/2020年末 |
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余额 | 247,782.11 | 152,412.94 | 75,226.08 | 42,675.80 |
应收凭证占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比例 | 5.78% | 0.08% | 18.08% | 6.40% |
接收金额 | 59,245.53 | 107,427.20 | 19,602.44 | 2,812.77 |
背书/转单金额 | 58,636.27 | 65,637.07 | 509.18 | - |
贴现金额 | - | 40,385.61 | - | - |
2021年,公司对于收到的“迪链”和“建信融通”应收凭证,按应收账款管理,其于2021年末的余额分别为13,769.79万元和1,000万元。2021年度,公司对于“迪链”、“建信融通”等应收凭证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1)“迪链”:“迪链”为比亚迪集团指定的供应链信息服务平台出具的供应链票据。公司收到“迪链”应收凭证后,管理方式主要为持有至到期,仅有少量应收凭证用于转单,占比约为2.74%。根据迪链金融信息平台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应收凭证转单后,受让人成为新“迪链”的持单人,获得应收账款下的全部权利,受让人对转单人或转单人的前手(如有)不具有追索权,转单人亦无义务对应收账款项下债权的实现提供任何保证。因此转单后,公司已将该项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故公司将已背书未到期的“迪链”应收凭证予以终止确认。2)“建信融通”、“前海泽金”及“瑞轩宝象”:公司收到应收凭证后,管理方式为持有至到期收取合同现金,到期后对应应收账款终止确认。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建信融通”、“前海泽金”及“瑞轩宝象”票据主要来自于新能源科技和力神等客户。
根据财政部《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取得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范票据的“云信”、“融信”等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不应当在“应收票据”项目中列示。企业管理“云信”、“融信”等的业务模式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应当在“应收账款”项目中列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当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中列示。
如前所述,公司2021年对“迪链”、“建信融通”等应收凭证管理以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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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到期、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公司2021年对收到的“迪链”应收凭证进行转单的数量及金额有限的行为,未改变公司2021年对“迪链”的管理模式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策略。因此,公司认为将“迪链”、“建信融通”放置于“应收账款”项目中列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从公开信息查询中,同行业可比公司杭可科技和海目星分别于2021年和2022年将“迪链”列示于应收账款项目中核算,其会计核算与终止确认与公司会计政策保持一致。从公开信息查询中,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对建信融通的会计核算方式,但经查询同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的公开信息,恒立钻具于2021年将“建信融通”列示于应收账款项目中核算,其会计核算与终止确认与公司会计政策保持一致。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将“迪链”、“建信融通”放置于“应收账款”项目中列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结合项目周期、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账龄结构、同行业可比公司等,说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占比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占比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6月/2023年6月末 | 2022年度/2022年末 | 2021年度/2021年末 | 2020年度/2020年末 |
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账面价值 | 231,162.33 | 142,195.82 | 70,407.37 | 39,600.99 |
营业收入 | 272,963.53 | 420,376.09 | 233,134.90 | 142,996.52 |
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 | 42.34% | 33.83% | 30.20% | 27.69% |
注:2023年1-6月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已经年化。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账面价值不断增加,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呈上涨趋势。
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占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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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较2020年末提升2.5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公司当年度主营业务集中于消费锂电,消费锂电主要应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和新兴可穿戴设备产品等领域,以手机和笔记本电脑为代表的成熟消费电子产品发展成熟且渗透率高,近年受消费需求等影响出货量波动较大。2021年度消费锂电市场增速放缓,行业景气度下行,影响客户回款速度所致。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占2022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较2021年末提升3.6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自消费锂电类设备向动力类锂电设备进行业务结构调整。公司给予消费锂电客户的信用期多数为3个月,而对于动力锂电客户的信用期则普遍提升至6个月,客户的信用期有所延长,而且2022年公司对动力锂电客户的销售收入增长幅度较快,相应导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上涨;另一方面,公司与消费类锂电设备主要客户新能源科技签订的设备订单中约定质保期为1年,但无质保金条款,而是在设备验收时支付全额尾款。而2022年度以来,公司加快发展动力锂电设备业务。动力锂电设备对锂电设备的定制化要求更高,且技术仍处于不断更新迭代过程中,签订的设备合同中均有质保金条款,且项目周期较以前有所延长,因此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的余额上涨。2023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占2023年年化营业收入的比例较2022年末提升8.51个百分点,主要系2023年上半年,公司动力锂电设备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自2022年度的45.19%进一步上升至67.19%,主要客户信用期延长的影响所致。对于两类应用领域的主要客户,公司给予的信用政策具体分析如下:
1、主要消费锂电池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主要收款方式 | 信用政策 | 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账面余额 | |
2023年6月末 | 2022年末 | ||||
1 | 新能源科技 | 2017-2019年:签订订单支付30%;到货后支付30%;验收合格后支付30%;验收后1年内支付质保金10%; 2020年以后:签订订单支付30%;到货后支付30%;验收合格后支付40%; | 3个月 | 12,699.10 | 14,64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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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星SDI | 签订订单支付30%;发货支付60%;验收合格后支付10%; | 3个月 | 3,782.15 | 3,201.49 |
3 | 赣锋锂电 | 签订订单支付30%;到货后支付30%;验收后支付30%;验收后1年内支付质保金10%; | 6个月 | 5,630.17 | 5,441.47 |
4 | 锂威能源 | 签订订单支付20%-30%;到货后支付30%;验收合格后支付30%-40%;验收后1年内支付质保金10%; | 6个月 | 3,279.51 | 5,212.30 |
5 | 豪鹏国际 | 签订订单支付30%;到货后支付30%;验收合格后支付30%;验收后1年内支付质保金10%; | 6个月 | 3,872.56 | 4,336.05 |
2、主要动力锂电池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主要收款方式 | 信用政策 | 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账面余额 | |
2023年6月末 | 2022年末 | ||||
1 | 比亚迪 | 签订订单和发货合计支付60%;验收合格后30%;验收后1年内支付质保金10%; | 6个月 | 68,376.69 | 44,544.51 |
2 | 蜂巢 | 签订订单支付30%;到货后支付30%;验收合格后支付30%;验收后1年内支付质保金10%; | 6个月 | 67,921.12 | 24,694.23 |
3 | 国轩高科 | 签订订单支付30%;到货后支付30%;验收合格后支付30%;验收后1年内支付质保金10%; | 6个月 | 22,416.69 | 10,723.43 |
4 | 微宏动力 | 签订订单支付30%;到货后支付30%;验收合格后支付30%;验收后1年内支付质保金10%; | 6个月 | 19,219.34 | 13,898.07 |
5 | 苏州清陶 | 签订订单支付30%;到货后支付30%;验收合格后支付30%;验收后1年内支付质保金10%; | 6个月 | 4,052.64 | 4,052.64 |
如上表所示,一方面公司给予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是存在差异的,公司过去对于消费类锂电设备主要客户的信用期政策多数为3个月,而由于动力类锂电池设备对应生产产品多为新能源汽车,较消费类锂电池设备产品的销售周期更长,因此公司给予动力类锂电池客户的信用周期一般为6个月左右,较消费类锂电设备客户更长;且公司下游新能源动力锂电客户主要为规模较大生产厂商,近几年处于快速扩张期,其现金流情况相对较为紧张,并且具有严格的付款管理规范要求,在实际付款中,该类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客户申请付款的审批流程也较长,因此实际回款周期也有所拉长,导致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整体回收时间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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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占比情况对比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公司名称 | 2023年1-6月/2023年6月末 | 2022年度/2022年末 | 2021年度/2021年末 | 2020年度/2020年末 |
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账面价值 | 先导智能 | 780,975.73 | 765,800.39 | 485,891.39 | 317,756.95 |
赢合科技 | 568,504.91 | 657,306.47 | 350,626.38 | 165,605.63 | |
科瑞技术 | 45,458.22 | 176,778.07 | 106,721.63 | 89,918.99 | |
杭可科技 | 229,241.42 | 198,084.31 | 120,685.45 | 48,919.92 | |
行业平均 | 406,045.07 | 449,492.31 | 265,981.21 | 155,550.37 | |
本公司 | 231,162.33 | 142,195.82 | 70,407.37 | 39,600.99 | |
营业收入 | 先导智能 | 708,556.30 | 1,393,235.21 | 1,003,659.17 | 585,830.06 |
赢合科技 | 480,099.98 | 901,982.20 | 520,161.89 | 238,471.34 | |
科瑞技术 | 122,690.20 | 32,462.44 | 216,122.31 | 201,434.94 | |
杭可科技 | 212,091.44 | 345,413.31 | 248,331.31 | 149,286.80 | |
行业平均 | 380,859.48 | 668,273.29 | 497,068.67 | 293,755.78 | |
本公司 | 272,963.53 | 420,376.09 | 233,134.90 | 142,996.52 | |
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重 | 先导智能 | 55.11% | 54.97% | 48.41% | 54.24% |
赢合科技 | 59.21% | 72.87% | 67.41% | 69.44% | |
科瑞技术 | 18.53% | 54.46% | 49.38% | 44.64% | |
杭可科技 | 54.04% | 57.35% | 48.60% | 32.77% | |
行业平均 | 46.72% | 59.91% | 53.45% | 50.27% | |
本公司 | 42.34% | 33.83% | 30.20% | 27.69% |
注1:2023年1-6月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已经年化。
如上表所示,公司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的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于一致。同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相对低一些,主要原因是由于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差异导致的,公司2020年和2021年主要产品为消费类锂电设备,自2022年下半年起动力类锂电设备销售收入占比才开始大幅上涨,而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收入来源以动力类锂电设备为主,回款周期较长,具体分析详见本题回复之“二、结合项目周期、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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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结构、同行业可比公司等,说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占比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之“(一)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占比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且公司2020年和2021年客户结构比较集中,第一大客户新能源科技的销售收入占比均超过70%,有利于公司进行集中催款。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占当期年化营业收入占比逐年上升主要与公司业务结构变化导致的项目周期和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变化有关,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具有合理性。
