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投资项目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4,93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总投资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
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 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 132,274.12 | 93,000.00 |
年产100吨达比加群酯、50吨维格列汀、10吨拉考酰胺、10吨布瓦西坦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 | 华海药业 | 28,011.57 | 13,93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华海药业 | 40,000.00 | 28,000.00 |
合计 | 200,285.69 | 134,930.00 |
调整后: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1,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总投资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
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 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 132,274.12 | 93,0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华海药业 | 40,000.00 | 28,000.00 |
合计 | 172,274.12 | 121,000.00 |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