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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8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栋A座18、19、20层)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发行人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6、本预案中如涉及投资效益或业绩预测等内容,均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或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森”“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董事会对公司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本次可转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8,920.93万元(含58,920.93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前,如遇到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4)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上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股权激励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也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或者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③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⑥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⑦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⑧监督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受托履责行为,并有权提议更换受托管理人;

⑨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除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章程》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④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2)公司拟修改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5)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6)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7)《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一条的机构或人士书面提议召开;

(8)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9)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公司已经或者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的债券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8,920.93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26,144.1826,144.18
2艾比森(惠州)研发中心项目14,923.7914,923.79
3全球市场拓展及营销服务网点建设项目17,852.9617,852.96
合计58,920.9358,920.93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金额,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解决。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新增过剩产能或投资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十八)债券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九)评级事项

公司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二十)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二十一)违约情形、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1、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

(1)本期债券到期未能偿付应付本金;

(2)未能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利息;

(3)公司不履行或违反《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任何承诺,且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持有各期债券本金总额25%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种违约情形持续三十个连续工作日;

(4)公司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5)在各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其他因公司自身违约和/或违规行为而对各期债券本息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预计违约事项可能发生时,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要求公司追加担保,或者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及时报告全体债券持有人,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及相关证券交易所。

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前项采取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的相关措施时,公司应按照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要求追加担保,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并履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如果发生《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违约事件且一直持续,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指示,采取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定,对公司提起诉讼/仲裁)回收债券本金和利息,或强制公司履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各期债券项下的义务。

3、可转债发生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本期债券发行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本期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期债券发行及存续期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他义务。

