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雪天盐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6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冯传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陈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