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经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40亿元(含)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和不超过20亿元(含)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及2023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临2023-039号公告、临2023-044号公告和临2023-046号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1、《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MTN1215号),核定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MTN1216号),核定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3、《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CP456号),核定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4、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和有关规定要求,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