三、结合应收账款周转率、期后回款情况、账龄分布占比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各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的账龄分布占比情况、期后回款及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周转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账龄 | 账面余额 | 占总额比例 | 坏账 准备 | 账面 净额 | 期后 回款(截止2023年9月30日) | 期后回款比例(截止2023年9月30日)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2023年6月 30日 | 一年以内 | 221,743.42 | 89.49% | 11,087.17 | 210,656.25 | 35,604.28 | 16.06% | 2.51 |
一至二年 | 25,279.41 | 10.20% | 5,055.88 | 20,223.53 | 10,459.25 | 41.37% | ||
二至三年 | 565.10 | 0.23% | 282.55 | 282.55 | 123.48 | 21.85% | ||
三年以上 | 194.17 | 0.08% | 194.17 | 0.00 | 15.88 | 8.18% | ||
合计 | 247,782.11 | 100.00% | 15,844.55 | 203,935.26 | 46,202.89 | 18.65% | ||
2022年12月31日 | 一年以内 | 139,347.22 | 91.43% | 6,967.36 | 132,379.86 | 37,316.25 | 26.78% | 3.69 |
一至二年 | 11,123.61 | 7.30% | 2,224.72 | 8,898.89 | 8,657.94 | 77.83% | ||
二至三年 | 1,834.16 | 1.20% | 917.08 | 917.08 | 1,566.78 | 85.42% | ||
三年以上 | 107.96 | 0.07% | 107.96 | 0.00 | 104.23 | 96.55% | ||
合计 | 152,412.94 | 100.00% | 10,217.12 | 142,195.82 | 47,645.21 | 31.26% | ||
2021年12月31日 | 一年以内 | 69,216.25 | 92.01% | 3,460.82 | 65,755.43 | 66,750.57 | 96.44% | 3.95 |
一至二年 | 5,725.07 | 7.61% | 1,145.01 | 4,580.06 | 5,457.70 | 95.33% | ||
二至三年 | 143.76 | 0.19% | 71.88 | 71.88 | 140.04 | 97.41% | ||
三年以上 | 141.00 | 0.19% | 141.00 | 0.00 | 141.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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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 账龄 | 账面余额 | 占总额比例 | 坏账 准备 | 账面 净额 | 期后 回款(截止2023年9月30日) | 期后回款比例(截止2023年9月30日)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合计 | 75,226.08 | 100.00% | 4,818.71 | 70,407.37 | 72,489.31 | 96.36% | ||
2020年12月31日 | 一年以内 | 39,161.45 | 91.76% | 1,958.07 | 37,203.37 | 38,894.07 | 99.32% | 4.69 |
一至二年 | 2,361.80 | 5.53% | 472.36 | 1,889.44 | 2,358.07 | 99.84% | ||
二至三年 | 1,016.34 | 2.38% | 508.17 | 508.17 | 1,016.34 | 100.00% | ||
三年以上 | 136.21 | 0.32% | 136.21 | 0.00 | 0.00 | 0.00% | ||
合计 | 42,675.80 | 100.00% | 3,074.81 | 39,600.99 | 42,268.48 | 99.05% |
注1:2023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周转率(次)财务指标已经年化。注2:2020年12月31日账龄为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为应收美利龙餐厨具(东莞)有限公司的货款,已于2021年全额核销。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余额分别为39,161.45万元、69,216.25万元、139,347.22万元和221,743.42万元,占比分别为91.76%、92.01%、91.43%和89.49%,一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保持在较低比例,且历史坏账极少。
截至2023年9月30日,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回款率分别为99.05%、96.36%、31.26%和18.65%。2022年末及2023年6月末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期后回款率较低,具体分析如下:
2023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余额247,782.11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已回款46,202.89万元,回款比例为18.65%。公司最近一期末应收账款除因时间较短仍处在信用期内外,其他未回款主要原因包括:(1)因下游新能源动力锂电厂商近几年处于快速扩张期,其现金流情况相对较为紧张,部分已验收设备对应的客户投产计划发生变更,影响了客户的现金流回收计划,因此客户与公司协商延长信用期,缓解资金流动性压力;(2)因公司的锂电设备均为定制化设备,设备涉及的重要技术参数均在生产前由合同双方具体约定;同时由于项目周期较长,部分设备在质保期内发生客户需求发生变更、涉及换型生产的情况,需与客户协调停产并对设备进行换型整改,导致验收款和质保金未回款;(3)因质保期内客户提出整改需求,超出技术协议约定,双方持续沟通,从而导致验收款和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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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金回款偏慢。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数据如下表所示:
项目 | 公司名称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先导智能 | 1.55 | 1.95 | 2.20 | 2.10 |
赢合科技 | 1.24 | 1.57 | 1.73 | 1.30 | |
科瑞技术 | 1.31 | 2.05 | 2.00 | 2.22 | |
杭可科技 | 1.76 | 1.92 | 2.36 | 2.45 | |
行业平均 | 1.47 | 1.88 | 2.07 | 2.02 | |
本公司 | 2.51 | 3.69 | 3.95 | 4.69 |
注:2023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周转率(次)财务指标已经年化。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周转率呈现下降的趋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导致应收账款增加较多,与行业趋势一致。相对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周转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较高,周转速度较快。公司对应收款项(含分类为合同资产)管理和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政策如下: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考虑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历史上实际产生坏账的情形很少,公司在计提坏账准备时,对长账龄应收款项(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可回收风险进行分析,并对存在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其次,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应收款项(含分类为合同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应收款项(含分类为合同资产)的过程管理以降低应收款项的坏账风险;部分客户因付款流程、资金安排等因素影响,付款时间会超出信用期,对于此类客户,公司将根据该客户的资信状况、合作历史,结合公司内控流程启动货款催收等措施确保应收款项(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及时收回;
同时,公司制订了谨慎的应收款项(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坏账政策,且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比例均大于或等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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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严格按照会计政策要求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坏账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账龄 | 先导智能 | 赢合科技 | 科瑞技术 | 杭可科技 | 公司 |
1年以内 | 5.00% | 5.00% | 5.00% | 5.00% | 5.00% |
1至2年 | 20.00% | 10.00% | 10.00% | 15.00% | 20.00% |
2至3年 | 50.00% | 30.00% | 30.00% | 30.00% | 50.00% |
3至4年 | 100.00% | 100.00% | 50.00% | 100.00% | 100.00% |
4至5年 | 100.00% | 100.00% | 80.00% | 100.00% | 10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坏账实际计提比例如下:
项目 | 公司名称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坏账实际计提比例 | 先导智能 | 12.59% | 12.22% | 10.72% | 10.00% |
赢合科技 | 9.97% | 8.91% | 8.49% | 12.39% | |
科瑞技术 | 8.33% | 7.28% | 6.84% | 6.21% | |
杭可科技 | 11.19% | 7.78% | 7.78% | 11.61% | |
行业平均 | 10.52% | 9.05% | 8.46% | 10.05% | |
本公司 | 6.71% | 6.70% | 6.41% | 7.21% |
注:上述统计表中未包含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金额。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坏账的实际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应收款项账龄较短,账龄为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例较高。2020年至2022年公司应收账款一年以内的金额比例分别为99.56%、95.17%和92.15%,而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金额占比分别为72.07%、
81.24%和77.73%,对应计算的实际坏账的计提比例较小。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政策与同行业不具有重大差异,但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款项实际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账龄结构差异所致,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坏账计提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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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以了解发行人的应收凭证内控制度,判断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明细表,分析账龄的合理性。结合重大合同检查发行人给予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分析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期后回款情况是否与客户信用期存在重大差异,是否存在重大逾期未回款的情况;
3、对于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分析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复核了管理层对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设定、将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及历史实际坏账情况进行比较、抽取样本复核了账龄,并检查了坏账准备的计算;
4、获取报告期内公司银行流水,核查客户回款账面记录与银行流水记录的一致性;
5、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并与发行人对比,分析发行人对应收凭证的会计处理是否与同行业一致,分析发行人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占营业收入比例、应收款项(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合理;
基于申报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的审计工作,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程序:
1、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的应收凭证内控制度,判断公司对应收凭证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获取发行人2020年-2022年各年末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明细表,分析账龄的合理性。结合重大合同检查发行人给予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分析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期后回款情况是否与客户信用期存在重大差异,是否存在重大逾期未回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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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复核了管理层对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设定,将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及历史实际坏账情况进行比较,并复核了2020年-2022年各年末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的计算;
