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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1-1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7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Xinyaguang Cable Co.,Ltd.(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沙田工业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1-1-1

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股东公开发售股数本次拟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6,2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1,2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1-1-3

目 录

声明及承诺 ...... 1

发行概况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7

一、基本术语 ...... 7

二、行业术语 ...... 8

第二节 概览 ...... 10

一、重大事项提示 ...... 10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3

三、本次发行概况 ...... 14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5

五、发行人符合主板定位 ...... 23

六、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5

七、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25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7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27

十、募集资金用途与未来发展规划 ...... 28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29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0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30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33

三、其他风险 ...... 34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5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 35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 37

四、发行人成立以来的重要事件 ...... 40

五、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或挂牌情况 ...... 44

1-1-4六、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 44

七、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 44

八、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45

九、发行人特别表决权或类似安排情况 ...... 46

十、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 46

十一、发行人股本情况 ...... 46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 49

十三、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或期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 61

十四、发行人员工情况 ...... 64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 67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 ...... 67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77

三、行业竞争状况与发行人地位 ...... 96

四、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07

五、发行人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 118

六、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 ...... 123

七、发行人的特许经营权及生产经营资质情况 ...... 135

八、发行人的技术与研究开发情况 ...... 138

九、发行人环境保护情况 ...... 142

十、发行人的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 145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46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 ...... 146

二、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 152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155

四、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 155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56

六、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195

七、税项 ...... 196

八、主要财务指标 ...... 197

1-1-5九、经营成果分析 ...... 199

十、资产质量分析 ...... 236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257

十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情况 ...... 275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重大担保、诉讼事项. 275十四、盈利预测报告 ...... 275

十五、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 275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279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 27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28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 289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290

五、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 290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95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 295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 295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 296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296

五、发行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情况 ...... 296

六、同业竞争情况 ...... 298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 302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 313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313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 313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 314

四、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差异情况 ...... 317

五、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关于投资者保护的措施 ...... 317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18

1-1-6一、重大合同 ...... 318

二、对外担保情况 ...... 322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322

第十一节 声明 ...... 323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2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324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25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和总经理声明 ...... 326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327

六、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28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29

八、资产评估机构关于经办评估事项的签字资产评估师离职的声明 ...... 330

九、发行人验资机构声明 ...... 331

十、发行人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332

第十二节 附件 ...... 333

一、本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 ...... 333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和时间 ...... 333

三、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334

四、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337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说明 ...... 358

六、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 368

七、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 370

1-1-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词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

公司、本公司、新亚光股份、股份公司、发行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清远市新亚光电缆有限公司”“广东新亚光电缆实业有限公司”
新亚光有限公司前身广东新亚光电缆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清远市新亚光电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陈家锦、陈志辉、陈强、陈伟杰
鸿兴咨询广东鸿兴咨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之一
清远联盈清远市联盈商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清远市联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之一
新亚投资清远新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联亚(清远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
宏亚投资清远市宏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
新亚置业东莞新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
宝盛置业清远市清新区宝盛置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
宝翰投资清远市清新区宝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
东莞联盈东莞市联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
承亚投资承亚(清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
新铸投资东莞市新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
德能科技东莞德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
新亚地产清远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
清新地产清远市清新区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
硕盈矿业常宁市硕盈矿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
凯波电缆上海凯波电缆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
江西铜业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按合并口径统计的第一大供应商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江铜铜材有限公司均系江西铜业的全资子公司
南方电网、南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各级下属公司
国家电网、国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各级下属公司
中山电力下属公司中山市电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
东莞电力下属公司东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
上上电缆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清远市工商局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系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前身

1-1-8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容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华商律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华亚正信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报告期内、报告期各期、报告期各期内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报告期末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6月30日
本次发行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6,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A股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行业术语

电线电缆用以传输电(磁)能、传递信息和实现电磁能力转换的线材产品
导体电缆中具有传导电流等特定功能的部件
熔炼将固体金属用加热炉熔化成液体并调质
拉丝在外力作用下使金属强行通过模具,金属横截面积被压缩,并获得所要求的横截面积形状和尺寸的技术加工方法
绞线由多根圆线或型线呈螺旋形绞合成的导体
绝缘电缆中具有耐受电压特定功能的绝缘材料,用以将带电体隔离或者包裹起来,以对触电起保护作用的不导电材料
交联使线型或者支链型高分子链间以共价键连接成网状或体型高分子结构的过程
护套均匀连续的金属或非金属材料管状包覆层,通常挤出形成
屏蔽与绝缘内外表面紧密接触达到使绝缘表面光滑目的的半导电层,或者用于隔离电磁场干扰的功能层

1-1-9

成缆将绝缘线芯按照一定的规则绞合起来的工艺过程
铠装在产品上加装的保护层,以保护内部的效用层在运输、安装和运行时不受到损坏
外护套通常包覆在金属层外面的非金属护套,从外部保护电缆
低烟无卤电缆有机材料不含卤素,受热时排烟量低
UV光解利用特制的高能高臭氧UV紫外线光束照射恶臭气体,裂解恶臭气体
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3C/CCC认证中国强制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RU英国商品研究所(Commodity Research Unit)。CRU于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大会公布《全球绝缘电线电缆市场概况》,其绝缘金属电线电缆包括动力电缆、通讯电缆(不包括光纤电缆)
APC产业协会亚太光纤光缆产业协会(Asian-Pacific Optical Fiber and Cable Industry Association)
CE认证欧盟法律对欧盟市场上流通的产品提出的强制性要求认证,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
UL认证UL是美国安全检测实验室公司(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的缩写,为美国产品安全认证的权威机构,相关产品认证为美国市场公认的产品安全认证标准
BASEC认证BASEC(British Approvals Service for Cables)认证是目前国际上体系及产品认证中要求最严格的认证之一,取得该认证需要企业先通过英国皇家认证,再进行产品认证,产品检测合格后并颁发证书后,每年还需接受专家组不少于三次监督审核
T?V认证T?V(Technischer ?berwachungsverein)认证是德国T?V专为元器件产品定制的一个安全认证标志,在德国和欧洲得到广泛的接受
CQC认证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开展的自愿性产品认证之一,以表明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安全、性能、电磁兼容等认证要求
RoHS指令有害物质限用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Directive),欧盟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
PE聚乙烯,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具有优良的电绝缘性能

注: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1-10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

1、宏观经济环境变化风险

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建设中必需的配套发展产业,其行业发展受国内经济景气度影响较大,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对电线电缆产品需求会产生较大的影响。目前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复杂多变,若未来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产生剧烈波动,公司将会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市场竞争风险

经历了数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已经迈入成熟期,缺乏竞争力的中小企业退出增多,技术与规模门槛不断提高。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我国规模以上电线电缆企业超过4,000家。随着市场监管约束更趋完善、市场优胜劣汰机制作用显现,将进一步压缩低效劣质企业的生存空间,市场和资源将进一步向具有品牌影响力、创新引领能力和成本竞争能力强的优势企业集中。如果公司未来在市场竞争中不能持续提高竞争力,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市场份额下降以及利润空间下滑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3、区域市场集中风险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经过长期快速发展,行业中企业的分布区域性明显,已形成以广东、江苏、浙江、安徽、上海等为代表的产业集群。由于电缆产品的运输成本较高,电线电缆企业存在明显的运输半径,因此电缆行业存在区域性特征。报告期内,

1-1-11

公司在华南地区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02,891.49万元、249,741.18万元、239,801.74万元和118,430.47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50%、86.56%、87.01%和

82.64%,公司对华南市场的依赖程度较高,如果华南市场对电线电缆的需求量下降或本公司在华南市场的份额下降,且华南以外市场的开拓效果未达预期,将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4、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有所波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046.61万元、9,644.16万元、11,076.19万元和8,456.8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455.81万元、9,626.29万元、10,739.54万元和8,354.81万元。

公司经营业绩主要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原材料价格、销售能力及各种突发因素影响,未来可能面临更为复杂的经营环境,将对公司的综合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综合经营能力或抗风险能力不足,则会导致公司面临经营业绩大幅波动的风险。

5、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电线电缆行业属于典型的“料重工轻”的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占比超过90%,主要包括铜材、铝材等,其价格波动将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营运资金安排。发行人采取了针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应对措施,但传导原材料成本上涨压力的效果受订单报价时点和原材料采购时点存在时间差、部分订单临时变更交期、原材料价格实时波动、资金周转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所影响。如果未来铜材、铝材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公司无法通过及时调整产品价格、远期点价等方式转移或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产生的影响,则短期内会对公司主要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6、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是从事电线电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专业制造商,主要产品是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架空导线,第一大客户为南方电网。南方电网主要负责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南方区域电网,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和港澳地区提供电力供应服务保

1-1-12

障。报告期内,公司对第一大客户南方电网的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2.30%、43.09%、40.10%和46.04%,占比较高。

如果电网客户因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电网客户对电网建设的投资规模减少或者建设速度减缓;或者公司在参与电网客户的招投标过程中,若出现未能中标、中标率较低等导致中标金额出现大幅下滑;或者公司未能持续保持与电网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将导致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7、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4.48%、9.21%、9.85%和12.27%,呈现波动趋势,主要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电网客户调价机制限制、部分订单合同履约期较长、未完全锁定销售订单的原材料成本等因素影响。如果公司未来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上述因素变化带来的影响,公司将面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8、应收款项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81,598.86万元、98,730.63万元、76,421.40万元和90,777.74万元,金额较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且受到客户结算周期、资金安排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应收款项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若公司主要客户发生经营困难或者与公司合作关系出现不利状况,将导致公司面临应收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9、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盈利能力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与公司的发展战略密切相关。如果公司不能有效拓展市场,可能出现产能过剩、项目盈利能力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10、产业政策风险

自2013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实施后,“6千伏及以上(陆上用)干法交联电力电缆制造项目”被列入限制类目录,新建限制类项

1-1-13

目将被禁止投资,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采取措施改造升级。公司现有的6千伏及以上(陆上用)干法交联生产线被列为限制类项目,系在被列入限制类目录之前建成。根据国家发改委现有产业政策,目前对于限制类项目仅限制新增产能,并未限制原有生产线继续生产经营,但若未来对现有电线电缆行业的相关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公司生产经营将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本次发行的相关责任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四、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9年7月2日
注册资本3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志辉
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沙田工业区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沙田工业区
控股股东陈家锦、陈志辉、陈强、陈伟杰实际控制人陈家锦、陈志辉、陈强、陈伟杰
行业分类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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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6,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5%(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6,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5%(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适用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1,2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市盈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按本公司【】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按本公司【】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符合资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A股股东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国法律、法规及本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
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股票发行费用总额【】万元,包括: 承销及保荐费用:【】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万元; 律师费用:【】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万元;

1-1-1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工作安排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发行人是一家专业从事电线电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为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及架空导线等,经过多年自主技术创新及市场经验积累,公司产品质量稳定可靠、种类丰富,广泛应用于电力、轨道交通、建筑工程、新能源、智能制造装备等领域。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32,457.08万元、289,326.88万元、276,294.35万元和143,57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046.61万元、9,626.29万元、10,739.54万元和8,354.81万元。

(二)发行人所需主要原材料及重要供应商、主要生产模式、销售方式和渠道及重要客户

1、原材料及重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超过90%,主要包括铜材、铝材及绝缘料等。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2023年 1-6月1江西铜业下属公司铜杆、铝锭、铝杆68,649.9056.15%
2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铜杆14,380.0611.76%
3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铜杆10,477.728.57%
4广西双利铝业有限公司铝杆7,154.0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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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5山东元旺电工科技有限公司铝杆3,517.482.88%
合计-104,179.1885.20%
2022年度1江西铜业下属公司铜杆、铝锭、铝杆131,555.9855.28%
2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铜杆35,603.5514.96%
3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铜杆26,387.5811.09%
4北方联合铝业(深圳)有限公司铝锭、铝杆8,282.843.48%
5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塑料原料、绝缘料3,990.811.68%
合计-205,820.7586.48%
2021年度1江西铜业下属公司铜杆、铝锭、铝杆124,351.3149.10%
2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铜杆69,584.5527.47%
3北方联合铝业(深圳)有限公司铝锭、铝杆12,425.944.91%
4广西双利铝业有限公司铝杆5,495.682.17%
5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塑料原料、绝缘料5,016.871.98%
合计-216,874.3485.63%
2020年度1江西铜业下属公司铜杆、铝锭、铝杆115,375.9161.97%
2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铜杆28,303.8315.20%
3北方联合铝业(深圳)有限公司铝锭、铝杆13,030.537.00%
4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塑料原料、绝缘料4,659.062.50%
5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铜带2,984.821.60%
合计-164,354.1588.28%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已合并统计列示。

2、主要生产模式

公司以订单生产模式为主,同时对部分通用型的产品,根据合同需求情况及产能状况,采用库存生产模式,适当备货以及时满足客户的需求。订单生产模式是依据销售订单签订情况进行生产加工。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情况,整理产品需求型号、需求量以及交货期等信息,并将相关信息流转至生产车间,车间据此制定生产作业计划,并排期生产。库存生产模式指公司根据对市场的预测情况,并结合在手合同、客户需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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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产品生产周期以及客户开发情况等,对通用性较强且客户需求量大的部分型号产品提前组织生产备货。公司生产活动主要由各生产车间组织实施,生产管理部定期制定生产计划,并根据车间生产情况对生产作业进行调配。研发中心负责产品工艺流程编制、工艺标准制定、工序优化等;品质控制部负责生产监控以及产品检验测试等。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还存在少量委托加工业务,发行人委托加工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产能紧张,将部分拉丝、绞线及铝锭加工等非主要生产工序交由委托加工厂商负责;另一类是公司因未配备电解铜加工、废铜加工及部分产品辐照加工的产能,将该类工序委托加工厂商负责。在完成上述委托加工工序后,再由发行人进一步加工为电线电缆产品。

3、销售方式和渠道及重要客户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销售渠道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

(1)直销模式

公司深耕电线电缆行业市场二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客户服务及市场拓展经验。公司直销模式主要包括投标和商务谈判两类。

电线电缆产品主要的目标市场是电力、轨道交通、城建、机场等重点领域,客户对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耐用性要求高,通常以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公司参与上述领域的客户投标,不仅需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行业内权威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等,还必须具有性质和复杂程度类似的工程的供货经历、产品稳定可靠的运营业绩。在投标模式下,公司形成了成熟的投标执行流程。公司投标部门实时关注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重点网站,收集整理招标信息,并通知销售团队,或通过公司销售团队获取客户招标信息;组织对招标信息进行评审,确认投标方案,编制投标报价单等投标文件,负责投标过程的跟踪;协助销售部进行中标后业务对接。中标后的合同履行及客户服务工作由公司销售部执行。

公司对建筑工程、生产制造企业等民用领域客户,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模式销售。在商务谈判模式下,由销售人员进行客户开发并掌握客户采购需求,通过竞价、磋商等方式获取订单。公司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和人员队伍,覆盖公司主要销售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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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并对不同类型的客户由不同的客户服务小组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实时了解客户需求,提供快捷、精准的优质服务。此外,公司也设置市场调研、广告宣传、后台客户档案管理及订单执行监督岗位,保证公司销售服务工作质量及效率。

(2)经销商模式

在发展直销的基础上,发行人适度开展经销模式,依托在华南地区多年的市场经验,选取具有一定业务资源的公司发展成经销商。公司经销模式均为卖断式销售,即公司产品通过卖断方式直接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自行销售给终端客户。

(3)重要客户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2023年 1-6月1南方电网65,979.0046.04%
2中山电力下属公司9,958.926.95%
3国家电网5,548.373.87%
4梧州市永达钢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2,509.121.75%
5东莞电力下属公司1,887.461.32%
合计85,882.8759.93%
2022年度1南方电网110,509.3240.10%
2中山电力下属公司23,078.458.37%
3国家电网3,899.001.41%
4广东固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2,878.421.04%
5惠州市强业电气工程有限公司2,859.841.04%
合计143,225.0451.97%
2021年度1南方电网124,314.6243.09%
2中山电力下属公司22,026.977.63%
3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5,449.151.89%
4台泥(韶关)水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3,097.461.07%
5国家电网2,829.680.98%
合计157,717.885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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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2020年度1南方电网98,070.7342.30%
2中山电力下属公司12,796.505.52%
3国家电网5,153.402.22%
4清远市纵购商城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2,629.551.13%
5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2,104.150.91%
合计120,754.3452.08%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已合并统计列示。

(三)发行人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发行人行业竞争情况

(1)全球竞争情况

全球电缆领先企业主要分布在欧美日等地区,以意大利普睿司曼集团为代表的行业巨头,凭借着技术、品牌与资金优势,通过全球建厂或产业并购突破地理限制扩大规模,进一步提升其在全球范围内的市场影响力,并聚焦高端产品获取超额盈利,而中小企业迫于原料价格波动及资金压力逐渐退出。领先企业规模化和专业化并重的情况,促使全球尤其是成熟市场的集中度逐步提高,其中,发达国家市场已经呈现寡头竞争的格局。

随着我国电线电缆产业的崛起,我国的电线电缆企业也逐渐在世界线缆行业占有一席之地。根据APC产业协会和线缆信息研究院2022年12月发布的全球电线电缆制造商排名显示,全球电线电缆制造商10强分别为普睿司曼、耐克森、亨通光电、LS电缆、中天科技、住友电工、南方线缆、上上电缆、宝胜股份、远东股份,其中中国企业占到5家,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已得到提升。

(2)国内竞争情况

经历了数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已经迈入成熟期,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随着市场监管约束更趋完善、市场优胜劣汰机制作用显现,将进一步压缩低效劣质企业的生存空间,市场和资源将进一步向具有品牌影响力、创新引领能力和成本竞争能力强的优势企业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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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公司在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是我国电线电缆行业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公司自1999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线电缆行业,始终贯彻“以技术求发展,以质量创品牌,向管理争效益”的发展理念,坚持“产品与服务并重,质量至上,客户至上”的企业宗旨,经过二十余载的积累,已成为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之一。目前,电线电缆行业的市场规模超过万亿,细分领域较多,全行业规模以上电线电缆企业超过4,000家,行业的集中度较低,呈现较为分散的竞争格局。在行业整体较为分散的竞争格局中,《中国线缆产业最具竞争力企业》百强榜单上榜企业占据了比较高的市场份额和规模,是中国线缆行业最具竞争力的企业集群,具有行业代表性。公司连续多年入围《中国线缆产业最具竞争力企业》百强评测榜单,其中2023年再次被评为“中国线缆产业最具竞争力企业100强”,说明了发行人在行业内具有较大的经营规模和具有竞争力的综合实力,具有行业代表性。此外,公司还是“广东省电气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广东省制造业企业500强’单位”“清远市企业联合会、清远市企业家协会会长单位”。

公司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良好的生产工艺制造能力、丰富的项目经验、快速响应客户的服务能力等竞争优势,在行业内形成了较强的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特别是在华南地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公司品牌“新亚SHINE”2009年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属于电线电缆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代表性企业,也是华南地区最大的裸导线产品生产销售商。

在电网领域,电线电缆作为电力网络的重要装备物资,发行人能够持续多年服务南方电网和国家电网两大电网企业,2022年主导产品在两大电网公司全国范围内将近350家的中标电缆企业中中标金额位列前5%、名列华南电缆企业第一,属于供应规模较大的线缆企业,体现了发行人在这一重要市场较为领先的地位,也体现了发行人在电线电缆行业内具备了较高的技术水平、较强的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在架空导线产品领域,发行人是国内架空导线类产品研发与制造皆具实力的企业,销售规模位居华南地区线缆企业首位,产品应用于多项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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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供货业绩较为突出。就发行人裸导线产品,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出具《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行业情况的说明》,认为:发行人是架空导线细分领域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华南地区最大的制造商;研发与制造皆具实力;是三峡工程、特高压输电工程用大截面导线、铝合金导线等重点行业攻关项目的首批次通过鉴定企业之一,参与了多个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建设。

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出具的《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行业情况的说明》,发行人是国内线缆行业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业务模式成熟、经营规模稳定、收入及产销规模较大;在主导产品领域具备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竞争力的技术实力,产品在多方面能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或行业领先水平;系线缆行业内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之一。

(2)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参与起草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

经过长期的生产工艺经验积累及技术自主创新,公司在电线电缆三大细分领域形成了丰厚的技术成果,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特别是在架空导线的技术水平方面能到达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发行人拥有“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和“广东省电力线缆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检测中心获得“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并设有“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发行人“节能型铝合金导线制造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获得了2017年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2019年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环保型矿物绝缘电缆”被评为“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基于云母防火体系耐高温环保电缆研制及其产业化”项目荣获2022年度“创新清远”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联合申报的“基于三元协同阻燃体系环保型双阻燃线缆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荣获“广东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产品与技术研发,坚持创新驱动,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机制。经过长期的生产工艺经验积累及技术自主创新,发行人在电线电缆三大类产品领域积累了丰厚的技术成果,取得“耐热铝合金杆及耐热导线制造技术”“高导电率铝杆及高导电率导线制造技术”“8000系铝合金杆及铝合金电缆制造技术”等十几项核心技术,并能够批量应用生产。截至目前,公司已拥有专利54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39项和外观设计1项,运用于发行人多类产品,有效提升了产品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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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额定电压0.6/1kV及以下柔性矿物绝缘电缆”“额定电压6kV~15kV交联聚乙烯绝缘径向防水电力电缆”等产品通过广东省机械行业协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经鉴定技术水平相关产品在国际或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先进水平;发行人企业标准Q/GXY 01021-2022《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交联)聚烯烃绝缘阻燃电线电缆》荣获广东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佛山市电线电缆行业协会2022年《企业标准“领跑者证书”》。

公司是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裸电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成员单位,是电线电缆行业20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的参与起草单位,作为先进制造业代表企业入驻广东省标准馆“先进制造业标准化体验馆”,体现了发行人在电线电缆行业的技术专业化水平。

(3)公司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认可度,产品种类丰富,广泛用于多项重大项目

经过多年自主技术创新及市场经验积累,公司拥有较为丰富的产品种类,产品覆盖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及架空导线等电线电缆领域的三大产品类别,应用于电力、轨道交通、建筑工程、新能源、智能装备等多个重点领域,包括“宁东-山东±660kV直流示范输电工程”“云南-广东±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糯扎渡电站送电广东±800kV直流输电工程”“扎鲁特-青州±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等国家重大电力输电工程项目,阳江核电送出工程、汕尾甲子海上风电场项目等发电工程建设项目,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深圳地铁及武深高速等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广州亚运场馆建设、欧派家居生产基地建设及宏工科技装备制造等建筑工程及生产制造领域。

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及客户服务水平,连续多年通过南方电网、国家电网等大型企业供应商资格评审,积累了包括南方电网、国家电网等在内的一批优质客户资源,近年来也发展成为欧派家居、台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优质企业客户的供应商。

公司建立并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取得CCC认证、T?V认证、CE认证及CQC认证等相关认证。凭借对产品质量的执著追求,2012年、2021年公司两次被清远市人民政府授予清远市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清远市政府质量奖”,被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为“连续二十一年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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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符合主板定位

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三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三条关于主板定位的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总体要求具体要求符合情况的说明
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业务模式成熟符合。 公司业务模式成熟: 1、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成熟且市场规模较大 发行人所处的电线电缆行业是国民经济中主要的配套产业之一,经过数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已处于成熟发展阶段。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公布的数据,我国电线电缆行业总产值已超过万亿元,行业市场规模较大。 2、公司所处行业产业链稳定 电线电缆广泛应用于电力、轨道交通、建筑工程、能源开采、通信、舰船、石油化工等领域,是国民经济中主要的配套行业之一,是各产业的基础,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公司主要产品在产业链中位于中游位置,成熟稳定的产业链为公司成熟的业务模式提供了保障。 3、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模式未发生变化 发行人自1999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线电缆行业,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上述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业务模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公司所处行业业务模式成熟,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在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等方面并无重大差异,发行人业务模式成熟。
经营业绩稳定符合。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稳定: 1、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32,457.08万元、289,326.88万元、276,294.35万元和143,57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046.61万元、9,626.29万元、10,739.54万元和8,354.8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因宏观经济形势、上游原材料供应情况等因素略有波动,但总体上能持续保持在较大规模的水平,公司经营业绩稳定。 2、电线电缆行业发展空间规模巨大,发行人三大类产品都具有着巨大的市场空间,发展前景广阔。未来,公司将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不断提升产品生产的工艺水平和自动化水平,扩大生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实现公司的发展壮大。
规模较大符合。 公司整体规模较大: 1、公司员工数量较多 报告期末,公司员工人数为997人,数量较多。 2、公司经营规模较大 发行人自1999年成立以来,深耕电线电缆行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成为“中国线缆产业最具竞争力企业100强”“‘广东省制造业企业500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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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具体要求符合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为232,457.08万元、289,326.88万元、276,294.35万元和143,57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46.61万元、9,626.29万元、10,739.54万元和8,354.81万元,公司盈利规模超过了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同期水平,公司整体规模较大。
具有行业代表性符合。 公司具有行业代表性: 1、电线电缆行业企业的市场规模超过万亿,细分领域较多,全行业规模以上电线电缆企业超过4,000家,行业的集中度较低,呈现较为分散的竞争格局。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发行人已成为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之一,连续多年入围中国线缆行业百强企业;在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特别是在华南地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公司品牌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属于电线电缆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代表性企业。 2、发行人产品种类丰富多样,覆盖品类全面,架空导线类产品研发与制造皆具实力的企业,是华南地区最大的裸导线产品生产销售商,具备行业代表性和示范作用。发行人2022年主导产品在两大电网公司的中标金额名列华南电缆企业第一,体现了发行人在这一重要市场较为领先的地位,具备行业代表性。发行人能够持续多年服务两大电网企业,代表了发行人在电线电缆行业内具备了较高的技术水平、较强的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3、发行人在电线电缆三大细分领域形成了丰厚的技术成果,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特别是在架空导线的技术水平方面能到达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发行人拥有“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和“广东省电力线缆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检测中心获得“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并设有“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参与起草20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体现了发行人在电线电缆行业具备较强的技术水平,以及公司作为行业代表性企业的地位。 4、产品应用于多个领域,包括“宁东-山东±660kV直流示范输电工程”“云南-广东±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糯扎渡电站送电广东±800kV直流输电工程”“扎鲁特-青州±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等国家重大电力输电工程项目,阳江核电送出工程、汕尾甲子海上风电场项目等发电工程建设项目,广州白云站、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深圳地铁及武深高速等大型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广州亚运场馆建设、欧派家居生产基地建设及宏工科技装备制造等建筑工程及生产制造领域,2012年、2021年公司两次被清远市人民政府授予清远市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清远市政府质量奖”。 因此,公司综合实力靠前,是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之一,属于电线电缆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代表性企业,与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属于同一梯队企业,具有行业代表性。

综上,公司符合主板“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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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容诚审字[2023]518Z0650号”审计报告,公司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项目2023年1-6月/6月末2022年度/末2021年度/末2020年度/末
资产总额(万元)173,068.06165,360.75171,016.37138,958.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100,037.4291,555.2780,428.4870,733.7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2.2044.6352.9749.10
营业收入(万元)143,575.00276,294.35289,326.88232,457.08
净利润(万元)8,456.8511,076.199,644.1611,046.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8,456.8511,076.199,644.1611,046.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8,354.8110,739.549,626.2915,455.81
基本每股收益(元)0.240.320.280.33
稀释每股收益(元)0.240.320.280.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8312.2912.7617.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37,718.2419,909.29-31,054.88-3,358.90
现金分红(万元)---10,000.00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310.280.170.18

七、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3年6月30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与发行人经营业务相关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行业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如下:

(一)2023年1-9月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7-9月和2023年1-9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容诚专字[2023]518Z12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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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70,319.63万元、负债总额为66,014.9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04,304.70万元,未发生重大变化。2023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222,395.64万元,同比上升15.07%,主要系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和架空导线的销量有所上升所致;营业利润为16,909.88万元,同比上升99.00%,主要原因如下:第一,营业收入因产品销量增长而上升15.07%;第二,原材料市场价格相对稳定,电网客户调价机制限制、部分订单合同履约期较长等电网客户销售毛利率的主要影响因素亦有所减弱,导致综合毛利率上升至12.09%,毛利额同比上升45.88%;第三,2023年前三季度银行借款平均余额同比下降,且银行贷款利率下调,导致利息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56.78%。受上述情况影响,2023年1-9月公司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同比上升超过100%。2023年1-9月,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713.89万元,同比下降241.42%,主要原因如下:(1)发行人因当期对南方电网等客户的营业收入增加且相关货款尚未回款导致应收账款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18,503.18万元;(2)发行人根据经营需要选择提前贴现“非6+9类”票据的金额为9,360.01万元;(3)发行人适当增加原材料及存货等备货,导致存货项目较2022年末增加8,308.30万元以及预付账款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5,462.67万元;(4)发行人结合融资需求、资金成本以及融资期限差异等原因,减少通过开具票据支付供应商货款导致应付票据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7,109.50万元;(5)发行人对南方电网2022年末预收货款发货并确认收入同时2023年9月末预收货款减少,导致合同负债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5,717.13万元。

公司已披露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五、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二)2023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目前在手订单情况以及2023年以来的发展情况,经初步测算,公司2023年度的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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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94,000至298,000276,294.356%至8%
净利润16,200至16,70011,076.1946%至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00至16,70011,076.1946%至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00至16,50010,739.5449%至54%

注:上述2023年业绩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业绩,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公司2023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294,000万元至298,000万元,同比上升幅度为6%至8%;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00万元至16,500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49%至54%。2023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将随产品销量上升而稳步增长,净利润亦随营业收入和毛利率上升而有所增长,不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前述业绩预计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业绩预测数据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公司符合上市条件中的“3.1.2(一)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518Z0650号),发行人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1,046.61万元、9,626.29万元和10,739.54万元,累计为31,412.44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232,457.08万元、289,326.88万元和276,294.35万元,累计为798,078.31万元,满足上述所选择上市标准的要求。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公司治理不存在特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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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募集资金用途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6,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投资备案项目编号
1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27,364.7227,364.722103-441802-04-01-768652
2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3,457.673,457.672103-441802-04-01-475450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3,086.103,086.102104-441802-04-05-627077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
合计43,908.4943,908.49-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银行借款等方式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及项目实施进度,通过自筹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先行投入的资金。若募集资金数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求,对超募资金进行合理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二)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坚持以“以技术求发展,以质量创品牌,向管理争效益”的经营理念,秉承“产品与服务并重,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经营宗旨,视产品质量为生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研创新求发展,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公司核心产品的行业地位,力求成为国内一流的电线电缆供应商。

为实现上述发展战略,公司未来三年具体发展计划包括:优化提升产品生产效率和产能;完善研发流程及管理制度,提高研发效率,提升技术成果转化及产品解决方案的能力;继续深化市场营销网络布局,进一步加大品牌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实施精细化管理;通过股权、债务等方式多方位融资;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与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员工职能提升及管理团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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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自身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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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有所波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046.61万元、9,644.16万元、11,076.19万元和8,456.8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455.81万元、9,626.29万元、10,739.54万元和8,354.81万元。

公司经营业绩主要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原材料价格、销售能力及各种突发因素影响,未来可能面临更为复杂的经营环境,将对公司的综合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综合经营能力或抗风险能力不足,则会导致公司面临经营业绩大幅波动的风险。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电线电缆行业属于典型的“料重工轻”的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占比超过90%,主要包括铜材、铝材等,其价格波动将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营运资金安排。发行人采取了针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应对措施,但传导原材料成本上涨压力的效果受订单报价时点和原材料采购时点存在时间差、部分订单临时变更交期、原材料价格实时波动、资金周转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所影响。如果未来铜材、铝材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公司无法通过及时调整产品价格、远期点价等方式转移或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产生的影响,则短期内会对公司主要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是从事电线电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专业制造商,主要产品是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架空导线,第一大客户为南方电网。南方电网主要负责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南方区域电网,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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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和港澳地区提供电力供应服务保障。报告期内,公司对第一大客户南方电网的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2.30%、43.09%、40.10%和46.04%,占比较高。

如果电网客户因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电网客户对电网建设的投资规模减少或者建设速度减缓;或者公司在参与电网客户的招投标过程中,若出现未能中标、中标率较低等导致中标金额出现大幅下滑;或者公司未能持续保持与电网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将导致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主要原材料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金额分别为164,354.15万元、216,874.34万元、205,820.75万元和104,179.18万元,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8.28%、85.63%、86.48%和85.20%,供应商集中度高。报告期内,公司对第一大供应商江西铜业下属公司的采购合计金额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1.97%、49.10%、55.28%和56.15%。若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经营状况或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短期内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五)内部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资产规模的扩张以及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规模和管理工作的复杂程度都将显著增大,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质量控制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多方面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治理结构、管理水平不能适应经营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六)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4.48%、9.21%、9.85%和12.27%,呈现波动趋势,主要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电网客户调价机制限制、部分订单合同履约期较长、未完全锁定销售订单的原材料成本等因素影响。如果公司未来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上述因素变化带来的影响,公司将面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1-1-32

(七)应收款项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81,598.86万元、98,730.63万元、76,421.40万元和90,777.74万元,金额较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且受到客户结算周期、资金安排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应收款项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若公司主要客户发生经营困难或者与公司合作关系出现不利状况,将导致公司面临应收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八)存货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5,015.14万元、18,432.73万元、21,308.50万元和25,233.29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2.45%、12.08%、

14.38%和16.15%。公司以订单生产模式为主,并对部分通用型的产品采用库存生产模式,存货余额可能会随着公司的经营规模发生相应变化。若未来铜材、铝材等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持续大幅波动或客户自身经营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也将有可能出现合同执行亏损等情形,公司存货将面临减值风险,从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盈利能力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与公司的发展战略密切相关。如果公司不能有效拓展市场,可能出现产能过剩、项目盈利能力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2、上市当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到产生经济效益需要经历一定的建设及运营周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难以快速产生效益,达到预期收益水平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上市当年净利润增长的幅度可能低于股本的增加幅度,公司将面临上市当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新增折旧、摊销对经营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预计将新增部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经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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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按照公司现行会计政策,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第1-3年每年增加的折旧摊销费用合计为1,938.71万元,第4、5年每年增加的折旧摊销费用合计分别为1,865.87万元、1,561.70万元,第6-10年每年增加的折旧摊销费用合计为1,471.51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若市场环境或公司运营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按时达产或产生效益不及预期,则新增加的折旧、摊销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家锦、陈志辉、陈强和陈伟杰。本次发行前,陈家锦、陈志辉、陈强和陈伟杰合计直接持有公司93.71%的股份,并通过鸿兴咨询间接持有公司

2.43%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96.14%的股份。本次发行后,陈家锦、陈志辉、陈强和陈伟杰仍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若实际控制人不恰当使用其控制地位,可能导致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性不足,进而产生不利于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环境变化风险

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建设中必需的配套发展产业,其行业发展受国内经济景气度影响较大,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对电线电缆产品需求会产生较大的影响。目前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复杂多变,若未来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产生剧烈波动,公司将会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风险

经历了数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已经迈入成熟期,缺乏竞争力的中小企业退出增多,技术与规模门槛不断提高。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我国规模以上电线电缆企业超过4,000家。随着市场监管约束更趋完善、市场优胜劣汰机制作用显现,将进一步压缩低效劣质企业的生存空间,市场和资源将进一步向具有品牌影响力、创新引领能力和成本竞争能力强的优势企业集中。如果公司未来在市场竞争中不能持续提高竞争力,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市场份额下降以及利润空间下滑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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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域市场集中风险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经过长期快速发展,行业中企业的分布区域性明显,已形成以广东、江苏、浙江、安徽、上海等为代表的产业集群。由于电缆产品的运输成本较高,电线电缆企业存在明显的运输半径,因此电缆行业存在区域性特征。报告期内,公司在华南地区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02,891.49万元、249,741.18万元、239,801.74万元和118,430.47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50%、86.56%、87.01%和

82.64%,公司对华南市场的依赖程度较高,如果华南市场对电线电缆的需求量下降或本公司在华南市场的份额下降,且华南以外市场的开拓效果未达预期,将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四)产业政策风险

自2013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实施后,“6千伏及以上(陆上用)干法交联电力电缆制造项目”被列入限制类目录,新建限制类项目将被禁止投资,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采取措施改造升级。公司现有的6千伏及以上(陆上用)干法交联生产线被列为限制类项目,系在被列入限制类目录之前建成。根据国家发改委现有产业政策,目前对于限制类项目仅限制新增产能,并未限制原有生产线继续生产经营,但若未来对现有电线电缆行业的相关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公司生产经营将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发行失败风险

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经营业绩、公司发展前景及投资者对本次发行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公司存在发行认购不足而导致发行失败的风险。

(二)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后的二级市场股价走势不仅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时也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国内外政治环境和经济政策、投资者心理预期、市场买卖力量的对比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发行人提醒投资者,投资本公司股票可能会由于股价波动而遭受投资损失。

1-1-35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Xinyaguang Cable Co., Ltd.
注册资本3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7月2日(2020年12月15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志辉
公司住所清远市清城区沙田工业区
邮政编码511500
电话号码0763-3810696
传真号码0763-3810696
互联网网址http://www.xinyag.com
电子信箱finance@xinyag.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负责人及电话号码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为证券部,负责人为潘泽国,电话号码:0763-3810696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1999年6月28日,陈小焕、陈恩、陈文桂共同签署公司章程,出资设立新亚光有限,注册资本368.00万元,其中陈小焕以货币出资168.00万元,陈恩以货币出资

100.00万元,陈文桂以货币出资100.00万元。陈小焕、陈恩、陈文桂为同胞兄弟。

1999年6月28日,清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清城会计师事务所企业法人验资证明书》(验字(1999)092号),对新亚光有限注册资本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1999年7月2日,新亚光有限完成设立登记,并取得了清远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18012000388)。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陈小焕168.0045.65
2陈文桂100.0027.17

1-1-36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3陈恩100.0027.17
合计368.00100.00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发行人由陈家锦、陈志辉、陈强、陈伟杰、陈新妹、陈少英、陈金英7名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新亚光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

2020年11月21日,新亚光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新亚光有限以2020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新亚光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实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同意以新亚光有限截至2020年10月31日经容诚审计的净资产66,157.88万元为基础,按照1:0.5147的比例折为34,0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差额32,107.8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12月7日,新亚光股份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并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及股东代表监事。

2020年12月7日,容诚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81号),对公司申请整体变更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0年12月6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34,050.00万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折股。

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取得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802707507358T),注册资本为34,050.00万元,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陈家锦16,400.0048.16%
2陈志辉8,200.0024.08%
3陈伟杰4,100.0012.04%
4陈强4,100.0012.04%

1-1-37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5陈少英500.001.47%
6陈新妹500.001.47%
7陈金英250.000.73%
合计34,050.00100.00%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截至2020年1月1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陈家锦16,400.0016,400.0050.00
2陈志辉8,200.008,200.0025.00
3陈强4,100.004,100.0012.50
4陈伟杰4,100.004,100.0012.50
合计32,800.0032,800.0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如下:

(一)2020年10月,报告期内第一次增资

2020年10月12日,新亚光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32,800.00万元增加至34,050.00万元。其中,陈少英、陈新妹、陈金英分别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500.00万元、500.00万元和250.00万元。陈少英、陈新妹、陈金英与陈家锦、陈志辉、陈强、陈伟杰为姑侄关系,不属于战略投资者。

2020年10月14日,容诚深圳分所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F0041号),截至2020年10月13日止,公司已收到陈新妹、陈少英、陈金英缴纳的货币资金1,250.00万元。

2020年10月15日,新亚光有限完成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802707507358T)。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陈家锦16,400.0016,400.00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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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陈志辉8,200.008,200.0024.08
3陈强4,100.004,100.0012.04
4陈伟杰4,100.004,100.0012.04
5陈少英500.00500.001.47
6陈新妹500.00500.001.47
7陈金英250.00250.000.73
合计34,050.0034,050.00100.00

(二)2020年12月,整体改制

新亚光有限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之“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之“(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三)2020年12月,报告期内第二次增资

2020年12月24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股本总额由34,050.00万股增加至35,000.00万股。其中,鸿兴咨询和清远联盈分别认购新增股份850.00万股和100.00万股,增资价格为1.94元/股。

2020年12月28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707507358T)。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陈家锦16,400.0046.86
2陈志辉8,200.0023.43
3陈强4,100.0011.71
4陈伟杰4,100.0011.71
5陈少英500.001.43
6陈新妹500.001.43
7陈金英250.000.71
8鸿兴咨询850.002.43
9清远联盈100.000.29
合计35,000.00100.00

2021年1月8日,容诚深圳分所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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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容诚验字[2021]518F0004号),截至2020年12月25日止,公司已收到鸿兴咨询、清远联盈实际缴纳的货币资金1,843.00万元,其中,95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

893.0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本次变更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过程曾经存在的瑕疵或者纠纷

1、1999年7月,公司设立时的出资瑕疵情况

1999年7月新亚光有限设立时,清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书未附银行进账单等出资凭证,且公司相关单据已遗失。

本着谨慎性原则,为了最大程度上保证公司利益,2019年9月3日,新亚光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相关股东陈家锦、陈志辉、陈强、陈伟杰以货币资金缴纳

368.00万元。截至2019年9月24日,陈家锦、陈志辉、陈伟杰、陈强以货币资金向新亚光有限的银行账户缴存共计368.00万元,新亚光有限将其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具体缴款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出资额 (万元)缴款人缴款额 (万元)备注
1陈小焕168.00陈家锦168.00陈小焕与陈家锦为父子关系
2陈文桂100.00陈志辉100.00陈文桂与陈志辉为父子关系
3陈恩100.00陈强50.00陈恩与陈强为父子关系
4陈伟杰50.00陈恩与陈伟杰为父子关系
合计368.00-368.00-

综上所述,新亚光有限设立时相关验资证明书未附银行进账单回单,且相关单据已遗失,但是发行人股东已就该情形缴款,相关金额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净资产;容诚已对新亚光有限自设立起至2020年12月注册资本变更为35,000万元止的历次注册资本变更事项进行复核验证并出具《验资复核报告》(容诚专字[2023]518Z0068号)。该事项未导致发行人或相关股东受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2、2001年3月、2002年3月,公司第一次增资和第二次增资存在的瑕疵情况

发行人于2001年3月、2002年3月两次增资过程中,存在股东借用清远新亚电缆厂(以下简称“新亚电缆厂”,该企业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四、发行人成立以来的

1-1-40

重要事件”之“(一)发行人历史上收购集体企业相关资产的情况”之“1、新亚电缆厂的基本情况”)的银行账户缴付出资的情况,具体情况为:2001年3月第一次增资时,陈小焕、陈恩、陈文桂通过新亚电缆厂银行账户缴付对新亚光有限的出资款650万元;2002年3月第二次增资时,陈文桂通过新亚电缆厂银行账户缴付对新亚光有限的出资款100万元,但该等增资款实际上系股东陈小焕、陈恩、陈文桂出资款项,与新亚电缆厂无关。就上述出资事项,清远市清城区汇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资产”,系由清远市清城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新亚电缆厂为汇隆资产管理的清远华生企业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分别确认:由于陈小焕承包了新亚电缆厂,陈小焕、陈恩、陈文桂通过新亚电缆厂银行账户缴付了对发行人的投资款。该缴付投资款情形产生的股权与汇隆资产、清远华生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生集团”)及新亚电缆厂无关,未对集体企业权益或集体资产造成侵害。汇隆资产、华生集团及新亚电缆厂对新亚光有限不享有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此,汇隆资产、华生集团及新亚电缆厂不存在对新亚光有限的投资行为,与新亚光有限不存在股权关系,不存在与新亚光有限股权相关的任何法律权利或义务。

综上所述,新亚光有限原股东陈小焕、陈恩、陈文桂曾通过新亚电缆厂银行账户缴付对新亚光有限的投资款,但该缴付投资款行为与汇隆资产、华生集团及新亚电缆厂无关,未对集体企业权益或集体资产造成侵害,并由汇隆资产、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清远市人民政府出具相关确认文件。该事项未导致发行人或相关股东受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四、发行人成立以来的重要事件

(一)发行人历史上收购集体企业相关资产的情况

发行人于2001年5月从新亚电缆厂购买了土地使用权、房产、设备等相关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新亚电缆厂的基本情况

新亚电缆厂成立于1987年7月7日,位于清城沙田工业区,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