(二十二)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1]006867号、大华审字[2022]006638号、大华审字[2023]000402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1-9月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下文中报告期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28,920,121.45749,260,196.36522,488,808.65412,701,251.07
交易性金融资产130,350,500.0030,095,416.6791,332,111.11101,582,638.89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505,284,560.26519,602,295.72472,683,788.85431,427,989.86
其中:应收票据284,409.7365,235.901,756,828.174,739,244.14
应收账款505,000,150.53519,537,059.82470,926,960.68426,688,745.72
应收款项融资7,768,329.607,273,520.849,199,768.9923,377,637.17
预付款项55,578,507.6435,097,179.23124,003,214.3226,771,440.84
其他应收款23,224,008.7615,156,696.4431,155,781.8716,269,774.97
合同资产19,547,161.0219,906,797.5524,648,779.9418,958,396.00
存货711,473,752.72539,843,613.24581,131,525.35436,534,931.0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26,728,217.42116,230,127.8310,800,717.75-
其他流动资产32,339,221.2012,196,240.1830,661,756.325,373,178.01
流动资产合计2,441,214,380.072,044,662,084.061,898,106,253.151,472,997,237.8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142,452,611.03113,361,386.14173,309,152.77-
长期应收款3,701,260.073,628,439.253,931,529.0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528,794.0020,528,794.0021,454,078.0021,454,078.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18,950.00218,950.00-6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81,289,936.2585,552,610.0091,236,175.0096,919,740.00
固定资产559,015,905.79319,358,134.39326,679,372.80358,392,111.17
在建工程57,712,466.16241,875,868.0553,625,607.68900,536.34
使用权资产18,453,332.3221,713,065.2214,483,890.81-
无形资产38,199,923.3740,241,174.7741,316,294.1041,119,324.82
长期待摊费用18,553,277.997,397,578.428,210,325.5014,707,144.21
递延所得税资产51,315,509.0958,867,379.2867,944,695.1351,783,998.41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其他非流动资产58,343,499.4851,381,269.372,843,300.522,696,160.01
非流动资产合计1,049,785,465.55964,124,648.89805,034,421.36647,973,092.96
资产总计3,490,999,845.623,008,786,732.952,703,140,674.512,120,970,330.8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6,333,308.1457,381,300.00673,96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487,879,705.321,209,863,378.78976,793,582.67657,752,956.00
其中:应付票据716,242,145.40558,242,633.66385,949,499.61215,142,324.68
应付账款771,637,559.92651,620,745.12590,844,083.06442,610,631.32
合同负债371,954,122.84334,987,958.34242,305,833.21148,000,852.43
应付职工薪酬116,997,179.05101,746,171.1281,287,894.1262,761,296.50
应交税费19,605,443.8818,177,801.8029,439,005.377,685,237.01
其他应付款32,057,693.3733,440,013.6627,593,674.0427,136,613.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138,139.108,862,660.707,452,234.56-
其他流动负债12,980,875.047,667,918.0110,807,568.788,648,278.14
流动负债合计2,051,613,158.601,751,079,210.551,433,061,092.75912,659,193.32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8,345,461.7112,276,632.666,696,379.65-
预计负债47,521,053.4049,392,410.5734,520,416.697,641,921.91
递延所得税负债4,010,412.532,099,989.62661,601.19657,860.18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8,810,164.0510,199,847.6212,952,405.9410,223,651.27
非流动负债合计68,687,091.6973,968,880.4754,830,803.4718,523,433.36
负债合计2,120,300,250.291,825,048,091.021,487,891,896.22931,182,626.6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363,427,298.00359,994,173.00318,994,173.00318,994,173.00
资本公积311,229,822.04288,540,108.9685,185,261.2485,185,261.24
减:库存股-13,439,530.6959,994,366.5759,994,366.57
其他综合收益3,513,655.44-2,657,993.48-13,288,371.23-8,975,876.62
盈余公积143,365,134.10121,420,674.06107,761,994.27107,106,564.02
未分配利润521,084,564.89432,612,613.97779,934,945.60750,648,468.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342,620,474.471,186,470,045.821,218,593,636.311,192,964,223.96
少数股东权益28,079,120.86-2,731,403.89-3,344,858.02-3,176,519.82
所有者权益合计1,370,699,595.331,183,738,641.931,215,248,778.291,189,787,704.1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490,999,845.623,008,786,732.952,703,140,674.512,120,970,330.82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537,449,588.232,795,982,495.172,328,147,853.051,642,114,686.24
其中:营业收入2,537,449,588.232,795,982,495.172,328,147,853.051,642,114,686.24
二、营业总成本2,335,579,541.442,615,191,092.692,357,217,434.221,723,092,223.21
其中:营业成本1,726,498,033.381,918,982,344.201,767,102,078.981,209,092,746.39
税金及附加12,780,453.1413,537,746.0210,761,647.376,393,467.77
销售费用357,102,146.47430,136,384.04339,144,987.10304,546,884.22
管理费用124,060,097.30130,394,746.69126,778,592.08114,977,042.39
研发费用115,864,052.99124,729,305.25108,971,026.8384,200,337.28
财务费用-725,241.84-2,589,433.514,459,101.863,881,745.16
其中:利息费用1,535,488.952,710,004.381,869,671.61150.00
利息收入8,244,753.675,065,546.563,367,872.643,748,843.2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55,083.33-236,694.44-1,250,527.78428,638.89
投资收益7,576,298.0212,025,785.2310,555,183.364,322,720.68
资产处置收益239,586.172,244,820.46544,900.11219,889.85
