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11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志强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中,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9.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通过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