1-1-41

制,系汇隆资产管理的华生集团的下属企业。自1997年9月至发行人收购新亚电缆厂相关资产前,新亚电缆厂系由发行人创始股东之一陈小焕承包经营,具体情况如下:

1997年9月11日,陈小焕(系发行人创始股东之一)与华生集团签订《承包经营清远新亚电缆厂合同书》,约定华生集团将位于沙田工业村的新亚电缆厂交由陈小焕经营,承包期为五年,自1997年9月20日至2002年9月19日止,第一年承包款13万元,从第二年起每年按5%递增计算。

1998年4月28日,陈小焕与华生集团签订《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约定陈小焕承包新亚电缆厂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的五年延长至七年,第六年及第七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2000年8月3日,陈小焕与华生集团签订《有关承包经营清远新亚合同书补充协议》,就陈小焕承包前原新亚电缆厂向工商银行清城支行的贷款142万元,双方约定从承包后的新亚电缆厂账户借出142万元代偿承包前新亚电缆厂贷款,并继续以新亚电缆厂物业作抵押向工行贷款142万元转入给承包后的新亚电缆厂账户,作为归还承包后的新亚电缆厂账户借出款;同时约定2000年8月18日新亚电缆厂办理的142万元贷款及其利息由华生集团负责承担和处理新亚电缆厂物业来清偿。

就上述承包经营事宜,汇隆资产、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清远市人民政府分别确认:(1)华生集团将新亚电缆厂出租给陈小焕经营情况属实。陈小焕在承包经营新亚电缆厂期间能够切实履行与华生集团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等相关合同义务,不存在侵害集体企业权益或侵占集体资产或其他导致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

(2)根据华生集团与陈小焕签署的《承包经营清远新亚电缆厂合同书》及补充文件之约定,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由陈小焕负责,与华生集团无关。因此,承包经营所得归陈小焕所有;(3)华生集团与陈小焕承包经营合同已经终止,双方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终止均不持异议,亦不因此对另一方提起任何权利主张或诉讼请求;(4)汇隆资产、华生集团、新亚电缆厂与发行人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亦不存在与发行人债权债务相关的任何法律权利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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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1年5月,发行人收购新亚电缆厂相关资产

(1)基本情况

由于新亚电缆厂经过多年生产,经有关技术部门鉴定,大部分设备属淘汰设备,再加上该厂地理位置较偏僻,厂房利用价值低,新亚电缆厂当时债务负担重、经营困难。为了支付安置遣散职工补偿金并清偿企业债务,经华生集团与新亚光有限协商,决定由新亚光有限于2001年5月收购新亚电缆厂的相关资产(主要包括办公用品、厂区绿化、机械设备、原库存零部件、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内现新亚电缆厂厂房范围内厂区土地(4,829㎡)使用权及其地上附属建筑物等相关资产)。

①资产转让的请示和批复

2001年4月16日,华生集团向汇隆资产出具《关于资产出让的请示》,拟将新亚电缆厂相关资产按现状整体以总价格168万元出让,并建议上述交易按集体资产不作评估处理,减免华生集团负担。

2001年4月18日,汇隆资产向清远市清城区企业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关于出让“清远新亚电缆厂”的请示》(城汇字〔2001〕005号),计划将新亚电缆厂按现状整体以总价格168万元出让,所获出让金用于清还贷款及遣散职工补偿金等费用支出。为尽量减轻企业负担,建议新亚电缆厂的出让按集体资产不作评估处理。

2001年4月24日,清远市清城区企业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向汇隆资产出具《关于出让“清远新亚电缆厂”的批复》(清城企资办字[2001]2号),同意将汇隆资产属下华生集团下属集体企业“清远新亚电缆厂”按现状整体以168万元的价格出让给新亚光有限,所得款项按计划清偿贷款、支付安置遣散职工补偿金和清偿有关债务。

2001年4月25日,汇隆资产向华生集团出具《对“关于资产出让的请示”的批复》(城汇字〔2001〕006号),同意“清远新亚电缆厂”按168万元的价格整体出让给新亚光有限,所得款项按计划清偿贷款、支付安置遣散职工补偿金和清理有关债务。

②签署转让合同及价款支付情况

2001年5月9日,华生集团与新亚光有限签订《清远新亚电缆厂转让合同书》,约定华生集团将其属下全资企业新亚电缆厂按标的整体现状出让给新亚光有限,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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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包括新亚电缆厂的相关资产(含办公用品、厂区绿化、机械设备、原库存零部件、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内现新亚电缆厂厂房范围内厂区土地(4,829㎡)使用权及其地上附属建筑物等),转让价款为168万元。付款方式为新亚光有限承担新亚电缆厂原有的142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清城区支行贷款(不含合同签订日前的利息),余款26万元于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转让完成后,新亚光有限不再负担原集体企业职工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该部分人员的善后安置由华生集团负责。新亚光有限承担了新亚电缆厂原有的中国工商银行清城区支行贷款142万元,并于2001年5月9日支付了26万元转让款。

(2)收购新亚电缆厂相关资产履行的法定程序

新亚电缆厂属于集体企业,根据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清城区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处理方法>的通知》(城区府发[2000]47号),集体企业改制或处置资产可以参照该办法执行。新亚光有限购买新亚电缆厂相关资产的行为依次经汇隆资产、清远市清城区企业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同意,但未履行该文件规定的资产评估等相关程序。

2019年12月,华亚正信对新亚光有限历史性资产收购事宜所涉及的相关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追溯性评估,出具了《广东新亚光电缆实业有限公司因收购事宜所涉及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机器设备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19]第C10-0005号),新亚光有限购买新亚电缆厂的相关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01年3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146.93万元。

3、相关部门意见

就新亚光有限购买新亚电缆厂相关资产事宜,汇隆资产、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清远市人民政府分别确认如下:

①新亚电缆厂与新亚光有限的资产交易行为已经取得汇隆资产、清远市清城区企业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复,符合当时的相关政策精神及程序,本次资产交易行为真实、程序合法及结果有效。新亚光有限已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新亚电缆厂原有142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清城区支行贷款及支付了26万元款项等合同义务,新亚电缆厂亦将相关资产移交新亚光有限,资产交易双方已经履行完毕交易协议所约定的义务,相关资产所有权已按照法律规定转移,新亚光有限拥有该等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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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等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本次资产交易行为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②对《清远新亚电缆厂向广东新亚光电缆实业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清单》予以确认,结合新亚电缆厂当时经营状况,新亚电缆厂向新亚光有限出售资产的价格符合当时价值。

③本次资产交易行为未造成集体资产流失,新亚光有限不存在侵害集体企业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新亚光有限购买新亚电缆厂相关资产事宜未进行资产评估等程序存在瑕疵,但该次资产收购行为已取得汇隆资产、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清远市人民政府的确认,且新亚光有限委托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了追溯性评估,未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发行人不存在侵害集体企业权益的情形,该次资产收购行为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障碍。

(二)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五、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或挂牌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的情况。

六、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七、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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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有4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陈家锦16,400.0046.86%
2陈志辉8,200.0023.43%
3陈强4,100.0011.71%
4陈伟杰4,100.0011.71%
小计32,800.0093.71%

此外,陈家锦、陈志辉、陈强、陈伟杰通过鸿兴咨询间接持有公司850.00万股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2.43%。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家锦先生、陈志辉先生、陈强先生和陈伟杰先生,未发生变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家锦先生、陈志辉先生、陈强先生和陈伟杰先生分别直接持有公司的46.86%、

23.43%、11.71%、11.71%股份,并且通过鸿兴咨询间接持有公司2.43%股份。

陈家锦,男,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居民身份证,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18021988********,住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

陈志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4418021986********,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陈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18021986********,住所:广东省清新县。

陈伟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4418021988********,住所:广东省清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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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其他有争议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其他有争议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九、发行人特别表决权或类似安排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或其他类似安排的情况。

十、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十一、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5,00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6,200.00万股股票,不涉及老股转让,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15.05%。

假设按本次发行6,200.00万股新股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姓名/名称发行前股本结构发行后股本结构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陈家锦16,400.0046.86%16,400.0039.81%
陈志辉8,200.0023.43%8,200.0019.90%
陈伟杰4,100.0011.71%4,100.009.95%
陈强4,100.0011.71%4,100.009.95%
陈少英500.001.43%500.001.21%
陈新妹500.001.43%500.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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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姓名/名称发行前股本结构发行后股本结构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陈金英250.000.71%250.000.61%
鸿兴咨询850.002.43%850.002.06%
清远联盈100.000.29%100.000.24%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6,200.0015.05%
合计35,000.00100.00%41,200.001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陈家锦16,400.0046.86%
2陈志辉8,200.0023.43%
3陈伟杰4,100.0011.71%
4陈强4,100.0011.71%
5陈少英500.001.43%
6陈新妹500.001.43%
7陈金英250.000.71%
8鸿兴咨询850.002.43%
9清远联盈100.000.29%
合计35,000.00100.00%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担任发行人职务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7名自然人股东,其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在公司担任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担任职务
1陈家锦16,400.0046.86%董事长
2陈志辉8,200.0023.43%董事、总经理
3陈伟杰4,100.0011.71%董事
4陈强4,100.0011.71%-
5陈少英500.001.43%-
6陈新妹500.001.43%-
7陈金英250.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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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担任职务
合计34,050.0097.28%-

(四)发行人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

(五)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的情况

最近十二个月内,发行人不存在新增股东。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关联关系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陈家锦陈强与陈伟杰为胞兄弟关系,二人与陈家锦、陈志辉为堂兄弟关系,四人为一致行动人;陈少英、陈金英、陈新妹为同胞姐妹关系;陈少英、陈新妹、陈金英与陈家锦、陈志辉、陈强、陈伟杰为姑侄关系;鸿兴咨询系实际控制人陈家锦、陈志辉、陈强、陈伟杰合计持有100%股权的企业。16,400.0046.86%
2陈志辉8,200.0023.43%
3陈伟杰4,100.0011.71%
4陈强4,100.0011.71%
5陈少英500.001.43%
6陈新妹500.001.43%
7陈金英250.000.71%
8鸿兴咨询850.002.43%
合计34,900.0099.72%

此外,实际控制人陈志辉的姐夫卢国飞,作为清远联盈的有限合伙人,其通过清远联盈间接持有发行人0.0086%股份。

2018年11月,陈家锦先生(甲方)、陈志辉先生(乙方)、陈强先生(丙方)和陈伟杰先生(丁方)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主要约定如下:

“一、各方确认,在持有新亚光电缆的股权期间,作为新亚光电缆的主要投资者、董事及管理人员,各方一直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相互尊重他方意见,在重大事项的决策方面,均在事先进行充分沟通并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正式决策。

二、各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在作为新亚光电缆股东及/或董事及/或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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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期间,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相互尊重他方意见,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不损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在新亚光电缆的经营管理和决策过程中保持一致意见。

本协议一方或各方拟向新亚光电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时,应当事先就议案内容与其他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直至各方共同认可议案的内容并形成一致意见,以甲方或各方的名义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相关议案,并对议案做出相同的表决意见。对于非由本协议的一方或各方提出的议案,在新亚光电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前,各方应当就待审议的议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直至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各自以自身的名义或授权甲方按照形成的一致意见在公司董事会会议或股东大会会议上做出相同的表决意见。

各方承诺:若各方内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应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表决;本协议对各方的合法继受人均具有约束力。”

(七)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历

1、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现任董事的简要情况及简历如下:

序号姓名在公司处职务选聘情况提名人本届任职期间
1陈家锦董事长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公司发起人2020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6日
2陈志辉董事、总经理
3陈伟杰董事
4潘泽国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蒲丹琳独立董事
6段礼乐独立董事
7罗桃独立董事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2021年4月7日至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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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锦,男,198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居民身份证,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清远市第八届人大代表、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和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清远市企业联合会和清远市企业家协会会长;荣获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主办评选的“2021-2022年度全国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2011年8月至2014年4月,历任新亚地产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宏亚投资监事;2020年1月至2020年11月,任新亚置业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东莞联盈董事长、经理;2017年11月至2018年9月,任新亚光有限董事长助理;2018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新亚光有限执行董事、董事长;202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陈志辉,男,198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清远市清城区第九届人大代表、广东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副会长、清远市清城区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会长、清远市企业联合会和清远市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2009年5月至2014年3月,任清新地产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新亚投资经理;2014年4月至2014年6月,任新亚光有限总经理助理;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历任新亚光有限销售经理、总经理助理;2018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新亚光有限董事、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伟杰,男,198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9月至2013年8月,任清新地产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新亚地产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宏亚投资执行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新亚置业执行董事;2020年4月至今,历任新亚投资执行董事、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宝盛置业监事;2020年9月至今,任承亚投资监事;2020年11月至今,任东莞市新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鸿兴咨询执行董事;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任新亚光有限总经理助理;2018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新亚光有限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潘泽国,男,197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清远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1989年4月至1998年8月,历任吉林省白城市通业集团交联车间班长、车间主任;1998年9月至2002年4月,任河北永进电缆实业有限公司厂长;2002年5月至2013年10月,历任新亚光有限车间主任、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新亚地产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20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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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历任新亚光有限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清远联盈执行事务合伙人。蒲丹琳,女,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系副教授职称。2004年1月至今,任湖南大学教师。202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段礼乐,男,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职称。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师;2014年9月至今,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师;2019年4月至2022年4月,任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2022年12月,任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2年11月至今,任衡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罗桃,女,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1993年11月至1994年11月,任深圳先进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财务主管;1994年11月至2005年8月,任西码数据设备(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9月至2009年6月,任深圳市越海全球物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0年5月至2011年6月,任深圳新洲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经理;2011年7月至2016年7月,任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监事会主席;2023年8月至2023年9月,任江西浩金欧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8月至今,历任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内部审计负责人;2017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家晟荣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公司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其中包括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由本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本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监事的简要情况及简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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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在公司处职务选聘情况提名人本届任职期间
1林仲华监事会主席、销售部部长、货运部部长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公司发起人2020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6日
2王广源监事、信息部部长公司发起人2020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6日
3梁启业监事、仓管部副部长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2020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6日

林仲华,男,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5月至2002年12月,任佛山市昊鼎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销售部业务员;2003年3月至2020年12月,历任新亚光有限行政助理、车间主任助理、车间副主任、销售部副部长、监事。2020年12月至今,历任本公司销售部部长、货运部部长、监事会主席。

王广源,男,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8月至2001年10月,任东莞商务网信息部网管员;2001年11月至2003年1月,任清远金安科技有限公司开发部系统开发员;2003年1月至2020年12月,历任新亚光有限信息中心副主任、主任。202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信息部部长、监事。

梁启业,男,199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3年3月至2020年12月,历任新亚光有限车间职员、品质控制部巡检员、生产计划部ERP操作员、仓管部专责人员、仓管部助理、仓管部副部长。202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仓管部副部长、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公司现有4名高级管理人员,其简要情况及简历如下:

序号姓名在公司处职务本届任职期间
1陈志辉董事、总经理2020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6日
2潘泽国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6日
3何云平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2020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6日
4胡元财务总监2020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6日

陈志辉,其简历请参见本节之“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历”之“1、董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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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泽国,其简历请参见本节之“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历”之“1、董事”相关内容。

何云平,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全国裸电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22)委员、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第二届导体与线材专家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第一届阻燃与耐火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线电缆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二届广东省光电线缆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89年8月至1992年5月,任昆明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工艺部技术员;1992年6月至2005年9月,历任昆明电缆厂电磁线分厂电磁车间及裸线车间技术主任、技术部主任;2005年10月至2017年5月,历任昆明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部工程师、工艺部副部长、质量保证部部长、技术中心副主任、产品研发主任;2017年6月至2020年12月,任新亚光有限副总工程师。202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胡元,男,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2000年5月至2000年9月,任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0年10月至2003年4月,任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员;2003年4月至2010年10月,任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0年10月至2012年9月,任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经理;2012年9月至2013年11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经理;2013年12月至2019年4月,历任深圳市麦士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任深圳市茂骏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4、其他核心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其他核心人员为何云平、钟广尧、丁俊旺,其基本情况如下:

何云平,其简历请参见本节之“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历”之“3、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内容。

钟广尧,男,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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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工程师职称。2004年7月至2006年3月,任广东电缆厂有限公司技术科技术员;2006年4月至2020年12月历任新亚光有限技术部研发工程师、技术部副部长、技术部部长。2020年12月至今,历任本公司技术部部长、研发中心主任。

丁俊旺,男,199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职称。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新亚光有限研发中心工艺员;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任武汉市黄鹤电线电缆一厂有限公司技质部技检员;2017年7月至2020年12月,历任新亚光有限技术部工艺员、技术部助理、技术部副部长。2020年12月至今,历任本公司技术部副部长、研发中心副主任。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在公司处职务其他任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陈家锦董事长清远市宏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东莞市联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陈伟杰董事清远新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清远市宏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东莞新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清远市清新区宝盛置业有限公司监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承亚(清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东莞市新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东鸿兴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清远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潘泽国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清远市联盈商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蒲丹琳独立董事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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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公司处职务其他任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段礼乐独立董事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无关联关系
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衡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罗桃独立董事深圳市家晟荣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兼总经理、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无关联关系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亲属关系如下:

姓名公司任职亲属关系
陈家锦董事长三人为堂兄弟关系
陈志辉董事、总经理
陈伟杰董事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最近三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五)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的协议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董事长陈家锦先生、董事陈伟杰先生及三位独立董事签署了董事或独立董事聘任合同;除上述人员外,其他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合同、协议等均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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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任职情况/亲属关系直接持股(万股)持股比例
陈家锦董事长16,400.0046.86%
陈志辉董事、总经理8,200.0023.43%
陈伟杰董事4,100.0011.71%
陈强陈伟杰胞兄4,100.0011.71%
合计32,800.0093.71%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任职情况/亲属关系间接持股(万股)间接持股主体持股比例
陈家锦董事长425.00鸿兴咨询1.21%
陈志辉董事、总经理212.50鸿兴咨询0.61%
陈伟杰董事106.25鸿兴咨询0.30%
陈强陈伟杰胞兄106.25鸿兴咨询0.30%
潘泽国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2.00清远联盈0.09%
林仲华监事会主席、销售部部长、货运部部长2.00清远联盈0.01%
王广源监事、信息部部长2.00清远联盈0.01%
梁启业监事、仓管部副部长2.00清远联盈0.01%
胡元财务总监3.00清远联盈0.01%
何云平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4.00清远联盈0.01%
钟广尧研发中心主任、技术部部长2.00清远联盈0.01%
丁俊旺研发中心副主任、技术部副部长1.00清远联盈0.00%
合计898.00-2.57%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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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1、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如下:

任职期间董事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7日陈家锦(董事长)、陈志辉、陈伟杰
2020年12月7日-2021年4月7日陈家锦(董事长)、陈志辉、陈伟杰、潘泽国、蒲丹琳(独立董事)、段礼乐(独立董事)、毛庆传(独立董事)
2021年4月7日至今陈家锦(董事长)、陈志辉、陈伟杰、潘泽国、蒲丹琳(独立董事)、段礼乐(独立董事)、罗桃(独立董事)

202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陈家锦、陈志辉、陈伟杰、潘泽国、段礼乐、蒲丹琳、毛庆传为公司董事,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其中蒲丹琳、段礼乐、毛庆传为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家锦为公司董事长。

2021年4月7日,毛庆传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罗桃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变动情况如下:

任职期间监事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7日林仲华
2020年12月7日至今林仲华(监事会主席)、王广源、梁启业(职工代表监事)

2020年12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梁启业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02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林仲华、王广源为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梁启业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林仲华为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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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任职期间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7日陈志辉(总经理)、潘泽国(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2020年12月7日至今陈志辉(总经理)、潘泽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何云平(副总经理)、胡元(财务总监)

2020年12月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陈志辉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潘泽国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何云平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胡元为公司财务总监。

4、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核心人员未曾发生变动。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报告期变动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本次发行上市构成不利影响的重大变动,公司上述人员变动,均系公司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的增选、调整而出现的正常变动,相关变动均履行了必要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在本公司职务其他直接对外投资公司投资金额(万元)持股 比例
陈家锦董事长新亚投资1,650.0033.00%
宏亚投资1,650.0033.00%
鸿兴咨询1,000.0050.00%
陈志辉董事、总经理新亚投资1,650.0033.00%
宏亚投资1,650.0033.00%
鸿兴咨询500.0025.00%
陈伟杰董事新亚投资850.0017.00%
宏亚投资850.0017.00%
鸿兴咨询250.00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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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本公司职务其他直接对外投资公司投资金额(万元)持股 比例
罗桃独立董事深圳市家晟荣科技有限公司100.00100.00%
潘泽国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清远联盈64.0032.00%
林仲华监事会主席、销售部部长、货运部部长清远联盈4.002.00%
王广源监事、信息部部长清远联盈4.002.00%
梁启业监事、仓管部副部长清远联盈4.002.00%
胡元财务总监清远联盈6.003.00%
何云平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清远联盈8.004.00%
钟广尧研发中心主任、技术部部长清远联盈4.002.00%
丁俊旺研发中心副主任、技术部副部长清远联盈2.001.00%

除上述投资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上述已披露的对外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情形。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组成、确认依据及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陈家锦、陈伟杰仅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相关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方案均按照公司《公司章程》《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履行了审议程序。

2、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总额占发行人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其任职期间薪酬总额占当年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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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税前薪酬总额218.96434.60404.33266.05
当期利润总额11,232.9514,741.2212,962.8316,370.53
税前薪酬总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1.95%2.95%3.12%1.63%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从发行人及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在公司处职务2022年薪酬/津贴是否在关联企业领取薪酬备注
陈家锦董事长12.00-
陈志辉董事、总经理78.90-
陈伟杰董事12.00在新亚地产领取薪酬
潘泽国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69.06-
蒲丹琳独立董事7.20-
段礼乐独立董事7.20-
罗桃独立董事7.20-
林仲华监事会主席、销售部部长、货运部部长34.42-
王广源监事、信息部部长26.49-
梁启业监事、仓管部副部长16.32-
何云平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48.06-
胡元财务总监74.67-
钟广尧研发中心主任、技术部部长25.82-
丁俊旺研发中心副主任、技术部副部长15.26-
合计434.6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薪酬和津贴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本公司未有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

最近一年,除公司董事陈伟杰在关联法人新亚地产担任副总经理并领取薪酬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自其他关联企业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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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

十三、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或期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一)员工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公司于2020年设立清远联盈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清远联盈持有公司100.00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份总数的0.29%。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清远市联盈商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200.00万元
实缴出资额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0MA55NB84XQ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滨江路79号金声花园B区首层127#
执行事务合伙人潘泽国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8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清远联盈出资人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姓名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现任职务
1潘泽国64.0032.00普通合伙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陈海祥10.005.00有限合伙生产副总监、品质控制部副部长、盘具车间主任
3何云平8.004.00有限合伙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
4阮雪娇8.004.00有限合伙财务部部长
5温海燕8.004.00有限合伙审计部部长
6胡元6.003.00有限合伙财务总监
7胡焕生6.003.00有限合伙销售部副部长
8卢国飞6.003.00有限合伙行政总监
9林仲华4.002.00有限合伙销售部部长、货运部部长、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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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出资人姓名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现任职务
10潘韫4.002.00有限合伙销售部副部长
11李志芬4.002.00有限合伙人力资源部部长
12张志敏4.002.00有限合伙副总工程师
13王广源4.002.00有限合伙信息部部长、监事
14钟广尧4.002.00有限合伙研发中心主任、技术部部长
15黄熙苟4.002.00有限合伙设备部部长
16陈建飞4.002.00有限合伙设备部副部长
17梁启业4.002.00有限合伙仓管部副部长、监事
18余宏波4.002.00有限合伙生产总监助理、塑料车间主任
19李永权4.002.00有限合伙低压力缆车间主任
20陈文燕4.002.00有限合伙控缆车间主任
21袁志强4.002.00有限合伙塑料线车间主任
22何智勇4.002.00有限合伙裸电线车间主任
23朱慧贤4.002.00有限合伙塑料线车间副主任
24黄国伟4.002.00有限合伙保安队队长
25丁俊旺2.001.00有限合伙研发中心副主任、技术部副部长
26黄锦燕2.001.00有限合伙生产管理部副部长
27刘国2.001.00有限合伙生产管理部副部长
28段先锋2.001.00有限合伙安全督察部副部长
29廖灼佳2.001.00有限合伙裸电线车间副主任
30骆庆潮2.001.00有限合伙交联车间主任
31温苑楠2.001.00有限合伙证券部助理
32王优2.001.00有限合伙财务部助理
33温永光2.001.00有限合伙采购部专责
34白桂珍2.001.00有限合伙销售部助理
合 计200.00100.00--

清远联盈的合伙人均是发行人的员工,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定义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

清远联盈相关激励人员均不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况,员工入股清远联盈均为货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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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

(二)人员离职后股份处理

根据《清远市联盈商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规定,清远联盈的合伙人必须是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或其承继主体及其子公司的员工,如合伙人与发行人或其承继主体及其子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应当退伙,其应在终止事实发生后一个月内按照《清远市联盈商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规定办理退伙手续。

对于员工离职导致有限合伙人所持财产份额需要转让、分割或继承的,有限合伙人所持财产份额应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主体。

(三)持股平台员工股份锁定期

清远联盈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清远联盈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清远联盈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前述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均已实施完毕,发行人无正在执行的其他股权激励或其他制度安排。

(四)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鼓励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并使员工能够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五)股权激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为公允反映股权激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司已就报告期内的股权激励确认了股份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股份支付金额25.3050.6050.60-
利润总额 (剔除股份支付影响)11,258.2514,791.8213,013.4320,786.97
占比0.22%0.34%0.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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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权激励对公司控制权变化的影响

股权激励实施前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七)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立即行权,无上市后行权的条款,不影响公司上市后的股权结构。

十四、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结构

1、员工人数及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员工总数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员工人数(人)997998986984

2、员工专业结构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员工专业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

人员类别人数比例
生产人员71271.41%
管理、行政人员13413.44%
销售人员13313.34%
研发人员(全职)181.81%
合计997100.00%

(二)报告期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的聘用和解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计划,按照国家及清远市相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1、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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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

期间项目员工 人数缴纳 人数缴纳 比例未缴纳原因
退休 返聘已于其他 地方缴纳新员工正在办理手续其他
2023年6月30日社会保险99797697.89%53141
住房公积金99796496.69%103148
2022年12月31日社会保险99898798.90%4371
住房公积金99897597.70%9378
2021年12月31日社会保险98696497.77%10314-
住房公积金98695496.75%133147
2020年12月31日社会保险98496598.07%15391
住房公积金98495697.15%153910

注:1、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的《广东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粤府办〔2019〕24号),2020年起清远市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

2、未缴纳人数加缴纳人数合计数与员工人数差异系由于为当月离职人员缴纳社保、公积金所致;

3、未缴纳原因中,因“退休返聘”未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人数不一致,系部分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社保尚未缴满,发行人继续为其缴纳社保,但不缴纳公积金。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为绝大部分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少数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主要原因包括:(1)新入职员工因正在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次月或转移手续完成后开始缴纳;(2)退休返聘员工无需缴纳;

(3)少数员工已在外地缴纳或放弃缴纳。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出具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函》:若公司经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需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利要求的,本人承诺全额承担需由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滞纳金、罚款或赔偿款项。本人进一步承诺,在承担上述款项和费用后将不再向公司追偿,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2、发行人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的证明

根据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城直属分局和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没有发生违反劳动保障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而被处罚的情形。

1-1-66

根据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在信用中国(广东)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因违反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不存在在住房公积金领域因违反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综上所述,发行人报告期未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金额较小,即使被主管部门要求补缴,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且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承诺全额承担需由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滞纳金、罚款或赔偿款项。该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障碍。

1-1-67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发行人是一家专业从事电线电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为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及架空导线等。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线电缆行业,经过二十余载的发展,已成为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之一。公司连续多年入围《中国线缆产业最具竞争力企业》评测榜单,其中2023年再次被评为“中国线缆产业最具竞争力企业100强”。公司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定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被清远市人民政府授予“清远市政府质量奖”,此外,公司还是“广东省电气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广东省制造业企业500强’单位”“清远市企业联合会、清远市企业家协会会长单位”。公司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特别是在华南地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公司品牌“新亚SHINE”在2009年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是电线电缆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代表性企业。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及专业化水平,是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裸电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成员单位,也是电线电缆行业20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

经过多年自主技术创新及市场经验积累,公司产品涵盖了电线电缆领域的三大类别,质量稳定可靠、种类丰富,应用于电力、轨道交通、建筑工程、新能源、智能制造装备等领域。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电线电缆,包括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及架空导线等。近年来,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对特种电缆产品的开发。公司特种电缆产品能满足耐磨、耐高温、耐寒、抗拉伸、耐弯折、防鼠蚁、阻燃、耐火、耐紫外光、耐辐射、电磁兼容等复杂使用环境要求。

公司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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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主要产品产品图例
电力电缆分为中压电力电缆、低压电力电缆,主要为额定电压1-35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其中包括无卤低烟阻燃耐火型电力电缆、矿物绝缘电缆、铝合金电力电缆、交联聚乙烯绝缘阻水电力电缆等专用或特种电缆。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分为布电线及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控制电缆,主要产品包括家装布电线、仪器仪表连接线;电子电气用环保电线电缆;计算机系统、监控回路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信号传输用屏蔽电缆;变电站用控制电缆。
架空导线分为裸导线和架空绝缘电缆,主要产品包括额定电压为1,000kV及以下的高压、超高压及特高压钢芯铝合金绞线、钢芯铝绞线、铝包钢芯铝绞线、智能电网建设用耐热铝合金绞线;额定电压20kV及以下的铝合金绞线、架空绝缘电缆等。
电缆管直径为50~315mm的HDPE(高密度聚乙烯)管、MPP(改性聚丙烯)管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电线电缆产品的销售。公司产品用途及特性如下:

产品种类产品用途及其特性
电力电缆常规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配电网,发电工程建设项目,工业企业、建筑、交通、电动车充电站、轨道及机场交通、国防工程及高消防特殊场地等的配供电系统。
特种产品矿物绝缘电缆具有低烟无卤、耐高温、防火、高安全性等优越特征,能在950℃-1,000℃温度下持续供电3小时,主要应用于高层建筑、地铁、大型商场,隧道、医院等消防设施,减少因火灾造成的损失。
无卤低烟辐照交联电线电缆长期工作温度高,具有环保、低烟无卤、阻燃、耐紫外线、耐臭氧和耐候性,使用寿命更长。
防鼠、防蚁交联电缆具有良好的防鼠、防蚁性能。
高阻燃耐火 电缆在受到火灾时火焰的蔓延仅在限定范围内,残焰或残灼在限定时间内能自行熄灭;在火焰燃烧情况下能够保持一定时间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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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种类产品用途及其特性
电气装备用电线 电缆常规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布线、家装、电气连接线、电器电源、电气控制系统及信号传输系统;变电站电气控制系统及信号传输系统、计算机信号监控系统。
特种产品计算机与仪表用电缆具有低电容、低电感、介质损耗小、屏蔽性能好,抗干扰能力强等性能。
B1级高消防阻燃控制电缆具有耐寒、B1级高消防阻燃性能、介质损耗小、屏蔽性能好,抗干扰能力强等性能。
光伏发电系统用电缆具有优良的耐热、耐寒、耐油、耐紫外线、耐臭氧和耐候性,低烟、无卤、低毒、阻燃,并通过T?V 1169认证,适用于额定电压1,800V DC 及以下太阳能光伏组件和连接器等。
环保电缆铅、汞等物质含量不超标,符合《环保型电线电缆通则》等的标准要求。
架空导线常规产品用于电网长距离、大跨越、特高压、大容量输电;以及适用于市郊、村镇、公共活动场所的配电网络。
特种产品耐热铝合金 导线工作温度可高达150℃,传输容量大,载流量大、无磁滞损耗、减少安装敷设走廊;耐寒、耐候、耐紫外线、安装使用方便。
电缆管主要应用于电线电缆埋地穿行及保护。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应用于电网建设的输变电工程,光伏、风电、火力及水力等发电项目,大中型企业客户的电气装备及配供电项目,轨道及机场等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建筑配电及房屋装修项目,公司主要产品应用图示介绍如下:

扎鲁特-青州等特高压输电线路内蒙古光伏发电站南方电网变电站控制系统
企业客户生产线建设及装备制造广州新白云机场交通配供电系统广州珠江新城建筑布线及控制线路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特征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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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电力电缆64,534.1645.03%162,956.2459.12%169,576.3958.78%137,738.6659.41%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32,956.6823.00%63,315.3722.97%62,133.7021.54%53,429.6323.04%
架空导线45,472.9831.73%48,580.6917.63%55,271.0719.16%39,232.2816.92%
电缆管352.180.25%761.740.28%1,532.060.53%1,462.330.63%
合计143,316.00100.00%275,614.05100.00%288,513.21100.00%231,862.90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按产品的结构总体稳定,主要产品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和架空导线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超过99.00%,电缆管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足1%。

(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采购铜材、铝材、塑料原料、绝缘料、钢材等原材料。公司根据原材料需求及库存情况,通过点价、询比价等方式由采购部负责组织实施采购。

电线电缆行业中,原材料的品质直接影响电线电缆产品的质量、性能和使用安全,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制度》,建立供应商的准入及评价机制,严格按照产品质量、供货及时性、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择优选择供应商,确保公司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的高质量材料和服务。

(1)铜材、铝材的采购模式

铜材和铝材是电线电缆产品的主要材料,公司主要采取点价方式进行采购。点价采购的主要定价方式如下:

①铜杆主要定价方式:铜杆采购定价包含铜基价+加工费。其中:铜基价主要为点价指令确认当日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对应月份的沪铜合约卖价,加工费主要通过年度框架协议确定。

②铝锭或铝杆主要定价方式:

如采购铝材为铝锭时,铝锭采购定价包含铝基价+合同升贴水+南储商务网均价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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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水。其中:铝基价主要为点价指令确认当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对应月份的沪铝合约卖价,合同升贴水主要通过年度框架协议确定,南储商务网均价升贴水为作价月内南储商务网公布的升贴水均价。如采购铝材为铝杆时,铝杆采购定价包括“铝基价+南储商务网均价升贴水+加工费”或“铝基价+加工费”。其中:铝基价主要为点价指令确认当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对应月份的沪铝合约卖价、南储商务网均价或长江有色金属网长江现货价等,南储商务网均价升贴水为作价月内南储商务网公布的升贴水均价,加工费由买卖双方根据交货日市场加工费报价协商确认或通过订单协议确定。

除上述点价采购的定价方式外,部分供应商通过直接报价的方式与公司确定铝杆等材料采购价格。铜、铝属于全球范围内的大宗交易商品,市场价格透明,发行人结合生产计划,向上游供应商购买相应数量铜材、铝材;同时,发行人根据销售订单情况、原材料价格及供应行情进行采购,降低铜材、铝材价格波动的风险。

(2)其他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公司对塑料原料、绝缘料、钢材等其他原材料,主要采用询比价的采购方式,采购部根据产品质量、交货期、价格等因素对纳入或拟纳入供应商库的合格供应商进行综合考量,然后确定合适的供应商,经审批后签订采购合同。

2、生产模式

公司以订单生产模式为主,同时对部分通用型的产品,根据合同需求情况及产能状况,采用库存生产模式,适当备货以及时满足客户的需求。

订单生产模式是依据销售订单签订情况进行生产加工,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情况,整理产品需求型号、需求量以及交货期等信息,并将相关信息流转至生产车间,车间据此制定生产作业计划,并排期生产。

库存生产模式指公司根据对市场的预测情况,并结合在手合同、客户需求、项目进展、产品生产周期以及客户开发情况等,对通用性较强且客户需求量大的部分型号产品提前组织生产备货。

公司生产活动主要由各生产车间组织实施,生产管理部定期制定生产计划,并根据车间生产情况对生产作业进行调配。研发中心负责产品工艺流程编制、工艺标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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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工序优化等;品质控制部负责生产监控以及产品检验测试等。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还存在少量委托加工业务,发行人委托加工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产能紧张,将部分拉丝、绞线及铝锭加工等非主要生产工序交由委托加工厂商负责;另一类是公司因未配备电解铜加工、废铜加工及部分产品辐照加工的产能,将该类工序委托加工厂商负责。在完成上述委托加工工序后,再由发行人进一步加工为电线电缆产品。

3、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 模式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销137,004.5395.60%264,787.1296.07%277,430.1296.16%220,716.9895.19%
经销6,311.474.40%10,826.923.93%11,083.093.84%11,145.924.81%
合计143,316.00100.00%275,614.05100.00%288,513.21100.00%231,862.90100.00%

(1)直销模式

公司深耕电线电缆行业市场二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客户服务及市场拓展经验。公司直销模式主要包括投标和商务谈判两类。

电线电缆产品主要的目标市场是电力、轨道交通、城建、机场等重点领域,客户对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耐用性要求高,通常以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公司参与上述领域的客户投标,不仅需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行业内权威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等,还必须具有性质和复杂程度类似的工程的供货经历、产品稳定可靠的运营业绩。在投标模式下,公司形成了成熟的投标执行流程。公司投标部门实时关注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重点网站,收集整理招标信息,并通知销售团队,或通过公司销售团队获取客户招标信息;组织对招标信息进行评审,确认投标方案,编制投标报价单等投标文件,负责投标过程的跟踪;协助销售部进行中标后业务对接。中标后的合同履行及客户服务工作由公司销售部执行。

公司对建筑工程、生产制造企业等民用领域客户,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模式销售。在商务谈判模式下,由销售人员进行客户开发并掌握客户采购需求,通过竞价、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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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式获取订单。公司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和人员队伍,覆盖公司主要销售区域,并对不同类型的客户由不同的客户服务小组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实时了解客户需求,提供快捷、精准的优质服务。此外,公司也设置市场调研、广告宣传、后台客户档案管理及订单执行监督岗位,保证公司销售服务工作质量及效率。

(2)经销商模式

在发展直销的基础上,发行人适度开展经销模式,依托在华南地区多年的市场经验,选取具有一定业务资源的公司发展成经销商。公司经销模式均为卖断式销售,即公司产品通过卖断方式直接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自行销售给终端客户。公司建立了《经销商管理制度》,从信誉、业务开拓能力、区域影响力等方面对经销商资格进行综合评估和考核,明确对经销商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及奖励政策等。在经销商合作协议中,双方就技术支持及咨询、产品推广、销售服务、奖励政策及保密内容等达成一致意见。

4、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1)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

发行人的经营模式具有较强的行业特征。

因铜材、铝材属于全球范围内的大宗商品,交易方式成熟透明,公司主要采用点价方式进行采购,此外,公司也与部分供应商通过直接报价的方式采购铝杆等材料。公司对塑料原料、绝缘料、钢材等其他原材料,公司主要采用询比价的采购方式采购。

铜、铝等材料占产品成本的比重很高,且通常情况下铜、铝等材料的采购账期较短,加上客户对于产品的规格、型号、长度、性能的要求不同,电线电缆企业通常采用订单生产模式,即在接到客户的订单后组织生产供货;同时,对部分通用型的产品也会采用库存生产模式,以适配产能并快速响应市场和客户的需求。

在销售方面,公司客户主要集中在电力、能源、交通、建筑工程、智能制造装备等行业。电力公司及大型工程客户等往往需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采购,因此公司通常会参与上述客户的招投标;部分民用工程客户一般会通过询价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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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公司经营模式是经过多年发展不断完善和积累形成的,具有较强的行业特征。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包括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产业链上游原材料供应、下游客户需求、自身技术水平及资金实力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模式的主要因素未出现重大变化,在可预见的一段时间内发行人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不断丰富产品类型,优化产品性能。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主要经营模式在报告期内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及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详见本节“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之“(八)发行人主要业务指标及变动情况”,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详见本节“八、发行人的技术与研究开发情况”之“(一)公司核心技术”。

(七)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1、电力电缆的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公司核心技术应用于电力电缆产品生产的拉丝、绞线、绝缘、交联、成缆、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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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铠装、外护套等主要工艺流程,包括8000系铝合金杆及铝合金电缆制造技术、防鼠和防蚁交联电缆制造技术、防水型交联电缆制造技术、耐火中压交联电缆制造技术、中压电缆绝缘偏心调校技术。

2、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的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公司核心技术应用于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产品生产的拉丝、绞线、绝缘、耐火层、成缆、金属屏蔽、外护套等主要工艺流程,包括矿物质防火电缆金属屏蔽氩弧焊接轧纹技术、B1级和B2级高阻燃电线电缆生产技术。

3、架空导线的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公司核心技术应用于架空导线生产的熔炼、连铸连轧、拉丝、时效、绞线、绝缘、交联等主要工艺流程,包括耐热铝合金杆及耐热导线制造技术、高导电率铝杆及高导电率导线制造技术、内屏蔽、绝缘层双层1+1挤出技术。

上述关键工艺流程是公司核心技术产业化的实现手段,上述核心技术均能批量应用于公司的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体现在通过自主研发的配方对原材料性能进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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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产品结构进行设计及对生产加工装置进行改造升级,具体使用效果详见本节之“八、发行人的技术与研究开发情况”之“(一)公司核心技术”。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指标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143,575.00276,294.35289,326.88232,457.0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8,456.8511,076.199,644.1611,046.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8,354.8110,739.549,626.2915,455.81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32,457.08万元、289,326.88万元、276,294.35万元和143,575.00万元,2021年和2022年同比变动24.46%和-4.5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046.61万元、9,626.29万元、10,739.54万元和8,354.81万元,2021年和2022年同比变动-12.86%和11.56%,经营业绩有所波动。

(九)发行人产品和业务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情况

电线电缆行业是国民经济中主要的配套行业之一,是各产业的基础。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包括《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2]353号)等在内的产业政策,推动新兴电力系统建设及电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对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公司现有的6千伏及以上(陆上用)干法交联生产线被列为限制类项目,系在被列入限制类目录之前建成。根据国家发改委现有产业政策,目前对于限制类项目仅限制新增产能,并未限制原有生产线继续生产经营。同时,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铝合金电缆产品属于“1.2.1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之“3831*电线、电缆制造”之“铝合金电缆”,交联聚乙烯(XLPE)绝缘电力电缆产品属于“6.5.1智能电力控制设备及电缆制造”之“3831*电线、电缆制造”之“交联聚乙烯(XLPE)绝缘电力电缆及电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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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发行人产品和业务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

(十)发行人业务发展过程和模式成熟度、经营稳定性和行业地位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线电缆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形成了成熟、有效的业务模式,公司经营稳定,在行业内具备一定的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具体详见“第二节 概览”之“五、发行人符合主板定位”。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及确定依据

发行人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C383)-电线、电缆制造(C3831)。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及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监管体制和行业主管部门

国家发改委作为国家产业政策主管部门,主要通过研究制定电线电缆行业产业政策,对电线电缆行业实施产业指导和宏观调控。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拟订实施电线电缆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行业的日常运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对目录内的电线电缆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按照《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对目录内的电线电缆产品实施强制认证(CCC认证)。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是行业自律管理组织,主要职能是协助政府进行自律性行业管理、代表和维护电线电缆行业的利益及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组织和制订电线电缆行业共同信守的行规行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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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颁布单位名称
1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5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7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2)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生效时间文件名称主要相关内容
2011.10《关于促进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要加快推进电线电缆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制度,加大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和产品质量的执法监督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联合、产学研合作、上下游合作,强化保证质量的关键技术、前沿技术和基础技术研究。
2014.09《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线电缆产品》对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等电线电缆产品实行CCC强制性认证。
2016.09《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明确了电线电缆行业“十三五”期间发展目标:实现行业有质量有效益的平稳增长;提升创新驱动的发展能力;优化产业的组织结构和供应结构;提升两化融合、智能制造水平;提升节能节材环保减排的绿色制造水平。
2020.0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及海底电缆制造”被列为鼓励类项目,“6千伏及以上(陆上用)干法交联电力电缆制造项目”被列为限制类项目,“地下矿山使用非阻燃电缆”被列为淘汰类项目。
2021.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巩固提升高铁、电力装备、新能源、船舶等领域全产业链竞争力。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
2021.12《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作为线缆行业的支柱性产业,“十四五”期间,结合国家提出的“3060战略”,把电力电缆及附件领域的发展放在国家新发展阶段、自主创新发展战略、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总体框架中进行分析,明确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差距和问题,持续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锻造更加坚实的产业基础,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绘制高质量发展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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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文件名称主要相关内容
2022.01《“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加快电力系统数字化升级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迭代发展,全面推动新型电力技术应用和运行模式创新,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配电网改造升级,推动智能配电网、主动配电网建设,提高配电网接纳新能源和多元化负荷的承载力和灵活性,促进新能源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
2022.0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拓宽电能替代领域,发展综合能源服务,推进“电能替代+综合能源服务”,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推进电能替代,在终端能源消费环节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等,有利于提升终端用能清洁化、低碳化水平,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到2025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
2022.09《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到2025年,有效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技术创新、产业链碳减排,进一步提升电力输送有关能效标准,依托电网建设和技术改造开展示范,助推电网线损率进一步降低。