4、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并与发行人对比,分析发行人对应收凭证的会计处理是否与同行业一致,分析发行人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占营业收入比例、应收款项(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合理。
申报会计师在本次核查过程中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信息执行了以下程序:
1、获取发行人2023年半年度末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明细表,了解发行人2023年半年度给予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查阅坏账计提方式与2022年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查阅发行人2023年半年度末应收账款周转率的计算过程以及账龄分布情况;
3、获取发行人截至202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期后回款的明细,阅读发行人对期后回款率较低的说明。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发行人对于“迪链”、“建信融通”等应收凭证在2021年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发行人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占当期年化营业收入占比逐年上升主要与公司业务结构变化导致的项目周期和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变化有关,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具有合理性。
3、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基于申报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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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意见的审计工作、以及基于上述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信息执行的程序及上述核查程序,申报会计师认为:
1、2021年,发行人对于“迪链”、“建信融通”等应收凭证在应收账款项目中列示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同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
2、发行人对报告期内结合业务模式、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账龄结构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逐年上升的原因分析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分析具有合理性的说明,与我们了解的信息一致。
3、发行人对报告期内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政策与同行业不具有重大差异,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款项实际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账龄结构差异所致,具有商业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应收账款 (含分类为合同资产) 坏账计提充分的说明,与我们了解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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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7 关于财务性投资根据申报材料,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苏州朝希优势壹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总募集规模为人民币 80,000 万元,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2023 年 3 月 9 日及 2023年 4 月 4 日先后完成认缴出资 2,700 万元,待认缴出资 300 万元。本次投资不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且距离本次定向发行董事会决议日间隔不超过 6 个月。
请发行人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结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一条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一条对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即2022年9月1日至今),经过逐项对照核查,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投资金额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是否扣减 |
投资类金融业务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投资金融业务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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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投资金额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是否扣减 |
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 3,000.00 | 是 | 是 |
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拆借资金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委托贷款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3,000.00 |
注:公司投资苏州朝希优势壹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相应投资金额3,000万已经公司2023年7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扣除。
1、是否存在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类金融业务。
2、是否存在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金融业务。
3、是否存在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1)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兴精工”)
2022年11月21日,公司与汇兴精工签署《投资意向书》,拟以6.8元/股认购汇兴精工250万股票,共计出资1,700万元。公司已于2023年1月5日完成认缴出资1,700万元。汇兴精工主要从事工业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为客户提供从产品成型、组装、输送、包装到物流输送整个生产工序的智能自动化装备的解决方案,业务涵盖锂电池智能装备、光伏智能装备、智能物流系统、卫浴智能装备、家电智能装备等领域,能够为客户提供智造+服务为一体的智能工厂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与汇兴精工的协同效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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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对象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工业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客户提供从产品成型、组装、输送、包装到物流输送整个生产工序的智能自动化装备的解决方案
发行人主营业务 | 主要从事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为新能源领域(锂电、光伏、氢能)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高端装备和智慧工厂解决方案 | |
是否围绕产业链上下游 | 是 | |
协同类型 | 围绕产业链上游获取原材料 | 围绕产业链下游获取渠道 |
具体/预计合作情况 | 2020年至2023年1-6月,公司对汇兴精工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7.03万元、2,639.15万元、7,084.73万元和2,773.84万元。 | 汇兴精工已与比亚迪、中航光电、TCL、格力电器、美的集团、创维集团、海尔集团、ABB、飞利浦、通用电气、松下电器、三洋电机、三星电子等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与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目标客户群体具有重合性,有助于公司拓展相关客户资源 |
因此,公司对汇兴精工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苏州朝希优势壹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朝希”)
根据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自愿披露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为了促进公司战略发展,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拟借助产业基金投资的模式助力公司在新能源产业(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电子、装备、技术、应用等)、电子信息及半导体产业上下游等领域高质量发展,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专业投资机构上海朝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和宁波玄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苏州朝希优势壹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总募集规模为92,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000万元,占基金总募集规模认缴出资总额的3.2609%。
公司已于2023年2月16日、2023年3月9日及2023年4月4日先后完成认缴出资2,700万元,待认缴出资300万元。本次投资不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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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号》第一条规定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情形,因此公司将该部分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3)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325.SZ)(以下简称“曼恩斯特”)
根据曼恩斯特于2023年5月11日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公司以战略配售投资者的身份出资1,500.00万元认购曼恩斯特股份195,312股,占发行后股数比例为0.16%。曼恩斯特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涂布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主要从事高精密狭缝式涂布模头、涂布设备及涂布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为涂布技术应用产品终端客户提供一站式涂布技术解决方案。
公司与曼恩斯特的协同效应情况如下:
被投资对象主营业务 | 主要从事高精密狭缝式涂布模头、涂布设备及涂布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为涂布技术应用产品终端客户提供一站式涂布技术解决方案 | |
发行人主营业务 | 主要从事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为新能源领域(锂电、光伏、氢能)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高端装备和智慧工厂解决方案 | |
是否围绕产业链上下游 | 是 | |
协同类型 | 围绕产业链上游获取原材料 |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获取技术、渠道 |
具体/预计合作情况 | 2023年1-6月,公司对曼恩斯特的采购金额为292.45万元。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与曼恩斯特尚有一单合同金额为550万元的采购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 曼恩斯特在锂电产业客户资源丰富,既覆盖了宁德时代、LG新能源、比亚迪、赣锋锂电、力神、瑞浦能和孚能科技等动力和储能锂电池领域头部下游客户,也覆盖了ATL和珠海冠宇等消费锂电领域头部下游客户,双方产品的客户及应用场景相似,预计后续在技术开发、客户服务等方面加强合作。 |
根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北京市微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对利元亨战略配售资格发表意见如下:“鉴于新能源电池厂商为双方共同客户及合作伙伴,利元亨侧重于提供数智整厂解决方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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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曼恩斯特涂布技术应用产品提供应用场景,曼恩斯特侧重于提供涂布技术解决方案,可助力利元亨在新能源行业数智整厂产业化布局;双方自身业务发展条线均为国内领先水平,双方可充分共享自身优势资源,增强双方的市场竞争力与行业竞争力,实现互惠共赢”“基于上述,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认为利元亨属于‘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因此,公司对曼恩斯特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规定,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此外,其他上市公司如科德数控参与龙芯中科IPO战略配售,沪硅产业、中微公司参与中芯国际IPO战略配售,孚能科技参与振华新材IPO战略配售,奕瑞科技参与珠海冠IPO战略配售,新日股份参与天能股份IPO战略配售等,将相关出资列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且均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综上,发行人未将参与曼恩斯特科创板 IPO 战略投资者配售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具有合理性。
(4)American Battery Factory, Inc.
