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3-036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本次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公司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基于公平互利的原则,拟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包括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出租或承租资产等内容。
因集团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与集团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没有设定具体总交易金额,属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十届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全部为独立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该议案。该议案事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00012701XA
3、成立时间:1996年7月26日
4、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35号
5、法定代表人:褚斌
6、注册资本:3,970,935,966.59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港口业投资;港区土地开发;装卸搬运;仓储(危险品除外);货物中转联运、分拨;港口理货;客货运输服务;驳运;船舶引领及相关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及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商品包装加工;工属具制造;物资供销;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
船、货代理及船舶供油、供水;房屋租赁;航道和港池疏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经审计总资产1566.47亿元,净资产498.38亿元,营业收入182.79亿元,净利润2.64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集团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集团公司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财务和资信状况普遍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以往的交易合同均正常履行。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协议双方:
甲方: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一)交易的主要内容
1、购买或销售商品
包括供水、供电、燃料、材料及其它物资等甲、乙双方日常经营活动中所需的商品的购买或销售。
2、提供或接受劳务
包括通讯、后勤、装卸、倒运、劳务、咨询、堆存、转栈、培训、维修保养、信息维护、监理代建、招标设计等甲、乙双方日常经营活动中所需的服务的提供或接受。
3、出租或承租资产
包括土地、厂房、设施、设备、工属具等甲、乙双方日常经营活动中所需资产的出租或承租。
(二)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和方法
甲、乙双方间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应按照下列公允原则执行: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上述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
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三)生效条件
协议由甲、乙双方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协议期限
1、协议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甲、乙双方欲续展协议,须在协议期限届满前重新履行各自审批程序后重新签署新的书面协议,续展方为有效。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可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双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结算时间与方式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各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