3、行业管理体制、行业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的影响

上述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产业政策、引导技术升级和技术改造并实施其他宏观调控措施,对行业发展起到规划、监控等宏观调控作用,有助于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行业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主要对电线电缆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规范指导和约束,优化行业竞争环境,保障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对公司经营资质、运营模式、行业准入门槛和竞争格局等持续经营能力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电线电缆行业简介

电线电缆是用以传输电(磁)能、信息和实现电磁能转换的线材类产品,被誉为国民经济的“血管”和“神经”。“电线”和“电缆”并没有严格的界限,通常将结构简单、无护层的产品称为电线,其他的称为电缆。电线的主要结构为“导体+绝缘”,其中也包括仅有导体而无绝缘层的裸电线;电缆的主要结构为“导体+绝缘+护套”;导体一般由铜、铝或其合金制成,绝缘和非金属护层一般由塑料、橡皮和弹性体等材料制成,金属护层一般由铜、铝和钢等材料制成。

电线电缆广泛应用于电力、轨道交通、建筑工程、能源开采、通信、舰船、石油化工等领域。电线电缆行业已成为国民经济中主要的配套行业之一,是各产业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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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电线电缆产品按用途一般分为五大类:电力电缆、裸电线、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绕组线、通信电缆及光纤光缆,产品分类及应用领域如下:

产品大类主要产品应用领域
电力电缆低压/中压/高压/超高压电力电缆、海底电缆、超导电缆等电力配电网及各种电厂、企业、建筑、交通、房地产等配供电系统
裸电线裸铜铝绞线、铜铝母线、铜铝扁线、铜铝接触线、电工型材等输发配电、铁路及轨道交通等电力输送系统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控制/信号电缆、矿用/船用/机车车辆用电缆、汽车/航空/建筑用电线等各种机电装备及电气、控制系统、低压电源及控制信号输送系统
绕组线漆包圆线/扁线、绕包圆线/扁线、换位导线、组合导线、特种绕组线等发电机、电动机、继电器、电子线圈等的电磁转换系统等
通信电缆及通信光缆各种通信/数据/局用配线电缆、同轴/射频电缆、光纤光缆、电子线缆等传输电话、电报、电视、广播、传真、数据和其他电信信息的电线电缆产品

注:“裸电线”亦称“裸导线”。

公司主要产品涉及产品大类为:电力电缆、裸电线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

(四)行业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1、行业技术水平发展现状

近年来,虽然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在自主研发和技术方面有效提升,行业产品技术结构有效改善,不少新产品的技术水平令人瞩目。但在行业基础性及共性技术研究方面,受制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创新平台科技资源匮乏及效率不高等原因,行业大多数企业的基础共性技术缺乏有效供给,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也受到限制。在线缆材料领域,核心材料、关键辅料的初始研究不足,应用性研究也受到一定的制约,导致高压/超高压电缆用绝缘材料和屏蔽材料等仍需要依赖进口。

2、行业技术水平发展趋势

行业未来技术发展方向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电线电缆材料研究、工艺研究及应用研究等方面满足新应用场景的需求。基础性和共性技术将朝绿色低碳、智能制造技术等方向发展。在关键材料领域,导体的合金化及微细化,高压及超高压屏蔽材料研究,工业柔性等特种电缆用绝缘与护套材料研究将是重点发展方向。在这些领域的技术发展,将显著改善我国电线电缆产品的生产工艺、性能和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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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业进入壁垒

1、资质壁垒

首先,我国对电线电缆产品的生产实行严格的生产许可证制度,企业生产经营列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电线电缆产品,必须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次,国家对部分电线电缆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从事生产和销售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电线电缆产品,必须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CCC认证。在国际市场上,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对电线电缆产品也建立了严格的准入认证体系,如美国UL认证、欧盟CE认证、德国T?V认证等,认证标准高、审核严格且审核周期较长。因此,行业的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期内满足众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通过认证,将面临一定的资质壁垒。

2、品牌和客户壁垒

随着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逐渐成熟,行业已经从原来的无序竞争逐步转变为高端品质的竞争。电线电缆企业需凭借品牌知名度和产品美誉度,才能与优质客户形成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中电网类客户等大型企业还会对供应商的历史业绩及信誉度、产品应用项目经验、综合服务水平等情况等多方面进行审核,只有具有相关生产检测能力、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财务状况、良好的合同履约及售后服务能力等,才能取得投标资格。因此,品牌和稳定客户的形成需要长期的投入和积累,行业的新进入者将面临较高的品牌和客户壁垒。

3、技术壁垒

电线电缆产品型号、种类众多,产品生产需要经过拉丝、绞线、绝缘、成缆、铠装、外护套等工艺流程;对于部分特殊或高端的电线电缆产品,还需要有耐高温、耐辐照、耐腐蚀及安全、环保等复合型要求;客户在产品结构设计、原材料选择及加工技术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定制化需求。产品的多样性和特殊性、生产工艺的复杂性、客户定制化的需求对企业的研发、生产方面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4、资金壁垒

电线电缆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从生产线投入、原材料采购、技术与工艺研发、市场渠道布局及订单执行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一方面,由于电线电缆行业的上游原材料铜、铝的价值较高且价格波动频繁,一般为现款现货的交易方式或给予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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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的信用期;另一方面,下游国有企业或大型优质企业客户一般有一定账期,部分客户还有质保金要求。上下游账期错配,需要进入企业具备较高的资金规模和资金周转效率,因此行业的新进入者将面临较高的资金壁垒。

(六)行业发展态势

1、行业整体发展态势

(1)全球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态势

①全球市场呈现波动态势,近年来需求持续复苏

2017年以来,全球电线电缆行业市场规模总体呈现出波动变化的趋势。根据CRU公布的数据

显示,2017年全球金属绝缘电线电缆行业市场规模为1,610亿美元;2018年略有增长,市场规模达到1,720亿美元;2019年全球市场规模小幅下降至1,640亿美元;2020年全球金属绝缘电线电缆市场需求量萎缩,市场规模下降至1,520亿美元;2021年,随着供应限制的缓解和需求应用的恢复,到2021年底,全球电线电缆需求复苏,金属绝缘电线电缆需求实现5.5%的增长。

②电线电缆重心逐步由发达国家向新兴经济体转移

随着全球电线电缆市场不断发展,高端市场逐渐向专业化发展,中低端市场则逐渐趋向同质化竞争。欧美日等地区工业化较早,早在二十世纪末就已经形成了成熟的电缆产业链并贡献了当时全球大部分产能和需求,至今仍在全球供销中占据重要位置,引领行业发展,并垄断全球高端市场。近年来,随着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经济的持续增长,世界电线电缆的生产与消费重心逐步向亚洲等新兴经济体转移,带动了中国、印度、越南、菲律宾等国家电线电缆产业的快速发展,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线电缆生产和消费国。

2019年、2020年全球电线电缆区域消费量分布情况如下:

CRU的统计口径为金属绝缘电线电缆,未包括架空裸导线、铜和铝线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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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③行业标准逐步提高,环保和安全成为产业发展趋势

随着世界各国对安全和环保问题的日益重视,安全及环保性能成为评价电线电缆产品性能的重要指标。全球主要地区、国家和机构均发布了电线电缆产品的相关资质认证,例如美国UL认证、欧盟CE认证、英国BASEC认证及欧盟RoHS指令等。根据欧盟RoHS指令要求,在新投放市场的电子电器设备中有害物质不得超过规定限值;中国对符合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电线电缆产品亦规定了有害物质含量、无卤、低烟、毒性、燃烧等要求。随着人们对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环保电缆的研发与推广也日益受到重视。

(2)国内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态势

①行业总体平稳发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及新兴产业发展带来市场机遇

作为主要的配套产业,电线电缆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电线电缆行业总体保持稳定的增长态势。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编制的《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十三五”期末的2020年,全行业规模以上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约1.2万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3%,全行业实现平稳增长。

2021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动扩内需、促转型、增后劲。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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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相比传统基建,新基建发端于高科技前沿,有利于推动中国经济转型,优化结构,提升增长潜力且符合绿色发展的大趋势。在国家新基建的环境下,特高压电网、城际高铁及轨道交通、新能源等成为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新动力,上述政策的实施将深度促进电线电缆行业发展。

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明确了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发展目标,提出加快电力系统数字化升级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迭代发展,加快配电网改造升级。2022年3月30日,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2]353号),将电能替代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全工业领域、全动力热力环节、全交通领域、全建筑领域、全农业农村领域。在电能替代政策的加持下,工业、交通等领域的线缆需求将快速攀升。在能源转型、绿色低碳的背景下,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及电网升级改造加快,电能替代政策催生对电线电缆的新需求,电线电缆行业将大有可为。

②电线电缆技术迭代及行业监管加强,进一步优化行业竞争格局

国内电线电缆产业发展已经具有较长时间的历史,形成了成熟的产业链和完整的工业体系,参与电线电缆制造的企业数量较多。目前,国内线缆行业的年总产值已超万亿元,但现阶段国内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仍然面临着结构失衡的问题,即普通低端电线电缆竞争激烈,而高端产品的关键材料、核心技术及设备仍存在供应断链和进口依赖的问题。

2017年,西安地铁奥凯电缆事件后,人们更加意识到电线电缆的质量是社会安全的生命线,须严防死守。2018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地方监督抽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充分贯彻落实国务院在全国开展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的要求,持续保持从严监管的高压态势。在高质量发展的宏观发展规划指导下,2022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电力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对重点电力设备产品质量监管,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查,严肃处置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

随着行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叠加行业监管加强,尾部产能逐渐出清,市场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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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将向头部企业逐渐集中。未来,生产技术先进、产品质量优良的头部企业有望进一步扩大其市场份额。

③产品结构优化升级

随着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向安全环保、低碳节能、信息化、智能化等方向发展。国家智能电网建设、现代化城市建设、新能源汽车制造和轨道交通建设等领域对电线电缆的功能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内少数具备核心技术及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凭借产品技术、成本和本土化优势,将逐步挤占国际品牌的市场份额,进口替代趋势将越来越明显,并不断促进我国电线电缆产品结构优化升级。

2、行业需求分析

(1)电力领域

近年来电网的投资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2012-2021年,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两大电网每年的电网合计投资额维持在3,500亿元以上,2021年投资额更是高达5,877亿元。国家电网2020年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长度达到114.2万千米;南方电网2022年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长度达到25.8万千米。因电网投资的规模及增速保持较高的水平,我国电力电缆行业将存在持续稳定的需求。

2012-2022年,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的电网建设情况如下:

年份国家电网南方电网
电网投资 (亿元)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长度(万千米)电网投资 (亿元)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长度(万千米)
2022年--89525.8
2021年4,882-99526.2
2020年4,605114.290724.9
2019年4,473109.01,06023.7
2018年4,889103.887422.3
2017年4,85498.181721.2
2016年4,96493.877520.8
2015年4,51889.067420.1
2014年3,85584.465819.1
2013年3,035104.563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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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国家电网南方电网
电网投资 (亿元)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长度(万千米)电网投资 (亿元)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长度(万千米)
2012年3,05471.367116.6

资料来源:以上数据根据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社会责任报告书(历年)整理。国家电网社会责任报告书2021年、2022年分别公布投产110千伏及以上线路4.7万千米、4.83万千米,未公布累计长度;2022年公布电网投资金额超过5,000亿元,未公布具体金额。《南方电网“十四五”电网发展规划》中提到,“十四五”期间,南方电网电网建设将规划投资约6,700.00亿元,以加快数字电网建设和现代化电网进程,推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国家电网在2021年9月举办的2021能源电力转型国际论坛上表明,“十四五”期间国家电网计划投入3,500亿美元(约合2.23万亿元),推进电网转型升级。这意味着,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十四五”电网规划投资高达2.9万亿元,高于“十三五”期间全国电网的总投资2.57万亿元。受益于国家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和电网的持续投资,电线电缆产业将不断优化升级,持续发展。在发电侧,清洁能源、新能源的良好势头将增加对中高压海底电缆、超高压陆缆、光伏用电缆的需求;在输电环节,更高可靠、低损耗的超高压、超导电缆等有一定需求空间;在配电环节,场景化、定制化的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成为新的选择;在用电侧,电气化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大型工商业项目及数据中心等应用领域将为电力电缆行业带来增长机会。电网的基本投资建设保持了对架空导线的持续需求,其中电网安全、节能及再电气化对架空导线提出了新的需求,架空导线将向节能、智能、高输送容量及高适应性等方向发展。

(2)交通领域

①铁路运输

铁路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动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铁路运输需求量在稳步扩大,铁路网络建设规模也在持续增加。我国铁路运营里程由2011年的9.32万千米增至2022年的15.50万千米,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73%。

2011年-2022年,我国铁路运营里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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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国家统计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根据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2016年发布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到2025年,铁路网规模预计达到17.50万千米左右。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将构建快速网,基本贯通“八纵八横”高速铁路,完善干线网,加快普速铁路建设和既有铁路电气化改造,优化铁路客货布局。2020年,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新时代交通强国铁路先行规划纲要》,明确到2035年率先建成服务安全优质、保障坚强有力、实力国际领先的现代化铁路,全国铁路运营里程达到约20万千米,其中高铁约7万千米。

铁路网络的电气化及新建铁路基本采用电能驱动,无论是电力传输、信号传输还是电机机车本身,都将大量使用电力电缆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铁路运输的持续投资有利于促进电线电缆行业的快速增长。

②城市轨道交通

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促使城市轨道交通迅猛发展,以地铁和轻轨为代表的城市轨道交通是我国大城市客运交通的发展方向和主要形式,城市轨道交通由于充分利用了地下和地上空间的开发,不占用地面街道,能有效缓解由于汽车大量发展而造成道路拥挤、堵塞等问题,有利于城市空间合理利用。全国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总长度由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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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1,713千米增至2022年的10,291.95千米,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7.70%,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国家统计局、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将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发展。随着“新基建”的开展,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将进一步带动轨道交通工程用电缆的市场需求。

③机场建设

机场建设是我国继高铁后的下一个基建方向,根据中国民航局发布的2021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22年末,我国境内拥有254个运输机场和399个通用机场,但人均拥有机场面积仍低于欧美日等地区。民航建设将作为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到2035年我国民用运输机场要达到400个左右,将布局40个左右的区域航空枢纽。通用机场建设是通用航空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当前通用机场建设实际进度仍旧远落后于规划,未来通用机场市场建设进度将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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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随着机场建设规划的落实,国内众多机场的目视助航、弱电工程、空管工程等建设项目将加大对电线电缆产品的市场需求。

(3)新能源领域

①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

近年来,发展电动汽车作为国家战略,政府部门推出了一系列促进车辆、基础设施发展的政策,极大地促进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目前我国是全球最大、增长最快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新能源汽车销量从2012年的1.3万辆迅速增长到2022年的688.7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7.53%。未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在节能环保的大背景下,将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

随着新能源汽车销量的高速增长,充电桩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配套,需求也日益增长。目前充电桩的建设已经明显落后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步伐,充电桩的建设缺口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瓶颈。全国公共类充电桩数量由2015年的4.95万台增至2022年的179.70万台。截至2022年底,全国公共充电桩和私人充电桩总计保有量为520.91万台,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1,310.00万辆,车桩比约为2.5:1,未来充电桩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2015-2022年我国新能源车销量及公共类充电桩保有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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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中国汽车工业协会2020年底,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发布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描绘了未来15年的发展蓝图,其中目标之一是新能源汽车逐渐成为主流产品,到2035年,新能源汽车占汽车总销量的比例为50%以上,同时配套建成慢充和快充充电端口分别达15,000万个和146万个。新能源汽车主要靠电能驱动,且加装更多的机载设备,对电线电缆的需求量远大于传统汽车,对电线电缆的外形、耐热性和阻燃性等要求也更高。充电桩投资也将加大充电桩电缆及配套设施用电缆的需求。可以预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将为电线电缆带来较好的市场前景。

②风能发电

随着我国对风力等清洁能源的大力开发,风电在电力行业中的地位稳步提高。2012-2022年,风力装机容量由6,062万千瓦上升至36,544万千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9.68%;风力发电量由1,030亿千瓦时上升至7,627亿千瓦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2.16%,2012-2022年我国风电发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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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风力发电电缆主要应用于风力发电机舱及塔筒内部,产品种类较多,主要有动力电缆、控制电缆及接地线等。随着风电的迅速发展,为降低运行维护成本,风力发电机总数将减少,风机将越来越大;其次,陆域风电市场发展已超过30年,迈入成熟期,海上风电处于发展初期,经过近几年的试点,我国海上风电技术逐步成熟,未来成长潜力佳。风机的大型化及海上应用将带来对电缆的新需求。

③光伏发电

近年来,我国光伏行业高速发展,大量光伏项目带动了光伏专用电缆及常规电缆的大幅增加。2013-2022年,光伏装机容量由1,942万千瓦上升至39,261万千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9.66%;光伏发电量由90亿千瓦时上升至4,273亿千瓦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3.56%,2013-2022年我国光伏发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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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

根据《中国2030年能源电力发展规划研究及2060年展望》预测,2025年我国太阳能装机总容量将达到5.59亿千瓦,即“十四五”期间新增装机容量为3.09亿千瓦。另外,根据国务院颁布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将全面推进,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未来,在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的驱动下,光伏电缆领域将会持续发展。

(4)建筑领域

建筑领域是电线电缆的重要应用场景,近年来,国内提高城镇化率的发展战略和大力推行“一带一路”倡议国家战略使得建筑工程领域用电线电缆迅速增长。我国城镇化率已由2011年的51.27%提升至2022年的65.22%,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建筑、居民住宅等投资规模也不断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全国房屋施工面积由2011年的85.18亿平方米增至2022年的156.45亿平方米,整体复合增长率达

5.68%;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由2011年的42.71亿平方米增至2022年的43.84亿平方米,其中2018年至2022年新开工面积逐年下降,由2018年的55.88亿平方米下降至2022年的43.84亿平方米。虽然住宅开发投资景气度下行,但是在稳增长政策的持续推进下,基础设施及公共建筑建设投资规模稳定。

在建筑领域,从工程建造、基础设施建设、通电入户到室内装潢等环节均需要耗用大量电线电缆产品。随着政策环境不断改善,城市的品质提升以及城市规模的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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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安全、环保、低碳、节能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低烟无卤聚烯烃布电线、低压耐火电缆等建筑领域用电线电缆仍具备市场前景。

(七)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风险

1、面临的机遇

(1)国内经济持续发展为电线电缆行业创造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建设中必需的配套发展产业,其发展受国内经济景气度影响较大。虽然目前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复杂多变,经济发展出现波动,但我国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二,且在较高的基数水平上仍然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国家“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长潜力充分发挥,国内市场更加强大,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到2035年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未来几年,我国电力、铁路、轨道交通、通信、建筑、新能源等产业将依然保持较大的投资规模,这些都将给电线电缆行业提供许多难得的机遇和良好的市场环境。

(2)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及新兴产业发展带来市场机遇

在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战略引领及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指导下,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及电网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加快,为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具体产业政策及市场机遇详见本节“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之“(六)行业发展态势”之“1、行业整体发展态势”。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制造业的大力发展,均对电线电缆的应用提出了更高要求,从而为电线电缆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同时,在国家新基建的大环境下,轨道交通、新能源等成为电线电缆行业新的发展动力,相关产业市场前景及行业需求详见本节“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之“(六)行业发展态势”之“2、行业需求分析”。

(3)行业监管政策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陕西西安地铁工程采购使用奥凯问题电缆事件后,国家相关部委开展了一系列加强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整治的工作。国家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对电线电缆产品的质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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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并推动“优质优价”的招标和采购管理模式改革,促使一批规模小、缺乏核心竞争力、打价格战的电线电缆企业退出市场,推动整个行业由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产品价格无序竞争的粗放式环境向高质量、高服务的公平有序竞争环境转变,有利于整个行业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2、面临的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

电线电缆产业属于典型的“料重工轻”行业,铜、铝等主要原材料在产品成本中占比较大。铜、铝等大宗商品受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主要生产国的生产情况等因素影响,近年来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进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2)资金压力

作为资金密集型产业,资金压力是电线电缆行业的核心问题。铜、铝等原材料供应商通常给予电线电缆企业的账期很短或无账期,而电线电缆企业对下游电网公司及重大工程客户的应收账款账期又相对较长,因此行业内企业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比较高,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存在压力。

(八)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行业的周期性

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形势密切相关,受电力、能源、交通、通信及工程建筑等诸多支柱性产业景气度的影响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将巩固提升高铁、电力装备、新能源、船舶等领域全产业链竞争力,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随着上述发展规划的实施,电线电缆行业具有较长的景气周期。

2、行业的区域性

电线电缆产品的运输成本较高,电线电缆企业存在较明显的运输半径。我国东南部及沿海等地区受国家发展进程影响,经济发展迅猛,城市化进程较快,电线电缆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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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量大。经过长期快速发展,我国电线电缆产业已形成以江苏、浙江、安徽、广东、上海等地区为代表的产业集群,存在一定的区域性特征。

3、行业的季节性

电线电缆产品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包括电力、轨道交通、建筑工程、能源开采及通信等领域。电网施工、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工程建设等受冬季天气或春节假期影响,一般在每年一季度会放缓施工进度,电线电缆产品的供货进度相应受到影响。因此前述因素对电线电缆产品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季节性影响。

(九)发行人所属行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和作用,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1、所属行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和作用

电线电缆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为铜材、铝材制造行业及相关配件行业,下游应用领域包括了电力、轨道交通、建筑工程、能源开采、通信、舰船、石油化工等众多行业,电线电缆行业构成了国民经济中主要配套行业之一,是各产业的基础,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在整个产业链中位于中游。

2、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电线电缆行业的主要上游行业为铜材、铝材、橡胶及塑料等行业,且以铜、铝为代表的原材料占电线电缆成本的比例较大。铜、铝属于大宗商品,供应充足,但其单位价值较高且价格波动较大,会对本行业的产品成本与价格有较明显的影响。

3、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电线电缆行业是国民经济中主要的配套行业之一,下游行业包括电力、轨道交通、建筑工程、能源开采、装备制造及通信等领域,下游行业的发展情况将直接影响到电线电缆行业的需求,具体发展情况参见本节“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之“(六)行业发展态势”之“2、行业需求分析”。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稳步推进,电线电缆行业在下游市场需求的带动下将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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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竞争状况与发行人地位

(一)电线电缆行业竞争格局

1、全球电线电缆行业竞争格局

全球电缆领先企业主要分布在欧美日等地区,以意大利普睿司曼集团为代表的行业巨头,凭借着技术、品牌与资金优势,通过全球建厂或产业并购突破地理限制扩大规模,进一步提升其在全球范围内的市场影响力,并聚焦高端产品获取超额盈利,而中小企业迫于原料价格波动及资金压力逐渐退出。领先企业规模化和专业化并重的情况,促使全球尤其是成熟市场的集中度逐步提高,其中,发达国家市场已经呈现寡头竞争的格局。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的数据,2020年全球主要国家电线电缆行业市场集中度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此外,随着我国电线电缆产业的崛起,我国的电线电缆企业也逐渐在世界线缆行业占有一席之地。根据APC产业协会和线缆信息研究院2022年12月发布的全球电线电缆制造商排名显示,全球电线电缆制造商10强分别为普睿司曼、耐克森、亨通光电、LS电缆、中天科技、住友电工、南方线缆、上上电缆、宝胜股份、远东股份,其中中国企业占到5家,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已得到提升。

2、国内电线电缆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产业存在进一步集中的趋势

经历了数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已经迈入成熟期,技术与规模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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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制造技术趋同,行业内企业的竞争更多体现在效率的竞争。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我国规模以上电线电缆企业超过4,000家。随着市场监管约束更趋完善、市场优胜劣汰机制作用显现,将进一步压缩低效劣质企业的生存空间,市场和资源将进一步向具有品牌影响力、创新引领能力和成本竞争能力强的优势企业集中。

(2)国内线缆市场形成了明显的竞争梯队

按2022年度销售收入划分,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竞争局面逐渐呈现出三个竞争梯队。第一梯队主要为国内大型企业、知名跨国公司以及在我国的合资、独资企业,年销售收入在100亿元以上,其主要凭借规模、研发、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在国内高端电线电缆市场占据重要地位,且经营规模较大,产品种类丰富;第二梯队主要为区域内知名度较高的企业,年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这些企业主要通过不断地累积客户口碑、招投标经验及加大研发投入,形成一定规模,在区域市场、细分领域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第三梯队为其余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规模相对较小,整体竞争力相对较弱,多以价格竞争为主。各代表企业如下:

竞争梯队代表企业
第一梯队上上电缆、中天科技、宝胜股份、亨通光电、远东股份、江南集团、精达股份、金杯电工、万马股份、太阳电缆等国内龙头企业;意大利普睿司曼集团、法国耐克森公司等外资企业及其合资、独资企业。
第二梯队汉缆股份、东方电缆、杭电股份、金龙羽、广州南洋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中辰股份、久盛电气、亘古电缆及发行人等。
第三梯队其他数量众多的中小电线电缆企业。

注:除释义另有注明外,上表所列企业为A股上市及拟上市公司,系列示其证券简称。

(二)行业内主要竞争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销售收入来源于华南地区,其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87.50%、86.56%、87.01%和82.64%。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为产品品种及客户类型与公司存在相似,且销售区域覆盖华南地区,生产规模较大、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电线电缆企业。公司竞争对手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基本情况主要产品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2498。汉缆股份是国内高压、超高压电力电缆、海缆相关技术研发的引领者,其中110kV-500kV交联电缆、110kV-220kV电缆附件等产品在行业内有绝对的技术领先优产品主要为电力电缆、装备用电缆、特种电缆、数据电缆、架空线等,电线电缆产品涵盖百余个系列万余种规格,具备为国内外各级重点工程提供全方位配套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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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基本情况主要产品
势,是国内少数提供高压及超高压电缆、附件生产、安装、竣工检验的供应商之一。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2882。金龙羽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板块,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普通电线电缆和特种电线电缆是最主要的产品,特种电线电缆具体包括低烟无卤电线电缆、低烟无卤阻燃电线电缆、耐火低烟无卤电线电缆、耐火电线电缆、阻燃电线电缆、高性能铝合金电线电缆,防水电缆、防蚁电缆、分支电缆等。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300933。中辰股份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板块,主要从事电线电缆及电缆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电力电缆、裸导线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是最主要的产品。具体包括110kV及以下电力电缆、750kV及以下裸导线、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及电缆附件。
广州南洋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产品的生产、销售,产品广泛运用于南方电网及国家电网相关项目。主要产品为交联电力电缆、低压电线电缆等。
东莞市民兴电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产品的生产、销售,产品广泛运用于家庭装修、房地产项目、厂房建设、市政工程、轨道交通、新能源发电、充电站、设备连接等领域,是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供应商。主要产品为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等。
广州番禺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营业务为中低压输、配电装备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系南方电网供应商。近年来,产品广泛用于云贵山区电力、通信等领域。主要产品为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等。
广州电缆厂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主营业务为各类电线电缆产品的生产、销售,主要合作伙伴包括南方电网、国家电网、中国中铁及家庭装饰装修企业。主要产品为矿物绝缘电缆、充电桩电缆、车载高压电缆、布电线等电线电缆产品。
广东电缆厂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主营业务为各类电线电缆产品的生产、销售,产品应用于建筑、交通、制造业及矿产等领域。主要产品为35kV以下交联电缆、低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及布电线等。

注:信息来源于相关公司网站或公开披露信息。

(三)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1、公司在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是我国电线电缆行业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

公司自1999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线电缆行业,始终贯彻“以技术求发展,以质量创品牌,向管理争效益”的发展理念,坚持“产品与服务并重,质量至上,客户至上”的企业宗旨,经过二十余载的积累,已成为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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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电线电缆行业的市场规模超过万亿,细分领域较多,全行业规模以上电线电缆企业超过4,000家,行业的集中度较低,呈现较为分散的竞争格局。在行业整体较为分散的竞争格局中,《中国线缆产业最具竞争力企业》百强榜单上榜企业占据了比较高的市场份额和规模,是中国线缆行业最具竞争力的企业集群,具有行业代表性。公司连续多年入围《中国线缆产业最具竞争力企业》百强评测榜单,其中2023年再次被评为“中国线缆产业最具竞争力企业100强”,说明了发行人在行业内具有较大的经营规模和具有竞争力的综合实力,具有行业代表性。此外,公司还是“广东省电气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广东省制造业企业500强’单位”“清远市企业联合会、清远市企业家协会会长单位”。

公司凭借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良好的生产工艺制造能力、丰富的项目经验、快速响应客户的服务能力等竞争优势,在行业内形成了较强的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特别是在华南地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公司品牌“新亚SHINE”2009年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属于电线电缆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代表性企业,也是华南地区最大的裸导线产品生产销售商。

在电网领域,电线电缆作为电力网络的重要装备物资,发行人能够持续多年服务南方电网和国家电网两大电网企业,2022年主导产品在两大电网公司全国范围内将近350家的中标电缆企业中中标金额位列前5%、名列华南电缆企业第一,体现了发行人在这一重要市场较为领先的地位,也体现了发行人在电线电缆行业内具备了较高的技术水平、较强的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在架空导线领域,发行人是国内架空导线类产品研发与制造皆具实力的企业,销售规模位居华南地区线缆企业首位,产品应用于多项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的建设,供货业绩较为突出。就发行人裸导线产品,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出具《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行业情况的说明》,认为:发行人是架空导线细分领域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华南地区最大的制造商;研发与制造皆具实力;是三峡工程、特高压输电工程用大截面导线、铝合金导线等重点行业攻关项目的首批次通过鉴定企业之一,参与了多个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建设。

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出具的《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行业情况的说明》,发行人是国内线缆行业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业务模式成熟、经营规模稳定、收入及产销规模较大;在主导产品领域具备持续优化产品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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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提升产品竞争力的技术实力,产品在多方面能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或行业领先水平;系线缆行业内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之一。

2、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参与起草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经过长期的生产工艺经验积累及技术自主创新,公司在电线电缆三大细分领域形成了丰厚的技术成果,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特别是在架空导线的技术水平方面能到达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发行人拥有“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和“广东省电力线缆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检测中心获得“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并设有“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发行人“节能型铝合金导线制造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获得了2017年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2019年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环保型矿物绝缘电缆”被评为“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基于云母防火体系耐高温环保电缆研制及其产业化”项目荣获2022年度“创新清远”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联合申报的“基于三元协同阻燃体系环保型双阻燃线缆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荣获“广东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产品与技术研发,坚持创新驱动,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机制。经过长期的生产工艺经验积累及技术自主创新,发行人在电线电缆三大类产品领域积累了丰厚的技术成果,取得“耐热铝合金杆及耐热导线制造技术”“高导电率铝杆及高导电率导线制造技术”“8000系铝合金杆及铝合金电缆制造技术”等十几项核心技术,并能够批量应用生产。截至目前,公司已拥有专利54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39项和外观设计1项,运用于发行人多类产品,有效提升了产品竞争力。报告期内,发行人“额定电压0.6/1kV及以下柔性矿物绝缘电缆”“额定电压6kV~15kV交联聚乙烯绝缘径向防水电力电缆”等产品通过广东省机械行业协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经鉴定技术水平相关产品在国际或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先进水平;发行人企业标准Q/GXY 01021-2022《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交联)聚烯烃绝缘阻燃电线电缆》荣获广东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佛山市电线电缆行业协会2022年《企业标准“领跑者证书”》。

公司是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裸电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成员单位,是电线电缆行业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起草单位,参与起草了20多项国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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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作为先进制造业代表企业入驻广东省标准馆“先进制造业标准化体验馆”,体现了发行人在电线电缆行业的技术专业化水平。

近年来,公司参与起草的主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情况如下:

序号标准名称标准发布机构发布时间标准编号
1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2/03/09GB/T 18380.11-2022、GB/T 18380.12-2022、GB/T 18380.13-2022、GB/T 18380.35-2022、GB/T 18380.31-2022、GB/T 18380.32-2022、GB/T 18380.36-2022、GB/T 18380.33-2022、GB/T 18380.34-2022
2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1/5/21GB/T 19216.1-2021/IEC 60331-1:2018、GB/T 19216.2-2021/IEC 60331-2:2018、GB/T 19216.3-2021/IEC 60331-3:2018
3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或光缆通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9/12/10GB/T 19666-2019
4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7/11/1GB/T 1179-2017
5防鼠和防蚁电线电缆通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7/07/12GB/T 34016-2017
6额定电压0.6/1kV硅橡胶绝缘电力电缆工信部2017/04/12JB/T 13106-2017
7额定电压0.6/1kV及以下硅橡胶绝缘及护套扁电缆工信部2017/04/12JB/T 13107-2017
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硅橡胶绝缘控制电缆工信部2017/04/12JB/T 13108-2017

注: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3、公司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认可度,产品种类丰富,广泛用于多项重大项目

经过多年自主技术创新及市场经验积累,公司拥有较为丰富的产品种类,产品覆盖了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及架空导线等电线电缆领域的三大类别,应用于电力、轨道交通、建筑工程、新能源、智能装备等多个重点领域。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及客户服务水平,连续多年通过南方电网、国家电网等大型企业供应商资格评审,积累了包括南方电网、国家电网等在内的一批优质客户资源,近年来也发展成为欧派家居、台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优质企业客户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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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并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取得CCC认证、T?V认证、CE认证及CQC认证等相关认证。凭借对产品质量执著的追求,2012年、2021年公司两次被清远市人民政府授予清远市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清远市政府质量奖”,被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为“连续二十一年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司产品应用于大型项目或大中型制造企业的情况列举如下:

应用领域重大工程
输送电电力工程云南-广东±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糯扎渡电站送电广东±800kV直流输电工程 溪洛渡右岸电站送电广东±500kV同塔双回直流输电工程 锦屏-苏南±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 扎鲁特-青州±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 宁东-山东±660kV直流示范输电工程 云南金沙江中游电站送电广西直流输电工程
发电项目阳江核电送出工程 江门台山核电接入系统工程 汕尾甲子海上风电场项目 曲靖市富源风电场接网工程
交通及枢纽项目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湛江机场、潮汕机场、韶关机场、赣深高铁、厦深铁路、茂湛铁路、广深铁路、广州地铁、深圳地铁、东莞地铁、佛山市新型轨道交通、汕湛高速、深汕西高速、乐广高速、武深高速
大型建筑工程项目、企业客户生产线建设项目及装备制造广州大学城10kV配网工程 亚运场馆项目 伯恩光学(惠州)有限公司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双胞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台泥(韶关)水泥有限公司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综上所述,发行人经营规模较大,技术实力较强,是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之一,属于电线电缆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代表性企业,是华南地区最大的裸导线产品生产销售商。

(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竞争优势

(1)产品质量优势

发行人坚持“产品与服务并重,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经营宗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团体、企业及客户有关产品质量的标准和要求,将产品质量管理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并建立了产品的质量追溯体系(E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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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对公司产品生产、流通全生命周期的质量进行追溯。公司建立并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取得CCC认证、T?V认证、CE认证及CQC认证等相关认证。凭借对产品质量执著的追求,公司2012年、2021年两次被清远市人民政府授予清远市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清远市政府质量奖”,被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为“连续二十一年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发行人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生产过程实行自检、互检和专检的“三检”制度,以及最终产品质量检测程序,均严格按照相应的制度规则和作业指导书实施,确保公司产品满足质量要求。发行人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团体、企业及客户有关产品质量的标准和要求,经广东省粤科标准化研究院和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认定,发行人建立的标准体系结构合理,运行有效,标准化工作良好,符合GB/T 35778-2017等多项国家标准要求,达到5A级水平。报告期内,在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中,公司产品均检验合格。发行人多次获得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认定的“全国质量信得过产品”和“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

公司过硬的产品质量也获得了市场认可,产品应用于扎鲁特-青州±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等重大电力输电工程项目,阳江核电送出工程、汕尾甲子海上风电场项目等发电工程建设项目,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深圳地铁及武深高速等交通枢纽建设项目,亚运场馆建设、欧派家居生产基地建设及宏工科技装备制造等建筑工程及生产制造领域。发行人产品应用情况详见本节“三、行业竞争状况与发行人地位”之“(三)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2)客户和品牌优势

公司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良好的生产工艺制造能力以及优质的服务能力,获得了较高的市场信誉和市场认可度,积累了优质且稳定的客户资源,形成了一定的品牌影响力,特别是在华南地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公司品牌“新亚SHINE”2009年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

历经多年积累,发行人积累了包括南方电网、国家电网等在内的一批优质客户资源。在电网客户方面,发行人持续多年服务两大电网公司,尤其是在南方电网,发行人充分发挥所在区位优势,作为其电线电缆产品的主流供应商,供货规模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居于前列,供货产品涵盖了公司三大类产品,是华南地区入围产品系列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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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企业之一,其中2022年对南方电网的供货金额超过10亿元。在民用客户方面,依托华南区域广阔的市场空间,发行人与中建八局、中国能源、欧派家居、伯恩光学等大型央企、国企和民营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开拓了市场空间;在民用建筑领域,发行人与下游工程公司合作稳定,产品应用于广州亚运场馆、广州珠江新城建筑物等公共设施及商业建筑项目。优质的客户资源及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对公司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优质的客户可以成为长期的订单来源,为业务拓展提供了市场空间;二是,与优质客户合作的过程中,公司亦能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提升生产制造能力、强化研究开发能力、改善内部管理效率;三是,较强的品牌影响力也为公司开拓新客户、新领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工艺技术优势

经过长期的生产工艺经验积累及技术自主创新,公司在电线电缆三大细分领域形成了较为丰厚的技术成果,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特别是在架空导线的技术水平方面能到达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公司取得“矿物质防火电缆金属屏蔽氩弧焊接轧纹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并批量应用于公司的电线电缆产品,获授予核心技术相关专利10多项。截至目前,公司已拥有专利54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39项和外观设计1项,运用于发行人多个产品,有效提升了产品竞争力。

发行人“节能型铝合金导线制造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获得了2019年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环保型矿物绝缘电缆”被评为“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基于云母防火体系耐高温环保电缆研制及其产业化”项目荣获2022年度“创新清远”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发行人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定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拥有“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和“广东省电力线缆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检测中心获得“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并设有“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公司以此为依托,多年专注自身技术研发,并与哈尔滨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高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建立健全了研发体系,保障公司持续技术创新。

同时,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加强在智能电网、新能源及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的特种电线电缆产品及关键材料的研发,不断提升技术开发水平、产品生产的工艺水平和自动化水平,强化研发团队建设,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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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公司产品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4)区位市场优势

由于电线电缆产品运输成本较高,销售区域通常会受制于运输半径影响。发行人地处广东省清远市,毗邻广东省省会广州市,主要销售区域华南区域覆盖广东、广西、海南等地,其中广东省经济发展活跃,是电线电缆行业几大产业集群之一,区域内原材料、物流配送等配套企业齐全,便捷的运输网络可以有效降低公司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的运输成本,区域内优质完备的基础建设投资、工业制造体系也为公司提供了广阔的销售市场。发行人以华南区域为发展中心,并辐射华中、华东及西南等地区。华南地区电线电缆的市场需求旺盛,为近年来发行人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5)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和体系化的管理优势

公司深耕电线电缆行业二十余年,公司拥有一批行业内从业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同时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时间较长,对公司所处的行业、产品及业务等方面具有深刻的理解,并在长期工作中与公司建立了浓厚的感情,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储备梯队和团队合作氛围。同时,公司依托ERP、MES及Ecode码等先进实用的生产制造管理系统和平台,凭借成熟的生产工艺和丰富的生产经验,实施精细化管理模式,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不断精进生产管理系统和改善管理流程,不仅节约了生产成本和费用,还大幅提升了产品生产效率和质量,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2、竞争劣势

电线电缆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运营资金需求较高,电线电缆企业一般都需要较高的资金规模和资金周转效率。目前,发行人融资渠道单一,主要通过自身积累和银行融资筹集资金,资金已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从长远来看,公司如不拓宽融资渠道,未来的发展速度和规模扩张将会受到一定影响。

(五)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

发行人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力电缆、电气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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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线电缆和架空导线等,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包括电力、轨道交通、建筑工程、能源开采及通信等领域。

公司综合考虑了经营规模的匹配性,主要产品类别、销售模式和区域以及下游应用领域的重合性,经营数据的可获得性等因素,发行人选取上市公司汉缆股份(002498.SZ)、杭电股份(603618.SH)、金龙羽(002882.SZ)、中辰股份(300933.SZ)、久盛电气(301082.SZ)以及在审企业亘古电缆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

2、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经营情况与市场地位技术实力关键业务数据
汉缆股份国内高压、超高压电力电缆、海缆相关技术研发的引领者,其中110kV-500kV交联电缆、110kV-220kV电缆附件等产品在行业内有绝对的技术领先优势,是国内少数提供高压及超高压电缆、附件生产、安装、竣工检验的供应商之一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研发人员数量为332 人,拥有200多项专利2022年营业收入98.42亿元,净利润7.78亿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43.52亿元,净利润4.20亿元
杭电股份产品被认定为浙江名牌产品,“永通”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是目前国内少数拥有大截面高压、超高压电力电缆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在铝合金导线等特种导线、高压超高压电缆领域拥有领先的技术优势。该公司生产的导线在电压等级、输送容量、输送距离上都达到了生产技术的较高水平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研发人员数量为232 人2022年营业收入81.41亿元,净利润1.52亿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35.93亿元,净利润0.90亿元
金龙羽多次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是华南地区规模最大、产品最齐全、技术最先进的电线电缆企业之一,是国内少数拥有3,500mm2大截面电力电缆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研发人员数量为41人2022年营业收入39.73亿元,净利润2.22亿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17.70亿元,净利润1.21亿元
中辰股份2020年中国线缆行业具竞争力企业100 强,通过国家电网公司10~750kV 钢芯铝绞线、架空绝缘电缆、110kV 电力电缆、1~35kV 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供应商资质审核,系国内电缆行业中入围产品系列最全的企业之一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研发人员数量为124 人,拥有164项专利2022年营业收入25.79亿元,净利润0.76亿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12.58亿元,净利润0.36亿元
久盛电气专注防火类特种电缆,是国内市场上最早研发矿物绝缘电缆等防火类特种电缆的主要力量,逐步开拓和培育了国内矿物绝缘电缆等防火类特种电缆市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研发人员数量为71人2022年营业收入19.11亿元,净利润0.84亿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9.21亿元,净利润0.3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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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经营情况与市场地位技术实力关键业务数据
亘古电缆专注于电线电缆的研究和发展,是行业中综合规模较大且具备国家电网及各省电力公司投标资质的优势企业之一,产品涵盖220kV及以下电力电缆、750kV及以下导线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研发人员数量为53人2022年营业收入15.06亿元,净利润1.06亿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8.92亿元,净利润0.54亿元
发行人发行人是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之一,连续多年入选“中国线缆产业最具竞争力企业100强”“‘广东省制造业企业500强’单位”,属于华南地区电线电缆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代表性企业,是华南地区最大的裸导线产品生产销售商之一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研发人员数量为17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拥有54项专利2022年营业收入27.63亿元,净利润1.11亿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14.36元,净利润0.85亿元

关键业务数据、指标对比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十、资产质量分析”和“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中的有关内容。

四、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1、产量、销量和产销率的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产品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中压电力电缆产能(千米)7281,4561,4561,456
产量(千米)4791,1771,4341,399
产能利用率65.77%80.83%98.49%96.11%
低压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产能(千米)64,428128,856128,856122,304
产量(千米)73,343107,593102,453120,193
产能利用率113.84%83.50%79.51%98.27%
架空导线产能(千米)58,344116,688116,688116,688
产量(千米)94,517104,194116,41390,738
产能利用率162.00%89.29%99.76%77.76%