资产减值损失-4,198,283.49517,711.4210,710,984.41-21,489,278.40
信用减值损失10,440,525.89-18,871,767.21-4,388,534.16-31,848,409.06
其他收益20,201,257.4334,136,495.5328,407,861.5121,428,145.32
三、营业利润236,384,514.14210,607,753.4715,510,286.28-107,915,829.69
加:营业外收入344,079.171,079,233.94175,361.202,252,140.77
减:营业外支出2,366,929.841,888,346.31245,630.461,470,796.74
四、利润总额234,361,663.47209,798,641.1015,440,017.02-107,134,485.66
减:所得税费用18,006,538.366,168,859.31-14,333,551.74-35,429,489.85
五、净利润216,355,125.11203,629,781.7929,773,568.76-71,704,995.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9,444,600.36203,016,327.6629,941,906.96-71,149,405.46
少数股东损益-3,089,475.25613,454.13-168,338.20-555,59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93,414,344.72161,764,429.04-14,695,165.07-94,321,915.18
六、其他综合收益6,171,648.9210,630,377.75-4,312,494.61-8,613,150.62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6,171,648.9210,630,377.75-4,312,494.61-8,613,150.62
七、综合收益总额222,526,774.03214,260,159.5425,461,074.15-80,318,146.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25,616,249.28213,646,705.4125,629,412.35-79,762,556.0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089,475.25613,454.13-168,338.20-555,590.35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669,835,754.922,831,875,930.272,518,472,130.271,822,082,436.72
收到的税费返还157,395,744.58171,759,189.3972,878,002.2484,261,867.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3,044,008.0643,163,823.1453,298,231.0454,294,379.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60,275,507.563,046,798,942.802,644,648,363.551,960,638,684.1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741,657,523.231,598,383,420.341,775,329,794.881,443,353,005.0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26,791,488.38460,357,464.29405,065,377.43331,439,925.48
支付的各项税费46,274,741.7546,763,565.6418,692,151.9220,152,245.5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4,986,697.93254,984,190.99219,217,125.08193,923,345.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59,710,451.292,360,488,641.262,418,304,449.311,988,868,521.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0,565,056.27686,310,301.54226,343,914.24-28,229,837.8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10,000,000.00966,000,000.001,055,000,000.001,904,5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092,194.436,870,891.019,027,229.354,521,183.9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14,461.364,258,284.171,243,203.20444,235.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18,306,655.79977,129,175.181,065,270,432.551,909,465,419.86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24,308,661.56192,648,127.2853,133,573.5557,618,578.96
投资支付的现金550,000,000.00945,000,000.001,169,091,500.001,999,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74,308,661.561,137,648,127.281,222,225,073.552,057,118,578.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6,002,005.77-160,518,952.10-156,954,641.00-147,653,159.1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6,964,533.10290,909,683.60-2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6,333,308.1458,211,100.0027,673,96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5,049,429.36127,963,556.8762,253,851.2226,826,425.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2,013,962.46455,206,548.61120,464,951.2254,700,385.7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6,432,292.8757,381,300.001,503,760.0027,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8,915,089.45537,549,124.20171,791.2115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7,047,566.47135,307,931.48119,792,544.7037,102,956.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2,394,948.79730,238,355.68121,468,095.9164,103,106.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380,986.33-275,031,807.07-1,003,144.69-9,402,721.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103,897.23-19,062,404.25-6,204,433.43-3,543,519.8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7,285,961.40231,697,138.1262,181,695.12-188,829,237.7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83,259,423.51451,562,285.39389,380,590.27578,209,828.0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70,545,384.91683,259,423.51451,562,285.39389,380,590.27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权益比例(%)是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直接间接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惠州市艾比森光电有限公司100.00-
艾比森美国公司100.00-
艾比森德国有限责任公司100.00-
艾比森控股香港有限公司100.00-
艾比森日本有限责任公司-100.00
艾比森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100.00
艾比森巴西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100.00
艾比森控股墨西哥有限责任公司-100.00
艾比森中东自由区公司100.00-
深圳威斯视创技术有限公司68.39-
深圳市泰乐视觉技术有限公司80.00-
深圳市艾比森投资有限公司100.00-
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90.0010.00
深圳睿电绿能科技有限公司-51.00---
艾比森光电(上海)有限公司100.00----
艾比森光电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00.00----
艾比森光电(杭州)有限公司100.00----
睿电绿能科技(惠州)有限公司-51.00---

