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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维:关于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1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3-124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200元/股(含)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137.93元/股(含)

一、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票全部或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7,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

二、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2023年9月18日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1月13日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121)。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5股。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如在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3年11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11月1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一)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原因及计算过程

根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约定,自2023年11月17日起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37.93元/股(含)。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计算公式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2、具体计算

公司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为200.00元/股。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时总股本为155,045,49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0,50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55,034,993股;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配仅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和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因此现金红利为0元/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转增比例)÷总股本=(155,034,993×0.45)÷155,045,493≈0.44997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200/1.44997≈137.93元/股。

鉴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7.93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75 万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3%;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6.25万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6%。具体回购股份

的数量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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