注1:由于公司生产及销售的电线电缆产品横截面积不同,同时,每年度生产及销售的产品结构存在差异,因此将报告期各年度的产品实际总长度直接相加得出的产量、销量数据不具备可比性。为消除这种局限性,公司将不同产品的长度折算为标准产品长度,产能、产量、销量均以折算为标准产品的长度计算。由于低压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产品的部分工序相同,且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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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设备,故将其产能合并计算。上表中三类产品,分别选择一个产品作为标准产品。产品的标准产品长度=产品实际长度*产品实际导体横截面积/标准产品导体横截面积。注2:上述产能系根据实行8*2小时日班工作制,并考虑节假日后年工作260天计算所得到的标准产能;由于2023年上半年业务规模增长较快,公司为确保及时完成订单交付,根据订单需要在各车间之间合理调配人员,并适当延长生产线设备使用时长,导致架空导线等部分产品产能利用率超过100%。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产品的产能利用率波动幅度较大,主要系客户订单需求量变化所致。

(2)主要产品的产销率情况

产品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中压电力电缆产量(千米)4791,1771,4341,399
销量(千米)4701,1751,4181,406
产销率98.20%99.88%98.87%100.48%
低压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力电缆产量(千米)73,343107,593102,453120,193
销量(千米)70,844107,060102,055120,015
产销率96.59%99.50%99.61%99.85%
架空导线产量(千米)94,517104,194116,41390,738
销量(千米)95,22097,396115,57993,135
产销率100.74%93.48%99.28%102.64%

注:上表销量数量包含公司用于直接销售所对外采购的少部分成品电线电缆。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产品产销率高于100.00%,主要是由于当年销售上年期末的库存商品导致。

2、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电力电缆64,534.1645.03%162,956.2459.12%169,576.3958.78%137,738.6659.41%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32,956.6823.00%63,315.3722.97%62,133.7021.54%53,429.6323.04%
架空导线45,472.9831.73%48,580.6917.63%55,271.0719.16%39,232.2816.92%
电缆管352.180.25%761.740.28%1,532.060.53%1,462.330.63%
合计143,316.00100.00%275,614.05100.00%288,513.21100.00%231,862.9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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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产品的客户群体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群体既包括南方电网、国家电网等电网领域客户,也包括建筑工程、生产制造企业等民用领域客户。

4、销售价格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产品的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米

产品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 年度
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
电力电缆39,229.59-8.66%42,947.443.80%41,374.0128.56%32,182.10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13,136.45-36.28%20,615.68-6.15%21,965.5545.16%15,132.06
架空导线4,770.41-4.35%4,987.514.30%4,782.1013.52%4,212.40
电缆管29,605.2714.79%25,790.54-2.43%26,432.5542.18%18,590.41

注:1、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和架空导线的产品规格型号众多,不同规格的产品截面面积差异较大,订单销量在此影响下无法准确衡量产品售价情况,因此将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架空导线以转换为同一标准产品的长度计算;

2、电缆附件的计量单位(“个”、“套”和“条”等)与电线电缆不一致,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约为0.02%~0.03%、占比很小,因此上表中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和架空导线的单价以剔除电缆附件的收入及销量计算;

3、电缆管的计量单位较多,其中以“米”为计量单位的产品收入占比超过97%,因此上表单价以“米”为计量单位的收入及销量计算。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和架空导线产品价格波动较大,主要原因为:第一,铜材、铝材等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导致公司产品的单位成本及单位售价变动较大;第二,受限于部分客户的价格调整机制,产品的售价变动与铜材、铝材的市场价格变动幅度存在一定滞后性;第三,各产品的铜导体产品和铝导体产品的单价差异较大,其收入结构变动对整体单价存在较大影响。

此外,发行人2020年度新增产品电缆管,由于整体销量偏低且各期销售的型号差异较大,产品价格波动亦较大。

5、各销售模式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销售模式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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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 模式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销137,004.5395.60%264,787.1296.07%277,430.1296.16%220,716.9895.19%
经销6,311.474.40%10,826.923.93%11,083.093.84%11,145.924.81%
合计143,316.00100.00%275,614.05100.00%288,513.21100.00%231,862.90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其中直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超过95%,经销收入占比较低。

(二)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

1、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2023年 1-6月1南方电网65,979.0046.04%
2中山电力下属公司9,958.926.95%
3国家电网5,548.373.87%
4梧州市永达钢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2,509.121.75%
5东莞电力下属公司1,887.461.32%
合计85,882.8759.93%
2022年度1南方电网110,509.3240.10%
2中山电力下属公司23,078.458.37%
3国家电网3,899.001.41%
4广东固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2,878.421.04%
5惠州市强业电气工程有限公司2,859.841.04%
合计143,225.0451.97%
2021年度1南方电网124,314.6243.09%
2中山电力下属公司22,026.977.63%
3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5,449.151.89%
4台泥(韶关)水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3,097.461.07%
5国家电网2,829.680.98%
合计157,717.885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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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2020年度1南方电网98,070.7342.30%
2中山电力下属公司12,796.505.52%
3国家电网5,153.402.22%
4清远市纵购商城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2,629.551.13%
5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2,104.150.91%
合计120,754.3452.08%

注:

1、南方电网包括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的各级供电局,南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等。

2、中山电力下属公司包括中山电力下属的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各级控股公司,东莞电力下属公司包括东莞市塘安电气安装有限公司等各级控股公司,该等公司主要从事电力工程、电力设计业务。其中,中山电力下属公司、东莞电力下属公司均为南方电网三产企业,相关情况如下:

(1)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报告期内,中山市电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东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无发起人/股东,分别由南方电网下属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和东莞供电局作为主管部门。根据《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21年),南方电网仍承担有行业指导责任的集体企业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该类集体企业成立时间为上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均早于南方电网设立时间,是五省区(广东省、广西、云南省、贵州省、海南省)原来的供电企业为解决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供应、或安置职工子女就业,按照当时政策要求主办的,并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大集体企业独立运作、自主决策、自负盈亏,南方电网未参与其公司治理和管理体系,未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及南方电网合并财务报表。南方电网系统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作为主管单位,严格履行行业指导等职能,未对大集体企业实施控制。大集体企业不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发行人的关联方。

(2)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其厂办大集体企业的改制方案,2023年7月,中山市电力实业发展总公司、东莞市电力发展公司已改制确权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以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其下属平台公司股权多元化改革为最终目的,在引入国有企业等外部战略投资者后,对平台公司不控股,不合并财务报表,由外部投资者并表,持续加强国资监管。

3、国家电网包括各级供电公司及其他控股公司。

4、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均受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控制。

5、台泥(韶关)水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台泥(韶关)水泥有限公司和台泥(英德)水泥有限公司,均受台泥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控制。

6、清远市纵购商城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清远市纵购商城有限公司、英德市纵购商贸有限公司、广东肇南纵购建材有限公司、广州纵购商城有限公司、云浮市纵购建材有限公司、阳江市吉祥联五金水电器材有限公司、英德市顺泰建材有限公司和清远市常乐建材有限公司。清远市纵购商城有限公司、英德市纵购商贸有限公司、广东肇南纵购建材有限公司、广州纵购商城有限公司、云浮市纵购建材有限公司、阳江市吉祥联五金水电器材有限公司均由广东合创领兴五金建材有限公司持股51%;英德市顺泰建材有限公司、清远市常乐建材有限公司系由持有英德市纵购商贸有限公司和清远市纵购商城有限公司49%股权的邓伟清的亲属持股并担任关键管理人员,为英德市纵购商贸有限公司、清远市纵购商城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关联公司。

7、梧州市永达钢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梧州市永达钢铁有限公司和广东新达新金属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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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科技有限公司,两公司系同一体系内的关联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合计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08%、54.67%、51.97%和59.93%。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00%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客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2、客户集中情形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第一大客户南方电网的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30%、43.09%、40.10%和46.04%,销售集中度影响分析如下:

①客户集中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生产的电线电缆产品系电网建设工程所需的重要物资之一。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全国电网划分为南方电网与国家电网,其中南方电网经营范围包括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和海南五省(区)。由于发行人地处南方电网的重点业务区域,同时受电缆行业的运输半径限制,公司所面向的电网市场主要为南方电网,其对南方电网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

因此,发行人的客户集中度较高情况具备合理性,与行业经营特点一致,不存在下游行业较为分散而发行人自身客户较为集中的情况。

②第一大客户南方电网的基本情况

南方电网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是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特大型国有重点骨干企业。2012年至2022年,南方电网的电网建设投资水平持续提高,投资金额由671亿元增长至89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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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南方电网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报告期内,南方电网的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2023年1-6月/ 2023年6月30日2022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度/ 2020年12月31日
金额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资产总计11,930.9611,451.155.81%10,822.336.89%10,124.96
负债合计7,389.317,037.916.20%6,627.109.45%6,054.66
所有者权益合计4,541.654,413.255.20%4,195.233.07%4,070.29
营业收入3,785.557,607.8113.82%6,683.8316.36%5,744.02
净利润86.12120.5820.52%100.0523.98%80.70

数据来源:南方电网披露的公司债券定期报告,营业收入不含其他类金融业务收入。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南方电网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744.02亿元、6,683.83亿元、7,607.81亿元和3,785.55亿元,2021年同比增长16.36%,2022年同比增长

13.82%。同期发行人对南方电网的销售收入分别为98,070.73万元、124,314.62万元、110,509.32万元和65,979.00万元,2021年同比增长26.76%,变动趋势与南方电网相同;2022年同比下降11.11%,主要受中标量及执行情况波动所影响。

《南方电网“十四五”电网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电网建设将规划投资约6,700亿元,以加快数字电网和现代化电网建设进程,推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南方电网将持续加强城镇配电网建设,巩固提升农村电网,服务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新型城镇化配电网示范区、现代化农村电网示范县等建设。加强配网智能化建设,以区县为单位开展规模化改造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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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南方电网在发行人的所在区域具备一定垄断性,经营透明度与稳定性良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发行人与南方电网所在行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明确支持的领域,相关政策及其影响下的市场需求不存在阶段性特征,产业政策变化不会对发行人的客户稳定性、业务持续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不存在重大依赖的单一客户属于非终端客户的情况。

③发行人与南方电网的合作情况

南方电网按年度制定采购工作计划,大额采购主要通过批量集中招标的方式执行,通过网络发布招标公告、原材料基准价、中标公示、中标结果,按各供应商的中标比例确定采购量,并与其签署框架采购协议,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分批下达采购需求。

发行人自2000年起与南方电网建立合作关系,合作时间长,具备较强的业务稳定性及可持续性,交易价格以招投标方式确定,具备公允性。

④发行人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南方电网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与南方电网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与南方电网建立合作关系,业务获取方式公开透明,未对发行人独立性产生影响。

电线电缆行业总体平稳发展,在电力、交通、新能源、建筑等领域均具备一定市场空间,详细参见本节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之“(六)行业发展态势”。发行人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和储备,主要产品应用于电力、轨道交通、建筑工程、新能源、智能制造装备等领域,与行业技术迭代相匹配。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电网客户和电网客户的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非电网客户71,781.8250.09%161,022.8058.42%160,597.3555.66%126,647.625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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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电网客户71,534.1849.91%114,591.2541.58%127,915.8644.34%105,215.2845.38%
合计143,316.00100.00%275,614.05100.00%288,513.21100.00%231,862.90100.00%

如上表所示,2020年度至2022年度,发行人对非电网客户的销售收入及占比逐年上升。

因此,发行人与南方电网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对南方电网业务的获取方式未影响独立性;发行人主要产品具备较大的市场空间,技术路线与行业技术迭代相匹配;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非电网客户销售规模有所增长,发行人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3、前五名经销商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经销商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公司名称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2023年 1-6月1广东固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1,683.631.17%
2清远市纵购商城有限公司及其关联经销商1,229.680.86%
3广东南尔斯电器有限公司1,015.000.71%
4佛山市朝野五金电器有限公司995.300.69%
5清远中创电器有限公司859.940.60%
合计5,783.554.04%
2022年度1广东固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2,878.421.04%
2清远市纵购商城有限公司及其关联经销商2,574.320.93%
3广东南尔斯电器有限公司2,079.920.75%
4清远中创电器有限公司1,874.020.68%
5广东梓岩五金建材有限公司1,099.520.40%
合计10,506.213.81%
2021年度1清远中创电器有限公司2,354.000.82%
2清远市纵购商城有限公司及其关联经销商2,172.460.75%
3广东南尔斯电器有限公司1,993.400.69%
4广东固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1,907.410.66%
5广东信德领尚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1,535.97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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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序号公司名称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合计9,963.233.45%
2020年度1清远市纵购商城有限公司及其关联经销商2,527.871.09%
2清远中创电器有限公司1,753.880.76%
3广东南尔斯电器有限公司1,590.830.69%
4广东信德领尚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1,578.070.68%
5广东固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1,507.370.65%
合计8,958.033.86%

注:

1、清远市纵购商城有限公司及其关联经销商包括清远市纵购商城有限公司、英德市纵购商贸有限公司、广东肇南纵购建材有限公司、英德市顺泰建材有限公司和清远市常乐建材有限公司,不包括广州纵购商城有限公司、云浮市纵购建材有限公司及阳江市吉祥联五金水电器材有限公司。

2、广东信德领尚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包括清远市永联水电材料有限公司、广东信德领尚电器有限公司,系同一直系亲属家族控制的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前五名经销商的销售金额合计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6%、3.45%、3.81%和4.04%,整体收入规模及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00%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经销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4、新增前五名客户情况

(1)广东固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固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成为发行人的新增前五名客户。广东固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主要从事五金产品、建筑材料销售,2017年起成为发行人的经销商,主要经销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报告期内,广东固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各年采购额稳步上升。

(2)惠州市强业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惠州市强业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成为发行人的新增前五名客户。惠州市强业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主要从事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及维护保养业务,主要承接各类酒店、商场、商住楼及机关单位,工矿企业的110KV及以下高低压输变配电装工程及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和维护保养工作,并积极参与惠州供电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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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网及农网的改造,长期协助供电局对10KV及以下等级电气设备、线路突发事故的抢修工作。惠州市强业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于2008年与发行人建立合作关系,报告期内电力电缆的采购需求较大,因此与发行人的交易规模持续上升。

(3)台泥(韶关)水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台泥(韶关)水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于2021年成为发行人的新增前五名客户。台泥(韶关)水泥有限公司及台泥(英德)水泥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台泥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台泥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系台湾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香港上市的子公司。台湾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国台湾地区第一家上市公司,始创于1946年,从事水泥、水泥制品及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与销售。台泥(韶关)水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自2021年起与发行人建立合作关系,报告期内主要向发行人采购电力电缆及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用于其自有厂房建设,2021年系主要施工阶段,因此与发行人的交易额较大。

(4)东莞电力下属公司

东莞电力下属公司于2023年1-6月成为发行人的新增前五名客户。东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下属公司包括东莞市塘安电气安装有限公司等各级控股公司,该等公司主要从事电力工程、电力设计业务,与发行人合作超过10年,报告期内主要向发行人采购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和架空导线,各期交易额波动增长。

(5)梧州市永达钢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梧州市永达钢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于2023年1-6月成为发行人的新增前五名客户。梧州市永达钢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主要从事废钢收购、处理以及钢铁、不锈钢制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自2023年起与发行人建立合作关系,其关联公司广东新达新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自2021年起与发行人建立合作关系,报告期内主要向发行人采购厂房及生产线建设用电力电缆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各期的交易额受施工进度影响有所波动。

此外,发行人新增前五名经销商情况如下:

广东梓岩五金建材有限公司于2022年成为发行人的新增前五名经销商。广东梓岩五金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主要从事五金产品、建筑材料销售,2018年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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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行人的经销商,主要经销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报告期内,广东梓岩五金建材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保持良好合作关系,2022年因其他经销商采购额有所波动而进入前五名经销商。佛山市朝野五金电器有限公司于2023年1-6月成为发行人的新增前五名经销商。佛山市朝野五金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主要从事五金产品、建筑材料销售,2023年起成为发行人的经销商,主要销售发行人的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

五、发行人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采购情况及其占各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材料类别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
铜材69,013.1056.44%165,497.0769.54%177,134.9769.94%134,971.4372.50%
铝材38,730.6731.68%45,112.5818.96%43,675.2717.24%27,480.6914.76%
塑料原料4,125.763.37%8,796.713.70%9,988.643.94%7,479.924.02%
绝缘料2,878.802.35%6,059.372.55%8,170.213.23%6,428.523.45%
钢材4,572.643.74%6,370.362.68%6,382.822.52%4,459.442.40%
其他2,951.412.41%6,150.662.58%7,922.723.13%5,360.052.88%
合计122,272.38100.00%237,986.76100.00%253,274.64100.00%186,180.05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铜材及铝材主要系用于生产电线电缆的导体,铜材包括铜杆、铜带(其中铜杆的采购金额占铜材采购总额比例超过97%),铝材包括铝锭、铝杆、铝带(其中铝锭及铝杆占铝材采购总额比例超过99%),铜材及铝材的采购金额合计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超过85%;塑料原料主要系用于绝缘料的材料;绝缘料主要系用于制作电缆绝缘层的材料;钢材主要系用于生产架空导线的钢芯等材料;其他材料主要系屏蔽料、护套料等材料。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铜杆、铝锭及铝杆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1-1-119

单位:元/吨

材料类别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
铜杆60,138.73-0.69%60,554.700.19%60,439.6739.43%43,346.78
铝锭及铝杆16,561.94-8.55%18,110.995.78%17,121.3836.84%12,512.20

注:1、铜杆包括铜杆、铜丝和电解铜,其中铜杆、铜丝的单价包含加工费,下同;

2、铝杆包括铝杆、铝合金杆和耐热铝合金杆,单价包含加工费及升贴水,下同。报告期内,沪铜连续(CU00.SHF)的平均价格分别为43,756.72元/吨、61,025.29元/吨、58,225.43元/吨和59,821.96元/吨,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分别变动39.46%、-4.59%和2.74%;沪铝连续(AL00.SHF)的平均价格分别为12,887.88元/吨、17,407.41元/吨、17,452.31元/吨和16,338.02元/吨,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分别变动35.07%、0.26%和-6.38%。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铜杆、铝锭及铝杆的采购价格由点取的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沪铜、沪铝合约价格,加上一定加工费或升贴水等费用确定,与沪铜连续(CU00.SHF)、沪铝连续(AL00.SHF)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受远期点价采购方式等因素影响,变动趋势略有滞后。

2、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2023年 1-6月1江西铜业下属公司铜杆、铝锭、铝杆68,649.9056.15%
2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铜杆14,380.0611.76%
3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铜杆10,477.728.57%
4广西双利铝业有限公司铝杆7,154.015.85%
5山东元旺电工科技有限公司铝杆3,517.482.88%
合计-104,179.1885.20%
2022年度1江西铜业下属公司铜杆、铝锭、铝杆131,555.9855.28%
2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铜杆35,603.5514.96%
3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铜杆26,387.5811.09%
4北方联合铝业(深圳)有限公司铝锭、铝杆8,282.843.48%

1-1-120

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5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塑料原料、绝缘料3,990.811.68%
合计-205,820.7586.48%
2021年度1江西铜业下属公司铜杆、铝锭、铝杆124,351.3149.10%
2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铜杆69,584.5527.47%
3北方联合铝业(深圳)有限公司铝锭、铝杆12,425.944.91%
4广西双利铝业有限公司铝杆5,495.682.17%
5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塑料原料、绝缘料5,016.871.98%
合计-216,874.3485.63%
2020年度1江西铜业下属公司铜杆、铝锭、铝杆115,375.9161.97%
2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铜杆28,303.8315.20%
3北方联合铝业(深圳)有限公司铝锭、铝杆13,030.537.00%
4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塑料原料、绝缘料4,659.062.50%
5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铜带2,984.821.60%
合计-164,354.1588.28%

注:

1、江西铜业的下属公司包括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广州江铜铜材有限公司;

2、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包括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清远万马新材料有限公司;

3、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括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安徽杰冠商贸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合计占当期原材料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88.28%、85.63%、86.48%和85.20%。

报告期内,公司对第一大供应商江西铜业下属公司的采购合计金额占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1.97%、49.10%、55.28%和56.15%。江西铜业是A+H股上市公司,主要业务涵盖了铜和黄金的采选、冶炼与加工等领域,是中国最大的铜生产基地、中国最大的综合性铜生产企业、中国最大的铜加工生产商。基于产品质量及交期稳定性等因素,发行人与江西铜业下属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曾被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评为“2021年度十佳客户”。

我国大宗原材料供应渠道发达,可供选择的铜杆、铝锭、铝杆等材料供货资源及渠道均较为丰富。除江西铜业外,发行人向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北方联合铝业(深圳)有限公司、广西双利铝业有限公司等采购铜

1-1-121

杆、铝杆、铝锭等材料,进一步提升了原材料采购的稳定性,不存在对江西铜业产生重大依赖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00%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3、新增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1)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

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成为发行人的新增前五名供应商。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主要从事铜材的制造、加工、销售,系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609.SH)的全资子公司。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专注于铜加工行业,是国内集再生铜冶炼、铜加工、铜深加工于一体的产业链最完整的企业之一。发行人于2021年与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建立合作关系,进一步丰富了A级铜杆的供应来源。

(2)广西双利铝业有限公司

广西双利铝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和2023年1-6月成为发行人的新增前五名供应商。广西双利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铝合金杆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系湖南巴陵炉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831054.NQ)的控股子公司。发行人于2014年起与广西双利铝业有限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报告期内主要向其采购铝杆和铝合金杆,2021年交易额有所提升,主要因熔炼铝杆的设备停工检修,发行人增加外购铝杆以满足生产需求所致;2023年1-6月交易额有所提升,主要由于发行人铝导体产品的销量大幅上升,对铝材的需求亦随之提升。

(3)山东元旺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元旺电工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6月成为发行人的新增前五名供应商。山东元旺电工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主要从事铝合金棒材的生产和研发,系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361.SH)的下属公司。发行人于2022年起与山东元旺电工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报告期内主要向其采购铝杆和耐热铝合金杆,2023年1-6月起交易额有所提升,主要由于发行人铝导体产品的销量大幅上升,对铝材的需求亦随之提升。

1-1-122

(二)委外加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委托加工工序为废铜或电解铜加工、铝锭加工、拉丝、绞线以及辐照等。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加工的采购金额分别为215.68万元、332.93万元、

445.78万元和215.46万元,金额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委外加工供应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委外工序金额占当年委托加工金额的比例
2023年 1-6月1清远市兴海铜业有限公司废铜加工67.3031.23%
2广东创新发铜业有限公司拉丝、绞线50.8123.58%
3中广核金沃科技有限公司辐照加工44.0620.45%
4广东远大新材料有限公司铝锭加工31.6414.69%
5佛山市裕盈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拉丝、绞线14.826.88%
合计-208.6496.83%
2022年度1广东远大新材料有限公司铝锭加工146.6932.91%
2清远市兴海铜业有限公司废铜加工136.0930.53%
3广东创新发铜业有限公司拉丝、绞线120.9127.12%
4中广核金沃科技有限公司辐照加工28.346.36%
5东莞市悦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辐照加工9.502.13%
合计-441.5299.05%
2021年度1清远市兴海铜业有限公司废铜加工、电解铜加工172.5751.83%
2广东创新发铜业有限公司拉丝、绞线95.9828.83%
3广东远大新材料有限公司铝锭加工21.586.48%
4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辐照加工14.474.35%
5中广核金沃科技有限公司辐照加工11.733.52%
合计-316.3495.02%
2020年度1广州江铜铜材有限公司废铜加工110.2351.11%
2清远市兴海铜业有限公司废铜加工37.8017.52%
3广东创新发铜业有限公司拉丝、绞线27.6512.82%
4中广核金沃科技有限公司辐照加工13.596.30%
5鹤山市汇德美线材有限公司拉丝、绞线10.364.80%
合计-199.6292.55%

1-1-123

(三)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力和天然气。报告期内,能源供应充足,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电力耗用量(万度)1,764.723,028.083,362.163,261.28
金额(万元)1,131.691,807.301,676.321,666.20
平均单价(元/度)0.640.600.500.51
天然气耗用量(万立方米)79.08102.18123.20137.86
金额(万元)311.88408.92406.20443.12
平均单价(元/立方米)3.944.003.303.21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耗用量与产品产量及产品结构相关。2020年、2021年,电力耗用量规模随着发行人的业务规模的扩大而持续增长;2022年,电力耗用量下降主要系中压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电缆产量减少所致。2020年、2021年电力价格较为稳定;2022年受电价结算机制改革等因素影响,当期电力单价有所上涨;2023年电力单价上涨主要系公司峰时用电量增加,而峰时用电单价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耗用天然气主要用于铝锭的熔炼工序。2021年天然气耗用量减少主要系当年公司对熔炼工序设备进行检修,公司增加了无需熔炼工序的铝杆采购,减少对铝锭的采购,导致铝锭加工减少,天然气耗用减少;2022年天然气耗用量减少主要系公司当期对铝锭加工设备停产进行技术改造,且改造后单位产能能耗减少所致。2020年、2021年天然气单价较为稳定;2022年因天然气市场价格上涨导致当期公司采购的天然气单价有所上涨;2023年天然气单价相对2022年不存在显著波动。

六、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目前使用状况良好。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9,374.954,390.964,983.9953.16%
机器设备12,845.889,397.943,447.942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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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
运输设备1,056.29894.85161.4415.28%
办公设备及其他2,496.861,556.88939.9837.65%
合计25,773.9916,240.639,533.3636.99%

1、自有房屋及建筑物

(1)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取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共22项,面积合计80,133.38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产权证编号坐落位置建筑面积(㎡)取得方式用途他项权利
1发行人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38334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361.55自建办公抵押
2发行人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38346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宿舍楼2,637.05自建集体宿舍抵押
3发行人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50595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交联车间14,157.68自建工业抵押
4发行人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25557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南门门卫室20.00自建非住宅-
5发行人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25559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宿舍楼(二)1,567.77自建集体宿舍-
6发行人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25561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正门门卫室13.20自建非住宅-
7发行人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50577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裸电线车间14,050.02自建工业抵押
8发行人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50581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控缆车间16,984.97自建工业抵押
9发行人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50592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木碌车间6,170.19自建工业抵押
10发行人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50594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布电线车间565.18自建工业抵押

1-1-125

序号权利人产权证编号坐落位置建筑面积(㎡)取得方式用途他项权利
11发行人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25558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北门门卫室35.72自建非住宅-
12发行人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25560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山边电房140.92自建非住宅-
13发行人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50597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低压车间4,580.40自建工业抵押
14发行人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50584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铝合金熔轧车间5,010.21自建工业抵押
15发行人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50586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装车货场厂房3,706.11自建工业抵押
16发行人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25564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厕所102.47自建其他-
17发行人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17141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厂区23号特种电缆车间7,592.40自建工业抵押
18发行人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25565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木厂办公室62.70自建工业抵押
19发行人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25562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中心电房64.75自建工业抵押
20发行人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62375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内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厂区31号变配电房191.82自建工业抵押
21发行人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62371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内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厂区32号公厕276.67自建其他抵押
22发行人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62381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内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厂区33号仓库241.60自建工业抵押
合计--80,133.38---

(2)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内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其主要情况如下:

1-1-126

序号实际用途位置面积(㎡)取得方式
1废品仓等附属设施清远市清城区沙田工业区745.00自建
2废品仓清远市清城区沙田工业区800.00自建
合计-1,545.00-

公司上述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建筑物主要为仓库等附属设施。该等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建筑物面积合计1,545.00平方米,占公司自有房屋总面积的比例为1.89%,占比较低,对发行人不具有重大影响。

针对上述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书面承诺:“公司的自有房产存在部分未能取得房产证情形,就上述房产使用可能出现任何纠纷,或导致公司需要另租其他生产经营场地进行搬迁、或被有权政府部门罚款、或被有关当事人要求赔偿,本人将以连带责任方式全额补偿公司搬迁费用、因生产停滞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费用,确保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所述,发行人上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主要为废品仓等附属设施,且占发行人房屋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此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就该瑕疵事项出具承担损失赔偿的相关承诺。因此,上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障碍。

2、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租赁的房屋主要用于员工宿舍或办公,承租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人租赁人位置面积(㎡)租赁期限
1发行人黄燕秋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大学西路223号时代倾城颐景园1栋2404号83.602022.12.09-2023.12.09
2发行人高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25号楼二十三层2302号房164.762023.01.01-2023.12.31
3发行人李少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海文路13号3004房100.002023.04.03-2024.04.02
4发行人钟慧茵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东升路鼎峰尚境北园8号商业住宅楼1单元1501121.282023.03.01-2024.02.28
5发行人张文杰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街道办滨江路358号滨江帝景四期BC栋商住楼(幢)4(层)C403(号房)88.942023.04.23-2024.04.23

1-1-127

序号承租人租赁人位置面积(㎡)租赁期限
6发行人梁国珍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79号460.802021.07.01-2024.06.30
7发行人熊岚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复兴巷依水丽都B栋2单元20层2号95.402022.04.15-2024.04.14
8发行人袁克义清远市清城区大学西路223号时代倾城二期9号楼2904号95.732023.04.01-2024.03.31
9发行人周燕峰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布龙路与建设路交叉西北侧尚峻御园4栋290180.812023.05.25-2024.05.24
10发行人王丽军盘龙区董家湾东庄片区上东城8幢26层2601室69.002023.10.10-2025.10.09
11发行人李伟耀、毛晓燕、李雅淇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海文路17号1201房110.002023.07.16-2024.07.15
12发行人卢少娴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大学西路223号时代倾城二期7号楼22层0592.392023.10.01-2024.09.30
13发行人张志敏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大学西路223号时代倾城二期7号楼19层0592.392023.10.18-2024.10.17
14发行人伦应盛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8号金沙湾新城豪璟园2-1、2-2幢161580.062023.03.05-2024.03.04
15发行人潘依华肇庆市端州区绵山路7号肇庆恒大翡翠华庭8号楼1818室23.962023.01.01-2025.03.17
16发行人梁建文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507号301房210.002023.03.01-2024.02.28
17发行人谭汝城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碧桂园太阳城天汇八街八座1702114.482023.02.01-2024.12.31
18发行人陈熙文中山市广丰工业大道50号爱琴湾2期5区十栋1702119.862023.02.28-2023.12.31
19发行人李希程广西梧州市长洲区舜帝大道毅德城A3区4栋1号118.282023.02.01-2023.12.31
20发行人黎肇炽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文兴路62号侨庭广场4幢30936.802023.03.01-2023.12.31
21发行人叶雪萍梅州市梅县区扶大高新区三葵村铁汉华翰林12栋1915号房(公寓)48.372023.03.06-2024.03.05
22发行人余莉广东省佛山市文昌路65号六座701116.182023.05.20-2023.12.31
23发行人林洁玲、卢鹄生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站东路16号大院7号2502房138.542023.06.05-2024.06.04
24发行人范伟龙河源市河源大道北147号502房78.542023.04.01-2024.03.31
25发行人罗小娥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永竹街31号303房248.562023.03.01-2023.12.31
26发行人贵州天利机电市场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贵阳市贵安高速公路以北金石产业园内天利机电市场B12栋2D-29号28.982023.04.10-2024.04.09
27发行人郭兆德、任丽群云南省大理市祥云县祥城镇世纪商城9-1859.482023.03.22--2024.03.21

1-1-128

序号承租人租赁人位置面积(㎡)租赁期限
28发行人郑莉莉广州市南沙区星河山海湾花园Y29号楼401150.072023.08.10-2024.08.09
29发行人梁祖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大学西路223号时代倾城二期4号楼12层01号81.322023.09.01-2024.08.31

3、主要生产设备

发行人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拉丝设备、绞线设备、交联设备、挤出设备、成缆设备、轧机设备等。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生产设备的原值为12,845.88万元,净值为3,447.94万元,成新率为26.84%。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权等。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5,537.01908.25-4,628.75
软件323.96101.49-222.47
专利权、商标权18.002.16-15.85
合计5,878.971,011.90-4,867.07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如下:

序号权利人产权证编号坐落位置宗地面积(平方米)取得方式使用期限用途他项权利
1发行人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50202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内5,146.52出让2004.11.19-2054.11.18工业用地抵押
2发行人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62375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内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厂区31号变配电房1,506.31出让2012.10.10-2062.10.09工业用地抵押
3发行人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62371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内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厂区32号公厕2出让2012.10.10-2062.10.09工业用地抵押
4发行人粤(2023)清清远市清城区松岗出让2012.10.10-工业抵押

1-1-129

序号权利人产权证编号坐落位置宗地面积(平方米)取得方式使用期限用途他项权利
远市不动产权第0062381号沙田工业区内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厂区33号仓库22062.10.09用地
5发行人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38334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2,116.94出让1999.12.21-2049.12.20工业用地抵押
6发行人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38346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宿舍楼出让1999.12.21-2049.12.20工业用地抵押
7发行人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50595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交联车间出让1999.12.21-2049.12.20工业用地抵押
8发行人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25557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南门门卫室出让1999.12.21-2049.12.20工业用地-
9发行人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25559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宿舍楼(二)出让1999.12.21-2049.12.20工业用地-
10发行人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25561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正门门卫室出让1999.12.21-2049.12.20工业用地-
11发行人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50577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裸电线车间68,687.98出让2004.11.18-2054.11.18工业用地抵押
12发行人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50581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控缆车间出让2004.11.18-2054.11.18工业用地抵押
13发行人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50592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木碌车间出让2004.11.18-2054.11.18工业用地抵押
14发行人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50594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布电线车间出让2004.11.18-2054.11.18工业用地抵押

1-1-130

序号权利人产权证编号坐落位置宗地面积(平方米)取得方式使用期限用途他项权利
15发行人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25558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北门门卫室出让2004.11.18-2054.11.18工业用地-
16发行人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25560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山边电房出让2004.11.18-2054.11.18工业用地-
17发行人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50597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低压车间4,828.99出让2018.01.25-2068.01.24工业用地抵押
18发行人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50584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铝合金熔轧车间18,974.58出让2012.10.10-2062.10.09工业用地抵押
19发行人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50586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装车货场厂房出让2012.10.10-2062.10.09工业用地抵押
20发行人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25564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厕所出让2012.10.10-2062.10.09工业用地-
21发行人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17141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厂房23号特种电缆车间52,895.32出让2018.01.15-2068.01.14工业用地抵押
22发行人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25565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木厂办公室2,169.56出让2012.10.10-2062.10.09工业用地抵押
23发行人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25562号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中心电房出让2012.10.10-2062.10.09工业用地抵押
合计--186,326.20----

2、专利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54项专利权,具体情况如下:

1-1-131

序号权利人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
1发行人一种电工铝杆的连铸连轧装置及方法发明ZL201410774625.32014.12.162018.03.20原始取得
2发行人一种高强度、高导电率铝合金导线的生产方法发明ZL201410774396.52014.12.162016.09.28原始取得
3发行人一种高强度耐热铝合金导线及其制备方法发明ZL201510252561.52015.05.182017.01.11受让取得
4发行人一种高强耐热铝合金导线的制造方法发明ZL201710107923.02017.02.272018.06.26原始取得
5发行人一种中强耐热铝合金导线及其制造方法发明ZL201710108338.22017.02.272018.03.13原始取得
6发行人一种耐热稀土铝合金导线及其制造方法发明ZL201710105941.52017.02.272018.04.10受让取得
7发行人一种MPP电缆保护管加工用管体磨光设备及其工作方法发明ZL202111520207.82021.12.142022.12.20受让取得
8发行人一种高硬度铝合金导线生产装置发明ZL202110736118.02021.06.302022.12.13受让取得
9发行人一种架空绝缘电缆的快速剥线和接线装置发明ZL202211182623.62022.09.272023.05.12原始取得
10发行人一种裸导线抗拉检测系统发明ZL202211225368.92022.10.092023.05.16原始取得
11发行人一种高强管材制备方法发明ZL202210241041.42022.03.112023.06.02原始取得
12发行人一种-50度防冻耐低温PVC改性料及制备方法发明ZL202111357401.92021.11.162023.06.23原始取得
13发行人一种低压电线及其智能加工系统发明ZL202211526776.82022.12.012023.09.15原始取得
14发行人一种控制电缆的信号质量管理系统发明ZL202211498714.02022.11.282023.09.19原始取得
15发行人一种高导电率钢芯铝绞线实用新型ZL201520521338.12015.07.192015.10.28原始取得
16发行人一种铝合金芯铝绞线实用新型ZL201520521339.62015.07.192015.11.18原始取得
17发行人一种铝包钢芯耐热铝合金线实用新型ZL201520521341.32015.07.192015.11.18原始取得
18发行人电缆导体连续绞合拉拔成型装置实用新型ZL201520424847.22015.06.192015.10.07原始取得

1-1-132

序号权利人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
19发行人一种架空绝缘电缆实用新型ZL201520425200.12015.06.192015.09.23原始取得
20发行人一种特高强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实用新型ZL201620614183.02016.06.192016.11.02原始取得
21发行人一种耐火中压交联电缆实用新型ZL201620614704.22016.06.192017.01.11原始取得
22发行人一种中压防水电缆实用新型ZL201922456295.42019.12.312020.08.14原始取得
23发行人一种10kV多芯架空绝缘护套电缆实用新型ZL201922458809.X2019.12.312020.10.02原始取得
24发行人一种BBTRZ柔性环保矿物质绝缘电缆实用新型ZL201922465153.42019.12.312020.08.14原始取得
25发行人一种柔性矿物质防火电缆实用新型ZL201922467498.32019.12.312020.07.21原始取得
26发行人一种矿物质绝缘防火电缆实用新型ZL201922467531.22019.12.312020.07.21原始取得
27发行人一种环保电线实用新型ZL202120904093.62021.04.272021.12.10原始取得
28发行人一种电缆绞线机实用新型ZL202120827349.82021.04.212021.12.10原始取得
29发行人一种电缆线芯预热装置实用新型ZL202120768781.42021.04.142021.11.05原始取得
30发行人一种内胀式吊具实用新型ZL202220194225.52022.01.242022.06.10原始取得
31发行人一种管材生产用颗粒原料搅拌装置实用新型ZL202221156225.22022.05.122022.08.30原始取得
32发行人一种塑料管材激光打印设备实用新型ZL202221237878.32022.05.182022.08.30原始取得
33发行人一种自动升降吊钩实用新型ZL202221131002.02022.05.112022.11.08原始取得
34发行人一种具有抗腐蚀的低压电缆实用新型ZL202223203657.72022.12.012023.02.28原始取得
35发行人一种带有加强结构的低压电缆实用新型ZL202223157660.X2022.11.282023.02.07原始取得
36发行人一种耐刮防裂痕的低压电线实用新型ZL202223273741.62022.12.072023.03.14原始取得
37发行人一种测偏仪用电线电缆实用新型ZL202223123369.02022.11.242023.03.24原始取得
38发行人一种烟雾收集器实用新型ZL202221129745.42022.05.112023.03.24原始取得
39发行人一种具有阻燃结构的耐高温低压电缆实用新型ZL202223298898.42022.12.052023.04.07原始取得

1-1-133

序号权利人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
40发行人一种拉丝吹干设备及拉丝吹干装置实用新型ZL202122695793.12021.11.042023.04.25原始取得
41发行人一种用于管材生产用的颗粒原料上料结构实用新型ZL202320976764.92023.04.262023.07.07原始取得
42发行人一种电缆导管实用新型ZL202320738786.12023.04.062023.07.18原始取得
43发行人一种具有耐磨型架空绝缘电缆实用新型ZL202320527903.X2023.03.172023.07.21原始取得
44发行人一种用于回流系统的电力电缆实用新型ZL202320575265.92023.03.222023.07.21原始取得
45发行人一种6-35kv智能光纤复合型电缆实用新型ZL202320421412.72023.03.082023.07.28原始取得
46发行人一种智能光纤复合型低压电缆实用新型ZL202320395471.12023.03.062023.07.28原始取得
47发行人一种MPP电缆导管实用新型ZL202320689400.22023.03.312023.07.28原始取得
48发行人一种复合型结构控制电缆实用新型ZL202320498444.72023.03.152023.08.01原始取得
49发行人一种双层屏蔽结构控制电缆实用新型ZL202320623077.92023.03.272023.08.01原始取得
50发行人一种耐有机酸电缆保护管实用新型ZL202320654604.22023.03.292023.08.01原始取得
51发行人一种DC1.5KV电力电缆实用新型ZL202320605305.X2023.03.242023.08.01原始取得
52发行人一种耐腐蚀性架空导线实用新型ZL202320536935.62023.03.202023.09.08原始取得
53发行人一种6~35kV高阻燃耐火型电缆实用新型ZL202320466929.82023.03.132023.09.22原始取得
54发行人绞线盘外观设计ZL202130687583.02021.10.202022.02.18原始取得

注:

1、上表第1、2项专利原系发行人与广东省科学院材料与加工研究所共同所有,广东省科学院材料与加工研究所于2021年将该两项专利有偿转让给公司,并办理完成专利权人变更手续;第

3、6项专利原始权利人为广东省科学院材料与加工研究所,广东省科学院材料与加工研究所于2021年将该两项专利有偿转让给发行人,并办理完成专利权人变更手续;第7项专利原始权利人为安徽省汉诺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2年将该项专利有偿转让给发行人,并办理完成专利权人变更手续;第8项专利原始权利人为孙嘉睿,其于2022年将该项专利有偿转让给发行人,并办理完成专利权人变更手续。

2、上述专利中,发明专利权的有效期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有效期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为十五年 ,均自申请日起算。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上述专利均不存在抵押、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1-1-134

3、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21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注册人商标注册号类别注册有效期取得方式
1发行人323430192013.08.28-2033.08.27原始取得
2发行人151379792021.01.28-2031.01.27原始取得
3发行人39109706172020.06.07-2030.06.06原始取得
4发行人39091429422020.02.28-2030.02.27原始取得
5发行人39100898402020.05.21-2030.05.20原始取得
6发行人39101450392020.02.28-2030.02.27原始取得
7发行人39106282352020.05.21-2030.05.20原始取得
8发行人39107957372020.05.21-2030.05.20原始取得
9发行人3910843372020.05.21-2030.05.20原始取得
10发行人3911721162020.05.21-2030.05.20原始取得
11发行人3909533462020.02.14-2030.02.13原始取得
12发行人39099751372020.02.28-2030.02.27原始取得
13发行人39101404352020.02.28-2030.02.27原始取得
14发行人39105483402020.02.28-2030.02.27原始取得
15发行人3910847792020.02.14-2030.02.13原始取得
16发行人3911063272020.02.14-2030.02.13原始取得
17发行人39111914422020.02.28-2030.02.27原始取得
18发行人39115561172020.02.14-2030.02.13原始取得
19发行人39105451392020.05.21-2030.05.20原始取得
20发行人47544057192021.02.07-2031.02.06受让取得
21发行人63818757192022.12.14-2032.12.13原始取得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上述商标均不存在抵押、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10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1-1-135

序号权利人软件名称登记号开发完成日期登记日期取得方式
1发行人新亚光电缆生产能源管控软件V1.02021SR17371092021.08.052021.11.15原始取得
2发行人新亚光电缆配料控制软件V1.02021SR17371082021.08.032021.11.15原始取得
3发行人新亚光电缆仓储智能管理软件V1.02021SR17223722021.08.042021.11.12原始取得
4发行人新亚光电缆自动打码控制软件V1.02021SR17223522021.08.042021.11.12原始取得
5发行人电缆性能检测软件V1.02021SR17205342021.08.042021.11.12原始取得
6发行人新亚光ERP管理软件V1.02021SR17205332021.08.052021.11.12原始取得
7发行人电缆导体发黑性能自动化测试软件V1.02021SR17205352021.08.042021.11.12原始取得
8发行人新亚光OA系统管理软件V1.02021SR17223732021.08.042021.11.12原始取得
9发行人新亚光电缆生产自动控制软件V1.02021SR17223512021.08.042021.11.12原始取得
10发行人电缆生产温控控制软件V1.02021SR17193182021.08.042021.11.12原始取得

注:上表所列的软件著作权有效期限为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该等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则有效期限为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上述软件著作权均不存在抵押、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5、上述资产与公司所提供产品的内在联系,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

