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经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职工代表监事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了2023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童建芬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童建芬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暨部分监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童建芬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