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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股份: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8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辞职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谢志昆先生、卢旭球先生、王堂新先生及独立董事李婉娇女士、周亚民先生、肖家源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上述人员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其中,谢志昆先生、卢旭球先生、李婉娇女士、周亚民先生同时申请辞去各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谢志昆先生、卢旭球先生、王堂新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管理职务,李婉娇女士、周亚民先生、肖家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的辞职自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婉娇女士、周亚民先生、肖家源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谢志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28,400股、卢旭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王堂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870,800股,仍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

谢志昆先生、卢旭球先生、王堂新先生、李婉娇女士、周亚民先生、肖家源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董事会建设、规范运作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董事选举情况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由谭洪汝先生变更为安徽洪典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洪典资本”),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以及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洪典资本提名何全洪先生、孙伟先生、孙媛媛女士为公司新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薛玉莲女士、黄卫祖先生、张冠鹏先生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新任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何全洪先生、孙伟先生、孙媛媛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薛玉莲女士、黄卫祖先生、张冠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公司新任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选举新任董事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任董事选举产生前,原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附件:新任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全洪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CFO、总裁,瑞茂通(600180)监事会主席。现任郑州洪略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截止目前,何全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洪典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郑州洪略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派代表,持有郑州洪略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何全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伟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国里昂商业管理学校EMBA(物联网管理),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在读。曾任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政府事务部经理、战略管理部经理、总裁办主任、投资与业务拓展部总监。现任西藏宇妥藏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西藏藏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孙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孙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媛媛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CAM。曾任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州分公司项目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高级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金融业务部总监。现任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孙媛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孙媛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薛玉莲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硕士学历,教授。曾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学院院长、副校长、二级教授,会计学省级重点学科负责人,荣获全国优秀教师、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等荣誉,主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财务管理学》、《会计学》等著作教材。

截止目前,薛玉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薛玉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卫祖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东北大学教授,2020年至今任暨南大学教授。现兼任教育部大学计算机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大学生“区块链+”应用开发大赛组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计算机学会高级会员、教育专委会委员、人机交互专委会委员、虚拟现实与可视化技术专委会委员。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9次,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次。

截止目前,黄卫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卫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冠鹏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6月至今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及律师执业资格。截止目前,张冠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冠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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