公司相关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资产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有序运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披露瑕疵情况外,发行人主要资产不存在瑕疵,也不存在权属纠纷或重大法律风险。

七、发行人的特许经营权及生产经营资质情况

(一)特许经营权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特许经营权。

(二)生产经营资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以下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

1-1-136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持有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2月2日核发的证书编号为“(粤)XK06-001-00284”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准的工业产品为电线电缆,有效期至2026年2月1日。

2、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持有6份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核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许可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到期日
1聚氯乙烯绝缘无护套电线电缆20151701050003992024.10.26
2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缆20151701050004002027.02.12
3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电线20151701050004012024.10.26
4聚氯乙烯绝缘屏蔽电线20161701050009962026.06.20
5通用橡套软电缆电线20210101044352352024.07.12
6通用橡套软电缆电线20210101044352362024.07.10

3、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持有注册编码为“4418960019”、检验检疫备案号为“4418600129”的《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海关备案日期为2013年12月17日,有效期为长期。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持有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于2023年3月10日核发的证书编号为“粤交运管许可清字441800006366”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运,证件有效期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7年3月9日。

5、排污许可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持有清远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16日核发的证书编号为“91441802707507358T001U”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23年8月30日至2028年8月2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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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资质证书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单位有效期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04922Q01702R5M-1广东质检中诚认证有限公司2022.11.23-2025.11.22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04922Q01702R5M-2广东质检中诚认证有限公司2022.11.23-2025.11.22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04921E00946R4M-1广东质检中诚认证有限公司2021.11.24-2024.11.23
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04921E00946R4M-2广东质检中诚认证有限公司2021.11.24-2024.11.23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04922S00704R5M-1广东质检中诚认证有限公司2022.11.23-2025.11.22
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04922S00704R5M-2广东质检中诚认证有限公司2022.11.23-2025.11.22
7测量管理体系认证(AAA)ISC-2022-1462北京国标联合认证有限公司2022.10.26-2027.11.01
8Attestation Certificate of Low voltage directive (CE)M.2022.206.C74866UDEM International Certification Auditing Training Centre Industry and Trade Inc. Co.2022.06.21-2027.06.21
9Attestation Certificate of Low voltage directive (CE)M.2022.206.C74867UDEM International Certification Auditing Training Centre Industry and Trade Inc. Co.2022.06.21-2027.06.21
10T?V Rheinland CertificateT 50525610 0001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
11T?V Rheinland CertificateR 50525613 0001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
12防火产品认证证书(CQC)CQC22011360821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2.09.22-2025.09.21
13防火产品认证证书(CQC)CQC22011360822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2.09.22-2025.09.21
14防火产品认证证书(CQC)CQC22011360823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2.09.22-2025.09.21
15防火产品认证证书(CQC)CQC22011360824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2.09.22-2025.09.21
16产品认证证书(CQC)CQC22011360335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2.10.10-2025.10.09
17产品认证证书(CQC)CQC22011360336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2.10.10-2025.10.09
18产品认证证书(CQC)CQC22011360337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2.10.10-2025.10.09
19产品认证证书(CQC)CQC22011361489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2.10.10-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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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的技术与研究开发情况

(一)公司核心技术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目前拥有的核心技术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来源技术特点成熟程度是否取得专利
1耐热铝合金杆及耐热导线制造技术自主研发通过引进新的熔炼设备,改进铝合金配方,采用永磁搅拌、蜂状陶瓷过滤、除气、倍频加热等技术连续熔铸;合金杆采用高温下的淬火工艺处理技术,改变传统的乳化液冷却技术,改善铝合金杆强度的均匀性和电阻率;在拉丝、绞制过程中采用特定预扭装置、连续时效炉,使耐热导线的各项指标保持稳定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批量应用
2高导电率铝杆及高导电率导线制造技术自主研发按自主研发的配方技术要求,控制铝锭的纯度,添加相关熔炼剂,通过永磁搅拌、除气等技术,提高了铝杆的电阻率,使导线单丝的导电率达到63%IACS。批量应用
38000系铝合金杆及铝合金电缆制造技术自主研发按自主研发的配方技术要求,在铝液中添加相关合金元素,控制好铝液中的铜硅含量,保证铝合金杆成份及电阻率符合要求,通过热处理,提高铝合金单丝的抗蠕变性。批量应用
4防鼠、防蚁交联电缆制造技术自主研发在电缆外护层的材料中添加一定比例的防鼠、防蚁粒,通过螺杆磨擦剪切,使电缆外护层的防鼠性能应满足GB/T 29199标准要求;防蚁性能满足JB/T 10696.9Ⅰ级蛀蚀等级。批量应用
5防水型交联电缆制造技术自主研发对有径向防水型多芯中低压交联电缆的防水结构,设计了“纵包铝塑复合带+PE层”相结合的防水结构,改变传统绕包阻水带防水的方法。通过对原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设计了“纵包导向预成型装置”、“张紧控制装置”,保证铝塑复合带均匀输送,降低带材输送过程中的摆动,使铝带紧密地贴合在缆芯上,实现大长度连续生产要求。该技术的应用极大提高了电缆产品的防水性能。批量应用
6耐火中压交联电缆制造技术自主研发在中压交联电缆中自行设计了挤包陶瓷化聚烯烃+挤包耐火泥复合防火护层技术,提高了公司中压耐火电缆的耐火性能,比用绕包陶瓷化硅橡胶带方法生产的电缆成本低,耐火性能更加优异。批量应用
7矿物质防火电缆金属屏蔽氩弧焊接轧纹技术自主研发通过对整型模具的改进并配置自动纠偏装置等,实现金属的连续焊接扎纹,且焊接表面平整、结实、无漏焊,以提高建筑物的消防系统防火安全性能。批量应用
8B1级、B2级高阻燃电线电缆生产技术自主研发通过优化隔氧层、绕包层、护层,对多芯低压电缆、控制电缆的结构进行了自主设计,使多芯电缆达到《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31247-2014)的B1级、B2级要求,并应用于轨道交通、高层建筑和公共建筑等高安全要求领域的电缆品。批量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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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来源技术特点成熟程度是否取得专利
9中压电缆绝缘偏心调校技术自主研发设计高精度的三层共挤机头、模具,配有在线交联管内偏心璧厚测量系统、线芯预热装置,在中压交联电缆挤出内屏、绝缘、外屏时方便偏芯调节,可保障产品的偏芯度达到5%及以下。批量应用
10内屏蔽、绝缘层双层1+1挤出技术自主研发通过对原有设备进行改造升级,采用1+1双层共挤模式,改变了传统的0+2共挤模式。有效解决0+2共挤屏蔽料和绝缘料温差问题,避免因绝缘挤出温度过高导致屏蔽料挤出表面质量受损,提高了10kV及以上架空绝缘导线内屏的质量。批量应用

(二)公司的研发情况

1、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标进展情况
1电动汽车充电电缆研发用于充电装置与充电电源之间的连接;电池组之间的连线。各项技术指标满足《电动汽车充电用电缆》(GB/T 33594-2017)的要求。在研
2智能测温中低压电缆研发各项技术指标需满足《电力电缆分布式光纤测温系统技术规范》(DL/T 1573-2016)标准,能满足植入测温光纤要求。在研
3机器人电缆除了电性能、耐候性能优越,还能经受长时间弯曲运动、大角度扭绞运动而能够保障正常工作。在研
4架空型捆绑电缆研发通过设计产品结构,使ABC电缆有序的绞合,消除线路中的感应电势,降低线路损耗;减少安装空间、便于维护和操作,更安全、可靠。在研
5型线同心绞导体研发使导体紧密,提高导体紧压系数,缩小导体外径,导体轮廓更为圆整,可以有效改善电缆内屏凹陷的情况。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中压交联电缆成本,也为电缆的运输、施工及安装提供便利。在研
6NS体系下阻燃耐火系列电缆的研发产品性能通过DBJ/T 15-226-2021中规定的试验方法,拥有更优异的耐火性能;并且将产品的阻燃性能进行协同提升,使产品燃烧等级达到B1级,并满足GB31247-2014中的要求,电缆耐火性能通过NS要求的喷淋敲击。在研
7电缆用耐高温(125°C)塑料的研发及应用通过物理或化学方法,改进塑料的耐温性能,使其在高温条件下仍能保证电缆的使用性能。在研
8耐寒型电线电缆的研发使电缆具有优异的耐寒性能,可在超低温状态下即使受到外力作用,电缆护套仍然具有良好的物理机械、电气、耐老化性能,不会开裂,提高电缆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并符合标准要求。在研
9储能电缆的研发成品性能符合CQC 1143 & PPP 58049A(电力储能系统用电池连接电缆)、TICW 27-2023(电化学储能系统用直流侧电缆)、T/CNESA 1003-2020(电在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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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标进展情况
力储能系统用电池连接电缆)等标准的要求。
10超柔软电缆导体的研制采用无氧铜导体材料及合适的退火工艺处理,保证导体材质的韧性及柔软性;采用多根铜丝绞合的铜导体结构来提高电缆的柔软性。在研
11铝合金芯光伏电缆拟使用铝合金导体代替镀锡铜导体制造光伏电缆,有效降低产品的成本,减轻电缆重量,并且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及安全要求。在研
12电线电缆燃烧性能一致性研究拟通过对线缆燃烧影响的各项因素进行分析,并模拟设计电缆材料及制造工艺,在燃烧性能验证试验及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线缆燃烧性能的研究报告与技术指引,用于指导和评价线缆成束燃烧性能,规范试验设备及实验操作。在研

2、发行人研发费用及其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研发费用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研发费用439.95779.97503.31410.28
营业收入143,575.00276,294.35289,326.88232,457.08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31%0.28%0.17%0.18%

3、合作研发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哈尔滨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等高等院校,在新产品、新材料及新工艺等方面开展合作研发和深入交流,借助其在产业研究方面的前沿研究成果,将高校的研究开发优势与公司的市场优势和产品化优势有效结合,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及新产品的开发创新能力。公司相关合作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开展时间合作单位项目名称合作协议主要内容权利义务划分约定保密措施
2022.07.03-2027.07.02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集中进行改性低烟PVC护套料等新产品的研发合作前双方已有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合作过程中新产生的所有技术秘密及专利归双方共同拥有通过合作协议约定保密的相关要求
2022.06.01-2024.05.31哈尔滨理工大学环保型聚丙烯绝缘低压电力电缆研发开发1kV以下低压电缆制造相关的电缆材料技术、电缆生产装备和工艺技合作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知识产权由双方共同拥有;技术秘密的转让及通过签署合作协议,对保密内容、涉密人员范围、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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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时间合作单位项目名称合作协议主要内容权利义务划分约定保密措施
相关利益分配由双方协商;未经双方同意,研究的技术成果不得以论文或其他形式进行公开期限、泄密责任进行约定

(三)保持技术持续创新的机制安排、技术储备及创新安排

1、公司技术创新机制安排

在研发活动中,公司一方面根据行业发展和客户需求变化趋势,积极布局新的研发方向,并进行技术储备;另一方面创新优化现有技术,提升现有技术水平及产品性能。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机制,对未来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做了合理安排。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发行人的研发活动坚持以客户及市场需求为导向,紧跟行业发展趋势,通过对客户现场调研以及对学术界持续跟踪,围绕现有产品和技术成果,进行技术研发、工艺优化等多方面的深入研究。同时,根据市场的发展趋势,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和储备,加快对市场需求的响应速度。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研发,保障了创新项目的实用性,使公司产品能更精准契合客户及市场需求。

(2)健全研发体系

公司以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电力线缆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及CNAS认可实验室为依托,多年专注自身技术研发,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与哈尔滨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等高等院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公司研发职能主要由研发中心承担,并下设各专业工作小组,分别承担各专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相关新产品的研发工作,为公司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此外,公司建立了标准化的研发设计流程,根据研发项目需要进行技术储备和积累,在研发需求挖掘、评审、立项、设计、验证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流程规定以推动公司技术创新。

(3)持续研发投入

公司制定了研发相关制度,完善研发费用投入管理,促进公司各研发项目的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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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和研发成果产业化。未来公司将加大研发费用的投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储备。

(4)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发行人研发中心拥有一支从事电缆设计、制造工艺、绝缘材料、电子电气、机械等专业的工程师团队。发行人重视研发团队的人员稳定以及人才培养,一方面通过采取股权激励等措施尽量保持研发骨干的人员稳定;另一方面通过校园招聘、社会招聘不断引进新鲜血液,不断引进、培养优秀人才,完善研发人员结构,激发研发团队创新活力。此外,公司将通过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把握前沿技术方向,形成技术创新的坚实后盾。

2、公司技术储备情况

序号项目名称技术亮点
1PV-1光伏电缆研发用于光伏发电系统的连接用电线电缆,适用于光伏组件和连接器,具有优良的耐热(温度高达100°C)、耐寒、耐油、耐紫外线、耐臭氧和耐候性能,低烟、无卤、低毒、阻燃,并通过T?V认证。
2城市轨道交通电缆的研发具有低烟无卤,阻燃、防鼠啃咬、防蚁、抗紫外光、防水等特殊电缆功能性,满足轨道交通的建设需要。
3环保型电线的研发对与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相接触的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控,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和邻苯4P等物质不超标,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470年寿命建筑用电线研发长期工作温度为105℃,热性能较高,使用寿命达70年,具有阻燃、热稳定性好、承受短路电流能力强等特性,绿色环保、可有效减少因线路老化引发的火灾事故。
510kV同轴接地电缆研发该技术产品采用同轴双铜导体绞合结构,分为内铜芯导体和外层绞合铜导体;通过改进绞机绞盘,优化设备组件,生产出的同轴导体电缆产品具有低阻抗、阻燃防爆、安全等特性,可有效的保护110kV~220kV高压变电站的正常运行。
6民用机场助航灯光电缆的研发用于民用机场助航灯光和信号灯系统主回路用埋地电缆,采用三层共挤方式生产绝缘及内外屏蔽,使电缆抗水能力强,在潮湿环境下能长期运行;采用铜带屏蔽,抗干扰能力强,传输稳定;通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验机构检测和产品质量一致性审核。
7485数据线缆研发具备抗干扰能力强、屏蔽系数小、传输距离长的特点,用于工业自动化网络控制通讯、楼宇自控网络通讯等。
8电缆用聚氯乙烯塑料配方改进及性能研究降低聚氯乙烯材料内有害物质,做到阻燃耐火性能优越,达到聚氯乙烯材料环保化。

九、发行人环境保护情况

电线电缆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已按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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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要求办理了相关环保手续,公司生产过程采取了完善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环境保护保护措施

1、主要污染物及对应治理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污染物、对应的生产经营具体环节以及主要治理措施情况如下:

污染物主要污染物名称涉及的主要生产经营环节主要治理措施及治理效果
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等挤绝缘、挤护套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等;熔炼炉和保温炉燃烧天然气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经布袋除尘器、“雾化喷淋+活性炭吸附”,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等排放标准要求
废水氨氮等生活废水源于日常办公及餐饮,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厌氧+好氧+沉淀”工艺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等标准的要求
噪声噪声拉丝机、绞线机等生产设备运转产生。通过隔声罩、减振垫、绿化带等设施处理,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固体废物废拉丝油、铝灰渣、一般固体废物等废拉丝油主要为拉丝等生产环节产生;铝灰渣为连铸连轧环节产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挤塑、成缆等生产环节产生。一般固体废物设置一般固体废物仓库贮存,出售或回收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仓库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设置危废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治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发行人主要环保设施及其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污染源对应的环保设施及运行情况如下:

序号污染物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1废气有机废气处理设施、除尘系统有效运行
2废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
3噪声消声设施有效运行
4固体废物危废仓、一般固废暂存仓库有效运行

注: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塔为生产废水的主要处理设备,属于生产设备范畴,故不在此表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常规环保监测结果显示,各污染物排放口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均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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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合规情况

根据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予以确认的相关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出现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形,未收到有关环境保护信访情况。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用于环保方面的投入分别为106.78万元、175.61万元、125.33万元和39.64万元,主要为环保设备折旧、“三废”处理费、排污费、环境监测费、咨询服务费等。

(四)法律法规强制披露的环境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披露环境信息的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被列入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情况

根据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1年清远市第二批应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被列入2021年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企业名单;根据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关于公布清远市第二十二批(2021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已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自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后,纳入企业名单,并延续至该企业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后的第三年;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准则编制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并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在广东省生态环境绿色发展服务平台披露了《2022年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年度报告》《2023年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临时报告》。

2、报告期内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单情况

经查询《清远市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清远市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022年清远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司不属于上述名录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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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确定、管理和发布。经公开网络检索,公司被生产经营场所地的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列入《2023年清远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类别为“环境风险监控”,列入条件为“年产生危险废物100吨以上的企业”。公司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云申报系统对危险废物相关信息进行了申报,在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时,亦按照规定填写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对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置做好相应管理工作,不存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已依法披露法律法规强制披露的环境信息。

十、发行人的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在境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在境外拥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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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相关的分析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相关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披露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标准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5%和最近一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5%,或对公司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会计信息。

公司在管理层分析中,部分采用了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分析的方法,以便投资者更深入理解公司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可比公司的相关信息均来自其公开披露资料。公司提醒投资者,若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相关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01,114,211.22426,660,535.10315,175,782.73202,076,070.68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60,602.23-
应收票据35,319,046.4451,921,497.68172,521,824.14112,269,530.75
应收账款730,307,860.59593,056,303.36498,631,925.88393,171,659.85
应收款项融资15,748,516.004,301,756.855,607,436.3316,495,511.67
预付款项54,856,040.1427,057,517.976,515,811.744,539,546.94
其他应收款43,198,050.0440,819,651.3029,227,882.6430,158,252.76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252,332,924.96213,084,974.47184,327,292.43150,151,388.28
合同资产126,402,007.28114,934,485.32310,545,069.07294,051,866.14
持有待售资产----

1-1-147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379,184.0610,167,152.633,222,352.683,357,822.13
流动资产合计1,562,657,840.731,482,003,874.681,525,835,979.871,206,271,649.2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95,333,581.71100,644,189.00106,236,070.42106,028,297.72
在建工程448,705.14208,318.594,970,227.641,538,007.7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44,757.17209,810.51319,165.51不适用
无形资产48,670,698.5449,261,573.4850,182,864.4650,305,849.4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898,792.911,085,473.85336,461.83696,400.03
递延所得税资产15,872,283.8714,308,643.1616,020,462.2814,665,811.18
其他非流动资产6,653,930.575,885,652.006,262,449.2110,081,496.09
非流动资产合计168,022,749.91171,603,660.59184,327,701.35183,315,862.25
资产总计1,730,680,590.641,653,607,535.271,710,163,681.221,389,587,511.4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03,473,487.61132,500,367.06350,863,276.50206,122,705.19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142,284.7370,197.09-40,094.21
应付票据162,047,303.47326,500,000.00216,000,000.00198,700,000.00
应付账款48,558,245.2769,193,355.0066,503,109.5057,363,961.52
预收款项----

1-1-148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合同负债16,277,374.4468,595,293.8420,239,581.6620,682,813.58
应付职工薪酬30,348,072.3532,851,709.7827,200,609.4523,084,215.01
应交税费24,531,156.8925,433,425.4732,083,931.5640,047,501.32
其他应付款8,377,623.3510,390,401.817,234,450.338,492,839.0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200,009.496,335,886.8024,871,796.70417,637.79
其他流动负债17,329,974.4324,227,414.8616,063,334.034,055,592.77
流动负债合计726,285,532.03696,098,051.71761,060,089.73559,007,360.4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7,000,000.00139,000,000.00116,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6,952.4653,885.61143,299.07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4,003,934.174,902,909.525,660,317.917,242,925.61
递延所得税负债--15,150.5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020,886.6341,956,795.13144,818,767.54123,242,925.61
负债合计730,306,418.66738,054,846.84905,878,857.27682,250,286.08
所有者权益:
股本350,000,000.00350,000,000.00350,000,000.0035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32,063,136.21331,810,136.21331,304,136.21330,798,136.2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1-149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3,374,255.2323,374,255.2312,298,068.782,653,908.92
未分配利润294,936,780.54210,368,296.99110,682,618.9623,885,180.24
所有者权益合计1,000,374,171.98915,552,688.43804,284,823.95707,337,225.3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730,680,590.641,653,607,535.271,710,163,681.221,389,587,511.45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435,750,043.642,762,943,462.522,893,268,822.272,324,570,784.39
减:营业成本1,259,629,936.172,490,815,772.252,626,678,362.161,988,076,685.06
税金及附加2,909,257.347,846,300.626,801,677.268,131,338.55
销售费用30,780,679.3266,737,750.7265,309,666.3962,739,808.41
管理费用14,081,881.4333,012,551.2929,299,412.0372,363,488.89
研发费用4,399,462.427,799,694.645,033,073.104,102,793.57
财务费用4,870,508.4919,750,313.8022,487,538.0821,471,123.01
其中:利息费用5,785,637.7920,277,361.2922,016,594.6321,413,619.44
利息收入972,148.17677,724.39424,988.29405,079.87
加:其他收益1,597,612.314,326,566.042,082,905.212,339,057.8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7,127.081,237,608.5563,737.09-270,299.3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42,284.73-70,197.0960,602.23-40,094.2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054,014.72-2,687,949.68-6,924,932.39-298,289.3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040,136.538,719,083.25-1,329,834.05-2,850,127.0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08.862,079.55--56,718.3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12,404,476.58148,508,269.82131,611,571.34166,509,076.55
加:营业外收入394,504.94303,817.6514,446.99352,441.70
减:营业外支出469,484.241,399,932.341,997,700.733,156,180.3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12,329,497.28147,412,155.13129,628,317.60163,705,337.94
减:所得税费用27,761,013.7336,650,290.6533,186,719.0253,239,199.46

1-1-150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4,568,483.55110,761,864.4896,441,598.58110,466,138.48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4,568,483.55110,761,864.4896,441,598.58110,466,138.48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六、综合收益总额84,568,483.55110,761,864.4896,441,598.58110,466,138.4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40.320.280.3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40.320.280.33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24,926,189.613,040,424,077.482,774,479,669.362,345,811,793.42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583,279.4649,347,954.7453,222,371.8754,078,958.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37,509,469.073,089,772,032.222,827,702,041.232,399,890,751.8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65,773,058.432,586,826,885.302,835,564,088.362,104,817,706.8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0,307,700.48109,485,499.55106,526,765.7095,347,028.29
支付的各项税费47,894,489.7396,565,550.7572,523,438.00132,088,145.7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0,716,642.5597,801,203.89123,636,566.18101,226,880.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14,691,891.192,890,679,139.493,138,250,858.242,433,479,761.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7,182,422.12199,092,892.73-310,548,817.01-33,589,010.0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151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0,5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60,150.6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7,234.00104,420.3942,956.0017,9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7,234.00104,420.3942,956.0050,678,050.6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169,150.9218,663,225.3016,453,460.0024,794,648.00
投资支付的现金---50,5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30,450.0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69,150.9218,663,225.3016,453,460.0075,725,098.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11,916.92-18,558,804.91-16,410,504.00-25,047,047.3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0,93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54,260,780.94495,409,614.86706,491,446.05466,145,445.8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123,083.84--15,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2,383,864.78495,409,614.86706,491,446.05512,075,445.8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7,300,000.00546,700,000.00266,801,910.09141,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888,071.1221,077,711.5618,142,170.29120,579,975.0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16,071.6124,376,467.7415,185,163.30207,3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4,404,142.73592,154,179.30300,129,243.68468,879,975.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7,979,722.05-96,744,564.44406,362,202.3743,195,470.8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3,314,616.9983,789,523.3879,402,881.36-15,440,586.5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2,673,063.52268,883,540.14189,480,658.78204,921,245.2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9,358,446.53352,673,063.52268,883,540.14189,480,658.78

1-1-152

二、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一)审计意见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发行人会计师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发行人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发行人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发行人会计师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收入确认

相关会计期间: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0及财务报表附注五、35。

发行人收入确认政策为:(1)一般内销收入:公司按照销售合同约定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2)寄售模式内销收入:公司按照销售合同约定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客户领用产品并提供结算对账单时确认收入。

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和2020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4.36亿元、27.63亿元、28.93亿元和23.25亿元。由于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发行人会计师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1-1-153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有效性,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②根据新亚光公司业务模式,抽查并核对销售合同的关键条款,评价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③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客户、产品等类型执行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④抽样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证据:包括销售合同或订单、销售发票、送货单及客户签收确认文件、收款记录等;对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进行核查,核实与新亚光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⑤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和期末余额进行函证,并对整个函证过程进行控制,核实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资料,并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了解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持续经营能力,以核实收入的真实性;

⑥对主要经销商执行实地走访、监盘程序,了解和评价交易的真实性;

⑦执行收入确认截止测试,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发行人会计师认为管理层对收入的确认是恰当的。

2、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减值准备计提

相关会计期间: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和2020年度。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6,财务报表附注五、4和财务报表附注五、9。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7.79亿元、6.34亿元、5.31亿元和4.22亿元,坏账准备分别为0.48亿元、0.41亿元、0.33亿元和0.29亿元,账面价值分别为7.30亿元、5.93亿元、4.99亿元和3.93亿元,占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和

1-1-154

2020年末资产总额的42.20%、35.86%、29.16%和28.29%;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1.33亿元、1.21亿元、3.27亿元和3.10亿元,减值准备分别为0.07亿元、0.06亿元、0.16亿元和0.15亿元,账面价值分别为1.26亿元、1.15亿元、3.11亿元和2.94亿元,占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和2020年末资产总额的7.30%、

6.95%、18.16%和21.16%。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减值准备反映了管理层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期信用损失做出的最佳估计,在估计时,管理层需要考虑以前年度的信用违约记录、回款率,实施判断以估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以及前瞻性经济指标。上述事项涉及重大会计估计和管理层的判断,且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减值准备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发行人会计师将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减值准备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减值准备计提作为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了解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减值准备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其设计有效性,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②检查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模型,评估模型中重大假设和关键参数的合理性及信用风险组合划分方法的恰当性;检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关键数据,包括历史数据,以评估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③执行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结合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分析,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等因素,评价管理层对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预计的恰当性;

④获取管理层对大额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可回收性的评估,特别关注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和涉诉款项,通过对客户背景、经营状况的调查,查阅历史交易和还款情况等验证管理层判断的合理性。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发行人会计师认为管理层在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面所做的判断是恰当的。

1-1-155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四、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一)行业发展的影响

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建设中必需的配套发展产业,其发展受国内经济景气度影响较大。近年来国内经济持续发展,为电线电缆行业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及新兴产业发展也将为行业注入新的活力。同时,国家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对电线电缆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也有利于整个行业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但若未来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产生剧烈波动,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综合竞争力的影响

经历了数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已经迈入成熟期的发展,缺乏竞争力的中小企业退出增多,技术与规模门槛不断提高。此外,随着市场监管约束更趋完善、市场优胜劣汰机制作用显现,将进一步压缩低效劣质企业的生存空间,市场和资源将进一步向具有品牌影响力、创新引领能力和成本竞争能力强的优势企业集中。如若未来公司不能保持研发创新,保持行业竞争地位,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铜材、铝材等,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超过90%,其价格波动将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营运资金安排。如果未来铜

1-1-156

材、铝材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或持续上涨,公司无法及时将成本波动转移至下游客户,则会对公司主要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产品价格调整机制的影响

公司采取“产品成本+目标毛利”定价模式,与部分客户约定了产品价格调整机制,但如果铜、铝价格波动较大仍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连续性及稳定性产生影响,主要原因如下:第一,价格联动的时间窗口自截标日至订单或供货单签署日,联动幅度以上海有色网公布的订单签署日前一段时间的铜、铝月平均价格计算,而非订单签署当日的铜、铝价格;第二,价格联动的前提条件为铜、铝价格波动超过一定幅度,且仅调整超出部分。当订单执行期内铜、铝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产品价格联动情况将与铜、铝市场价格波动情况有所差异,导致订单毛利率在一段时间内出现波动。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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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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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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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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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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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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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组合2账龄组合应收账款组合3 低风险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组合3低风险组合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其他款项(账龄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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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应收客户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合同资产组合2一般客户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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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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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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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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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参见本节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七)公允价值计量”。

(七)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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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八)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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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九)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六)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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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十)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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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十一)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005.00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00-10.005.009.5-19.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005.0019.00
办公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00-5.005.0019.00-31.67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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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适用2020年度及以前)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十二)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三)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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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四)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土地使用权50年法定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10年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专利、商标10年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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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3、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4、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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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六)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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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各项费用摊销的年限如下:

项目摊销年限
装修支出5年
其他按受益期间进行摊销

(十七)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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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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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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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八)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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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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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1)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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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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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方法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合同包含转让产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一般内销收入:公司按照销售合同约定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2)寄售模式内销收入:公司按照销售合同约定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客户领用产品并提供结算对账单时确认收入。

(二十一)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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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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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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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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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二十三)租赁

1、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

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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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C.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D.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本节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八)预计负债”。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D.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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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选择权;

E.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A.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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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下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前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在计提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时,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折旧期间以租赁合同而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本公司将会取得租赁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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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本公司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②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应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收款,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应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为租赁收入。

(二十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本节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十)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详见本节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十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之“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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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本节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十三)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本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A.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B.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及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C.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按照本节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五)长期资产减值”,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本公司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除此之外,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a.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b.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c.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d.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e.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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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f.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本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做出分类。除此之外,本公司未对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衔接规定进行调整,而是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详见本节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十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之“4、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该解释,执行解释14号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解释15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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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649,133,029.41398,958,584.79-250,174,444.62
合同资产253,249,103.32253,249,103.32
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7,056,197.4910,101,256.503,045,059.01
递延所得税资产14,639,770.6114,143,873.52-495,897.09
流动负债:
预收款项13,862,330.84-13,862,330.84
合同负债14,110,698.3914,110,698.39
其他应付款231,469,689.73227,863,079.67-3,606,610.06
其他流动负债1,518,547.803,238,850.591,720,302.79
非流动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1,443,517.271,443,517.27
所有者权益:
盈余公积31,581,387.5032,163,211.81581,824.31
未分配利润245,427,096.32250,663,515.085,236,418.76

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预收款项、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将未到期质保金253,249,103.32元,自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资产,并调整受前述重分类影响的信用减值损失-1,983,588.36元、递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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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资产-495,897.09元及盈余公积148,769.13元,前述调整影响未分配利润1,338,922.14元;调整受未到期质保金影响的应收账款与预收款项重分类1,091,070.34元。

(2)合同负债、预收款项、其他流动负债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将与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14,953,401.18 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13,233,098.39元、其他流动负债1,720,302.79元。

(3)其他应付款、合同负债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将预提经销商返利金额877,600.00元从其他应付款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4)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应付款、递延所得税负债、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将中标服务费按合同取得成本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3,897,496.62元、调整盈余公积433,055.18元、调整其他应付款-2,729,010.06元、其他非流动资产3,045,059.01元、递延所得税负债1,443,517.27元。

4、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非流动资产:
使用权资产不适用112,242.25112,242.25
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31,917.501,162,689.3430,771.84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不适用81,470.4181,470.41

2021年1月1日,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采用首次执行日前增量借款利率折现后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金额为112,242.25元,其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金额30,771.84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计量使用权资产,金额为112,242.25元。

六、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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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0.210.21-5.6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54.90399.28194.88222.5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7.94116.7823.20-31.0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4.6240.03-86.7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50-109.61-198.33-280.3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4,416.44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134.29446.6819.76-4,424.21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32.25110.031.89-15.0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02.04336.6517.87-4,409.1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02.04336.6517.87-4,409.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54.8110,739.549,626.2915,455.81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1.21%3.04%0.19%-39.91%

报告期内, 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较低。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较高,主要系由于公司当年计提股份支付费用较高所致。

综上所述,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

七、税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及税率详见下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增值额13.00%、6.00%、3.00%
城市维护建设税流转税额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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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教育费附加流转税额3.00%
地方教育附加流转税额2.00%
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额25.00%

八、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项目2023年6月末/ 2023年1-6月2022年末/ 2022年度2021年末/ 2021年度2020年末/ 2020年度
流动比率(倍)2.152.132.002.16
速动比率(倍)1.721.771.751.88
资产负债率(%)42.2044.6352.9749.10
利息保障倍数(倍)20.428.276.898.6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723.423.643.26
存货周转率(次/年)5.3612.4415.6113.2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2,624.1218,422.4616,784.1519,911.9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8,456.8511,076.199,644.1611,046.6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8,354.8110,739.549,626.2915,455.81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310.280.170.1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1.080.57-0.89-0.1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270.240.23-0.0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862.622.302.02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款项-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2/(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初合同资产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合同资产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费用+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

9、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0、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1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2、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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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报告期利润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3年1-6月8.830.240.24
2022年度12.290.320.32
2021年度12.760.280.28
2020年度17.550.330.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3年1-6月8.720.240.24
2022年度11.910.310.31
2021年度12.740.280.28
2020年度24.550.470.47

注: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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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143,316.0099.82%275,614.0599.75%288,513.2199.72%231,862.9099.74%
其他业务收入259.000.18%680.300.25%813.670.28%594.180.26%
合计143,575.00100.00%276,294.35100.00%289,326.88100.00%232,457.0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32,457.08万元、289,326.88万元、276,294.35万元和143,575.00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31,862.90万元、288,513.21万元、275,614.05万元和143,316.00万元,占比超过99%。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料销售收入,占比很小。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析

(1)收入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电力电缆64,534.1645.03%162,956.2459.12%169,576.3958.78%137,738.6659.41%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32,956.6823.00%63,315.3722.97%62,133.7021.54%53,429.6323.04%
架空导线45,472.9831.73%48,580.6917.63%55,271.0719.16%39,232.2816.92%
电缆管352.180.25%761.740.28%1,532.060.53%1,462.330.63%
合计143,316.00100.00%275,614.05100.00%288,513.21100.00%231,862.90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产品结构总体稳定,主要产品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和架空导线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超过99.00%,电缆管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足1%。

1-1-200

(2)收入变动情况分析

①电线电缆的收入变动情况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和架空导线,其变动主要受销量和价格所影响。在销量方面,受到整体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下游客户对产品需求结构的变化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有较大影响。在价格方面,电线电缆产品定价受铜价、铝价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影响较大。

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和架空导线的产品规格型号众多,不同规格的产品截面面积差异较大,订单销量在此影响下无法准确衡量整体电线电缆的销量情况,故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架空导线以转换为同一标准产品的长度计算,分析销量及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千米、元/千米

产品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数值同比/ 变动数值变动数值变动数值
电力电缆销售收入64,253.59-7.88%162,905.26-3.89%169,504.2623.13%137,666.79
销量16,378.867.56%37,931.31-7.41%40,968.78-4.23%42,777.44
单价39,229.59-8.66%42,947.443.80%41,374.0128.56%32,182.10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销售收入32,956.6811.12%63,315.321.90%62,133.3016.29%53,429.63
销量25,087.9874.37%30,712.218.57%28,286.70-19.89%35,308.90
单价13,136.45-36.28%20,615.68-6.15%21,965.5545.16%15,132.06
架空导线销售收入45,423.75147.87%48,576.36-12.11%55,271.0740.88%39,232.28
销量95,219.73173.99%97,396.00-15.73%115,578.9624.10%93,135.18
单价4,770.41-4.35%4,987.514.30%4,782.1013.52%4,212.40
合计销售收入142,634.0221.15%274,796.93-4.22%286,908.6324.56%230,328.71
销量136,686.57112.35166,039.52-10.17%184,834.447.95%171,221.52
单价10,435.12-36.95%16,550.096.62%15,522.4715.39%13,452.09

注1:上表中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和架空导线的单价以剔除电缆附件的收入及销量计算。注2:2023年1-6月的销售收入和销量的同比情况以2022年1-6月数据计算,单价的变动情况以2022年度数据计算。

A.电线电缆的销量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电线电缆产品的各期销量分别为171,221.52千米、184,834.44千米、166,039.52千米和136,686.57千米,产品销量有所波动,主要原因包括:一方

1-1-201

面,2021年和2022年度建筑施工、轨道交通、电力工程等客户的工程进度有所延后,对部分产品的需求量亦有所波动;另一方面,公司各年度对电网客户的中标量及执行情况有所波动。B.电线电缆的价格变化分析报告期内,电线电缆产品的单价分别为13,452.09元/千米、15,522.47元/千米、16,550.09元/千米和10,435.12元/千米,2021年上涨15.39%,主要由于铜材、铝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对产品成本影响较大,因此产品价格亦随之上调;2022年度,产品价格持续上涨,主要由于铜材、铝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维持高位波动走势;2023年1-6月产品价格下降幅度较大,一方面由于铝导体产品的收入占比有所提升,铝导体产品价格偏低,拉低了整体单价水平;另一方面由于铜材市场价格相对稳定,铝材市场价格较2022年度有所下跌,相关产品价格亦随之下降。

C.电线电缆的销量和单价对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的贡献率2020年度至2022年度,公司主要产品的收入变动主要受产品销量和价格因素影响,具体影响程度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2022年相对于2021年2021年相对于2020年
影响金额比例影响金额比例
电力电缆销量因素-12,567.24103.76%-5,820.66-10.29%
价格因素5,968.23-49.28%37,658.1366.56%
小计-6,599.0054.48%31,837.4656.27%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销量因素5,327.76-43.99%-10,626.03-18.78%
价格因素-4,145.7434.23%19,329.6934.16%
小计1,182.02-9.76%8,703.6715.38%
架空导线销量因素-8,695.2871.79%9,454.2216.71%
价格因素2,000.57-16.52%6,584.5711.64%
小计-6,694.7155.27%16,038.7928.35%
销量因素-15,934.76131.57%-6,992.47-12.36%
价格因素3,823.06-31.57%63,572.39112.36%
合计-12,111.70100.00%56,579.92100.00%

注:销量影响收入金额=(本期销量-上期销量)*上期单价;价格影响收入金额=(本期单价-上期单价)*本期销量。

1-1-202

由上表可知,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主要受价格因素所影响,其中电力电缆及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的价格上涨对整体收入上升的贡献较大,主要系产品价格与原材料价格相关,受该年度铜材、铝材的价格上涨影响较大。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下降,主要受销量因素所影响,其中电力电缆及架空导线的销量下降对收入下滑的影响较大,主要系下游客户需求波动所致。

②电缆管的收入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电缆管的销量及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千米、元/千米

产品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数值变动数值变动数值变动数值
电缆管销售收入342.37-745.18-50.33%1,500.405.49%1,422.35
销量115.64-288.93-49.10%567.63-25.81%765.10
单价29,605.2714.79%25,790.54-2.43%26,432.5542.18%18,590.41

注:电缆管的计量单位较多,其中以“米”为计量单位的产品收入占比超过97%,因此上表的收入、销量及单价系以“米”为计量单位的产品数据。

报告期内,电缆管的销量分别为765.10千米、567.63千米、288.93千米和115.64千米;单价分别为18,590.41元/千米、26,432.55元/千米、25,790.54元/千米和29,605.27元/千米,呈先升后降。电缆管系2020年新增产品,业务规模较小,销量波动较大。此外,电缆管型号众多,各期不同型号的销量有所差异,故单价波动较大。

报告期内,电缆管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足1%,其销量及单价波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影响较小。

3、主要产品的产销量与财务数据的一致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千米、万元

产品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数值数值同比数值同比数值
电力电缆产量16,919.2138,156.14-7.02%41,036.30-4.27%42,868.54
销量16,378.8637,931.31-7.41%40,968.78-4.23%42,777.44
销售收入64,253.59162,905.26-3.89%169,504.2623.13%137,666.79
电气装备产量25,908.7130,771.247.49%28,627.05-18.72%35,219.62

1-1-203

产品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数值数值同比数值同比数值
用电线电缆销量25,087.9830,712.218.57%28,286.70-19.89%35,308.90
销售收入32,956.6863,315.321.90%62,133.3016.29%53,429.63
架空导线产量94,517.19104,193.65-10.50%116,412.7128.29%90,738.49
销量95,219.7397,396.00-15.73%115,578.9624.10%93,135.18
销售收入45,423.7548,576.36-12.11%55,271.0740.88%39,232.28
合计产量137,345.12173,121.03-6.96%186,076.0610.22%168,826.65
销量136,686.57166,039.52-10.17%184,834.447.95%171,221.52
销售收入142,634.02274,796.93-4.22%286,908.6324.56%230,328.71

注:1、产量及销量以转换为同一标准产品的长度计算;

2、产量、销量及销售收入均不含电缆附件。

2020年度至2022年度,公司电线电缆产品的产量、销量及销售收入总体呈先升后降趋势。其中,电力电缆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的2021年度产销量下降,但收入有所上升,主要系当年铜材和铝材的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产品价格随之上涨,对销售收入影响较大。2023年1-6月,公司电线电缆产品的产品、销量及销售收入均一致上升。

4、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析

公司的销售模式分为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销137,004.5395.60%264,787.1296.07%277,430.1296.16%220,716.9895.19%
经销6,311.474.40%10,826.923.93%11,083.093.84%11,145.924.81%
合计143,316.00100.00%275,614.05100.00%288,513.21100.00%231,862.90100.00%

公司直销客户主要为供电公司客户、工程类客户等。报告期内,公司的直销模式收入分别为220,716.98万元、277,430.12万元、264,787.12万元和137,004.5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19%、96.16%、96.07%和95.60%。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主要依靠丰富的行业经验及良好的产品质量自行开发市场并获得业务订单,直销收入占比总体稳定。

1-1-204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销模式收入分别为11,145.92万元、11,083.09万元、10,826.92万元和6,311.4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1%、3.84%、3.93%和

4.40%,占比较低。

5、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南地区118,430.4782.64%239,801.7487.01%249,741.1886.56%202,891.4987.50%
西南地区17,359.5312.11%22,542.478.18%22,191.597.69%13,280.855.73%
华中地区4,592.433.20%6,542.372.37%7,388.972.56%7,670.843.31%
其他地区2,933.572.05%6,727.472.44%9,191.473.19%8,019.723.46%
合计143,316.00100.00%275,614.05100.00%288,513.21100.00%231,862.9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收入来源于华南地区,其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87.50%、86.56%、87.01%和82.64%。公司地处位居全国经济发展前列的华南区域,电网及民用市场需求较高,公司的主要客户位于华南区域,因此公司在华南区域的销售占比较高。此外,公司持续开拓南方电网在华南以外辖区的业务,同时积极拓展国家电网等省外客户,提升了在西南、华中等地区的影响力,并逐步开发了当地的民用市场业务。

6、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60,272.5842.06%49,393.7217.92%44,192.7615.32%37,202.2916.04%
第二季度83,043.4257.94%68,674.9224.92%76,356.6126.47%70,675.4730.48%
第三季度--74,753.6727.12%76,841.2726.63%61,232.2326.41%
第四季度--82,791.7430.04%91,122.5731.58%62,752.9127.06%
合计143,316.00100.00%275,614.05100.00%288,513.21100.00%231,862.90100.00%

报告期内,第一季度销售收入占比偏低,其他季度的收入占比差异较小,主要由

1-1-205

于电网或工程施工受冬季天气或春节假期等影响,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会放缓施工进度,电线电缆产品的供货进度相应受到影响。

7、第三方回款情况

(1)第三方回款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回款主要由客户支付,但也存在销售回款来自非合同签订方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由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代付66.83345.3490.7273.88
集团(或实控人)内关联公司或指定相关公司代付款1,185.781,648.612,022.12508.02
政府采购项目指定财政部门或专门部门统一付款---3.93
应收账款保理、支票背书、供应链物流等方式完成付款30.00515.38426.75155.50
工程业主方回款-77.19-4.80
其他-36.2281.27-
第三方回款1,282.612,622.742,620.86746.12
营业收入143,575.00276,294.35289,326.88232,457.08
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比例0.89%0.95%0.91%0.32%

注:公司对同一法人主体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回款未界定为第三方回款。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均基于真实的销售行为。报告期各期,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746.12万元、2,620.86万元、2,622.74万元和1,282.6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2%、0.91%、0.95%和0.89%,占比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第三方回款金额及比例处于合理范围。

(2)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通过第三方回款的原因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电力系统或大型集团类客户出于内部管理需要、结算安排、交易习惯等原因,指定电力系统或集团内部主体支付货款;二是公司出于自身资金回笼的需求,使用应收账款保理的方式收回货款,或者客户将所持支票背书转让给公司,由出票人兑付;三是工程类客户由业主方直接向公司支付款项;四是部分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控制的民营企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代付货款。

