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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8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3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且公司续聘程序合法合规。同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和沟通的工作。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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