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0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7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全体监事均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海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决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聘请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