1-1-206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客户通过第三方向公司付款主要由于商业习惯、结算便捷性、资金周转等原因造成,符合公司所在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具有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公司第三方回款均基于真实的销售行为,相关客户及代付款方未对代付相关事项提出异议,也未发生因第三方回款导致公司与客户或第三方的任何纠纷。

8、现金收付货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现金收款的情况。公司现金收款的情况符合电缆行业特点,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

(1)现金收货款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了现金收款的管理制度,现金收货款金额及比例均呈下降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现金收货款2.920.0419.20124.68
营业收入143,575.00276,294.35289,326.88232,457.08
现金收货款占营业收入比例0.00%0.00%0.01%0.05%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现金销售,主要包括面向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等零散终端客户的零星销售,以及部分企业使用现金支付少部分尾款等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对现金收款的规范,逐步减少现金回款情形。

(2)现金付货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使用现金支付货款的情况。

(3)规范措施

发行人制定了规范和完善的现金审批、领取、报销、现金收款、现金日常库存管理等流程,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现金。对于现金收款,在确实不可避免的情况下,需经发行人财务部门批准,并且原则上必须当日或次日将现金缴存发行人银行账户。发行人在日常工作中对上述规范措施严格予以执行。

1-1-207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125,708.6499.80%248,393.4199.72%261,753.0899.65%198,184.7099.69%
其他业务成本254.350.20%688.160.28%914.760.35%622.960.31%
合计125,962.99100.00%249,081.58100.00%262,667.84100.00%198,807.6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成本分别为198,807.67万元、262,667.84万元、249,081.58万元和125,962.99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的占比超过99%,其他业务成本的占比不足1%。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电力电缆59,029.8946.96%149,057.6360.01%157,483.0860.16%121,085.8761.10%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27,941.4322.23%53,601.7621.58%52,507.0620.06%43,334.2521.87%
架空导线38,369.5630.52%44,899.0918.08%50,327.8419.23%32,479.4216.39%
电缆管367.760.29%834.940.34%1,435.090.55%1,285.150.65%
合计125,708.64100.00%248,393.41100.00%261,753.08100.00%198,184.70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98,184.70万元、261,753.08万元、248,393.41万元和125,708.64万元,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及变动情况与主营业务收入情况相匹配。

3、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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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118,073.9493.93%234,945.9594.59%248,734.6195.03%185,373.3193.54%
其中:铜材65,333.2851.97%161,317.5864.94%169,875.8764.90%131,532.5466.37%
铝材37,385.0829.74%42,695.2817.19%43,480.6816.61%27,850.6614.05%
直接人工2,193.031.74%4,195.901.69%3,976.891.52%3,678.171.86%
制造费用3,582.612.85%6,352.282.56%5,966.282.28%6,344.713.20%
运输费用1,859.061.48%2,899.281.17%3,075.301.17%2,788.511.41%
合计125,708.64100.00%248,393.41100.00%261,753.08100.00%198,184.7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相对稳定,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运输费用构成,其中直接材料占比超过90%,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

(1)直接材料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包括铜材、铝材、塑料原料、钢材及绝缘料等,其中铜材和铝材为主要原材料,直接材料在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合计超过90%,其价格波动对主营业务成本影响较大。

公司采购的铜材主要包括铜杆、铜带等,其中铜杆在报告期内的采购额占铜材采购额的比例超过90%,其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报告期内,沪铜连续(CU00.SHF)的平均价格分别为43,756.72元/吨、61,025.29

1-1-209

元/吨、58,225.43元/吨和59,821.96元/吨,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较上期的变动幅度分别为39.46%、-4.59%和2.74%;发行人的铜杆采购价格年平均值分别为43,346.78元/吨、60,439.67元/吨、60,554.70元/吨和60,138.73元/吨,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较上期的变动幅度分别为39.43%、0.19%和-0.69%。公司采购的铝材主要包括铝锭、铝杆、铝带等,其中铝锭和铝杆在报告期内的采购额占铝材采购额的比例超过99%,其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报告期内,沪铝连续(AL00.SHF)的平均价格分别为12,887.88元/吨、17,407.41元/吨、17,452.31元/吨和16,338.02元/吨,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较上期的变动幅度分别为35.07%、0.26%和-6.38%;发行人的铝锭及铝杆采购价格年平均值分别为12,512.20元/吨、17,121.38元/吨、18,110.99元/吨和16,561.94元/吨,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较上期的变动幅度分别为36.84%、5.78%和-8.55%。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铜杆、铝锭及铝杆的采购价格与沪铜连续(CU00.SHF)、沪铝连续(AL00.SHF)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受采购时点及存货计价方式等因素影响,变动趋势略有滞后。

(2)直接人工

直接人工主要为归集发行人与生产相关且能直接归属对应车间的人员薪酬。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人工金额分别为3,678.17万元、3,976.89万元、4,195.90万元和2,193.03万元,2020年度至2022年度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系产量变动及生产人员人数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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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主要包括与生产相关但不能直接归属对应车间的人员薪酬、电费、折旧与摊销等。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制造费用金额分别为6,344.71万元、5,966.28万元、6,352.28万元和3,582.61万元,出现一定波动,主要系2021年度的车间维修等修缮工程支出相对较少所致。

(4)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主要系发行人将货物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自有车辆运输费用及第三方物流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运输费用金额分别为2,788.51万元、3,075.30万元、2,899.28万元和1,859.06万元,呈先升后降,主要系成品油价格及产品销量波动影响所致;各期运输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1.20%、1.07%、1.05%和1.30%,2021年度和2022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产品价格受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而上升,导致收入规模的增长幅度大于运输费用的增长幅度所致;2023年1-6月有所上升,一方面由于单位运费较高的铝导体产品的销量有所上升,另一方面由于华南地区以外的产品销量有所增加所致。

(三)毛利及毛利率总体情况

1、毛利分析

(1)营业收入毛利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17,607.3699.97%27,220.63100.03%26,760.13100.38%33,678.19100.09%
其他业务4.650.03%-7.86-0.03%-101.09-0.38%-28.78-0.09%
合计17,612.01100.00%27,212.77100.00%26,659.05100.00%33,649.41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毛利分别为33,649.41万元、26,659.05万元、27,212.77万元和17,612.01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33,678.19万元、26,760.13万元、27,220.63万元和17,607.36万元,系营业收入毛利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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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毛利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电力电缆5,504.2731.26%13,898.6151.06%12,093.3145.19%16,652.7849.45%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5,015.2628.48%9,713.6235.68%9,626.6335.97%10,095.3829.98%
架空导线7,103.4140.34%3,681.6013.53%4,943.2318.47%6,752.8620.05%
电缆管-15.58-0.09%-73.20-0.27%96.960.36%177.180.53%
合计17,607.36100.00%27,220.63100.00%26,760.13100.00%33,678.1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和架空导线。其中,2020年至2022年电力电缆的毛利占比最高;2023年1-6月架空导线的毛利占比有所提升。

2、主营业务分产品类别的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电力电缆8.42%8.58%7.12%12.07%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15.22%15.34%15.49%18.89%
架空导线15.62%7.58%8.94%17.21%
电缆管-5.25%-10.25%6.01%12.25%
主营业务12.29%9.88%9.28%14.53%

注:1、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和架空导线的毛利及毛利率以剔除电缆附件计算,下同;

2、电缆管的毛利及毛利率取以“米”为计量单位的产品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4.53%、9.28%、9.88%和12.29%,毛利率水平有所波动,主要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电网客户调价机制限制、部分订单履约期较长等因素影响所致。

(1)电力电缆毛利率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电力电缆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1-212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单位售价(元/千米)39,229.5942,947.4441,374.0132,182.10
单位成本(元/千米)35,925.5139,261.7538,429.9128,298.67
毛利率8.42%8.58%7.12%12.07%
单位售价变动-8.66%3.80%28.56%-
单位成本变动-8.50%2.16%35.80%-
毛利率变动-0.16%1.47%-4.95%-
单位售价对毛利率的影响-7.93%3.48%26.53%-
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7.77%-2.01%-31.48%-
铜杆采购价格变动-0.69%0.19%39.43%-
铝锭、铝杆采购价格变动-8.55%5.78%36.84%-

注:1、毛利率变动为毛利率上升或下降的数值,下同;

2、各期单位售价对毛利率影响=当期毛利率-(上期单位售价-当期单位成本)/上期单位售价;各期单位成本对毛利率影响=(上期单位售价-当期单位成本)/上期单位售价-上期毛利率;下同。

报告期内,电力电缆的毛利率分别为12.07%、7.12%、8.58%和8.42%,毛利率有所波动,主要原因系:第一,2020年上半年铜材价格有所下降,当期履行2019年度铜材价格偏高时签署订单的毛利率较高,拉升了2020年度的毛利率水平;第二,2021年铜材价格大幅上涨,受部分电网客户调价机制、订单合同履约期较长等因素影响,电网客户的产品价格未能与产品成本同步上调,同时发行人未能完全锁定履约所需的铜、铝等主要原材料成本,导致当年度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第三,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发行人履行过往年度原材料价格偏低时签署订单的收入占比有所下降,故毛利率有所回升。

(2)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毛利率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单位售价(元/千米)13,136.4520,615.6821,965.5515,132.06
单位成本(元/千米)11,137.3817,452.8218,562.2212,272.90
毛利率15.22%15.34%15.49%18.89%
单位售价变动-36.28%-6.15%45.16%-
单位成本变动-36.19%-5.98%51.25%-
毛利率变动-0.12%-0.15%-3.40%-

1-1-213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单位售价对毛利率的影响-30.76%-5.20%38.16%-
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30.63%5.05%-41.56%-
铜杆采购价格变动-0.69%0.19%39.43%-
铝锭、铝杆采购价格变动-8.55%5.78%36.84%-

报告期内,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的毛利率分别为18.89%、15.49%、15.34%和

15.22%,2020年度毛利率较高,2021年度至2023年1-6月毛利率相对稳定。

(3)架空导线毛利率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架空导线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期间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单位售价(元/千米)4,770.414,987.514,782.104,212.40
单位成本(元/千米)4,025.124,609.564,354.413,487.34
毛利率15.62%7.58%8.94%17.21%
单位售价变动-4.35%4.30%13.52%-
单位成本变动-12.68%5.86%24.86%-
毛利率变动8.05%-1.37%-8.27%-
单位售价对毛利率的影响-3.67%3.97%12.31%-
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11.72%-5.34%-20.58%-
铜杆采购价格变动-0.69%0.19%39.43%-
铝锭、铝杆采购价格变动-8.55%5.78%36.84%-

报告期内,架空导线的毛利率分别为17.21%、8.94%、7.58%和15.62%,2021年度和2022年度下降幅度较大,2023年1-6月有所回升,主要原因系:一方面,架空导线产品包括架空绝缘电缆和裸导线,其中裸导线的收入占比自2020年的约48%提升至2023年1-6月的约80%,架空绝缘电缆的收入占比有所下降。裸导线的毛利率略低于架空绝缘电缆,其收入占比提升拉低了架空导线的整体毛利率。另一方面,裸导线产品主要面向电网客户销售,在2021年度铝材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下,受电网客户的调价机制限制及电网客户订单合同履约期较长等因素影响,该类客户的产品价格上调幅度小于成本上涨幅度,导致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2023年1-6月,随着原材料价格偏低时签署的订单逐步消化,裸导线的毛利率显著回升,故架空导线的整体毛利率亦有所上升。

1-1-214

(4)电缆管毛利率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电缆管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期间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单位售价(元/千米)29,605.2725,790.5426,432.5518,590.41
单位成本(元/千米)31,160.8128,433.9824,844.9616,312.38
毛利率-5.25%-10.25%6.01%12.25%
单位售价变动14.79%-2.43%42.18%-
单位成本变动9.59%14.45%52.31%-
毛利率变动5.00%-16.26%-6.25%-
单位售价对毛利率的影响15.57%-2.68%39.65%-
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10.57%-13.58%-45.90%-
塑料原料采购价格变动-15.70%-7.45%36.22%-

报告期内,电缆管的毛利率分别为12.25%、6.01%、-10.25%和-5.25%,整体波动较大,主要原因系:一方面,由于电缆管系2020年新增产品,销量暂未形成规模;另一方面,电缆管型号众多,各期不同型号的销量有所差异,导致单价及单位成本波动较大。

3、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的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的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 模式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
直销17,214.8997.77%26,672.0597.98%25,408.1594.95%32,366.8896.11%
经销392.472.23%548.582.02%1,351.985.05%1,311.313.89%
合计17,607.36100.00%27,220.63100.00%26,760.13100.00%33,678.19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直销模式下的毛利占整体毛利的比例约95~98%,与公司销售模式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销售模式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直销模式12.57%10.07%9.16%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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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模式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销模式6.22%5.07%12.20%11.76%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模式的毛利率分别为14.66%、9.16%、10.07%和12.57%,呈先降后升趋势,其中电网客户收入占比约为43%~52%,其订单毛利率对直销模式的毛利率影响较大。2020年,公司履约的电网合同毛利率偏高,对直销模式的毛利率有所提升;2021年度,铜、铝价格大幅上涨,受客户调价机制及订单合同履约期较长等因素影响,同时发行人未能完全锁定履约所需的铜、铝等主要原材料成本,电网客户的产品价格上调幅度小于产品成本上涨幅度,导致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对直销模式的毛利率影响较大;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原材料价格偏低时签署订单逐步消化,直销模式的毛利率有所回升。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的毛利率分别为11.76%、12.20%、5.07%和6.22%,2022年度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2022年7月至10月的经销收入占比较高,在此期间铜、铝市场价格下跌幅度较大,公司对经销商客户采取“随行就市”的定价原则,产品价格变动较快,但产品成本变动相对滞后,导致经销模式的毛利率有所下降;2023年1-6月毛利率偏低,主要由于为开拓市场,发行人给予经销商一定的价格优惠。

4、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敏感性分析

(1)成本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内,假设销售价格不变,分别以直接材料价格增长1%、5%、10%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做敏感分析:

期间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计算过程
变动前毛利率12.29%9.88%9.28%14.53%a
直接材料成本占比93.93%94.59%95.03%93.54%b
直接材料价格变动1%后的主营业务毛利率11.46%9.02%8.41%13.73%c=1-(1-a)*(1%*b+1)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0.82%-0.85%-0.86%-0.80%d=-(a-c)
直接材料价格变动5%后的主营业务毛利率8.17%5.61%4.96%10.53%e=1-(1-a)*(5%*b+1)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4.12%-4.26%-4.31%-4.00%f=-(a-e)
直接材料价格变动10%后的主营业务毛利率4.05%1.35%0.65%6.53%g=1-(1-a)*(10%*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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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计算过程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8.24%-8.52%-8.62%-7.99%h=-(a-g)

(2)价格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内,假设产品成本不变,分别以销售价格增长1%、5%、10%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做敏感分析:

期间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变动前毛利率12.29%9.88%9.28%14.53%
产品价格变动1%后的主营业务毛利率13.15%10.77%10.17%15.37%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0.87%0.89%0.90%0.85%
产品价格变动5%后的主营业务毛利率16.46%14.17%13.60%18.60%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4.18%4.29%4.32%4.07%
产品价格变动10%后的主营业务毛利率20.26%18.07%17.52%22.30%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7.97%8.19%8.25%7.77%

由上表可知,当产品成本和价格变动比例较小时,产品价格对毛利率影响较大。随着变动比例增加,产品成本对毛利率影响较大。

5、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1)综合毛利率对比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汉缆股份19.74%20.05%20.42%20.34%
杭电股份15.98%14.69%14.25%14.13%
金龙羽13.88%13.00%12.93%14.30%
中辰股份14.85%14.94%14.39%15.04%
久盛电气15.64%14.85%14.74%16.95%
亘古电缆16.33%17.34%14.77%15.97%
平均值16.07%15.81%15.25%16.12%
发行人12.27%9.85%9.21%14.48%

注1:数据来源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下同。注2:发行人于2020年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并将运输费用计入营业成本,而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2020年未将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及包装费计入营业成本,为保持数据的可比性,上表统一自2020年起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及包装物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并以此计算得

1-1-217

出同行业可比公司各期调整后的综合毛利率。

注3:杭电股份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进行追溯调整,调整数据包括营业成本、电力电缆的产品成本、导线的产品成本和研发费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由于各自产品类型、客户结构等方面不同,导致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2020年度,发行人毛利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低于汉缆股份、久盛电气和亘古电缆,与杭电股份、金龙羽、中辰股份较为接近;2021年度,铜、铝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受客户调价机制及供货期调整、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度,发行人的毛利率因电网客户的订单毛利率较高而有所回升,与杭电股份、金龙羽、中辰股份、久盛电气的回升幅度接近;2023年1-6月,发行人的毛利率回升至12.27%,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的差距缩小。

(2)同类型产品毛利率对比分析

发行人、杭电股份、金龙羽自2020年起将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及包装物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汉缆股份、中辰股份、久盛电气自2021年起将运输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为保持数据的可比性,下文按运输费用计入营业成本的时间差异,分别对比同类型产品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

①电力电缆产品毛利率对比分析

运输费用归集公司名称类别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2021年起计入营业成本汉缆股份电力电缆22.15%19.91%20.42%22.84%
中辰股份电力电缆15.49%15.62%14.79%16.30%
久盛电气电力电缆-16.65%12.32%13.44%
平均值-18.82%17.40%15.84%17.53%
发行人电力电缆8.42%8.58%7.12%13.27%
2020年起计入营业成本杭电股份缆线-15.23%15.51%14.53%
金龙羽电缆12.45%11.70%11.48%14.85%
亘古电缆电力电缆14.73%15.78%13.99%15.41%
平均值-13.59%14.24%13.66%14.93%
发行人电力电缆8.42%8.58%7.12%12.07%

注1:发行人的毛利率以剔除电缆附件计算,下同;注2:杭电股份和久盛电气未披露2023年1-6月的产品毛利率,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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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汉缆股份、久盛电气、中辰股份等3家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报告期内,汉缆股份、久盛电气、中辰股份等3家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电缆产品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17.53%、15.84%、17.40%和18.82%;发行人的电力电缆毛利率分别为13.27%、7.12%、8.58%和8.42%,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汉缆股份的毛利率相对偏高,拉升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主要系其电力电缆中包括高压和超高压电力电缆及海上风电、海洋油气用海缆等毛利率较高的产品,中辰股份和久盛电气未披露电力电缆的毛利率变动原因。2021年度,发行人的电力电缆产品毛利率与上述3家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均出现下降,但发行人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由于铜、铝市场价格持续上升,电网客户的订单毛利率受调价机制限制及订单履约期较长等因素影响而大幅下降。此外,发行人的电网类客户以南方电网为主,汉缆股份、中辰股份、久盛电气的电网类客户以国家电网为主,两者的调价机制在调价幅度和调价窗口等方面亦存在一定差异。2022年度,发行人的电力电缆产品毛利率受电网客户的订单毛利率较高影响而有所回升,与上述3家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均呈回升趋势,上升幅度较为接近。2023年1-6月,发行人电力电缆的毛利率因履行原材料价格偏低时签署订单的收入占比有所提升而小幅下降;上述其他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平均值有所上升,一方面主要由于汉缆股份的电力电缆毛利率有所上升,其未披露具体原因;另一方面由于久盛电气未披露电力电缆毛利率,对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有所影响。B.杭电股份、金龙羽、亘古电缆等3家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报告期内,杭电股份、金龙羽、亘古电缆等3家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电力电缆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14.93%、13.66%、14.24%和13.59%;发行人的电力电缆毛利率分别为12.07%、7.12%、8.58%和8.42%。2021年,发行人的电力电缆毛利率下滑幅度大于上述3家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铜材价格大幅上涨,电力电缆的毛利率受电网客户调价机制限制及订单合同供货期较长等因素影响而下降幅度较大。2022年度,发行人的电力电缆产品毛利率受电网客户的订单毛利率较高影响而有所回升,与金龙羽的电缆产品毛利率均小幅回升。2023年1-6月,发行人的电力电力电缆产品毛利率较为稳定,亘古电缆的电力电缆产品毛利率小幅下降,金龙羽的电缆产品毛利率小幅上升,均呈小幅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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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产品毛利率对比分析

运输费用归集公司名称类别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2021年起计入营业成本汉缆股份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19.39%22.97%24.39%
中辰股份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8.66%6.49%10.42%15.01%
久盛电气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13.06%14.02%17.35%
平均值-8.66%12.98%15.80%18.92%
发行人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15.22%15.34%15.49%20.06%
2020年起计入营业成本杭电股份民用线-19.72%20.64%25.89%
金龙羽电线15.73%14.98%14.95%15.16%
亘古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13.00%14.25%18.61%16.62%
平均值-14.36%16.32%18.07%19.22%
发行人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15.22%15.34%15.49%18.89%

注:汉缆股份未披露2023年1-6月的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毛利率。

A.汉缆股份、久盛电气、中辰股份等3家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报告期内,汉缆股份、久盛电气、中辰股份等3家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18.92%、15.80%、12.98%和8.66%;发行人的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毛利率分别为20.06%、15.49%、15.34%和15.22%。

2020年,发行人的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一方面由于当年履约的电网合同毛利率偏高,另一方面由于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中控制电缆的毛利率水平较高,拉升了整体毛利率;2021年,发行人与上述3家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的变动情况接近;2022年,发行人的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一方面由于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中的控制电缆的毛利率有所提升,另一方面由于中辰股份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的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2023年1-6月,发行人的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毛利率基本稳定,中辰股份的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毛利率自2022年度的6.49%回升至8.66%,该公司未披露毛利率变动原因。B.杭电股份、金龙羽、亘古电缆等3家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报告期内,杭电股份、金龙羽、亘古电缆等3家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19.22%、18.07%、16.32%和14.36%,呈下降趋势;发行人的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毛利率分别为18.89%、15.49%、15.34%和15.22%,变动趋势和幅度与上述3家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为接近;2023年1-6月,杭电股份未披露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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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用电线电缆毛利率,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偏低。

③架空导线产品毛利率对比分析

发行人的架空导线产品主要包括架空绝缘电缆和裸导线,其中裸导线在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8,724.37万元、28,697.94万元、34,066.01万元和36,173.92万元,占架空导线的收入比例分别为47.73%、51.92%、70.12%和79.55%。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亘古电缆的导线包括架空绝缘导线和裸导线,其他公司均未细分披露架空绝缘电缆的毛利率,仅汉缆股份、杭电股份和中辰股份披露了裸导线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运输费用归集公司名称类别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2021年起计入营业成本汉缆股份裸电线10.56%10.65%10.66%17.25%
中辰股份裸导线--11.35%15.05%
久盛电气----9.07%
平均值10.56%10.65%11.00%13.79%
发行人架空导线15.62%7.58%8.94%18.46%
其中:架空绝缘电缆19.52%14.39%15.03%23.74%
裸导线14.62%4.68%3.30%12.68%
2020年起计入营业成本杭电股份导线-8.43%2.58%10.79%
金龙羽-----
亘古电缆导线23.61%22.99%18.60%17.85%
平均值-23.61%15.71%10.59%14.32%
发行人架空导线15.62%7.58%8.94%17.21%
其中:架空绝缘电缆19.52%14.39%15.03%22.50%
裸导线14.62%4.68%3.30%11.42%

A.汉缆股份、中辰股份、久盛电气等3家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汉缆股份、中辰股份、久盛电气等3家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裸导线类产品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13.79%、11.00%、10.65%和10.56%;发行人的裸导线毛利率分别为12.68%、3.30%、4.68%和14.62%,变动幅度和趋势均不一致,主要原因系:

第一,2020年履约的电网合同毛利率偏高;第二,发行人的电网类客户以南方电网为主,汉缆股份、中辰股份、久盛电气的电网类客户以国家电网为主,两者之间的价格联动机制不同,对毛利率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第三,中辰股份、久盛电气仅披露

1-1-221

报告期内个别年度的裸导线毛利率,对各期的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有所影响。B.杭电股份、亘古电缆等2家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2020年度至2022年度,杭电股份的导线毛利率分别为10.79%、2.58%和8.43%;发行人的裸导线毛利率分别为11.42%、3.30%和4.68%,2020年和2021年与杭电股份较为接近,2022年与杭电股份的变动趋势一致,但上升幅度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亘古电缆的导线毛利率分别为17.85%、18.60%、22.99%和23.61%,未进一步披露架空绝缘导线和裸导线的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发行人的架空导线毛利率分别为17.21%、8.94%、7.58%和15.62%,毛利率水平有所波动,一方面受裸导线的销售收入占比提升而有所下降,另一方面裸导线的毛利率受电网客户的调价机制和订单履约期较长影响而波动幅度较大。

综上所述,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发行人同类型产品的毛利率变动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特点,具备合理性。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91%、4.22%、4.61%和

3.77%,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
销售费用3,078.072.14%6,673.782.42%6,530.972.26%6,273.982.70%
管理费用1,408.190.98%3,301.261.19%2,929.941.01%7,236.353.11%
研发费用439.950.31%779.970.28%503.310.17%410.280.18%
财务费用487.050.34%1,975.030.71%2,248.750.78%2,147.110.92%
合计5,413.253.77%12,730.034.61%12,212.974.22%16,067.726.91%

注:费用率=期间费用/当期营业收入,下同。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1-1-222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461.3347.48%3,118.5746.73%3,141.0148.09%2,561.4440.83%
业务招待费586.2519.05%1,292.1819.36%1,262.2519.33%1,473.0223.48%
投标费用403.4513.11%872.5413.07%772.4711.83%624.179.95%
宣传广告费230.997.50%667.4410.00%704.5710.79%907.7414.47%
汽车费用164.575.35%308.934.63%315.544.83%270.564.31%
办公费用及其他94.933.08%179.452.69%103.021.58%209.073.33%
差旅费90.732.95%150.592.26%155.312.38%154.002.45%
房屋租赁费45.821.49%84.071.26%76.811.18%74.001.18%
合计3,078.07100.00%6,673.78100.00%6,530.97100.00%6,273.98100.00%
销售费用率2.14%2.42%2.26%2.7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投标费用、宣传广告费和差旅费等项目构成。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6,273.98万元、6,530.97万元、6,673.78万元和3,078.07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2.70%、2.26%、2.42%和

2.14%。

2021年销售费用较2020年增长256.99万元,同比增长4.10%,主要系2021年职工薪酬较2020年增加579.57万元,增幅为22.63%。报告期内,销售人员职工薪酬总额分别为2,561.44万元、3,141.01万元、3,118.57万元和1,461.3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10%、1.09%、1.13%和1.02%,与营业收入规模趋势基本相匹配。

2022年销售费用较2021年增加142.81万元,同比增长2.19%,一方面系对电网客户的投标量有所增加,导致投标费用同比增加100.07万元,增幅为12.96%;另一方面系为满足客户需求新增的检测服务费用,以及公司发生的履约保证金保险费用同比增加,导致办公费用及其他同比增加76.43万元,增幅为74.20%。

(2)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久盛电气3.50%2.79%2.28%2.55%
中辰股份3.73%3.70%3.92%3.23%

1-1-223

公司名称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汉缆股份2.01%1.99%2.19%2.62%
杭电股份3.91%3.87%3.92%4.92%
金龙羽2.13%2.61%2.29%2.43%
亘古电缆2.43%2.67%2.52%3.17%
平均值2.95%2.94%2.85%3.15%
发行人2.14%2.42%2.26%2.70%

注:

1、以上可比公司数据系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整理;

2、为保持数据的可比性,计算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时剔除了运输费用和包装物费用的影响。报告期内,在剔除运输费用和包装物费用因素后,发行人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2.70%、2.26%、2.42%和2.14%,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低于中辰股份、杭电股份、亘古电缆和久盛电气,与金龙羽和汉缆股份较为接近,主要系发行人自身的经营特点、销售模式和市场策略等因素所导致,具有合理性。具体如下:

①公司的业务以本土化、产品高性价比为主要特点。公司成立至今一直扎根于华南区域,形成了以华南区域为中心,并辐射华中、华东及西南等地区的业务布局。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华南地区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50%、86.56%、

87.01%和82.64%。公司自设立以来,长期专注于电线电缆主业经营,以质量高、客户信赖度高的竞争策略,在激烈的行业竞争格局中脱颖而出,发展成为南方电网等大型客户的供应商,并在华南地区参与多项重大工程,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②公司已建立了成熟的营销模式。发行人自1999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线电缆行业,因此公司较早便成为众多知名客户的主流供应商,公司自2000年起与电网类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合作时间较长且稳定,相关业务发展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

③公司稳健的销售策略。公司已建立统一和专业的销售团队。公司销售团队由内部员工组成,不存在销售推广顾问或其他外部销售团队,销售团队风格统一,而且公司根据不同客户领域设置专门客户服务小组,销售团队覆盖核心销售区域,销售人员响应更及时并提供专业精准的客户服务。

2、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1-1-224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股份支付费用25.301.80%50.601.53%50.601.73%4,416.4461.03%
职工薪酬804.2457.11%1,577.4047.78%1,595.5954.46%1,397.5119.31%
咨询费与服务费202.9714.41%687.0920.81%255.208.71%353.904.89%
差旅费及其他125.898.94%317.589.62%272.329.29%277.153.83%
折旧及摊销93.336.63%235.207.12%241.788.25%176.552.44%
办公费90.776.45%229.486.95%190.306.50%274.103.79%
业务招待费52.433.72%134.964.09%140.644.80%91.711.27%
维修费13.260.94%68.932.09%183.516.26%248.993.44%
合计1,408.19100.00%3,301.26100.00%2,929.94100.00%7,236.35100.00%
管理费用率0.98%1.19%1.01%3.11%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股份支付费用、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办公费、咨询费与服务费、业务招待费、维修费和差旅费及其他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1%、1.01%、1.19%和

0.98%,其中2020年度管理费用率较高,主要系2020年确认股份支付费用4,416.44万元所致。剔除股份支付计提影响,发行人2020年度的管理费用率为1.21%,各期管理费用率相对稳定。

2022年管理费用较2021年增加371.31万元,同比增长12.67%,主要系咨询费与服务费同比增加431.89万元,增幅为169.24%,主要系发行人上市过程中发生的中介机构费用增加,以及建筑物消防验收和备案费用等项目开支增加。

其中,关于股份支付的具体情况如下:

①关于陈少英、陈新妹、陈金英的股份支付情况

2020年10月,陈少英、陈新妹、陈金英以每元出资额1.00元的价格分别认缴新增注册资本500.00万元、500.00万元和250.00万元。陈少英、陈新妹、陈金英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家锦、陈志辉、陈强、陈伟杰为姑侄关系,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本次增资按照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股份支付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1-225

序号被授予方新增注册资本 (万元)增资价格 (元/每元出资额)公允价格 (元/每元出资额)
1陈少英500.001.004.47
2陈新妹500.001.004.47
3陈金英250.001.004.47
合计1,250.00--

本次股份支付的公允价格按照“华亚正信评报字[2020]第B10-0008号”《广东新亚光电缆实业有限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对新亚光有限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即4.47元/股。股份支付费用为:新增注册资本1,250.00万元*(公允价格4.47元/每元出资额-增资价格1元/每元出资额)=4,337.50万元。

②关于鸿兴咨询的股份支付情况

2020年12月,鸿兴咨询以1.94元/股的增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股份850.00万股。鸿兴咨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家锦、陈志辉、陈强、陈伟杰投资设立。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对于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实际控制人以低于股份公允价值的价格增资入股,且超过其原持股比例而获得的新增股份,应属于股份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被授予方超出原持股比例新增股数(万股)增资价格 (元/每股)公允价格 (元/每股)
1陈家锦15.601.944.47
2陈志辉7.801.944.47
3陈伟杰3.901.944.47
4陈强3.901.944.47
合计31.20--

本次股份支付的公允价格按照“华亚正信评报字[2020]第B10-0008号”《广东新亚光电缆实业有限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对新亚光有限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股份支付费用为:新增股数31.20万股*(公允价格4.47元/股-增资价格1.94元/股)=78.94万元。

1-1-226

③关于清远联盈的股份支付情况

为激励公司核心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稳定公司人才队伍,公司与清远联盈签订增资协议,以1.94元/股的价格授予100.00万股股份。股份支付费用为:新增股数100.00万股*(公允价格4.47元/股-增资价格1.94元/股)=253.00万元。

根据《广东新亚光电缆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约定,上述员工服务期为5年,因此股份支付费用自2021年起分5年进行摊销。公司于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50.60万元、50.60万元和25.30万元。

(2)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管理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久盛电气1.97%1.76%1.54%1.96%
中辰股份1.61%1.51%1.49%1.26%
汉缆股份2.11%2.04%2.11%2.37%
杭电股份1.51%1.53%1.46%1.65%
金龙羽2.08%1.69%1.73%2.19%
亘古电缆1.08%1.57%1.18%1.38%
平均值1.73%1.68%1.58%1.80%
发行人0.96%1.18%1.00%1.21%

注:

1、以上可比公司数据系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整理;

2、为保持数据的可比性,计算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率时均剔除股份支付的影响。

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具体原因如下:一方面,发行人地处广东省清远市,相比金龙羽、杭电股份和汉缆股份所在的深圳、杭州和青岛等地,当地生活成本相对较低,整体职工薪酬水平亦较低。另一方面,公司管理架构相对简单,未持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相应的折旧摊销费用及管理支出相对也较低。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1-1-227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201.1145.71%339.9943.59%224.8144.67%204.2149.77%
检测费100.1522.76%266.1834.13%192.1338.17%115.0628.04%
材料费123.2528.01%125.1616.05%80.4315.98%49.1011.97%
其他费用15.443.51%48.646.24%5.931.18%41.9210.22%
合计439.95100.00%779.97100.00%503.31100.00%410.28100.00%
研发费用率0.31%0.28%0.17%0.18%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检测费、材料费。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410.28万元、503.31万元、779.97万元和439.9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0.18%、0.17%、0.28%和0.31%,总体保持稳定。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报告期内整体呈现上升趋势。

2021年研发费用较2020年增加93.03万元,同比增加22.67%,主要系基于在研项目进度需要,公司该年度发生的检测费较上年增加77.08万元,同比增加66.99%。

2022年研发费用较2021年增加276.66万元,同比增加54.97%,主要系职工薪酬、检测费、材料费和委外研发同比增加所致。其中,职工薪酬较上年增加115.17万元,同比增加51.23%,主要系当年新增研发人员所致。

(2)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久盛电气3.02%3.34%3.20%2.75%
中辰股份3.22%3.28%3.26%3.35%
汉缆股份5.99%6.07%5.41%5.79%
杭电股份3.69%3.14%3.35%3.77%
金龙羽0.59%0.52%0.17%0.13%
亘古电缆2.64%3.09%3.05%3.28%
平均值3.19%3.24%3.07%3.18%
发行人0.31%0.28%0.17%0.18%

注:

1、以上可比公司数据系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整理。

1-1-228

2、杭电股份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进行追溯调整,调整数据包括营业成本、电力电缆的产品成本、导线的产品成本和研发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与金龙羽较接近,主要系公司实施研发的模式是以客户需求导向为主,持续改进生产工艺和提升产品质量性能,在保障研发效率,严格把控物料使用及费用支出的基础上,实现相关技术和产品创新。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扩大与相关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增加研发投入。

(3)研发项目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各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整体预算2023年 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实施 进度
1铝丝钢丝铠装电缆研发项目105--9.2456.20已完成
2电缆用聚氯乙烯塑料配方改进及性能研究11517.2626.004.9239.51已完成
3电缆管材的研究及产业化建设75--0.4559.02已完成
4电线电缆阻燃耐火性能研究20019.86117.7312.1242.49已完成
5防水防爆防电击智能配电系统140--82.4159.37已完成
6B1级阻燃电线电缆的研发185-81.15106.26-已完成
7机场助航灯光电缆的研发175-53.59121.55-已完成
8485数据线缆研发10012.9450.4538.69-已完成
9CNAS实验室能力认可立项报告115-46.7969.36-已完成
10PV-1光伏电缆研发90-55.1334.78-已完成
11通用橡套电线的研发8212.7438.362.82-在研中
12高导电率架空导线研发27059.03213.84--在研中
13智能测温中低压电缆研发350114.237.61--在研中
14环保型聚丙烯低压电力电缆研发50088.0644.76--在研中

注 :上表中列示报告期内合计研发费用金额高于 50 万元的项目。

4、财务费用

(1)财务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1-1-229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息支出578.562,027.742,201.662,141.36
减:利息收入97.2167.7742.5040.51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5.7015.0789.5946.26
合计487.051,975.032,248.752,147.11
财务费用率0.34%0.71%0.78%0.92%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及其他。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2,147.11万元、2,248.75万元、1,975.03万元和487.0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92%、0.78%、0.71%和0.34%。

2021年财务费用较2020年增加101.64万元,同比上升4.73%,主要系银行借款规模增加,利息支出及银行手续费随之增加。2022年财务费用较2021年减少273.72万元,同比下降12.17%,主要系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及票据贴现利息减少所致。2023年1-6月财务费用下降较多,主要系:一方面,发行人根据自身资金使用需求确定银行融资规模,银行借款平均余额同比下降;另一方面,2023年以来银行贷款利率进一步下调,上述原因导致2023年上半年银行贷款利息支出降幅较大。

(2)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费用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久盛电气1.11%0.89%0.83%1.31%
中辰股份2.62%2.32%1.44%1.47%
汉缆股份0.05%0.16%0.07%-0.16%
杭电股份1.33%2.21%2.11%2.06%
金龙羽0.39%0.80%0.62%0.43%
亘古电缆0.84%0.96%0.72%0.85%
平均值1.06%1.22%0.97%0.99%
发行人0.34%0.71%0.78%0.9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有所差异,主要系各公司的融资规模、融资结构等存在差异所致。

1-1-230

(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税金及附加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103.69331.86267.95361.60
教育费附加44.44142.23114.84154.97
地方教育附加29.6294.8276.56103.31
印花税59.37112.75119.82101.25
房产税41.8680.9579.3772.63
城镇土地使用税9.3218.6318.6318.55
其他税2.633.393.000.83
合计290.93784.63680.17813.13

发行人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和印花税等。报告期内,发行人税金及附加金额分别为813.13万元、680.17万元、

784.63万元和290.9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35%、0.24%、0.28%和

0.20%,整体趋势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趋势相匹配。

2、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其他收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154.90399.28194.88222.53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89.90218.74158.26162.76
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32.00--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65.00148.5436.6259.77
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4.8633.3813.4111.37
其中: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返还4.8633.3813.4111.37
合计159.76432.66208.29233.91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233.91万元、208.29万元、432.66万元和

159.76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

1-1-231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与资产/收益相关
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2017年清远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38.7677.5177.5177.51与资产相关
2018年清远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事后奖补资金17.7335.4538.5240.30与资产相关
退役军人税收优惠-21.0323.8825.46与收益相关
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9.5244.39--与资产相关
2016年清远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7.5915.1915.1915.19与资产相关
2021年清远市政府质量奖奖励奖金-50.00--与收益相关
粤东西北地区博士工作站建站补贴50.00---与收益相关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48.69--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17.814.7423.87与收益相关
2015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5.0010.0010.0010.00与资产相关
2019年市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4.919.829.829.82与资产相关
2020年清远市清城区科技计划资金-22.00--与收益相关
2020年度清远市科技计划资金2.6113.54--与资产相关
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资助15.00---与收益相关
2020年度清远市科技计划资金-10.00--与收益相关
就业创业类补贴---8.94与收益相关
2011年度清远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753.003.00与资产相关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师工作室经费-5.003.00-与收益相关
2020年清远市清城区科技计划资金1.565.47--与资产相关
2016年度清远市清城区科技计划资金0.901.801.801.80与资产相关
2016年清城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0.781.561.561.56与资产相关
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激励补助--5.00-与收益相关

1-1-232

项目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与资产/收益相关
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2019年清远市清城区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0.551.260.861.92与资产相关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清远市技能先锋-3.00--与收益相关
2022年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先锋资助-3.00与收益相关
2009年广东省财政企业挖潜改造资金---1.67与资产相关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席技师款---1.00与收益相关
2020年企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0.50与收益相关
合计154.90399.28194.88222.53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科研项目相关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研项目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实施周期项目 预算财政预算金额报告期内计入当期损益金额是否 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柔性环保矿物绝缘防火电缆研发及产业化2019年清远市清城区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2019/1/1-2020/7/31198.0040.004.04
防水防爆防电击智能配电系统2020年度清远市科技计划资金2019/6/1-2021/5/31225.0050.0023.54
无卤低烟紫外光辐照交联电线电缆研发及产业化2020年清远市清城区科技计划资金2020/1/1-2021/12/31240.0040.0027.47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6.02
延迟定价-3.71123.8017.14-43.05
贴现损失--0.04-10.77-
合计-3.71123.766.37-27.03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投资收益分别为-27.03万元、6.37万元、123.76万元和-3.71万元,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铝材收货时暂定价与结算价的差异形成

1-1-233

的延迟定价收益。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延迟定价-14.23-7.026.06-4.01
合计-14.23-7.026.06-4.01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4.01万元、6.06万元、-7.02万元和-14.23万元,主要系铝材延迟定价产生的损益。

5、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605.40-268.79-692.49-29.83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60.361,029.53-86.81-214.75
存货跌价损失-143.66-157.62-46.18-70.26
合计-809.42603.11-825.48-314.84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0.56%0.22%-0.29%-0.14%

报告期内,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各期计提的坏账损失、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及存货跌价损失,各期金额分别为-314.84万元、-825.48万元、603.11万元和-809.4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14%、-0.29%、0.22%和-

0.56%,占比较小。

6、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处置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5.67
使用权资产处置0.210.21--
合计0.210.21--5.67

1-1-234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主要系处置少量固定资产形成。

7、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罚款及赔偿33.9125.011.3013.42
无需支付的货款---17.32
其他5.545.370.154.51
合计39.4530.381.4435.2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包括客户或供应商违约等情况收到的罚款及赔偿、无需支付的货款等,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2)营业外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捐赠支出41.3428.72160.99291.29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3.6017.6532.9421.89
合同违约金-92.95--
其他2.010.675.842.43
合计46.95139.99199.77315.62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包括捐赠支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合同违约金等,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8、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所得税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2,932.473,495.363,452.625,520.47
递延所得税费用-156.36169.67-133.95-196.55

1-1-235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所得税费用合计2,776.103,665.033,318.675,323.92
利润总额11,232.9514,741.2212,962.8316,370.53
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24.71%24.86%25.60%32.52%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5,323.92万元、3,318.67万元、3,665.03万元和2,776.10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2.52%、25.60%、24.86%和24.71%。其中,2020年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高,主要系发行人当年度股份支付费用未税前扣除所致。

9、净利润

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营业收入143,575.00276,294.35-4.50%289,326.8824.46%232,457.08
营业毛利17,612.0127,212.772.08%26,659.05-20.77%33,649.41
营业利润11,240.4514,850.8312.84%13,161.16-20.96%16,650.91
利润总额11,232.9514,741.2213.72%12,962.83-20.82%16,370.53
净利润8,456.8511,076.1914.84%9,644.16-12.70%11,046.61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稳步增加,受产品结构及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影响,营业毛利在报告期内呈先降后升趋势。营业毛利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见本节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三)毛利及毛利率总体情况”。除营业毛利因素影响外,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当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亦有所影响。

(六)纳税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具体税费情况如下:

1、增值税

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缴纳情况如下:

1-1-236

单位:万元

期间期初未交数本期应交数本期已交数期末未交数
2020年度2,109.335,160.836,262.321,007.83
2021年度1,007.833,808.893,800.911,015.81
2022年度1,015.814,719.854,797.90937.76
2023年1-6月937.761,481.241,660.75758.25

2、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期初未交数本期应交数本期已交数期末未交数
2020年度1,934.305,520.476,110.751,344.01
2021年度1,344.013,452.622,768.452,028.18
2022年度2,028.183,495.364,085.011,438.53
2023年1-6月1,438.532,932.472,866.761,504.24

十、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资产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156,265.7890.29%148,200.3989.62%152,583.6089.22%120,627.1686.81%
非流动资产16,802.279.71%17,160.3710.38%18,432.7710.78%18,331.5913.19%
资产总计173,068.06100.00%165,360.75100.00%171,016.37100.00%138,958.7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38,958.75万元、171,016.37万元、165,360.75万元和173,068.06万元,公司资产规模总体有所增长,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致。从资产结构上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6.81%、

