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洪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因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42.46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2.22元/股。本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1月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福莱转债”自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自2023年11月27日(除权除息日)起恢
复转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