2023年6月,发行人子公司Lyric Automation USA Inc.(以下简称“美国利元亨”)与American Battery Factory, Inc.(以下简称“ABF”)签署《优先股购买协议》,美国利元亨拟购买ABF发行的477,778股优先股,金额共计1,999,996.66美元。
ABF专注于制造和增强高性能棱柱状磷酸铁锂电池,为公司锂电池制造设备业务下游企业,其主要生产基地及销售网络位于美国,且由美国储能解决方案公司Lion Energy创立,并已与Lion Energy签订订单。
公司与ABF的协同效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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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对象主营业务 | 专注于制造和增强高性能棱柱状磷酸铁锂电池 |
发行人主营业务 | 主要从事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为新能源领域(锂电、光伏、氢能)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高端装备和智慧工厂解决方案 |
是否围绕产业链上下游 | 是 |
协同类型 | 围绕产业链下游获取渠道 |
具体/预计合作情况 | 根据发行人与ABF签署的《优先股购买协议》,发行人已被列入ABF未来采购锂电池设备的首选供应商名单,并享有以下特权:①在与其他供应商提供的条件相同的情况下,ABF将优先考虑利元亨及其附属公司的产品;②利元亨报价非最优惠投标报价时,如果在选择另一家供应商之前利元亨能够达到或超过其他供应商投标的条款和条件,ABF将给予利元亨与最优惠投标条款相匹配的机会 |
因此,公司对ABF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是否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5、是否存在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拆借资金。
6、是否存在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对外进行委托贷款的情形。
7、是否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合计金额为3,000.00万元,应扣除金额为3,000.00万元,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相关事项的议案,上述投资金额已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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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具体科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 账面价值 | 核算主要内容 | 是否包含财务性投资 |
货币资金 | 86,642.41 | 银行存款 | 否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5,079.11 | 银行理财产品、公司持有上市公司曼恩斯特的股票投资 | 否 |
其他应收款 | 3,136.27 | 押金、投标保证金 | 否 |
其他流动资产 | 2,982.33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预缴企业所得税 | 否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975.85 |
对高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芜湖天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和苏州朝希优势壹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投资
是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219.86 | 银行大额存单、预付长期资产款 | 否 |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支付对ABF的股权收购款,亦未完成收购交割手续,因此尚未确认对ABF投资产生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
1、货币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持有货币资金86,642.41万元。公司货币资金主要来源于生产经营积累、可转债和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虽然公司募集资金均有预计使用计划,但期间存在部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35,079.11万元,其中2,236.32万系公司持有上市公司曼恩斯特的股票投资,其余部分系理财产品本息,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受托人 名称 | 投资金额 | 产品类型 | 风险等级 | 起始日期 | 产品到期日 |
1 | 民享182天230207专享固定收益凭证 | 民生证券 | 5,000.00 | 保本浮动收益 | 低风险 | 2023/2/8 | 202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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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受托人 名称 | 投资金额 | 产品类型 | 风险等级 | 起始日期 | 产品到期日 |
2 | 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 | 华夏银行 | 4,000.00 | 保本浮动收益 | 稳健型 | 2023/1/17 | 2023/7/14 |
3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14710 期 | 中信银行 | 23,610.00 | 保本浮动收益 | PR1 | 2023/4/12 | 2023/7/12 |
合计 | 32,610.00 |
注:通常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分为五个风险等级:PR1级(R1/谨慎型、低风险)、PR2级(R2/稳健型、较低风险)、PR3级(R3/平衡型、中等风险)、PR4级(R4/进取型、较高风险)、PR5级(R5/激进型、高风险)。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均系期限短、预期收益率较低且风险等级均低于PR3级(R3/平衡型、中等风险)的低风险产品,旨在提高公司银行存款的资金管理效率,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持有上市公司曼恩斯特的股票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说明详见本题回复之“(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之“3、是否存在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3、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3,816.58万元,账面价值3,136.27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往来款 | 353.72 |
投标保证金 | 583.98 |
押金 | 2,172.38 |
员工备用金 | 147.35 |
员工借款 | 200.50 |
其他 | 358.64 |
合计 | 3,816.58 |
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投标保证金、押金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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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2,982.33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金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2,850.09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32.24 |
合计 | 2,982.33 |
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由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和预缴企业所得税构成,不涉及财务性投资情形。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金额为5,975.85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投资时间 | 持股比例 | 账面金额 | 协同类型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是否扣除 |
苏州朝希 | 2023年1月 | 13.04% | 2,700.00 | 无协同 | 是 | 是 |
汇兴精工 | 2022年11月 | 4.15% | 1,700.00 | 围绕产业上下游获取原材料、渠道: ①获取原材料:2020年至2023年1-6月,公司对汇兴智造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7.03万元、2,639.15万元、7,084.73万元和2,773.84万元; ②获取渠道:汇兴智造已与比亚迪、中航光电、TCL、格力电器、美的集团、创维集团、海尔集团、ABB、飞利浦、通用电气、松下电器、三洋电机、三星电子等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与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目标客户群体具有重合性,有助于公司拓展相关客户资源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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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投资时间 | 持股比例 | 账面金额 | 协同类型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是否扣除 |
高视科技 | 2017年11月 | 1.03% | 1,561.00 | 围绕产业上下游获取原材料、渠道: ①获取原材料:2020年至2023年1-6月,公司对高视科技的采购金额分别为61.09万元、0万元、2,261.50万元和287.68万元; ②获取渠道:高视科技下游合作伙伴包括海康威视、LG、东山精密、三星电子、深科达等企业,与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目标客户群体具有重合性,有助于公司拓展相关客户资源 | 否 | 否 |
天弋能源 | 2022年4月 | 0.02% | 14.85 | 破产重整债转股被动持有天弋能源的股权,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 | 否 | 否 |
合计 | - | - | 5,975.85 |
注:公司投资苏州朝希优势壹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相应投资金额3,000万已经公司2023年7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扣除。
(1)苏州朝希优势壹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自愿披露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为了促进公司战略发展,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拟借助产业基金投资的模式助力公司在新能源产业(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电子、装备、技术、应用等)、电子信息及半导体产业上下游等领域高质量发展,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专业投资机构上海朝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和宁波玄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苏州朝希优势壹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总募集规模为92,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000万元,占基金总募集规模认缴出资总额的3.2609%。公司已于2023年2月16日、2023年3月9日及2023年4月4日先后完成认缴出资2,700万元,待认缴出资300万元。本次投资不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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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且距离本次定向发行董事会决议日间隔不超过6个月,需在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2)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对汇兴精工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说明详见本题回复之“(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之“3、是否存在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3)高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视科技”)
2017年11月30日,公司与高视科技股东高盛达控股(惠州)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378万元的价格受让惠州高视科技有限公司(高视科技前身)3.9767万元的出资额。高视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工业AI智能机器视觉应用系统解决方案研发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为锂电池领域知名企业新能源科技、欣旺达、比亚迪等客户提供机器视觉解决方案。机器视觉类产品是公司锂电池设备常用主要零部件。
公司与高视科技的协同效应情况如下:
被投资对象主营业务 | 专业从事工业AI智能机器视觉应用系统解决方案研发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为锂电池领域知名企业新能源科技、欣旺达、比亚迪等客户提供机器视觉解决方案 | |