89.22%、89.62%和90.29%,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19%、10.78%、

10.38%和9.71%,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符合行业及公司生产经营特征。

1-1-237

(二)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30,111.4219.27%42,666.0528.79%31,517.5820.66%20,207.6116.75%
衍生金融资产----6.060.00%--
应收票据3,531.902.26%5,192.153.50%17,252.1811.31%11,226.959.31%
应收账款73,030.7946.73%59,305.6340.02%49,863.1932.68%39,317.1732.59%
应收款项融资1,574.851.01%430.180.29%560.740.37%1,649.551.37%
预付款项5,485.603.51%2,705.751.83%651.580.43%453.950.38%
其他应收款4,319.812.76%4,081.972.75%2,922.791.92%3,015.832.50%
存货25,233.2916.15%21,308.5014.38%18,432.7312.08%15,015.1412.45%
合同资产12,640.208.09%11,493.457.76%31,054.5120.35%29,405.1924.38%
其他流动资产337.920.22%1,016.720.69%322.240.21%335.780.28%
流动资产合计156,265.78100.00%148,200.39100.00%152,583.60100.00%120,627.16100.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是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存货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结构基本保持稳定,上述五类资产合计占公司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95.48%、97.07%、94.44%和92.5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库存现金8.490.03%5.530.01%4.850.02%5.700.03%
银行存款25,927.3586.10%35,261.7882.65%26,883.5085.30%18,942.3793.74%
其他货币资金4,175.5813.87%7,398.7517.34%4,629.2214.69%1,259.546.23%
合计30,111.42100.00%42,666.05100.00%31,517.58100.00%20,207.6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余额较大,主要是由于电线电缆行业具有“料重工轻”的特点,铜、铝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一般要求现款现货或仅给予较短的账期,公司需要持有一定规模的货币资金保证原材

1-1-238

料的采购。

2021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55.97%,主要系因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为补充运营资金需求,增加银行借款所致。2022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

35.37%,主要系收回对电网客户的质保金以及预收电网客户货款,导致银行存款余额有所增加。2023年6月末货币资金余额减少29.43%,主要系公司下半年的销售回款通常大于上半年,导致上半年货币资金余额有所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票据保证金600.004,074.671,262.49-
保函保证金3,575.583,324.073,366.731,259.54
合计4,175.587,398.754,629.221,259.54

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为票据保证金和保函保证金,属于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除此之外,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中不存在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其他款项。

2020年至2022年,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余额逐年增加,主要系:一方面考虑融资成本及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加大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比例,相应的票据保证金增加;另一方面,因电网客户推广使用质保函替代质保金,导致出具的质保函保证金增加。2023年6月末,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减少43.56%,主要系考虑资金成本等因素,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减少,相应票据保证金减少。

2、衍生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衍生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0.00万元、6.06万元、0.00万元和

0.00万元,主要系公司与部分供应商约定原材料采购的延迟定价条款形成的浮盈。

3、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1)总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的构成情况如下:

1-1-239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收票据3,531.903.89%5,192.156.79%17,252.1817.47%11,226.9513.76%
应收账款73,030.7980.45%59,305.6377.60%49,863.1950.50%39,317.1748.18%
应收款项融资1,574.851.73%430.180.56%560.740.57%1,649.552.02%
合同资产12,640.2013.92%11,493.4515.04%31,054.5131.45%29,405.1936.04%
合计90,777.74100.00%76,421.40100.00%98,730.63100.00%81,598.86100.00%
占营业收入比例63.23%27.66%34.12%35.1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的合计数分别为81,598.86万元、98,730.63万元、76,421.40万元和90,777.7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5.10%、34.12%、27.66%和63.23%。2020年至2022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合计数占营业收入比例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管控。另一方面,2022年公司收回对电网客户的质保金,导致合同资产大幅减少。

(2)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分析

①应收票据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种类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2,078.431,820.402,655.301,505.34
商业承兑汇票1,529.973,549.2115,366.1810,253.77
账面余额合计3,608.405,369.6118,021.4811,759.11
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76.50177.46769.30532.16
账面价值合计3,531.905,192.1517,252.1811,226.95
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2.51%1.94%6.23%5.0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为11,759.11万元、18,021.48万元、5,369.61万元和3,608.4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06%、6.23%、1.94%和2.51%。2021年末应收票据金额增加,主要系电网客户增加使用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结算所致。2022

1-1-240

年末、2023年6月末应收票据金额减少,主要系电网客户自身业务调整减少使用票据结算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对银行承兑汇票未计提坏账准备;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

②应收款项融资分析

公司将由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已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的公允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收票据1,574.85430.18560.741,649.55
合计1,574.85430.18560.741,649.55

2021年末应收款项融资较2020年末减少66.01%,主要是当期背书和贴现增加所致。2023年6月末应收款项融资较2022年末增加266.09%,主要系国家电网客户使用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

(3)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①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6月30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账面余额91,168.8475,529.2885,815.3873,144.68
坏账准备5,497.854,730.204,897.684,422.32
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账面价值85,670.9970,799.0880,917.7068,722.35
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增长率21.01%-12.50%17.75%-
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余额/营业收入63.50%27.34%29.66%31.4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分别为73,144.68万元、85,815.38

1-1-241

万元、75,529.28万元和91,168.84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1.47%、

29.66%、27.34%和63.50%。2023年6月末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主要系电网公司等客户在上半年发货较多尚未到回款期,且该数据未年化所致。报告期内,一方面,公司加强了对应收账款的管控;另一方面,由于电网类客户对供应商统一执行质保金结算款相关合同条款变更的政策,公司相应对电网客户收回质保金。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逐年略有下降。

②信用政策情况

公司对客户实行信用额度及信用期限相结合的信用管理模式,根据客户级别、销售额、项目情况、回款情况等授予不同的信用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的结算模式均为银行转账或支付承兑汇票,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促进销售的情形。

③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余额比例回款方式
2023年6月30日
1南方电网40,244.6944.14%银行转账与票据相结合
2中山电力下属公司15,891.3917.43%银行转账与票据相结合
3东莞电力下属公司2,638.732.89%银行转账与票据相结合
4国家电网2,415.292.65%银行转账与票据相结合
5翔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800.131.97%银行转账与票据相结合
小计62,990.2369.09%-
2022年12月31日
1南方电网29,382.4238.90%银行转账与票据相结合
2中山电力下属公司13,383.3917.72%银行转账与票据相结合
3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480.083.28%银行转账与票据相结合
4翔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88.292.76%银行转账与票据结合
5东莞电力下属公司1,331.651.76%银行转账

1-1-242

序号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余额比例回款方式
小计48,665.8364.43%-
2021年12月31日
1南方电网48,170.8256.13%银行转账与票据结合
2中山电力下属公司10,486.3612.22%银行转账与票据相结合
3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3,958.164.61%银行转账与票据相结合
4翔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467.221.71%银行转账与票据结合
5惠州市强业电气工程有限公司1,024.401.19%银行转账
小计65,106.9675.87%-
2020年12月31日
1南方电网40,108.6954.83%银行转账与票据结合
2中山电力下属公司7,805.3510.67%银行转账与票据结合
3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1,894.422.59%银行转账与票据结合
4广东省宏业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公司1,561.232.13%银行转账与票据相结合
5东莞电力下属公司1,310.671.79%银行转账
小计52,680.3672.02%-

注:以上客户的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余额包含其同一合并口径的公司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余额。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前五名客户余额合计占各期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比例分别为72.02%、75.87%、64.43%和69.09%,集中度较高,与公司销售收入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相匹配。

④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 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87,930.7672,267.1782,500.5071,970.59
期后回款金额48,056.1157,472.4377,395.4470,492.53
回款占余额的比例54.65%79.53%93.81%97.95%

1-1-243

注:上述应收账款不含在建行e信通及南网e链等供应链平台上收取的未到期的票据。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不存在较大的坏账风险。

⑤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73,055.4093.83%57,994.6591.43%50,028.3194.17%39,158.0892.81%
1至2年3,305.954.25%3,931.436.20%2,160.384.07%2,220.045.26%
2至3年776.491.00%671.151.06%300.540.57%640.081.52%
3至4年53.890.07%206.000.32%600.991.13%44.160.10%
4至5年72.590.09%591.470.93%36.200.07%--
5年以上599.060.77%36.200.06%--129.490.31%
合计77,863.37100.00%63,430.91100.00%53,126.42100.00%42,191.8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稳定,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92.81%、94.17%、91.43%和93.83%,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良好。

⑥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A、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65.23665.23665.23665.23573.48573.48573.48573.48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77,198.144,167.3562,765.693,460.0652,552.942,689.7541,618.372,301.20
其中:账龄组合73,960.064,134.9759,503.573,427.4449,238.062,656.6040,444.282,289.46
低风险组合3,238.0832.383,262.1132.623,314.8733.151,174.0911.74
合计77,863.374,832.5863,430.914,125.2853,126.423,263.2342,191.852,874.68

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1-1-244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
1年以内69,867.323,493.3755,293.072,764.6547,273.202,363.6638,049.831,902.49
1至2年3,255.95325.593,379.54337.951,600.62160.062,154.19215.42
2至3年684.75205.42570.77171.23300.5490.1666.6019.98
3至4年53.8926.94206.00103.0027.5013.7544.1622.08
4至5年72.5958.0717.9914.3936.2028.96--
5年以上25.5825.5836.2036.20--129.49129.49
合计73,960.064,134.9759,503.573,427.4449,238.062,656.6040,444.282,289.46

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划分为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政策情况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6个月以内1年以内/6个月-1年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久盛电气-3.00%10.00%20.00%30.00%50.00%100.00%
中辰股份1.00%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汉缆股份-5.00%10.00%50.00%100.00%100.00%100.00%
杭电股份-5.00%10.00%20.00%50.00%100.00%100.00%
金龙羽0.50%5.00%10.00%30.00%50.00%50.00%100.00%
亘古电缆-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发行人-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注:以上可比公司数据系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整理。

根据上表,公司账龄组合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重大差异,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合理。

组合中,按低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南网e链、建行e信通等3,238.0832.383,262.1132.623,314.8733.151,174.0911.74
合计3,238.0832.383,262.1132.623,314.8733.151,174.0911.74

公司应收账款低风险组合主要是在建行e信通及南网e链等供应链平台上收取的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相关协议约定、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状况的

1-1-245

预测,将对建行e信通、南网e链等无显著回收风险的应收账款划分为低风险性质的应收账款组合,统一按1%比例计提减值准备。

B、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3,305.47665.2712,098.37604.9232,688.951,634.4530,952.831,547.64
合计13,305.47665.2712,098.37604.9232,688.951,634.4530,952.831,547.64

公司未到期的质保金因尚未达到收款条件,在质保期结束之前,质保金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大小与其账龄的相关性较低,且公司质保金质量良好,到期无法收回的可能性较低,公司统一按5%计提坏账准备。

⑦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2023年 6月30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久盛电气192.78%84.66%71.37%76.77%
中辰股份121.41%53.82%46.07%54.26%
汉缆股份97.00%41.42%39.14%36.76%
杭电股份118.69%41.98%36.41%36.34%
金龙羽83.04%33.06%32.77%29.34%
亘古电缆87.32%42.18%29.75%32.44%
平均值116.71%49.52%42.58%44.32%
发行人63.50%27.34%29.66%31.47%

注:以上可比公司数据系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数据整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同行业可比公司各自的业务结构、下游客户及回款情况等存在差异所致。

1-1-246

⑧应收账款账龄认定

报告期内,公司在收入确认时对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应收账款账龄符合实际情况;应收账款初始确认后又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或应收票据初始确认后又转为应收账款结算的,发行人已连续计算账龄并计提坏账准备。

4、预付款项

(1)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按账龄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5,485.60100.00%2,705.75100.00%651.58100.00%453.7699.96%
1年以上------0.200.04%
合计5,485.60100.00%2,705.75100.00%651.58100.00%453.9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原材料采购款。2022年末、2023年6月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较大,主要系公司根据原材料供应情况向供应商预订铜材、铝材等原材料支付采购款项。

(2)截至2023年6月30日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预付款项余额比例
1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材料款4,552.251年以内82.99%
2广西双利铝业有限公司材料款355.771年以内6.49%
3黄山创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材料款187.341年以内3.42%
4广东六和诚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材料款117.661年以内2.14%
5广东金和化工有限公司材料款64.161年以内1.17%
小计-5,277.1896.20%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预付款项中无预付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1-1-247

5、其他应收款

(1)总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3年 6月30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征地款项3,415.5876.78%3,378.5880.31%2,339.7877.75%2,339.7875.80%
押金保证金904.2220.33%747.2717.76%615.4620.45%701.0622.71%
代垫款及备用金128.842.90%81.271.93%54.101.80%46.141.49%
小计4,448.64100.00%4,207.11100.00%3,009.33100.00%3,086.97100.00%
减:坏账准备128.832.90%125.152.97%86.542.88%71.142.30%
其他应收款净额4,319.81-4,081.97-2,922.79-3,015.83-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应收代垫的征地款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押金保证金。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3年 6月30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448.64128.834,207.11125.153,009.3386.543,086.9771.14
其中:低风险组合3,415.58-3,378.58-2,339.78-2,339.78-
账龄组合1,033.06128.83828.54125.15669.5586.54747.1971.14
合计4,448.64128.834,207.11125.153,009.3386.543,086.9771.14

其中,按信用风险特征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具体情况如下:

1-1-248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6月30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低风险组合3,415.58-3,378.58-2,339.78-2,339.78-
账龄组合1,033.06128.83828.54125.15669.5586.54747.1971.14
其中:1年以内898.7044.94693.3534.67514.1025.70592.7829.64
1-2年19.171.926.000.6031.043.1043.604.36
2-3年12.383.7110.383.1137.8711.36103.8131.14
3-4年17.278.6432.2716.1479.5439.772.001.00
4-5年79.5463.6379.5463.632.001.60--
5年以上6.006.007.007.005.005.005.005.00
合计4,448.64128.834,207.11125.153,009.3386.543,086.9771.14

报告期内,划分为低风险组合的其他应收款系应收代垫的征地款项,因违约风险较低,未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

(3)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2023年6月30日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征地款项3,415.581年以内、3年以上76.78%-
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610.001年以内13.71%30.50
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42.544-5年0.96%34.03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30.001年以内0.67%1.50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26.001年以内0.58%1.30
合计-4,124.12-92.71%67.33

2023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的单位中,主要系应收向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支付的代垫征地款项3,415.58万元,其他单位的款项均为押金保证金。

1-1-249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
原材料8,922.5735.04%7,658.9235.61%7,768.9441.95%6,305.5741.68%
在产品4,446.6617.46%4,145.9919.28%3,972.1921.45%3,989.9226.38%
库存商品11,782.6246.27%9,490.2444.12%6,651.9935.92%4,771.0831.54%
发出商品312.111.23%213.320.99%127.750.69%60.970.40%
合计25,463.96100.00%21,508.47100.00%18,520.87100.00%15,127.54100.00%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230.67-199.97-88.14-112.40-
账面价值25,233.29-21,308.50-18,432.73-15,015.14-

(1)存货总体分析

公司存货以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5,015.14万元、18,432.73万元、21,308.50万元和25,233.2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45%、12.08%、14.38%和16.15%,2022年末较2021年末占比增加,主要是期末库存商品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余额占比分别为41.68%、41.95%、35.61%和

35.04%,占比较高,原材料主要包括铜材、铝材等,期末原材料金额变动主要受铜材、铝材价格以及生产计划等因素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余额占比分别为26.38%、21.45%、19.28%和

17.46%,占比逐年略有下降,在产品主要为周转用的铜丝、电线电缆线芯等通用半成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占比分别为31.54%、35.92%、44.12%和

46.27%,主要为根据客户订单生产入库的电线电缆产成品及通用规格的产品。2022年末库存商品较2021年末增加,主要是公司根据年末在手订单情况适当备货,导致库存商品增加。2023年6月末库存商品增加主要系为适配产能,满足客户交货期需求,对电力电缆产品备货量增加所致。

1-1-25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余额占比分别为0.40%、0.69%、0.99%和1.23%,占比较低,发出商品主要系已发货但客户尚未签收的电线电缆产品。

(2)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久盛电气----
中辰股份0.61%0.95%0.65%1.00%
汉缆股份0.41%0.49%0.34%0.23%
杭电股份2.66%2.86%1.50%0.30%
金龙羽0.31%0.68%1.87%0.32%
亘古电缆1.55%1.20%0.99%0.83%
平均值1.11%1.23%1.07%0.54%
发行人0.91%0.93%0.48%0.74%

注:以上可比公司数据系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数据整理,其中久盛电气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以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112.40万元、88.14万元、199.97万元和230.67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0.74%、0.48%、0.93%和0.9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不存在重大差异。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预缴增值税135.0439.96%917.6190.25%322.24100.00%335.78100.00%
发行费用202.8860.04%99.109.75%----
合计337.92100.00%1,016.72100.00%322.24100.00%335.7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335.78万元、322.24万元、1,016.72万元和337.92万元,系公司预缴增值税及发行费用。

2022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2021年增加215.52%,主要系公司根据合同约定预收货

1-1-251

款增加,相应计缴增值税有所增加所致。2023年6月末其他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减少

66.76%,主要系预收货款减少,相应计缴增值税有所减少。

(三)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9,533.3656.74%10,064.4258.65%10,623.6157.63%10,602.8357.84%
在建工程44.870.27%20.830.12%497.022.70%153.800.84%
使用权资产14.480.09%20.980.12%31.920.17%--
无形资产4,867.0728.97%4,926.1628.71%5,018.2927.22%5,030.5827.44%
长期待摊费用89.880.53%108.550.63%33.650.18%69.640.38%
递延所得税资产1,587.239.45%1,430.868.34%1,602.058.69%1,466.588.00%
其他非流动资产665.393.96%588.573.43%626.243.40%1,008.155.50%
非流动资产合计16,802.27100.00%17,160.37100.00%18,432.77100.00%18,331.59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结构较为稳定,上述两类资产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85.28%、84.86%、

87.36%和85.71%。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 价值比例账面 价值比例账面 价值比例账面 价值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4,983.9952.28%5,163.7651.31%5,004.5347.11%5,252.2949.54%
机器设备3,447.9436.17%3,820.9137.96%4,526.8942.61%4,530.7042.73%
运输设备161.441.69%139.281.38%173.211.63%93.620.88%
办公设备及其他939.989.86%940.479.34%918.988.65%726.226.85%
合计9,533.36100.00%10,064.42100.00%10,623.61100.00%10,602.8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0,602.83万元、10,623.61万元、

1-1-252

10,064.42万元和9,533.36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7.84%、57.63%、

58.65%和56.7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及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稳定。

(2)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采用年限平均法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折旧,其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的对比如下:

单位:年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
久盛电气15.00-20.007.00-10.005.005.00-7.00
中辰股份20.005.00-10.005.005.00-10.00
汉缆股份20.005.00-10.005.00-10.005.00-10.00
杭电股份20.00-30.005.00-20.004.00-10.005.00
金龙羽20.00-40.005.00-10.005.00-10.005.00
亘古电缆20.0010.005.005.00
发行人20.005.00-10.005.003.00-5.00

注:以上可比公司数据系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整理。

由此可见,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合理,符合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折旧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存在因市价持续下跌、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因此公司固定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53.80万元、497.02万元、20.83万元和44.87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 余额减值 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 余额减值 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 余额减值 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 余额减值 准备账面 价值
配电房工程------444.99-444.9941.17-41.17

1-1-253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 余额减值 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 余额减值 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 余额减值 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 余额减值 准备账面 价值
软件升级---20.83-20.8314.60-14.6065.34-65.34
其他44.87-44.87---37.43-37.4347.28-47.28
合计44.87-44.8720.83-20.83497.02-497.02153.80-153.80

2021年末在建工程较2020年末增加,主要系配电房工程持续投入但尚未完工所致。2022年末在建工程较2021年末减少,主要系配电房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进展情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3、使用权资产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6月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1.92万元、20.98万元和14.48万元,主要系租入房屋使用权用于经营用途。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 价值比例账面 价值比例账面 价值比例账面 价值比例
土地使用权4,628.7595.10%4,688.8695.18%4,809.0695.83%4,924.1897.88%
软件222.474.57%220.554.48%201.494.02%106.402.12%
专利权、商标权15.850.33%16.750.34%7.730.15%--
合计4,867.07100.00%4,926.16100.00%5,018.29100.00%5,030.5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5,030.58万元、5,018.29万元、4,926.16万元和4,867.07万元,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软件。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无形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1-1-254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装修支出89.88100.00%108.55100.00%33.1398.47%67.0796.31%
其他----0.511.53%2.573.69%
合计89.88100.00%108.55100.00%33.65100.00%69.64100.00%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资产减值准备223.9914.11%201.2214.06%430.6526.88%415.0128.30%
信用减值准备1,259.4879.35%1,106.9777.36%1,029.7764.28%869.5059.29%
递延收益100.106.31%122.578.57%141.518.83%181.0712.35%
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赁负债摊销与各期租金差异0.110.01%0.100.01%0.120.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560.22%----1.000.07%
合计1,587.23100.00%1,430.86100.00%1,602.05100.00%1,466.5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1,466.58万元、1,602.05万元、1,430.86万元和1,587.23万元,主要为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和递延收益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预付工程、设备款94.2814.17%6.381.08%52.768.43%427.3842.39%
待摊销中标服务费571.1285.83%582.1998.92%573.4891.57%580.7757.61%
合计665.39100.00%588.57100.00%626.24100.00%1,008.15100.00%

1-1-25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008.15万元、626.24万元、588.57万元和665.39万元,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和待摊销中标服务费。公司预付工程、设备款主要为建设厂房、购买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支付的款项,2020年末,公司新建厂房并购买配套设备,因此预付工程、设备款相对较高。

公司待摊销中标服务费主要为公司中标南方电网业务后,须支付给南方电网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中标服务费待摊销余额。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与资产周转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3年6月 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周转率(次/年)1.723.423.643.26
存货周转率(次/年)5.3612.4415.6113.25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周转率分别为3.26、3.64、3.42和

1.72,整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3.25、15.61、12.44和5.36,2022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下降主要系根据订单情况适当增加存货备货所致。

2、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周转率比较如下: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2023年6月 30日2022年12月 31日2021年12月 31日2020年12月 31日
久盛电气0.541.271.691.34
中辰股份0.862.022.222.10
汉缆股份1.052.592.962.78
杭电股份0.942.663.092.90
金龙羽1.272.823.763.61
亘古电缆1.262.713.673.07

1-1-256

公司名称2023年6月 30日2022年12月 31日2021年12月 31日2020年12月 31日
平均值0.992.342.902.63
发行人1.723.423.643.26

注1:以上可比公司数据系根据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整理。注2:上述发行人及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其中应收账款包含合同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周转率分别为3.26、3.64、3.42和

1.72,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一方面系发行人的业务结构、客户结构等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导致回款周期亦存在差异;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管理,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情况比较如下: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2023年6月 30日2022年12月 31日2021年12月 31日2020年12月 31日
久盛电气2.797.5410.797.74
中辰股份1.553.534.735.01
汉缆股份2.566.215.704.24
杭电股份1.723.803.833.70
金龙羽2.314.985.704.62
亘古电缆2.153.664.904.49
平均值2.184.955.944.97
发行人5.3612.4415.6113.25

注:以上可比公司数据系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整理。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3.25、15.61、12.44和5.36,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一是公司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为减少存货对运营资金的占用,公司通常根据在手订单等情况合理备货;二是公司主要销售区域为华南区域,运输周期短,发出商品余额较低;三是公司对电网客户销售占比较高,电网客户一季度因天气和节假日等原因,订单需求减少,公司备货减少,导致年末存货余额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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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结构分析

1、负债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负债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72,628.5599.45%69,609.8194.32%76,106.0184.01%55,900.7481.94%
非流动负债402.090.55%4,195.685.68%14,481.8815.99%12,324.2918.06%
负债合计73,030.64100.00%73,805.48100.00%90,587.89100.00%68,225.0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68,225.03万元、90,587.89万元、73,805.48万元和73,030.64万元,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其中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81.94%、

84.01%、94.32%和99.45%,非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18.06%、15.99%、5.68%和

0.55%。

2、流动负债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40,347.3555.55%13,250.0419.03%35,086.3346.10%20,612.2736.87%
衍生金融负债14.230.02%7.020.01%--4.010.01%
应付票据16,204.7322.31%32,650.0046.90%21,600.0028.38%19,870.0035.55%
应付账款4,855.826.69%6,919.349.94%6,650.318.74%5,736.4010.26%
合同负债1,627.742.24%6,859.539.85%2,023.962.66%2,068.283.70%
应付职工薪酬3,034.814.18%3,285.174.72%2,720.063.57%2,308.424.13%
应交税费2,453.123.38%2,543.343.65%3,208.394.22%4,004.757.16%
其他应付款837.761.15%1,039.041.49%723.450.95%849.281.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20.002.09%633.590.91%2,487.183.27%41.760.07%
其他流动负债1,733.002.39%2,422.743.48%1,606.332.11%405.560.73%

1-1-258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合计72,628.55100.00%69,609.81100.00%76,106.01100.00%55,900.7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55,900.74万元、76,106.01万元、69,609.81万元和72,628.55万元,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 30日2022年12月 31日2021年12月 31日2020年12月 31日
保证、抵押、质押借款23,750.0010,626.7922,070.0017,065.47
保证借款15,700.001,000.003,200.002,800.00
已贴现未到期的承兑汇票840.901,613.659,767.44723.45
未到期应付利息56.459.6048.8923.35
合计40,347.3513,250.0435,086.3320,612.2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6.87%、46.10%、

19.03%和55.55%,短期借款金额较高,主要系公司为满足日常运营需求发生的银行借款;此外,公司将未到期的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款项计入短期借款。

2021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20年末增加70.22%,主要系公司为补充运营资金增加金融机构借款及票据贴现所致。

2022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2021年末减少62.24%,主要系公司收回对电网客户的质保金,流动资金相对充裕,偿还了部分银行借款。

2023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204.51%,主要系公司为补充营运资金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2)衍生金融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衍生金融负债分别为4.01万元、0.00万元、7.02万元和14.23

1-1-259

万元,主要系公司与部分供应商约定原材料采购的延迟定价条款形成的浮亏。

(3)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种类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15,260.0032,650.0021,600.0019,870.00
信用证944.73---
合计16,204.7332,650.0021,600.0019,87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19,870.00万元、21,600.00万元、32,650.00万元和16,204.73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5.55%、28.38%、46.90%和

22.31%,主要系公司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所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

公司2022年末应付票据较2021年末增加51.16%,2023年6月末应付票据较2022年末减少50.37%,主要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基于流动性管理、资金成本等因素考虑,相应增加或减少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供应商货款所致。

(4)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材料款4,250.086,171.765,929.515,147.19
工程与设备款191.94228.97360.88171.62
运费302.94414.97291.07351.26
其他110.87103.6368.8666.33
合计4,855.826,919.346,650.315,736.4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5,736.40万元、6,650.31万元、6,919.34万元和4,855.82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26%、8.74%、9.94%和6.69%,主要为应付供应商的材料款。

(5)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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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预收货款1,627.746,859.532,023.962,068.28
合计1,627.746,859.532,023.962,068.28

公司合同负债主要为根据合同约定向客户预收的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2,068.28万元、2,023.96万元、6,859.53万元和1,627.74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70%、2.66%、9.85%和2.24%,整体占比较低。2022年末公司合同负债较2021年末增长238.92%,主要系公司对部分客户的预收货款增加所致。2023年6月末公司合同负债较2022年末减少76.27%,主要系公司预收客户货款减少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6)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 30日2022年12月 31日2021年12月 31日2020年12月 31日
短期薪酬3,034.813,284.572,720.062,308.42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辞退福利-0.60--
合计3,034.813,285.172,720.062,308.4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2,308.42万元、2,720.06万元、3,285.17万元和3,034.81万元,占各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13%、3.57%、4.72%和

4.18%。报告期内,员工薪酬总额整体保持增长趋势。

(7)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 30日2022年12月 31日2021年12月 31日2020年12月 31日
企业所得税1,504.241,438.532,028.181,344.01
增值税758.25937.761,015.811,0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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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6月 30日2022年12月 31日2021年12月 31日2020年12月 31日
城市维护建设税53.0867.1272.7870.89
教育费附加22.7528.7631.1930.38
地方教育附加15.1619.1820.7920.25
个人所得税14.2219.6327.961,513.65
其他税费85.4232.3711.6717.73
合计2,453.122,543.343,208.394,004.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4,004.75万元、3,208.39万元、2,543.34万元和2,453.12万元,占各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16%、4.22%、3.65%和3.38%,主要由应交增值税和应交企业所得税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出现一定波动,主要系受到应交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因素的影响。2020年末公司应交个人所得税余额较高,主要系公司当年现金分红10,000.00万元,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期末尚未缴纳,该等税款已于2021年缴纳完毕。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预提费用629.45612.71509.32545.81
押金及保证金119.58137.25123.00123.00
员工报销款及其他88.74289.0891.12180.47
合计837.761,039.04723.45849.2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849.28万元、723.45万元、1,039.04万元和837.76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52%、0.95%、1.49%和1.15%,占比较低。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1-1-262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 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500.00600.002,450.001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6.7917.6119.1013.19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3.2215.9718.08-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服务费---71.43
合计1,520.00633.592,487.1841.76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021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0年末增加,主要系公司长期银行借款即将到期所致。2022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1年末减少,主要系公司归还长期借款所致。2023年6月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0)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 30日2022年12月 31日2021年12月 31日2020年12月 31日
已背书尚未到期票据1,532.651,554.091,364.82155.70
预收款项税金200.35868.65241.51249.86
合计1,733.002,422.741,606.33405.5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405.56万元、1,606.33万元、2,422.74万元和1,733.00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73%、2.11%、3.48%和

2.39%,主要系已背书转让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2021年末其他流动负债增加

296.08%,主要是因公司收到客户支付的票据增加,公司将票据背书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2022年末其他流动负债较2021年末增加50.82%,2023年6月末其他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减少28.47%,主要系预收款项变动,导致相应的预收款项税金发生变动所致。

3、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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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借款--3,700.0088.19%13,900.0095.98%11,600.0094.12%
租赁负债1.700.42%5.390.13%14.330.10%--
递延收益400.3999.58%490.2911.69%566.033.91%724.295.88%
递延所得税负债----1.520.01%--
非流动负债合计402.09100.00%4,195.68100.00%14,481.88100.00%12,324.2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2,324.29万元、14,481.88万元、4,195.68万元和402.09万元,主要为长期借款和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2022年末、2023年6月末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系公司归还长期借款所致。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质押、抵押、保证借款--11,600.0011,628.57
保证借款1,500.004,300.004,750.00-
应付利息6.7917.6119.1013.19
小计1,506.794,317.6116,369.1011,641.76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500.00600.002,450.0028.57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6.7917.6119.1013.19
合计-3,700.0013,900.0011,6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金额分别为11,600.00万元、13,900.00万元、3,700.00万元和0.00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4.12%、95.98%、

88.19%和0.00%,主要系公司为满足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对金融机构的借款。2022年末、2023年6月末长期借款减少,主要是归还了部分长期借款,以及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2)租赁负债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租赁负债主要系租赁房屋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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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用途产生。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6月末公司租赁负债金额分别为14.33万元、5.39万元和1.7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10%、0.13%和0.42%。

(3)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政府补助400.39490.29566.03724.29
合计400.39490.29566.03724.2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金额分别为724.29万元、566.03万元、490.29万元和400.39万元,系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形成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2023年6月 30日2022年12月 31日2021年12月 31日2020年12月 31日
2011年度清远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755.75
2015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30.0035.0045.0055.00
2016年度清远市清城区科技计划资金6.307.209.0010.80
2016年清远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3.8011.3926.5841.77
2016年清城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0.391.172.734.29
2017年清远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19.3858.13135.65213.16
2018年清远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事后奖补资金111.34129.06164.52203.04
2019年清远市清城区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32.4733.0134.2735.13
2019年市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40.8145.7255.5365.35
2020年清远市清城区科技计划资金10.9712.5340.0040.00
2020年度清远市科技计划资金23.8526.4650.0050.00
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121.1013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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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项目2023年6月 30日2022年12月 31日2021年12月 31日2020年12月 31日
合计400.39490.29566.03724.29

(二)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与偿债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3年6月末/ 2023年1-6月2022年末/ 2022年度2021年末/ 2021年度2020年末/ 2020年度
流动比率(倍)2.152.132.002.16
速动比率(倍)1.721.771.751.88
资产负债率42.20%44.63%52.97%49.1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2,624.1218,422.4616,784.1519,911.97
利息保障倍数(倍)20.428.276.898.6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9.10%、52.97%、44.63%和42.20%,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较2021年末降低,主要是2022年公司收回已到期的质保金,归还了部分银行借款,导致负债总额减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16、2.00、2.13和2.15,速动比率分别为

1.88、1.75、1.77和1.72,公司财务结构稳健且有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9,911.97万元、16,784.15万元、18,422.46万元和12,624.12万元。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8.64、6.89、8.27和

20.42。报告期内,公司总体保持了较强的盈利能力,各期利润总额足以支付发行人当期银行借款利息,偿债能力较好。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1)短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比较如下:

单位:倍

公司名称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久盛电气1.481.281.551.371.761.581.291.14

1-1-266

公司名称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中辰股份2.071.562.121.601.671.271.631.31
汉缆股份2.852.213.042.452.902.313.862.82
杭电股份1.300.941.391.001.310.871.671.20
金龙羽2.781.952.982.182.071.463.152.26
亘古电缆2.461.742.591.672.201.482.701.87
平均值2.161.622.281.711.991.502.381.77
发行人2.151.722.131.772.001.752.161.88

注1:上述可比公司数据系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整理。注2:上述可比公司及发行人的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款项-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波动较小,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接近。

(2)长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长期偿债能力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资产 负债率利息保 障倍数(倍)资产 负债率利息保 障倍数 (倍)资产 负债率利息保 障倍数 (倍)资产 负债率利息保 障倍数 (倍)
久盛电气60.75%4.5457.43%5.2650.28%6.3967.48%6.66
中辰股份54.41%2.1753.88%2.3651.86%3.1952.54%4.15
汉缆股份27.28%67.2827.08%44.2730.17%150.9524.72%461.64
杭电股份69.90%3.4069.25%1.9268.34%1.7562.37%2.30
金龙羽30.52%19.5328.16%10.4140.91%3.3827.04%17.74
亘古电缆40.66%8.9136.68%8.9439.20%9.9635.06%9.98
平均值(注2)51.25%7.7149.08%5.7850.12%4.9348.90%8.17
发行人42.20%20.4244.63%8.2752.97%6.8949.10%8.64

注1:上述可比公司数据系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整理。注2:鉴于汉缆股份利息保障倍数显著高于行业水平,资产负债率低于行业水平,故以上计算平均值剔除汉缆股份。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9.10%、52.97%、44.63%和42.20%,其中2020年和2021年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比较接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8.64、6.89、8.27和20.42,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1-1-267

(三)报告期内股利分配的实施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一次现金股利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7月16日,新亚光有限股东会就利润分配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10,000.00万元(含税),由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配,该部分现金股利已经支付完成。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718.2419,909.29-31,054.88-3,358.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1.19-1,855.88-1,641.05-2,504.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797.97-9,674.4640,636.224,319.5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331.468,378.957,940.29-1,544.06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2,492.62304,042.41277,447.97234,581.1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58.334,934.805,322.245,407.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3,750.95308,977.20282,770.20239,989.0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6,577.31258,682.69283,556.41210,481.7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030.7710,948.5510,652.689,534.70
支付的各项税费4,789.459,656.567,252.3413,208.8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071.669,780.1212,363.6610,122.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1,469.19289,067.91313,825.09243,347.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718.2419,909.29-31,054.88-3,358.90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由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构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支出主要用于采购原材料、支付职工薪酬及支付税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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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358.90万元、-31,054.88万元、19,909.29万元和-37,718.24万元,其中2020年、2021年和2023年1-6月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数,主要原因如下:

一方面,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非“6+9”类(指非信用等级高的6家大型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称“非6+9类票据”)贴现产生的现金流不视作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而是作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该事项对报告期内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分别为-13,032.21万元、-34,167.81万元、-20,552.59万元和-2,726.08万元,直接导致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如剔除上述非6+9类票据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7,718.2419,909.29-31,054.88-3,358.90
非6+9类票据影响2,726.0820,552.5934,167.8113,032.21
模拟剔除后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4,992.1640,461.883,112.939,673.31

另一方面,模拟剔除非6+9类票据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影响,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673.31万元、3,112.93万元、40,461.88 万元和-34,992.16万元。

2021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度仍有较大幅度下降,主要系发行人当年度收入增加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增加10,934.57万元以及应收票据余额同比增加6,262.37万元。

2022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21年大幅上升,主要系:(1)当年公司收回电网客户的质保金导致合同资产余额同比减少20,590.59万元;(2)电网公司客户减少了使用票据结算,导致应收票据同比减少12,651.87万元;(3)公司更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导致应付票据余额同比增加11,050.00万元。

1-1-269

2023年1-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1)发行人减少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供应商货款导致应付票据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16,445.27万元;(2)发行人因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增加导致应收账款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14,432.45万元;(3)发行人对2022年末预收货款发货并确认收入同时2023年6月末预收货款减少导致合同负债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5,231.79万元;(4)发行人适当备货导致存货项目较2022年末增加4,068.45万元。

(2)经营活动现金流与收入、成本的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与收入、成本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2,492.62304,042.41277,447.97234,581.18
营业收入143,575.00276,294.35289,326.88232,457.08
销售收现比例92.28%110.04%95.89%100.9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6,577.31258,682.69283,556.41210,481.77
营业成本125,962.99249,081.58262,667.84198,807.6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成本124.30%103.85%107.95%105.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718.2419,909.29-31,054.88-3,358.9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现比例总体维持在较高水平,销售收款与销售收入整体匹配,表明公司主营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销售现金回收情况良好。其中, 2021 年度,公司销售收现比例较低,主要系公司当年度发生的“非6+9类票据”贴现较多,该部分产生的现金流不视作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导致当年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2022 年度,公司销售收现比例较高,主要系公司收回电网客户的质保金,导致当年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上升;2023年1-6月,公司销售收现比例较低,主要系应收账款随2023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增加而增加,主要系对南方电网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购货付现比例分别为105.87%、107.95%、103.85%和124.30%,总体稳定。其中,2023年1-6月的付现比例较高,主要系公司支付本期到期的2022年末应付票据的兑付金额较大,以及根据市场情况适当增加存货备货。

(3)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具体过程如下:

1-1-270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净利润8,456.8511,076.199,644.1611,046.61
加:信用减值损失605.40268.79692.4929.83
资产减值准备204.01-871.91132.98285.01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707.481,416.841,429.831,240.95
使用权资产折旧9.0421.3017.04-
无形资产摊销77.41150.78136.80113.1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8.6764.5835.9945.9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0.21-0.21-5.6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6017.6532.9421.8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4.237.02-6.064.01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578.562,027.742,201.662,141.3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71-123.76-6.3727.0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56.36171.18-135.47-52.1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521.52-144.3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068.45-3,033.39-3,463.77-338.7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9,214.55-8,821.70-46,417.42-24,738.3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4,982.9417,489.094,598.192,536.79
其他25.3050.6050.604,416.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718.2419,909.29-31,054.88-3,358.90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58.90万元、-31,054.88万元、19,909.29万元和-37,718.24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差异,主要原因包括:一方面受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等因素的变动共同影响所致,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减少;另一方面,非6+9类票据贴现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变动计入筹资活动而非经营活动,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减少。

1-1-271

2020年度,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58.90万元,低于当期净利润11,046.61万元。主要系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24,738.35万元,其中非6+9类票据贴现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22,340.15万元。

2021年度,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054.88万元,低于当期净利润9,644.16万元。主要系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46,417.42万元,其中非6+9类票据贴现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25,059.28万元。

2022年度,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909.29万元,高于当期净利润11,076.19万元。主要系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8,821.70万元以及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17,489.09万元。

2023年1-6月,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718.24万元,低于当期净利润8,456.85万元。主要系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19,214.55万元以及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24,982.94万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05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6.0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7210.444.301.7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7210.444.305,067.8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16.921,866.321,645.352,479.46
投资支付的现金---5,05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3.0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6.921,866.321,645.357,572.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1.19-1,855.88-1,641.05-2,504.70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04.70万元、-1,641.05万元、-1,855.88万元和-411.19万元。报告期各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系发行人为扩张业务规模,购建房产、设备及土地使用权、软件等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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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无形资产所致。2020年度,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为支付104亩用地厂区工程、#23特种电缆车间及其他项目的工程款,以及相关生产线的设备购置款。

2021年度,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为支付配电房工程及其他项目的工程款和相关生产线的设备购置款。

2022年度,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为支付生产相关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的购置款、厂房装修费、生产设备维修费用。

2023年1-6月,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为支付项目工程款、办公设备及运输设备的购置款等。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093.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5,426.0849,540.9670,649.1446,614.5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12.31--1,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238.3949,540.9670,649.1451,207.5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730.0054,670.0026,680.1914,1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88.812,107.771,814.2212,058.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1.612,437.651,518.5220,73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440.4159,215.4230,012.9246,888.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797.97-9,674.4640,636.224,319.55

报告期内,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19.55万元、40,636.22万元、-9,674.46万元和28,797.97万元。

2021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度大幅增长,主要系当期非6+9类票据贴现回款额以及取得银行借款收到的现金较2020年度增加幅度较大所致。

2022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1年度显著下降,主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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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加大销售回款力度以及收回电网客户的质保金等因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发行人将部分现金用于偿还债务,以及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2023年1-6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797.97万元,由负转正,主要系发行人取得短期借款补充经营所需资金,以及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五)报告期内的资本性支出分析

1、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发行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479.46万元、1,645.35万元、1,866.32万元和416.92万元,主要为购置机器设备、厂房建设以及软件等。该等资本性支出均围绕主业进行,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为公司未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奠定基础。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适时地进行技术改造、增加生产机器设备以及加强对生产基础设施的建设,以解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将是公司最主要的资本性支出计划,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无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六)流动性风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主要为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及银行借款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借款,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或有负债。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政策稳健,业务经营稳定,偿债能力较好,不存在流动性已经或可能产生的重大变化或风险趋势。

(七)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1、所处宏观环境及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建设中必需的配套发展产业,其发展受国内经济景气度影响较大。虽然目前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复杂多变,经济发展出现波动,但我国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二,且在较高的基数水平上仍然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国家“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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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长潜力充分发挥,国内市场更加强大,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到2035年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未来几年,我国电力、铁路、轨道交通、通信、建筑、新能源等产业将依然保持较大的投资规模,这些都将给电线电缆行业提供许多难得的机遇和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随着国家监管部门对于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管措施日趋严格,拥有过硬产品质量的优质电线电缆企业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和外部环境。

2、发行人自身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线电缆行业,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和储备,主要产品包括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及架空导线等,产品质量稳定可靠、种类丰富,应用于电力、轨道交通、建筑工程、新能源、智能制造装备等领域。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资产质量良好,收入来源稳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资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管理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自我评判

目前,虽然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但从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状况来看,公司管理层预计,电线电缆行业系国民经济中的重要配套行业,受益于国家长期经济发展政策和经济增长动力,公司具有一定的行业地位,将继续保持稳定、持续的发展。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若能顺利推进,公司市场竞争力将得到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将有所提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持续经营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对于可能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风险因素,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具体分析和充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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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情况

(一)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重大投资事项主要系购置机器设备、厂房建设以及软件等支出。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未来可预见的重大投资事项主要系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二)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重大担保、诉讼事项

(一)期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存在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以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十四、盈利预测报告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五、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3年6月30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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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产业政策、税收政策、行业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如下:

(一)2023年1-9月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7-9月和2023年1-9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容诚专字[2023]518Z1285号),审阅意见如下: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新亚光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7-9月和2023年1-9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1-9月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9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变动比例
资产总额170,319.63165,360.753.00%
负债总额66,014.9373,805.48-10.56%
所有者权益104,304.7091,555.2713.93%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1-9月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22,395.64193,262.0915.07%
营业利润16,909.888,497.2899.00%
利润总额16,887.488,378.10101.57%
净利润12,711.486,277.37102.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11.486,277.37102.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69.456,032.63108.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713.89-11,338.92-241.42%