2、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公司名称取得方式或处置方式设立时间
深圳睿电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2023/2/9
艾比森光电(上海)有限公司投资设立2023/7/10
艾比森光电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投资设立2023/7/11
艾比森光电(杭州)有限公司投资设立2023/7/17
睿电绿能科技(惠州)有限公司投资设立2023/8/3

3、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报告期内不存在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项目2023/9/30 2023年1-9月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流动比率(倍)1.191.171.321.61
速动比率(倍)0.840.860.921.14
资产负债率(合并)60.74%60.66%55.04%43.9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8.95%56.77%49.37%37.0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5.404.604.202.71
存货周转率(次)3.593.323.302.8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1.101.910.71-0.0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240.640.19-0.5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57%4.46%4.68%5.13%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合并/母公司口径)=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当期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7、每股净现金流量=当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8、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2023年1-9月周转率指标均已年化处理。

2、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号)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1-9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24%0.60730.59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20%0.53520.5270
2022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43%0.59730.59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29%0.47590.4731
2021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48%0.09550.09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2%-0.0469-0.0469
2020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75%-0.2266-0.22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62%-0.3004-0.3004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结构和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2,892.0123.7474,926.0224.9052,248.8819.3341,270.1319.46
交易性金融资产13,035.053.733,009.541.009,133.213.3810,158.264.79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50,528.4614.4751,960.2317.2747,268.3817.4943,142.8020.34
其中:应收票据28.440.016.520.00175.680.06473.920.22
应收账款50,500.0214.4751,953.7117.2747,092.7017.4242,668.8720.12
应收款项融资776.830.22727.350.24919.980.342,337.761.10
预付款项5,557.851.593,509.721.1712,400.324.592,677.141.26
其他应收款2,322.400.671,515.670.503,115.581.151,626.980.77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同资产1,954.720.561,990.680.662,464.880.911,895.840.89
存货71,147.3820.3853,984.3617.9458,113.1521.5043,653.4920.5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2,672.823.6311,623.013.861,080.070.40--
其他流动资产3,233.920.931,219.620.413,066.181.13537.320.25
流动资产合计244,121.4469.93204,466.2167.96189,810.6370.22147,299.7269.45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14,245.264.0811,336.143.7717,330.926.41--
长期应收款370.130.11362.840.12393.150.1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52.880.592,052.880.682,145.410.792,145.411.0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1.900.0121.900.01--6,000.002.83
投资性房地产8,128.992.338,555.262.849,123.623.389,691.974.57
固定资产55,901.5916.0131,935.8110.6132,667.9412.0935,839.2116.90
在建工程5,771.251.6524,187.598.045,362.561.9890.050.04
使用权资产1,845.330.532,171.310.721,448.390.54--
无形资产3,819.991.094,024.121.344,131.631.534,111.931.94
长期待摊费用1,855.330.53739.760.25821.030.301,470.710.69
递延所得税资产5,131.551.475,886.741.966,794.472.515,178.402.44
其他非流动资产5,834.351.675,138.131.71284.330.11269.620.13
非流动资产合计104,978.5530.0796,412.4632.0480,503.4429.7864,797.3130.55
资产总计349,099.98100.00300,878.67100.00270,314.07100.00212,097.0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212,097.03万元、270,314.07万元、300,878.67万元以及349,099.98万元,整体呈增长态势,一方面是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较好,形成一定规模的经营积累,同时存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经营性资产增加;另一方面,公司于2022年5月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并募集资金,使得公司的资产的规模增加。

从资产结构看,报告期各期末结构较为稳定,主要为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69.45%、70.22%、67.96%以及69.93%,其中货币资金、应收

账款以及存货总额在报告期内增长,主要受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无明显变动。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负债结构和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9/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633.331.995,738.133.8667.400.07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48,787.9770.17120,986.3466.2997,679.3665.6565,775.3070.64
其中:应付票据71,624.2133.7855,824.2630.5938,594.9525.9421,514.2323.10
应付账款77,163.7636.3965,162.0735.7059,084.4139.7144,261.0647.53
合同负债37,195.4117.5433,498.8018.3624,230.5816.2914,800.0915.89
应付职工薪酬11,699.725.5210,174.625.578,128.795.466,276.136.74
应交税费1,960.540.921,817.781.002,943.901.98768.520.83
其他应付款3,205.771.513,344.001.832,759.371.852,713.662.9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13.810.48886.270.49745.220.50--
其他流动负债1,298.090.61766.790.421,080.760.73864.830.93
流动负债合计205,161.3296.76175,107.9295.95143,306.1196.3191,265.9298.01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834.550.391,227.660.67669.640.45--
预计负债4,752.112.244,939.242.713,452.042.32764.190.82
递延所得税负债401.040.19210.000.1266.160.0465.790.07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881.020.421,019.980.561,295.240.871,022.371.10
非流动负债合计6,868.713.247,396.894.055,483.083.691,852.341.99
负债合计212,030.03100.00182,504.81100.00148,789.19100.0093,118.2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93,118.26万元、148,789.19万元、182,504.81万元和212,030.03万元。

从负债结构看,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分别为91,265.92万元、143,306.11万元、175,107.92万元和205,161.32万元,占负债总