发行人主营业务 | 主要从事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为新能源领域(锂电、光伏、氢能)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高端装备和智慧工厂解决方案 | |
是否围绕产业链上下游 | 是 | |
协同类型 | 获取原材料 | 获取渠道 |
具体/预计合作情况 | 2020年至2023年1-6月,公司对高视科技的采购金额分别为61.09万元、0万元、2,261.50万元和287.68万元。 | 高视科技下游合作伙伴包括海康威视、LG、东山精密、三星电子、深科达等企业,与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目标客户群体具有重合性,有助于公司拓展相关客户资源 |
因此,公司对高视科技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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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芜湖天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弋能源”)
芜湖天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原客户,因经营不善破产重整。2021年12月,因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发生客户欠款,公司以债权人身份参与天弋能源的破产重整程序,通过债转股的方式被动持有天弋能源的股权,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为23,219.86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金额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9,989.22 |
银行大额存单 | 13,230.64 |
合计 | 23,219.86 |
其中,银行大额存单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受托机构名称 | 银行名称 | 产品 类型 | 本金金额 | 实际 利率 | 起息日 | 到期日 |
1 |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 华夏银行 | 固定利率型 | 12,521.87 | 3.8 | 2022/7/27 | 2024/6/10 |
合计 | - | - | 12,521.87 | - | - | - |
公司所购买的大额存单的产品风险较低,主要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属于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范畴。
综上所述,截至最近一期末,发行人持有的财务性投资系对苏州朝希优势壹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持有及拟认缴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为3,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17%,未超过30%,不属于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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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结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一条发表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一条如下所示: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0号——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第四十七条规定,“发行人应披露其截至最近一期末,持有财务性投资余额的具体明细、持有原因及未来处置计划,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第八条规定,“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现提出如下适用意见: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000万元投资苏州朝希优势壹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一条规定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情形,构成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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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对汇兴精工、高视科技、曼尔斯特和ABF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参股类金融公司,不适用本条适用意见。
(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目前公司不存在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
(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合计持有及拟认缴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为3,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1.17%,未超过30%,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即2022年9月1日至今),公司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合计金额为3,000.00万元,应扣除金额为3,000.00万元,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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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相关事项的议案,上述投资金额已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七)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中披露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人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了解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认定的要求并进行逐条核查;
2、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对外投资的原因和目的,对外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
3、查阅发行人的对外投资协议、对外投资公告及相关决议文件,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了发行人对外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
4、查阅发行人最近一期末财务报表,逐个核查可能与财务性投资相关的会计科目,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5、查阅发行人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相关会议文件及其他公开披露文件,了解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新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申报会计师在本次核查过程中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信息执行了以下程序:
1、查阅《<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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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了解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认定的要求并进行逐条检查;
2、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对外投资的原因和目的,对外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
3、查阅发行人的对外投资协议、对外投资公告及相关决议文件,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了发行人对外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
4、查阅发行人最近一期末财务报表及各科目明细账,检查可能与财务性投资相关的会计科目,向 发行人了解是否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5、查阅发行人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相关会议文件及其他公开披露文件,了解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新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一条对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即2022年9月1日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合计金额为3,000.00万元,相关金额已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一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第一条的相关规定;
2、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一条的相关规定。
基于上述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信息执行的程序及上述核查程序,申报会计师认为:
1、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一条对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发行人对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即 2022 年9 月 1日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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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为3,000.00万元、相关金额已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说明,与我们了解的信息一致。
2、发行人对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不存在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说明,与我们了解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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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8 关于其他根据申报材料,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中,智能仓储占比分别为0%、0%、
12.37%、24.02%,其他领域制造设备占比分别为 10.43%、3.24%、0.63%、0%。
请发行人说明:智能仓储业务 2022 年收入大幅上升、其他领域制造设备收入逐年大幅下滑且 2023 年一季度无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上述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智能仓储业务2022年收入大幅上升、其他领域制造设备收入逐年大幅下滑且2023年一季度无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上述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
(一)智能仓储业务2022年收入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该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系公司深耕锂电行业多年后的重要业务延伸。公司现已打造出一系列“高效”智能仓储解决方案,涵盖原材料物流仓储系统、极片库仓储物流系统、检测段仓储物流、Pack立库仓储系统等仓储场景,解决锂电池行业仓储物流端机器人流畅调度难题,实现全流程物料可追溯,提高物流系统智能化分析决策和自动化操作执行能力,助力企业提升管理和服务,实现产线的高效能与高产能。
随着公司在动力锂电领域逐步拓展,与比亚迪、国轩高科、欣旺达、蜂巢能源、宁德时代等厂商之间的合作关系愈加深厚,公司依托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及在手订单切入智能仓储赛道,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收入大幅上升。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分别实现收入51,814.57万元和44,885.8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2.37%和16.51%。
