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
司文件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
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认
真核查,仔细分析和研究。现就所核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
公司文件的规定,我们对公司2012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截至本报告期末,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号),我们对公司2012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期间
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刘振江 蒋红毅 朱辉
201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