额比例分别为98.01%、96.31%、95.95%和96.76%,其中,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同负债是公司负债的主要构成。公司流动负债增长主要系因公司报告期内订单及原材料采购额增加使得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增加以及收到客户货款但尚未向客户转让商品使得公司合同负债增加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2023/9/30 2023年1-9月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流动比率(倍)1.191.171.321.61
速动比率(倍)0.840.860.921.14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60.74%60.66%55.04%43.9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8.95%56.77%49.37%37.07%
利息保障倍数(倍)153.6378.429.26-714,228.90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

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61、1.32、1.17和1.19,速动比率分别为

1.14、0.92、0.86和0.84。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合理,与现有的生产经营模式相适应。公司流动资产状况与盈利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偿债风险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3.90%、55.04%、60.66%和

60.74%,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7.07%、49.37%、56.77%和58.95%。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加,主要是因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以后,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增加所致,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5.404.604.202.71
存货周转率(次)3.593.323.302.89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2023年1-9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已年化。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71、4.20、4.60和5.40,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加的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应收账款平均余额的增幅小于营业收入的增幅。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89、3.30、3.32和3.59,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销售的大部分商品根据订单安排生产和采购,公司重视存货管理,库存商品及物料相对较少,公司具备良好的存货周转率。

5、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盈利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253,744.96279,598.25232,814.79164,211.47
营业成本172,649.80191,898.23176,710.21120,909.27
期间费用59,630.1168,267.1057,935.3750,760.60
营业利润23,638.4521,060.781,551.03-10,791.58
净利润21,635.5120,362.982,977.36-7,170.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944.4620,301.632,994.19-7,114.94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64,211.47万元、232,814.79万元、279,598.25万元和253,744.96万元,保持逐年增长趋势,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抓住国内外市场需求复苏的时机,同时大力建设渠道业务,实现了国际业务和国内业务的双重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114.94万元、2,994.19万元、20,301.63万元和21,944.46万元,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为:(1)报告期内,公司毛利较高的国际收入业务提升;(2)受供需变动和公司采购规

模提升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材料成本有所下降:(3)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效率整体提升、制造费用率下降。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8,920.93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26,144.1826,144.18
2艾比森(惠州)研发中心项目14,923.7914,923.79
3全球市场拓展及营销服务网点建设项目17,852.9617,852.96
合计58,920.9358,920.93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金额,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解决。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新增过剩产能或投资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3、利润分配顺序

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4、现金分红的条件、时间间隔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③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2)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和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含30%)的事项。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应经过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金分红的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状况等因素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5、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如董事会认为因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等原因导致公司股本规模与公司目前发展状况不相符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公司当年度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7、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8、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监事会(包括外部监事,如有)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有关利润分配预案需分别经公司1/2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包括外部监事,如有)同意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提供网络等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投票提供便利。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

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分别经公司1/2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包括外部监事,如有)同意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提案中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公司应提供网络等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投票提供便利。

9、若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届时有效的利润分配政策,每三年制定或修订一次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分红回报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董事会制定或调整公司各期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变化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延续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如监管部门或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提出新的要求,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对现有股利分配政策进行修订,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020年4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由于公司2020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运行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求,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0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601,000股,支付的总金额

为人民币6,294,878.85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视同2020年度现金分红6,294,878.85元。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2019至2021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含股份回购)占2019至2021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72.5%,符合《公司章程》中“公司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要求,因此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①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357,786,6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36,679,979.5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8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8月29日。

公司2022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42.23万元,母公司2022年上半年净利润为5,359.7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5,599.75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9,230.85万元,账上资金余额103,457.62万元。鉴于公司前两年未分红,也为了积极回报股东,在充分考虑业务开展资金需求,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期中进行了大额分红。本次分红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规;分红行为与公司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未来资本支出需求相匹配。

②2022年度利润分配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358,778,3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7,633,511.30元。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9,994,173股变更为363,427,298股。因此,2022年度公司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总股本363,427,2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7日。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均已实施完毕。

2、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2年度64,570.82-20,301.63318.06%
2021年度--2,994.19-
2020年度-629.49-7,114.94-8.85%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1,208.84%

最近三年,公司当年实现利润扣除现金分红后的未分配利润均用于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以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可持续性发展。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

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427号),并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被列入海关失信企业等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未发生可能影响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失信行为。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关于除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再融资计划,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声明:“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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