公司于2022年12月成立子公司舜储智能,专注发展智能仓储设备业务。截至2023年6月30日,舜储智能在职员工461人,具备成熟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和销售能力。经过长期的发展,公司在行业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建立了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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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客户渠道资源。公司与下游核心客户保持密切的技术沟通,充分了解客户在设备生产线上的需求和痛点。公司的下游客户存在大量的智能化解决方案、智能工厂(原材料、成品)等项目需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智能化仓库物流在手订单(含已取得合同及订单、已中标的项目、已取得意向性协议,下同)6.08亿元,业务发展订单储备充足,其中锂电池领域智能化仓库物流设备在手订单5.50亿元,光伏领域智能化仓库物流设备在手订单0.58亿元,公司依托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及在手订单切入智能工厂赛道,在原有客户基础上进行新业务的拓展延伸,具有较强的外部市场支撑。未来,随着新能源行业的发展以及锂电厂商对于产能及生产效率要求的逐步提升,公司预计智能仓储设备业务将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的建设,公司智能仓储设备业务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和销售能力将进一步释放,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极。
(二)其他领域制造设备收入逐年大幅下滑且2023年一季度无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该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的其他领域设备主要应用于ICT、精密电子、安防、轨道交通、医疗健康、氢能等行业,主要包括无线小基站装配车间、服务器装配车间、高铁板卡及组匣的全自动生产线、感烟探测器自动化生产线、燃料电池自动化生产线等。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领域制造设备的收入金额分别为14,765.51万元、7,527.08万元、2,626.64万元和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0.43%、3.24%、0.63%和0%,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业务领域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收入金额(万元)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收入金额(万元)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收入金额(万元)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收入金额(万元)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
精密电子 | - | - | 2,626.64 | 0.63% | 6,361.59 | 2.74% | 8,222.70 | 5.81% |
安防 | - | - | - | - | 953.1 | 0.41% | 1,041.39 | 0.74% |
轨道交通 | - | - | - | - | 212.39 | 0.09% | - | - |
医疗 | - | - | - | - | - | - | 5,501.42 | 3.89% |
合计 | - | - | 2,626.64 | 0.63% | 7,527.08 | 3.24% | 14,765.51 | 1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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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领域制造设备收入逐年大幅下滑且2023年上半年未实现收入,主要系:(1)公司的业务重心转向动力锂电设备领域,近几年,动力锂电处于产能快速扩张的时期,公司集中产能在新能源领域;(2)由于其他领域制造设备生产出来后一般可以使用多年,技术更新较慢,因此订单的可持续性较差,导致近几年的订单量逐步减少;(3)2020年,公司其他领域设备的收入较高,主要是为应对突发传染病情况,公司开发全自动平面口罩智能生产线(分类至医疗)并在当期实现销售收入5,501.42万元导致。公司其他领域制造设备业务仍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将根据各细分领域的市场情况,持续争取订单机会、优化业务布局。最近两年及一期,由于公司集中产能在新能源领域且其他领域制造设备订单减少,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其他领域制造设备业务暂无重大在手订单。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领域制造设备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小,该业务对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人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发行人披露的相关公告、收入及成本明细表等,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各业务的收入变动情况进行计算、复核和分析;
(2)获取了发行人员工花名册、在手订单明细,分析发行人各业务可持续经营能力。
基于申报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的审计工作,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程序:
(1)获取了公司2020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收入及成本明细表等,对公司2020年-2022年各业务的收入变动情况进行计算复核和变动分析。
申报会计师在本次核查过程中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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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息执行了以下程序:
(1)查阅公司2023年一季度及上半年的财务报表以及收入及成本明细表;
(2)查阅公司员工花名册、在手订单明细,了解公司各业务可持续经营能力。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发行人智能仓储设备业务2022年收入大幅上升主要系公司在动力锂电领域逐步拓展,依托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及在手订单切入智能仓储设备赛道,其变动具有合理性,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发行人其他领域制造设备收入逐年大幅下滑且2023年上半年无收入主要系发行人集中产能在新能源领域、其他领域订单量逐步减少、2020年全自动平面口罩智能生产线产品实现收入较高所致,其变动具有合理性;该业务仍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对公司可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基于申报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的审计工作、以及基于上述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信息执行的程序及上述核查程序,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有关智能仓储设备业务2022年收入大幅上升、其他领域制造设备收入逐年大幅下滑且2023年上半年无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的说明,及其他领域制造设备业务可持续经营能力对公司可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的说明,与我们了解的信息一致。
二、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存货的明细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的确定过程及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并结合存货库龄、存货期后结转情况,分析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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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存货的明细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1、存货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01,638.43万元、165,635.47万元、304,810.52万元和342,655.4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35%、
29.71%、32.28%和32.85%,占比较高。其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原材料 | 42,970.60 | 12.54% | 56,078.32 | 18.40% | 23,087.04 | 13.94% | 11,509.00 | 11.32% |
在产品 | 149,394.29 | 43.60% | 122,273.92 | 40.11% | 56,129.71 | 33.89% | 44,718.98 | 44.00% |
发出商品 | 146,724.05 | 42.82% | 125,254.42 | 41.09% | 86,146.84 | 52.01% | 44,898.29 | 44.17% |
库存商品 | 3,566.49 | 1.04% | 1,203.86 | 0.39% | 271.88 | 0.16% | 512.15 | 0.50% |
合计 | 342,655.42 | 100.00% | 304,810.52 | 100.00% | 165,635.47 | 100.00% | 101,638.43 | 100.00% |
(1)原材料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中原材料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1,509.00万元、23,087.04万元、56,078.32万元和42,970.60万元,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11.32%、13.94%、18.40%和12.54%。公司原材料金额及占比较整体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订单规模增长较快,报告期内在手订单(含中标通知)金额合计曾逾100亿元,采购规模持续增长;为适应原材料市场变化,公司结合自身发展阶段战略备料,综合导致公司期末原材料余额在报告期内呈现2020年至2022年整体上涨,但在2023年上半年末呈下降的趋势。2022年末较年初显著增加,以及2023年6月末原材料余额下降主要是因为2022年末在手订单金额较大,公司备料规模增加从而导致2022年末原材料余额显著增加,随着2023年上半年度的材料消耗,2023年6月末的原材料余额下降。
(2)在产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的账面价值分别为44,718.98万元、56,129.71万元和122,273.92万元和149,394.29万元,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
44.00%、33.89%、40.11%和43.60%。公司在产品为在厂内加工、安装和调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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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模较大且保持增长,主要与业务规模增长相关。报告期内,公司消费锂电类设备产品整体的生产周期主要集中在3-6个月,动力锂电类设备的生产周期主要集中在3-9个月,动力锂电类设备的生产周期相对更长。随着公司业务重心逐步转向动力锂电设备领域且整线产品的业务规模及占比增加,公司整体的生产周期有所延长,在产品规模及占比有所增加。
(3)发出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44,898.29万元、86,146.84万元、125,254.42万元和146,724.05万元,占存货比例分别为44.17%、
52.01%、41.09%和42.82%,占比较大。公司发出商品为已发货在客户现场安装和调试的产品。由于公司设备出机至安装调试再至实现终验收持续时间相对较长,导致公司发出商品占存货比例在报告期内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发出商品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设备类产品验收周期通常为3到12个月不等,主要受各类非标设备的安装调试难度、下游客户扩产节奏等因素影响,验收周期相对较长,与发出商品的规模相匹配。
(4)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512.15万元、271.88万元、1,203.86万元和3,566.49万元,占存货账面价值较小。公司的库存商品主要核算已完成厂内预验收,满足出货条件待运送至客户现场的设备。2023年6月末,公司的库存商品主要为公司销售给比亚迪的涂布机等,该部分库存商品多数已在2023年第3季度运送至客户现场,结转至发出商品。
2、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如下:
可比公司名称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先导智能 | 0.64 | 0.85 | 1.23 | 1.50 |
赢合科技 | 1.91 | 2.46 | 2.30 | 2.07 |
科瑞技术 | 1.01 | 1.60 | 1.90 | 4.50 |
杭可科技 | 0.98 | 1.18 | 1.58 | 0.89 |
行业平均 | 1.14 | 1.52 | 1.75 | 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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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 1.20 | 1.14 | 1.05 | 1.18 |
注:2023年1-6月数据已经年化处理。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18、1.05、1.14和1.20,公司产品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设计,生产销售周期较长,存货周转较慢。自公司将业务重心由消费锂电领域转向动力锂电领域,存货周转率未发生较大变动主要系:公司消费锂电设备产品以专机为主。而动力锂电整线产品相较专机产品的生产销售周期更长主要体现在前期图纸设计、工艺确认和电气选型等环节,后续的生产装配、客户验收等环节耗时与专机产品不存在重大差异。由于前期阶段的投入主要为人工,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成本的比重相对不高,对于存货周转的影响相对有限。因此,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保持相对稳定。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对比差异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可比公司名称 | 对比差异情况及原因分析 |
先导智能 | 报告期内,公司与先导智能的存货周转率差异相对较小。 |
赢合科技 |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低于赢合科技,主要原因系赢合科技的产品以锂电池电芯制造的涂布机、制片机、卷绕机等前中段工艺专机设备为主。相较中后段的整线产品,前中段工艺专机设备的生产及销售周期相对较短,因此存货周转速度相对较快。 由于生产及销售周期较短,赢合科技存货结构中在产品和发出商品占比仅约为50%,低于公司80%-90%的比例。 |
科瑞技术 |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低于科瑞技术,主要原因系科瑞技术除锂电池制造设备外,还包含移动终端、电子烟等领域的自动化生产设备,该等产品的生产销售周期相对较短。 |
杭可科技 | 2020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杭可科技存货周转率总体与公司接近。2021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杭可科技,主要系2021年度杭可科技受原材料涨价等因素影响,营业成本同比增加137.95%;受订单及生产排期等因素影响,杭可科技2021年末存货余额仅同比增加78.41%导致。 |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为稳定,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系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产品结构、库存、业务转型时间等方面存在差异所致,符合行业经营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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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的确定过程及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并结合存货库龄、存货期后结转情况,分析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是否充分
1、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的确定过程及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会计政策
1)原材料
公司的产品均为定制化产品,原材料按生产需求采购,采购的原材料数量一般会涵盖生产所需以及质保期内可能发生的更换零配件的情况。①由于公司原材料主要为各类型金属材料,物理性能相对稳定,可存放年限相对较长,2年以内库龄的原材料不存在重大损毁、陈旧、腐蚀迹象。对于2年以内库龄的原材料,公司视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原材料,且一般为通用型材料,公司依据整体毛利判断其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价值,于报告期内未计提跌价准备;②对于库龄在2-3年的,公司对其后续是否能在生产中使用进行评估,对于预计能在生产中领用的,公司根据最近领料情况及在手订单情况对其后续是否能在生产中使用进行评估,对于预计未来使用可能性较低的原材料,公司一般会考虑折价变卖给原供应商,公司参考了近期向供应商折价回收的价格,报告期内按照30%的减值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③对于库龄超过3年的,公司根据历史情况,判断这部分原材料进一步使用的可能性很小,且未来回收变卖的可能性较低,因此于报告期内全额计提跌价准备;④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损坏且无法使用的原材料,以及经盘点确定实物已损坏待报废的物料,公司于报告期内对待报废的原材料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2)在产品及发出商品
公司根据同一订单的产品售价、预计产品达最终验收尚需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测算其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低于产品账面成本的差额确认为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设备物料清单需求,提取未领用物料清单数量,并依据采购系统最新历史采购价格(如有)或采购询价计算预计还将发生的原材料成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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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中心根据设备状态,总结汇总设备达到验收标准仍需解决的问题点,每个问题点需要人员数量和工时,汇总计算预计还将发生的生产人工工时,依据单位工时所需人工成本预计人工费用;依据以往年度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发生的费率,预计将要发生的销售费用及税费。公司在产品和发出商品减值测试以订单为单位,同一订单为数台相同的设备或整条生产线。具体如下:①同一订单中包含多台相同的设备时,成本核算上以同一订单进行归集,以订单为单位测算可变现净值,与订单金额进行比较,测算是否发生减值;②以多台不同设备组装的生产线出售的,成本同样以订单进行归集,客户对生产线亦是整体验收,单个组成部分或单个设备不合格时将导致整条生产线无法验收,且合同约定的是整线的价格,未对单个设备的价格进行约定,因此以整线为单位测算可变现净值。
3)库存商品对于库存商品,公司预计市场售价低于生产成本及相关销售费用和税费时,将预计售价与生产成本及相关销售费用和税费的差额确认存货跌价准备。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会计政策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会计政策无明显差异,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会计政策 |
先导智能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
赢合科技 |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各类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如下: ①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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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会计政策 |
②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③ 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或存货类别)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
杭可科技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
科瑞技术 |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 |
本公司 |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按类别计提,产成品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 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3)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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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项目 | 2023年6月末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先导智能 | 跌价准备余额 | 14,003.95 | 15,222.17 | 9909.26 | 5,263.67 |
存货账面余额 | 1,388,458.92 | 1,255,762.30 | 787516.32 | 292,705.32 | |
计提比例 | 1.01% | 1.21% | 1.26% | 1.80% | |
赢合科技 | 跌价准备余额 | 22,955.43 | 16,723.42 | 11,826.12 | 6,738.84 |
存货账面余额 | 414,667.03 | 322,949.25 | 260,885.41 | 92,366.07 | |
计提比例 | 5.54% | 5.18% | 4.53% | 7.30% | |
科瑞技术 | 跌价准备余额 | 5,119.76 | 6,143.06 | 5,157.54 | 4,613.16 |
存货账面余额 | 163,961.70 | 149,985.29 | 110,104.89 | 40,533.34 | |
计提比例 | 3.12% | 4.10% | 4.68% | 11.38% | |
杭可科技 | 跌价准备余额 | 9,814.69 | 6,300.72 | 5,588.62 | 4,728.37 |
存货账面余额 | 275,210.47 | 244,368.45 | 147,857.27 | 84,470.21 | |
计提比例 | 3.57% | 2.58% | 3.78% | 5.60% | |
平均计提比例 | 3.22% | 3.50% | 2.49% | 4.18% | |
本公司 | 跌价准备余额 | 9,574.20 | 7,468.62 | 2,894.64 | 2,542.17 |
存货账面余额 | 352,229.63 | 312,279.13 | 168,530.11 | 104,180.60 | |
计提比例 | 2.72% | 2.39% | 1.72% | 2.44%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低于赢合科技、科瑞技术和杭可科技,高于先导智能。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差异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可比公司名称 | 对比差异情况及原因分析 |
先导智能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高于先导智能,主要系公司正处于切入动力锂电设备领域的成长阶段,在行业地位、定价能力及技术沉淀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相对较高。 |
赢合科技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低于赢合科技,主要系赢合科技的产品以锂电池电芯制造的涂布机、制片机、卷绕机等前中段工艺专机设备为主,标准化程度较高且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因此产生亏损订单的可能性更高,导致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更高。以2023年6月末为例,赢合科技库存商品余额为100,057.39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重为24.13%,赢合科技对库存商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比例为15.72%。 公司的动力锂电设备产品主要以整线为主,定制化属性更高,且公司布局早有一定的产品优势,亏损合同相对较少,需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比例低于赢合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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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公司名称 | 对比差异情况及原因分析 |
科瑞技术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低于科瑞技术,主要系科瑞技术按照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孰低的原则对原材料计提较大金额的存货跌价准备。以2023年6月末为例,科瑞技术原材料余额为16,252.46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重为9.91%,科瑞技术对原材料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比例为10.82%,占整体跌价计提比例的34.35%,计提比例显著高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从而导致存货整体计提跌价准备比例高于公司。 |
杭可科技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低于杭可科技,主要系杭可科技的主要产品充放电设备等已覆盖数码3C,汽车动力,储能领域,且销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面临的市场竞争情况及客户需求情况多元,存在较大余额的库存商品,并相应计提了一定比例的存货跌价准备,且高于公司。 |
因此,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系产品结构导致的存货结构差异,以及公司业务转型阶段的经营特征所致,具有合理性。
2、结合存货库龄、存货期后结转情况,分析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是否充分
(1)存货库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发出商品、库存商品的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分类 | 库龄 | 2023年6月末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
原材料 | 1年以内 | 39,117.91 | 89.08% | 52,579.05 | 92.47% | 21,923.94 | 93.77% | 11,316.50 | 92.35% |
1-2年 | 2,763.11 | 6.29% | 3,422.24 | 6.02% | 1,133.96 | 4.85% | 472.28 | 3.85% | |
2年及以上 | 2,033.18 | 4.63% | 856.60 | 1.51% | 321.97 | 1.38% | 465.90 | 3.80% | |
余额合计 | 43,914.21 | 100.00% | 56,857.89 | 100.00% | 23,379.87 | 100.00% | 12,254.68 | 100.00% | |
发出商品 | 1年以内 | 132,306.09 | 86.77% | 123,140.61 | 95.42% | 86,590.66 | 98.65% | 41,782.76 | 90.29% |
1-2年 | 19,441.79 | 12.75% | 5,554.07 | 4.30% | 87.46 | 0.10% | 4,491.81 | 9.71% | |
2年及以上 | 723.87 | 0.47% | 361.95 | 0.28% | 1,099.79 | 1.25% | - | - | |
余额合计 | 152,471.75 | 100.00% | 129,056.62 | 100.00% | 87,777.91 | 100.00% | 46,274.57 | 100.00% | |
在产品 | 1年以内 | 151,898.13 | 100.00% | 124,781.71 | 100.00% | 56,654.79 | 100.00% | 44,746.16 | 100.00% |
库存商品 | 1年以内 | 2,506.53 | 63.53% | 1,087.04 | 68.67% | 88.53 | 12.34% | 905.20 | 100.00% |
1-2年 | 973.15 | 24.66% | - | - | 629.02 | 87.66% | - | - | |
2年及以上 | 465.87 | 11.81% | 495.87 | 31.33% | - | - | - | - | |
余额合计 | 3,945.54 | 100.00% | 1,582.91 | 100.00% | 717.55 | 100.00% | 905.2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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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分类 | 库龄 | 2023年6月末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
存货合计 | 1年以内 | 325,828.66 | 92.50% | 301,588.41 | 96.58% | 165,257.92 | 98.06% | 98,750.62 | 94.79% |
1-2年 | 23,178.05 | 6.58% | 8,976.31 | 2.87% | 1,850.44 | 1.10% | 4,964.09 | 4.76% | |
2年及以上 | 3,222.92 | 0.92% | 1,714.42 | 0.55% | 1,421.76 | 0.84% | 465.90 | 0.45% | |
余额合计 | 352,229.63 | 100.00% | 312,279.13 | 100.00% | 168,530.11 | 100.00% | 104,180.60 | 100.00% |
注:由于公司的在产品处于滚动投入状态,无法确定库龄,库龄分类全部归入1年以内。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长期在产且未结转的在产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库龄较短,以1年以内为主,流转情况较好。
(2)存货期后结转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20日,公司的各项存货期后结转情况正常,公司的原材料结转情况受生产需求领料及公司备料影响处于滚动结转状态。报告期各期,公司在产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末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
在产品 | 账面余额 | 151,898.13 | 124,781.71 | 56,654.79 | 44,746.16 |
截至2023年10月20日已结转余额 | 99,745.06 | 103,734.55 | 56,641.92 | 44,746.16 | |
已结转比例 | 65.67% | 83.13% | 99.98% | 100.00% | |
发出商品 | 账面余额 | 152,471.75 | 129,056.62 | 87,777.91 | 46,274.57 |
截至2023年10月20日已结转余额 | 85,949.17 | 117,010.79 | 86,000.26 | 46,249.93 | |
已结转比例 | 56.37% | 90.67% | 97.97% | 99.95% | |
库存商品 | 账面余额 | 3,945.51 | 1,582.91 | 717.55 | 905.20 |
截至2023年10月20日已结转余额 | 2,506.50 | 143.90 | 251.68 | 439.33 | |
已结转比例 | 63.53% | 9.09% | 35.08% | 48.53% |
截至2023年10月20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期后已结转比例分别为
100.00%、99.98%、83.13%和65.67%,基本符合公司生产计划及生产周期特点,受下游客户的技术需求和生产工艺提升影响,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在产品已结转比例相对较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发出商品已结转比例为99.95%、97.97%、
90.67%和56.37%,主要系公司产品为非标的定制化系统及设备,验收周期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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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长且受到项目技术难度、客户扩产需求等因素影响,最近一期末的发出商品已结转比例相对较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库存商品已结转比例为48.53%、
35.08%、9.09%和63.53%,2020、2021、2022年末库存商品期后结转比例较低主要系该部分产品因外部环境因素变化导致市场需求降低,该部分产品整体规模较小,对公司存货整体期后结转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2023年6月末公司库存商品主要为销售给比亚迪的涂布机等,该部分库存商品多数已在2023年3季度运送至客户现场,并已结转至发出商品。
综上所述,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执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受产品结构导致的存货结构差异,以及公司业务转型阶段的经营特征所致,具有合理性,且存货整体库龄以1年内为主,整体较短,期后结转情况正常,因此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较为充分。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人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的存货管理制度,对发行人存货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2)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发行人采购及生产流程、各类存货(包括发出商品)的采购周期、生产周期、生产模式、销售模式以及备货方法;
(3)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及存货科目明细表,复核存货账龄和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过程;
(4)查询同行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并与发行人对比,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5)计算发行人存货周转率,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信息,分析对比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的差异及原因;
(6)获取了发行人各期末的存货盘点记录,现场监盘2023年6月末的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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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发行人2022年末、2023年6月末的发出商品执行了函证程序。基于申报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的审计工作,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程序:
(1)获取发行人的存货管理制度,对发行人存货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2)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发行人采购及生产流程、各类存货(包括发出商品)的采购周期、生产周期、生产模式、销售模式以及备货方法;
(3)获取发行人2020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及存货科目明细表,复核存货账龄和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过程;
(4)查询同行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并与发行人对比,分析发行人2020年-2022年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5)计算发行人存货周转率,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信息,分析对比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的差异及原因;
(6)获取发行人2020年-2022年各期末的存货盘点记录,进行现场监盘,并对发行人2020年-2022年末的发出商品执行函证程序。
申报会计师在本次核查过程中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信息执行了以下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发行人采购及生产流程、各类存货(包括发出商品)的采购周期、生产周期、生产模式、销售模式以及备货方法;
(2)获取发行人2023年上半年的财务报表及存货科目明细表,查阅存货账龄计算方法和存货跌价准备计算方法与2022年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4)查询同行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2022年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5)查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计算过程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信息,阅读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的差异及原因说明;
(6)对发行人2023年6月末的存货执行抽样盘点程序,并对发行人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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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末的发出商品执行抽样函证程序。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的各明细项目变动合理,存货周转率整体保持相对稳定;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系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产品结构、库存、业务转型时间等方面存在差异所致,符合行业经营特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执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受产品结构导致的存货结构差异,以及公司业务转型阶段的经营特征所致,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整体库龄以1年内为主,整体较短,期后结转情况正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较为充分。
基于申报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的审计工作、以及基于上述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信息执行的程序及上述核查程序,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对于报告期内存货基本情况以及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差异原因的描述,与我们了解的信息一致;
(2)发行人对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政策与同行业不具有重大差异的说明,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的说明,与我们了解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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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总体意见:
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公司回复,本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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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之盖章页)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207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确认回复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周俊雄 |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208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王国威 | 夏晓辉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年 月 日 |
7-1-209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问询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张佑君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