2023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70,319.63万元、负债总额为66,014.9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04,304.70万元,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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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222,395.64万元,同比上升15.07%,主要系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和架空导线的销量有所上升所致;营业利润为16,909.88万元,同比上升99.00%,主要原因如下:第一,营业收入因产品销量增长而上升15.07%;第二,原材料市场价格相对稳定,电网客户调价机制限制、部分订单合同履约期较长等电网客户销售毛利率的主要影响因素亦有所减弱,导致综合毛利率上升至12.09%,毛利额同比上升45.88%;第三,2023 年前三季度银行借款平均余额同比下降,且银行贷款利率下调,导致利息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56.78%。受上述情况影响,2023年1-9月公司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同比上升超过100%。

2023年1-9月,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713.89万元,同比下降241.42%,主要原因如下:(1)发行人因当期对南方电网等客户的营业收入增加且相关货款尚未回款导致应收账款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18,503.18万元;(2)发行人根据经营需要选择提前贴现“非6+9类”票据的金额为9,360.01万元;(3)发行人适当增加原材料及存货等备货,导致存货项目较2022年末增加8,308.30万元以及预付账款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5,462.67万元;(4)发行人结合融资需求、资金成本以及融资期限差异等原因,减少通过开具票据支付供应商货款导致应付票据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7,109.50万元;(5)发行人对南方电网2022年末预收货款发货并确认收入同时2023年9月末预收货款减少,导致合同负债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5,717.13万元。

2、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数据

2023年1-9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1-9月变动比例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0.210.211.4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99.82324.76-38.4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2.35119.25-9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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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1-9月变动比例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4.6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2.40-119.1781.2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0.00--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184.60325.04-43.21%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42.5680.29-46.99%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42.03244.74-41.97%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42.03244.74-41.97%

2023年1-9月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为142.03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为1.12%,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影响较小。

(二)2023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目前在手订单情况以及2023年以来的发展情况,经初步测算,公司2023年度的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94,000至298,000276,294.356%至8%
净利润16,200至16,70011,076.1946%至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00至16,70011,076.1946%至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00至16,50010,739.5449%至54%

注:上述2023年业绩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业绩,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公司2023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294,000万元至298,000万元,同比上升幅度为6%至8%;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00万元至16,500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49%至54%。2023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将随产品销量上升而稳步增长,净利润亦随营业收入和毛利率上升而有所增长,不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前述业绩预计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业绩预测数据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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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发行不超过6,200万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27,364.7227,364.72
2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3,457.673,457.67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3,086.103,086.10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
合计43,908.4943,908.49

(二)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和管理安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轻重缓急顺序安排实施,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小于上述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置换先期投入资金。若募集资金数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求,对超募资金进行合理安排。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内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按照要求严格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批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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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备案情况环评情况
1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书(项目代码:2103-441802-04-01-768652)《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清城审批环表[2021]28号)以及《关于<关于申请确认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非重大变化的请示函>的复函》(清城审批环函[2022]1号)
2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书(项目代码:2103-441802-04-01-475450)《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清城审批环表[2021]29号)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244180200000308)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书(项目代码:2104-441802-04-05-627077)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将进一步扩大低压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产品的产能,提升公司在电缆领域的研发实力和商业化能力,丰富公司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从而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品牌影响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从产能扩展、技术研发和营销网络建设等方面着手,有助于提升现有业务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把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及新兴产业带来的市场机遇,为公司带来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与公司的发展战略高度契合。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确定的依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及发展目标相适应的依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自有产能利用率高。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扩大自有产能,优化产品结构,以满足新增市场需求,符合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趋势和整体发展战略,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和未来发展目标相适应。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财务状况相适应的依据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可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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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运营提供支撑。同时,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大幅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资产结构将进一步优化,盈利能力及抵御风险能力也将随之提升,与公司财务状况相适应。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技术条件相适应的依据

公司深耕电线电缆行业二十多年,在工艺流程控制、生产效率及人员管理等方面都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技术研发体系。本次募集投资项目的实施,可以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研发能力,提升新产品开发水平,与公司现有技术水平相适应。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管理能力相适应的依据

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的内部控制制度,促使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均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能够对公司的生产、研发和销售等各项业务环节进行有效管理。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现有管理能力相适应。

(六)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对发行人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为27,364.72万元,本项目通过新建厂房、仓库等设施,购置自动化、智能化程度更高的生产、检测等设备,增加更加自动化和智能化的电线电缆生产线,新增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的生产能力。

2、项目实施必要性

(1)突破产能瓶颈,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发行人为一家从事电线电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专业制造商,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技术服务,销售规模持续稳定增长。未来随着市场的进一步扩张,产能不足的问题将日益凸显,并成为制约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因素。公司综合考虑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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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未来发展战略,决定建设本项目,通过新建厂房并配备先进的生产设备,招募生产人员,扩大公司产能同时优化提升产品生产效率和产能。项目完工后将有助于满足公司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并提高市场占有率,继续延续公司发展势头,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2)引进先进设备,提高公司生产装备水平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在生产制造方面已经形成了成熟的生产体系,产品品质优良、质量稳定。但公司部分生产线投入时间较早,设备临近使用年限,未来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各种恶劣和特殊应用环境对电线电缆产品安全性、可靠性要求的逐渐提升,公司建设全新自动化生产线的需求日渐迫切。

本项目将整合公司现有技术和生产管理实践经验,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检测设备,建设先进智能制造标准化车间,改善生产流程。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合理配置资源,优化生产流程,大幅提高公司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提高产品准时交货率,增强产品综合竞争力。

(3)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实现公司快速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一方面,在国家新基建的环境下,特高压电网、城际高铁及轨道交通、新能源等成为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新动力,上述政策的实施将深度促进电线电缆行业发展。另一方面,受益于国家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和电网的持续投资,同时在电能替代政策的加持下,将产生不同的定制化需求,电线电缆产业将不断优化升级,持续发展。

公司从事二十多年电线电缆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并与相关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累了深厚的品牌优势,奠定了行业地位。为此,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进行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建设,扩大生产规模,丰富产品种类,实现公司快速发展壮大。通过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规模经济效应,提升品牌影响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从而大幅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

(4)优化产品结构,逐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目前,公司已经具备众多电线电缆品类的生产技术,并在电线电缆市场占据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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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市场份额。通过本项目建设,打造智能车间,扩大低烟无卤电缆、阻燃耐火电缆和矿物质电缆等产品产能和品类,新增机场助航灯电缆等产品的产能,有利于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高端产品占比,逐步实现公司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国内一流电缆龙头企业的战略目标。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

作为主要的配套产业,电线电缆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电线电缆行业总体需求将保持稳定的增长态势。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趋势与需求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之“(六)行业发展态势”。

(2)丰厚的技术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产品与技术研发,坚持创新驱动。经过长期的生产工艺经验积累及技术自主创新,公司形成了较为丰厚的技术成果,取得“矿物质防火电缆金属屏蔽氩弧焊接轧纹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批量应用于公司的电线电缆产品,并获授予核心技术相关专利10多项。发行人“节能型铝合金导线制造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获得了2019年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环保型矿物绝缘电缆”被评为“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基于云母防火体系耐高温环保电缆研制及其产业化”项目荣获2022年度“创新清远”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发行人拥有“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和“广东省电力线缆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检测中心获得“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并设有“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公司以此为依托,多年专注自身技术研发,与哈尔滨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高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公司深厚的技术积累和较强的研发实力,将为本项目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有助于项目的顺利开展。

(3)丰富的客户资源

公司在技术水平、质量管理、客户服务及运营管理方面的优势,保证公司具备一定的行业竞争力和行业地位。公司产品能得到客户的认可和支持,并与主要客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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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电线电缆产品覆盖全国多个省市,是华南地区主要的电线电缆供应企业,产品畅销广东、广西等多个省市地区,参与多项国家重点工程,在电力系统、交通运输、建筑工程及装备制造等诸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

(4)完备的生产经验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电线电缆的生产,公司的生产和技术团队已在各类产品的开发、流程管理、生产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拥有先进的生产工艺水平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团体、企业及客户有关产品质量的标准和要求,将产品质量管理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建立产品的质量追溯体系(Ecode码),对公司产品生产、流通全生命周期的产品质量进行追溯。公司严格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取得CCC认证、T?V认证、CE认证及CQC认证等相关认证。凭借对产品质量执著的追求,公司2012年、2021年两次被清远市人民政府授予“清远市政府质量奖”。

(二)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拟投资总额为3,457.67万元,通过研发试验中心项目的建设,引进先进的实验研发设备与软件、招聘高素质专业研发人才以及加强产学研合作,以加大公司对新材料应用、新产品开发及新工艺的研究,提高自身电线电缆相关产品的研发能力,为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的拓展做好技术储备,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市场需求现状,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建设、软硬件设施购置及人员招聘等。

2、项目实施必要性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向安全环保、低碳节能、信息化、智能化等方向发展。国家智能电网建设、现代化城市建设、新能源汽车制造和轨道交通建设等领域对电线电缆的功能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与国外电线电缆行业先进水平相比,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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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质化现象严重,总体创新能力不强。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亟需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行业内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产品结构。

公司将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根据所在领域技术发展方向和下游行业发展需求,在现有产品和技术积累基础上,集中优势资源加大新材料应用、新产品开发及新工艺研究的研发力度,形成完备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领先的产品体系,增强与同行业领先企业同台竞争的实力。

(2)提高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

公司历来重视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经过长期的生产工艺经验积累及技术自主创新,公司形成了较强的技术实力,并积累了丰厚的技术成果。但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相比,公司的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使得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业绩持续增长。

(3)有利于引进和培育技术人才

技术人才是公司技术创新的基础,对公司的创新和发展起到关键作用。近年来,公司从人才战略角度出发,需要引入各类技术人才,大力培养技术人员。随着技术人才的增加,公司当前的研发环境及设备资源难以满足未来公司技术团队扩大和提升的需要。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构建一个良好的研发及办公环境,不仅可以满足研发技术人员的资源需求,而且可以提升公司的新技术研发实力和整体形象,吸引更多高端研究人才和技术人才,为公司技术创新提供有力支撑,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发展。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丰厚的技术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十分重视研发与技术投入,公司形成了较为丰厚的技术成果,取得“矿物质防火电缆金属屏蔽氩弧焊接轧纹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批量应用于公司电线电缆产品,并获授予核心技术相关专利10多项。发行人拥有“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和“广东省电力线缆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检测中心获得“CNAS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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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证书”,并设有“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同时,持续的研发投入及自主创新,公司在新能源、轨道交通及环保电缆等领域成功开发了多项特种电缆产品及技术成果。公司以上核心技术储备及积累,为研发中心的建设和研发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良好的人才储备及成熟的技术转化经验

公司拥有一支专注于电缆设计、制造工艺、绝缘材料、电子电气、机械等专业领域的技术团队,公司其他核心人员及技术团队在行业技术研发领域获得诸多奖项,关键技术人员也是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裸电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委员会的成员,公司技术团队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丰富的新产品开发经验。公司已建立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能够精准把握客户需求,高效完成新产品开发,争取更多业务机会,从而给公司带来更丰厚的利润。

(三)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3,086.10万元,拟规划升级并完善公司在广州、深圳、东莞、珠海、惠州、佛山、江门、湛江、阳江等地的营销网点和全国营销中心。项目涉及营销网点办公场所拟分别通过装修自有场地或租赁的方式获取。根据各网点功能规划,分别投入相应的场地、设备、人员等。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与核心客户的合作关系,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巩固公司在重点市场的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保障未来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

2、项目实施必要性

(1)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

目前公司在清远总部设有展厅,在广州、江门、惠州、阳江、茂名等多个广东省内城市成立了办事处,并将销售渠道拓展至省外市场。公司“新亚SHINE”品牌在行业内已具备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并在华南地区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公司的营销网络布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及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公司业务仍然处于稳步上升阶段,新产品急需市场推广,完善的营销网络将成为企业实现利润增长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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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将升级并完善公司的全国营销中心和网点建设。通过对营销渠道的深入布局,有利于公司新增或扩大各区域相关产品市场份额,同时为公司后续新品推广提供基础保障。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提高公司服务客户的质量

公司下游客户包括电力系统、轨道交通、建筑工程及大型企业单位,需要具备更多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支持客户服务与业务开展。此外,下游终端用户需要根据自身使用场景采购相应性能和型号的电线电缆,因此需要与公司进行技术洽谈,深入了解产品的各项技术参数、质量及功能表现。深入式、项目制的销售和客户服务模式能够更准确地把握客户需求。

本项目将建设集展示、服务、销售、技术支持为一体的营销网络,根据需要在营销网点相应地规划功能区,进行产品展示、技术咨询、产品宣导,提升客户对公司产品概念、性能及使用效果等的直观体验,提升公司在各重点布局区域的品牌影响力及客户服务能力。

(3)满足公司新增产能消化及新产品推广需求

随着公司电力电缆智能制造项目及研发试验中心项目成功实施,公司产品的产能及品类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现有营销网络建设将难以满足未来新增产能消化、新产品推广的需求。通过本项目建设,在广东省多地布局营销网点及营销人员,扩大原有营销网络的深度和广度,提升公司整体营销能力,在维护原有客户基础上,不断拓展新客户,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产销转化率,满足公司新增产能的消化,适应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要求。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成熟精干的销售团队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培养、储备了一支成熟精干的销售团队,在项目信息收集、客户开拓、品牌营销、技术支持等各个环节,建立了行之有效的管理和执行制度。公司根据不同下游客户领域设置专门的客户服务小组,销售团队覆盖公司核心销售区域,销售人员能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并提供专业精准的客户服务。公司良好的销售团队建设基础及成熟的管理经验能保障公司营销网络建设的效率和成效,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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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全面的技术支持

随着行业营销模式的不断升级,营销网络的建设除了需要增加相应的销售人员外,相关人员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甚至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客户服务。公司将在客户服务方面倾注更多的资源和精力,并对销售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或引入更多专业技术人员,将专业技术水平与客户服务经验进行有效结合,提升客户服务的深度和粘性。公司丰厚的技术积累和良好的技术人才储备为营销网络的升级提供了专业和全面的技术支持,确保营销网络的建设实施。

(3)优质客户资源积累和品牌影响力

公司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突出的生产工艺制造能力以及优质的服务能力,获得了较高的市场信誉和市场认可度,积累了优质且稳定的客户资源,形成了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公司品牌在华南地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公司品牌“新亚SHINE”2009年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优质的客户资源,可以成为长期的订单来源,为业务拓展提供市场空间。较强的品牌影响力为公司开拓新客户、新应用领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发行人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不超过1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以满足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发展需要。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电线电缆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在原材料采购、研发投入及新项目建设等环节均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资金规模的大小对电线电缆企业的规模和效益有着重要影响。

公司作为国内规模较大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在设备、技术和管理等方面与国际顶级企业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企业在引进新技术、增强研发能力、提升品牌知名度等方面都需要营运资金的支持。充足的营运资金是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提高行业竞争力的重要保证。

目前,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以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融资,长远来看,这种长期依赖银行借款的筹资模式,将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及财务成本,融资困难也将限制公司未来的发展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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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将流动资金存入董事会决定的专户管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求审慎进行统筹安排,该等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具体用途由董事会审议后确定,必要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使用该项流动资金。在具体资金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审批程序。

4、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公司的偿债能力和资金实力将得到增强,可以有效降低流动性风险,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虽然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无法在短期内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公司可能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但从长期看,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营运资金不足的压力,对扩大公司业务规模、促进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5、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公司目前的产品生产线和产能为依靠公司自主投资建设形成,募集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并进一步增加新技术的储备,保障核心技术产业化的落地,具体包括:(1)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达产后将扩大低烟无卤电缆、阻燃耐火电缆和矿物质电缆等产品产能和品类,提升生产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实现核心技术产业化落地,优化产品结构,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横向扩展;(2)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特种电缆领域的研发实力,增加技术储备,确保公司的技术创新性;(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将提升公司在各重点布局区域的品牌影响力及客户服务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产销转化率,满足公司新增产能的消化;(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可提升公司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增强营运能力及保持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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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假设其他条件不发生变化,公司货币资金、净资产以及摊薄后的每股净资产都将出现增长,将增强本公司后续持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总额将有较大增加,在没有扩大举债的情况下,随着资产总额的增加和流动性的增强,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都将有所提高,短期内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将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有效降低财务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利润水平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将会增长,相应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也会得到恢复和提升。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经测算,按照公司现行会计政策,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第1-3年每年增加的折旧摊销费用合计为1,938.71万元,第4、5年每年增加的折旧摊销费用合计分别为1,865.87万元、1,561.70万元,第6-10年每年增加的折旧摊销费用合计为1,471.51万元;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电缆产品的产能将大幅提高,研发实力显著提升。经测算,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将年均新增营业收入116,431.60万元,新增净利润7,001.97万元,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明显提升,新增盈利足以抵消新增折旧摊销费用所带来的影响,从而确保公司盈利水平的稳定增长。

五、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及规划

1、整体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以“以技术求发展,以质量创品牌,向管理争效益”的经营理念,秉承“产品与服务并重,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经营宗旨,视产品质量为生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研创新求发展,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公司核心产品的行业地位,力求成为国内一流的电线电缆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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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来三年的发展计划

(1)产能扩充计划

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客户服务口碑,公司销售规模持续稳定增长,目前公司产品未来市场前景良好。为抓住市场机遇,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扩建厂房并配备先进生产设备,优化提升产品生产效率和产能,从而有助于满足市场不断增长的需求并提高市场占有率,继续延续公司发展势头,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2)技术研发计划

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是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也是公司始终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保证。公司计划将本次发行所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升级改造现有研发中心,拟打造国内先进的电线电缆新产品开发、新材料及新工艺技术研究中心,为公司提供中长期发展所需要的技术与创新源泉。

未来三年公司将不断完善研发流程及管理制度,提高研发效率,提升技术成果转化及产品解决方案的能力,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巩固公司在电线电缆领域的行业地位。

(3)营销发展计划

从近几年销售收入增长情况来看,公司的营销网络布局及市场开拓方针取得了预期成效,未来三年公司将继续深化市场营销网络布局,进一步加大品牌建设力度。

①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深入式、项目制的销售和客户服务模式,通过引进和培养专业素质过硬、综合能力较强的营销人才,以提升公司开拓新客户、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及技术服务的能力。

②公司将继续加强品牌建设及推广的投入,包括营销广告、参加展会、企划设计等,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市场占有率。

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部分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规划通过升级在广州、深圳、东莞、珠海、惠州、佛山、江门、湛江、阳江的营销网点,以在清远的全国营销中心为核心辐射全省及邻近地区的多个重要区域市场。

(4)优化管理计划

公司将充分利用本次发行上市的契机,持续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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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监事的监察督导作用,力求让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更加科学与有效,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此外,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实施精细化管理,以成本管理和质量管理为导向,提升公司各部门的组织管理与协作能力,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

(5)融资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未来一段时间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产品经营效益和市场发展情况,在合理控制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股权、债务等方式多方位融资,以稳健、持续、优良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6)人才建设计划

人才对于企业持续发展是必不可少的,公司始终秉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一方面,公司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与人才培养机制,贯穿人才遴选、培养、考评、激励及晋升等各个环节;另一方面,通过创造内外部培训及交流合作机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员工职能提升及管理团队建设,为人力资源的开发和配置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确保为公司发展战略配备研发及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营销人员、基层作业人员以及各项专业人才,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注入动力。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国家宏观经济、政治形势持续稳定,不会发生对公司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

2、公司本次股票顺利发行,募集资金能够及时到位;

3、国家产业政策不会发生对公司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

4、公司产品的原材料供应、能源供应、产品市场需求没有出现重大的突发性变化;

5、公司能够保持现有管理团队、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稳定;

6、没有无法预测或不可抗拒因素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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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1、持续研发创新

经过长期的生产工艺经验积累及技术自主创新,公司形成了较为丰厚的技术成果,取得“矿物质防火电缆金属屏蔽氩弧焊接轧纹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并批量应用于公司的电线电缆产品,获授予核心技术相关专利10多项。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加强在智能电网、新能源及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的特种电线电缆产品及关键材料的研发,储备了光伏电缆、环保型电缆及城市轨道交通电缆等新产品技术。

2、深化客户合作关系

历经多年积累,发行人积累了包括南方电网、国家电网等在内的优质客户资源。与该等公司的深化合作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影响力和行业地位,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掌握市场和客户的最新需求,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开发能力。

3、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组织管理职能,管理层各项工作制度逐渐完善,逐步形成权责明确、相互制衡、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同时,公司实施精细化管理模式,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不断精进生产管理系统和改善管理流程,不仅节约了生产成本和费用,还大幅提升了产品生产效率和质量。

(四)实施上述计划面临的主要困难及未来规划拟采取的措施

1、主要困难

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目前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仅仅依靠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将会难以满足上述业务的实施,因此资金问题是目前公司实现上述经营计划最大的障碍之一。

随着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和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资产规模将大幅增长,在资源配置、组织架构、人员管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都将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更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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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采取的措施

①本次发行为公司实现战略目标提供了资金支持,公司将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促进公司技术水平和生产水平的提高,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②公司将加大研究开发力度,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提升产品性能,满足下游市场多样化及更高端的产品需求;加大公司品牌宣传和推广力度,积累市场口碑,加强品牌建设。

③公司将加快引进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市场营销人才和公司管理人才,不断提高员工素质,改善公司的人力资源配置。

④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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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公司引入了独立董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公司治理架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为公司高效、稳健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相关制度制定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和人员均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有效的进行运作并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情形。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一)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发行人已根据所在行业的特点和公司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为核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体系。

发行人管理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容诚出具的“容诚专字[2023]518Z0805号”《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意见认为:“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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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报告期内存在的财务内控不规范及整改情况

1、第三方回款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7、第三方回款情况”。

2、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参见本节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之“(二)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

3、现金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交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8、现金收付货款情况”。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制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发行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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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完整

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二)人员独立

发行人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的情况。发行人具备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

(三)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符合会计制度要求、独立、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制订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发行人独立开立银行账户,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三会议事制度,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发行人已经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在经营及管理上独立运作,具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业务体系及直接面向市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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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

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七)不存在其他影响持续经营的重大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有重大资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同业竞争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公司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家锦、陈志辉、陈伟杰和陈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新亚投资

公司名称清远新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4月20日
法定代表人陈伟杰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三路45号新亚·君悦湾大厦二层商铺01号自编003
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清远市
股东构成陈家锦持股33.00%、陈志辉持股33.00%、陈伟杰持股17.00%、陈强持股17.00%
经营范围商业项目投资;投资咨询;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业;建筑安装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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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宏亚投资

公司名称清远市宏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8月16日
法定代表人陈伟杰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三路45号新亚·君悦湾大厦二层商铺01号自编006
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清远市
股东构成陈家锦持股33.00%、陈志辉持股33.00%、陈伟杰持股17.00%、陈强持股17.00%
经营范围商业项目投资;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业;建筑安装业。

3、新亚置业

公司名称东莞新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1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朱国亮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西路10号901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东莞市
股东构成新亚投资持股100.00%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业项目投资;建筑材料销售;室内外装饰工程;建筑施工。

4、宝盛置业

公司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宝盛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8月5日
法定代表人黄雄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新宁路9号新亚南湖苑2号楼109号商铺
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清远市
股东构成新亚投资持股60.00%,薛永忠持股39.00%,薛利勤持股1.00%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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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宝翰投资

公司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宝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3月7日
法定代表人黄雄辉
注册资本13,706.72万元
注册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新宁路9号新亚南湖苑2号楼108号商铺
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清远市
股东构成宝盛置业持股64.76%,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黄坑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持股35.24%
经营范围商业项目投资;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业;建筑安装业;房地产开发经营。

6、东莞联盈

公司名称东莞市联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5月19日
法定代表人陈家锦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西路10号904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东莞市
股东构成新亚投资持股70.00%,东莞市工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持股30.00%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策划及投资;建筑工程施工;物业投资;房地产项目投资;商业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零售业;建筑装饰业;建筑安装业。

7、承亚投资

公司名称承亚(清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9月21日
法定代表人朱国亮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三路45号新亚·君悦湾大厦首层商铺11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清远市
股东构成新亚投资持股100.00%
经营范围商业项目投资;社会经济咨询;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业;建筑安装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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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鸿兴咨询

公司名称广东鸿兴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朱国亮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三路45号新亚君悦湾大厦首层商铺01号(自编002)
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清远市
股东构成陈家锦持股50.00%,陈志辉持股25.00%,陈强持股12.50%,陈伟杰持股12.50%
经营范围其他专业咨询;社会经济咨询;工业项目投资。

9、新铸投资

公司名称东莞市新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19日
法定代表人朱国亮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西路10号902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东莞市
股东构成新亚投资持股60.00%,东莞市宝铸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00%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策划与投资;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评估;房地产投资;商业项目投资;物业投资;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装饰材料、建筑材料、光缆(不含危险化学品)。

10、德能科技

公司名称东莞德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5月25日
法定代表人苏健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西路10号903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东莞市
股东构成鸿兴咨询持股51.00%,东莞市集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9.00%
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储能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蓄电池租赁;停车场服务;洗车服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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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家锦、陈志辉、陈强和陈伟杰已向公司出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新亚光的业务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不会且保证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参股、合作、合伙、承包、租赁等方式)从事可能直接或间接对新亚光的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新亚光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不与新亚光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以下方式妥善消除同业竞争:(1)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2)将相竞争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新亚光;(3)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4)其他对维护新亚光全体股东权利有益的合法方式;

4、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发行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主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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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家锦、陈志辉、陈强和陈伟杰,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2、其他直接、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无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公司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家锦、陈志辉、陈伟杰和陈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六、同业竞争情况”之“(一)同业竞争情况”。

4、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除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家锦、陈志辉、陈强和陈伟杰以外,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5、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清远市清新区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强和陈伟杰的父亲陈恩持股34.00%,陈志辉的父亲陈文桂持股33.00%,陈家锦的父亲陈小焕持股33.00%
2清远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家锦的父亲陈小焕持股33.5478%,陈强和陈伟杰的父亲陈恩持股33.2721%,陈志辉的父亲陈文桂持股33.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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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3清远市嘉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陈家锦的兄弟姐妹陈家仪持股99.00%
4清远沐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陈伟杰的配偶罗毅琳持股99.00%
5惠州创盛达实业有限公司陈志辉兄弟姐妹的配偶江铭杰持股100.00%
6常宁市硕盈矿业有限公司陈强、陈伟杰兄弟姐妹的配偶罗维持股80.00%
7清远市恺之联贸易有限公司陈志辉兄弟姐妹的配偶陈炽斌持股30.00%
8清远市清城区新城等待餐厅陈伟杰配偶的兄弟姐妹罗显辉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9清远市联盈商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潘泽国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10深圳市家晟荣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桃持股100.00%
11深圳沃禾创芯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桃的配偶黄早平持股100.00%
12宜良县匡远镇三笑宾馆副总经理何云平兄弟姐妹的配偶周绍芬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13清远市卓正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监事林仲华配偶的兄弟姐妹何金良持股100.00%
14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高升办公设备服务中心监事林仲华配偶的兄弟姐妹何金良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15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名川台球馆监事王广源配偶江淑君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16英德市老兵矿业有限公司陈强和陈伟杰的父亲陈恩持股35.00%
17广东卓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林仲华配偶的兄弟姐妹何金良持股80.00%

6、与发行人存在交易的其他关联方

基于谨慎性原则,发行人就以下相关主体比照关联方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陈金英持股5%以下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姑姑,为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2欧南坤股东陈金英的配偶,为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3陈少英持股5%以下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姑姑,为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4苏志洪股东陈少英的配偶,为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5陈新妹持股5%以下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姑姑,为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7、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备注
1毛庆传原独立董事毛庆传已于2021年4月从本公司离任
2上海凯波电缆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原独立董事毛庆传曾任董事
3河南省圣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独立董事毛庆传担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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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备注
4清远市新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陈伟杰曾持股40.00%该公司已于2021年5月27日注销
5清远誉铖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承亚投资曾持股34.00%该公司已于2021年8月6日注销
6清远市环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陈家锦的妹夫赵瑞晨曾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赵瑞晨已于2021年9月从该公司离任
7佛冈县高岗镇兴达玩具厂陈志辉的岳父范桂提曾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该企业已于2022年4月注销
8清远市业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陈志辉兄弟姐妹的配偶陈炽斌曾持股30.00%该公司已于2019年12月注销
9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家而美百货商店陈伟杰配偶的兄弟姐妹罗显辉曾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该企业已于2019年6月注销
10清远市俊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陈伟杰配偶的兄弟姐妹罗显辉曾持股50.00%该公司已于2019年12月注销
11清远市世昊御龙策划营销有限公司监事王广源配偶的兄弟姐妹江飞燕曾持股50.00%该公司已于2022年7月注销
12长沙市雨花区欧瑞克地板经营部独立董事蒲丹琳配偶的兄弟姐妹钟美基曾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该企业已于2023年3月注销
13清远清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陈伟杰的配偶罗毅琳曾持股59.00%该企业已于2023年3月注销

(二)关联交易

参照《公司章程》规定,本节披露的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为: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即457.78万元)。此外,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必要支出,均属于一般关联交易。

根据前述判断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资金属于重大关联交易,除此之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均属于一般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简要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常性 关联交易出售商品-251.901.0311.89
采购商品2.344.1312.12211.81
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198.71393.52367.10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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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偶发性 关联交易关联担保----
提供资金---22,230.00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 内容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新亚 地产销售 电线电缆------9.320.00%
宝翰 投资销售电线电缆、电缆管----1.030.00%2.570.00%
硕盈 矿业销售 电线电缆--251.900.09%----
合计--251.900.09%1.030.00%11.890.01%

新亚地产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其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等。2020年度,新亚地产向发行人采购电线电缆的金额为9.32万元,用于自身项目和办公场所装修。

宝翰投资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其主要从事商业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报告期内,宝翰投资向发行人采购电线电缆和电缆管的金额分别为

2.57万元、1.03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用于项目和办公场所装修项目。

硕盈矿业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其主要从事建筑用石加工等。2022年度,硕盈矿业向发行人采购电线电缆的金额为251.90万元,主要用于自身矿石加工厂项目线路安装,占发行人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09%,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关联方新亚地产、宝翰投资和硕盈矿业存在零星电线电缆产品销售,上述关联方采购发行人产品均用于自身办公场所装修或项目工程安装,产品价格以市场水平为基础协商确定。上述关联销售具有商业合理性,销售定价公允,且金额较小,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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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采购主要原料比例金额占采购主要原料比例金额占采购主要原料比例金额占采购主要原料比例
凯波电缆采购绝缘料等原料2.340.00%4.130.00%11.980.00%211.330.11%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高升办公设备服务中心文印设备租赁----0.14不适用0.48不适用
合计2.340.00%4.130.00%12.120.00%211.810.11%

注:发行人自2012年起开始向凯波电缆采购原材料,公司原独立董事毛庆传于2009年3月至2020年4月曾担任凯波电缆董事,其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曾任发行人独立董事,因此,凯波电缆自报告期初至2022年3月为公司关联方;此后,凯波电缆不再为发行人关联方。上表所列示发行人与凯波电缆的交易系双方报告期内发生的全部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凯波电缆采购绝缘料等原材料的金额分别为211.33万元、

11.98万元、4.13万元和2.34万元,主要用于电线电缆产品的绝缘包装,占发行人采购主要原料的比例分别为0.11%、0.00%、0.00%和0.00%。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凯波电缆采购原材料金额逐期下降,主要系公司基于价格、运输距离等综合因素考虑,逐步选择其他替代供应商。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高升办公设备服务中心系公司监事林仲华配偶的兄弟姐妹何金良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其主要从事复印机、打印机等文印和办公设备的租赁、零售。2020年和2021年,基于办公需求,发行人向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高升办公设备服务中心租赁文印设备,租金分别为0.48万元和0.14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凯波电缆和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高升办公设备服务中心的关联采购均为基于自身业务开展需求而发生,采购价格均为双方协商确定,与非关联方定价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关联采购具有商业合理性,采购金额较小且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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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98.71393.52367.10203.19

注: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的薪酬。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担保方(注)担保金额主债权开始时间主债权结束时间担保是否已履行完毕
1陈金英、欧南坤、陈少英、苏志洪、陈新妹60,000.002019/11/012030/10/11
2陈家锦、陈志辉、陈伟杰、陈强、罗毅琳、赵杨、范云瑜70,000.002020/10/122030/10/11
3陈家锦、陈志辉、陈伟杰、陈强、罗毅琳、赵杨、范云瑜4,800.002020/08/042030/08/04
4陈家锦、陈志辉、陈伟杰、陈强13,000.002021/04/152024/04/15
5陈家锦、陈志辉、陈伟杰、陈强5,000.002021/05/112026/12/31
6陈家锦、陈志辉、陈伟杰、罗毅琳、陈强、赵杨、范云瑜5,000.00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7陈家锦、陈志辉、陈伟杰、罗毅琳、陈强、赵杨、范云瑜10,000.002021/06/222026/06/21
8陈家锦、陈志辉、陈伟杰、陈强3,000.002022/02/202027/02/20
9陈家锦、陈志辉、范云瑜、陈强、赵杨、陈伟杰、罗毅琳、陈少英、苏志洪、陈新妹、陈金英、欧南坤10,000.002021/12/242024/12/31
10陈家锦、陈志辉、陈伟杰、陈强、罗毅琳、赵杨、范云瑜6,000.00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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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担保方(注)担保金额主债权开始时间主债权结束时间担保是否已履行完毕
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11陈家锦、陈志辉、范云瑜、陈强、赵杨、陈伟杰、罗毅琳20,000.002022/10/132032/10/12
12陈家锦、陈志辉、范云瑜、陈强、赵杨、陈伟杰、罗毅琳、陈少英、苏志洪、陈新妹、陈金英、欧南坤10,000.002020/04/282024/12/31
13陈家锦、陈志辉、陈伟杰、陈强13,000.002021/05/172027/12/31
14陈家锦、陈志辉、陈伟杰、陈强2,700.002023/03/092026/03/08

注1:陈小焕、黄春桃为陈家锦的父母,陈文桂、刘秀英为陈志辉的父母,陈恩、罗树伙为陈强和陈伟杰的父母,范云瑜为陈志辉的配偶,罗毅琳为陈伟杰的配偶,赵杨为陈强的配偶,陈金英、欧南坤为实际控制人的姑姑和姑父,陈少英和苏志洪为实际控制人的姑姑和姑父,陈新妹为实际控制人的姑姑;注2:上表中,序号3对应的担保合同,发行人已于2023年4月6日收到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出具的声明,该担保合同已解除;序号5对应的担保合同,发行人已于2023年6月2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签订补充协议,该担保合同已解除;序号6对应的担保合同,发行人已于2023年6月28日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出具的说明,该担保合同已纳入序号10对应的担保合同之下;序号7对应的担保合同,发行人已于2023年2月10日收到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出具的证明,该担保合同已解除;序号9对应的担保合同,发行人已于2023年6月28日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出具的说明,该担保合同已解除;

注3:上表中,序号12对应的担保合同系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于2023年4月签订,为将部分借款合同纳入该项担保之下,故担保主债权开始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序号13对应的担保合同系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于2023年4月签订,为将部分借款合同纳入该项担保之下,故担保主债权开始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主要系为满足银行等金融机构增信要求而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未向发行人收取担保费用。

(2)关联方资金拆入

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拆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0年1月1日2020年增加2020年减少2020年12月31日
陈文桂6,392.00-6,392.000.00
陈恩7,692.00-7,692.000.00
黄春桃8,146.00-8,146.000.00
合计22,230.00-22,230.000.00

注:上述资金往来不包括利息支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偿还全部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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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方资金拆借利息

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拆借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陈文桂---268.84
陈恩---309.69
黄春桃---286.87
合计---865.40

发行人向关联方拆借资金以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参考依据,按年化5%计息。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2023年 6月30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应付账款凯波电缆1.841.6113.54-

1、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应收和应付往来账款余额均系正常的电线电缆产品销售业务或原材料采购业务而形成。

2、发行人向关联方借款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向关联方借款的情况,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缺口较大,为缓解资金流动性压力,发行人向关联方借款以补充日常流动资金需求,并参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按年化5%计息。

报告期期初,发行人向关联方陈恩、陈文桂和黄春桃借入资金余额为22,230.00万元,2020年计提利息金额为865.4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偿还全部借款。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并且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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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产生重大影响,且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履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相关规定

《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主要规定如下:

“关联交易涉及的金额达到下列情形的,由董事会决定: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低于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为关联自然人提供担保除外);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低于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为关联法人提供担保除外)。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和获赠现金资产的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比照本条的要求提供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告。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者评估。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未达到本条上述标准的,公司董事会可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该关联股东应该向股东大会披露其利益,并应回避和放弃表决权,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说明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2、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是日常经营中所产生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对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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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项采取了必要的措施,用以保护公司的利益,符合自愿、公平及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确认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前,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并发表了认可的独立意见: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为开展业务、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所需,双方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已履行相应的内部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报告期内关联方变化情况及后续交易情况

1、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的变动情况参见本节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之“(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之“7、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关联方”。

2、上述原关联方的后续交易情况以及相关资产、人员的去向等

发行人报告期内与曾经存在的关联方凯波电缆存在交易情况,具体交易情况参见本节“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之“(二)关联交易”之“1、经常性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

凯波电缆系发行人原独立董事毛庆传于2009年3月至2020年4月曾担任凯波电缆董事形成的关联方,其于2021年3月不再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因此凯波电缆自2022年3月不再为公司关联方,不涉及发行人相关资产和人员的进一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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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享有。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份、现金股份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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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利润分配主要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

5、充分考虑货币政策环境。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且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1、现金分红基本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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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必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当年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能够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

3、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股票分红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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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1、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2、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3、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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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同意。

四、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主要在于进一步完善了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期间间隔、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等进行了明确。

五、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关于投资者保护的措施

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不存在尚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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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本节所称“重大合同”的确定标准如下:(1)单项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或者与重要客户、供应商签订的销售、采购框架合同或订单合同;(2)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对发行人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授信合同及银行融资合同等。具体如下:

(一)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通常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合同,产品数量及价格等要素则由双方在日常经营中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具体订单合同确定。发行人报告期内已履行、正在履行和将要履行的重大采购框架合同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履行期限履行情况
1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低氧光亮铜杆根据订单 实发结算2020-02-01至 2020-12-31履行完毕
2021-01-01至 2021-12-31履行完毕
2022-02-16至 2022-12-15履行完毕
2023-02-16至 2023-12-31正在履行
2北方联合铝业(深圳)有限公司AOO铝锭根据订单 实发结算2019-12-16至 2020-12-31履行完毕
2020-12-16至 2021-12-31履行完毕
2021-12-16至 2022-12-31履行完毕
3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铝锭根据订单 实发结算2020-01-20至 2020-12-31履行完毕
2020-12-15至 2021-12-31履行完毕
铝锭、铝杆2021-12-29至 2022-12-31履行完毕
2023-01-04至 2023-12-31正在履行
铜杆、铜线2019-12-18至2020-12-31(注)履行完毕
2020-12-17至 2021-12-31履行完毕
2021-12-31至 2022-12-31履行完毕
2022-12-27至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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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履行期限履行情况
2023-12-31
4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铜杆根据订单 实发结算2021-12-15至 2022-12-15履行完毕
2022-12-16至 2023-12-15正在履行
5黄山创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铝包钢绞线根据订单 实发结算2022-02-25至 2023-08-31正在履行

注:2019年12月,发行人与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江铜铜材有限公司签订《2020年度铜材产品销售合同》,2020年4月,发行人与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广州江铜铜材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增加合同卖方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8月,发行人与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江铜南方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自2023年8月16日起,发行人与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铝锭、铝杆购销合同变更为由深圳江铜南方有限公司继续执行。

(二)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通常签订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框架协议)或年度框架采购合同,产品数量及价格等要素则通过具体订单合同确定。发行人报告期内已履行、正在履行和将要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同名称客户名称合同标的合同框架 金额履行期限(注)履行情况
1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框架协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交联电缆24,939.69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履行完毕
铝包钢芯铝绞线6,843.4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履行完毕
控制电缆7,235.75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履行完毕
铝包钢芯铝绞线26,871.7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履行完毕
铝包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9,986.77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正在履行
低压电线5,234.50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正在履行
2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框架协议)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低压电线6,122.61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履行完毕
架空绝缘导线14,184.31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履行完毕
铝包钢芯铝绞线5,511.80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履行完毕
铝包钢芯铝绞线5,485.71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正在履行
3货物框架采购合同(订单合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控制电缆、电力电缆、低压电线7,650.662020-03-20至 2021-01-31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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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名称客户名称合同标的合同框架 金额履行期限(注)履行情况
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框架协议)电力电缆15,289.74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履行完毕
电力电缆7,620.00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正在履行
电力电缆11,531.15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正在履行
4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框架协议)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架空绝缘导线6,758.08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履行完毕
架空绝缘导线7,706.20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履行完毕
铝包钢芯铝绞线23,271.26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履行完毕
铝包钢芯铝绞线9,109.98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正在履行
绝缘架空导线6,760.15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正在履行
5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框架协议)南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铝包钢芯铝绞线5,329.04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履行完毕
铝包钢芯铝绞线10,661.67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履行完毕
6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框架协议)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电力电缆10,516.74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履行完毕
电力电缆5,826.53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履行完毕
电力电缆11,151.44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正在履行
7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框架协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交联电缆9,613.38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履行完毕
8电线电缆年度采购合同翔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线电缆-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履行完毕
电线电缆年度(框架)协议电线电缆-自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正在履行
9中国能建2022-2024年集采电缆框架采购合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缆产品27,820.40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有效期24个月正在履行
10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框架协议)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铝包钢芯铝绞线11,520.35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正在履行
11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天府南-成都东 1000kV线路工程导地线采购合同包11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钢芯铝绞线9,193.82-正在履行

注:公司与南网体系内主体签订的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框架协议)对合同履行期限有如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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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有效期届满时,卖方实际供应量符合合同规定的,框架协议自动终止,否则,按以下原则变更有效期:(1)有效期届满时:卖方实际供应量未达到合同规定下限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卖方实际供应量达到该下限之时,框架协议自此自动终止;或有效期延长一年,在延长期内卖方实际供应量达到该下限之时,框架协议至此自动终止,延长期届满仍未达到该下限的,框架协议自动终止;(2)有效期未满时:卖方实际供应量达到协议规定上限的,框架协议自动提前终止。

(三)授信合同及银行融资合同

1、授信合同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3,00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授信合同及对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间担保 方式担保情况
1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10,000.002021-04-15至2024-04-15保证陈家锦、陈志辉、陈强、陈伟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6,000.002022-08-24至2023-08-23保证陈家锦、陈志辉、陈强、陈伟杰、范云瑜、赵杨、罗毅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3,000.002022-02-20至2024-02-19保证陈家锦、陈志辉、陈强、陈伟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8,000.002022-10-13至2024-10-12保证陈家锦、陈志辉、陈强、陈伟杰、范云瑜、赵杨、罗毅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9,500.002023-04-17至 2023-12-28保证陈家锦、陈志辉、陈伟杰、陈强、范云瑜、罗毅琳、赵杨、陈少英、苏志洪、陈新妹、陈金英、欧南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银行融资合同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3,00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银行融资合同及对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债权人金额融资 方式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担保情况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3,000.00银行 借款2022-11-172023-11-17陈家锦、陈志辉、范云瑜、陈伟杰、罗毅琳、陈强、赵杨、陈金英、欧南坤、陈少英、苏志洪、陈新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发行人提供不动产抵押以及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23,000.00银行 借款2023-03-242024-03-22
33,000.00银行 借款2023-04-102024-04-11
43,000.00银行承兑汇票2023-04-232023-10-19发行人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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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债权人金额融资 方式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担保情况
53,500.00银行承兑汇票2023-06-142023-12-08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3,000.00银行 借款2021-06-032024-06-02陈家锦、陈志辉、陈强、陈伟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重大合同对发行人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公司签订的上述重大合同形式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的重大合同均正常履行,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不会对发行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本节所称“重大诉讼或仲裁”的确定标准如下:涉及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诉讼或仲裁。

(一)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尚未了结的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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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声明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

陈家锦 陈志辉 陈伟杰

潘泽国 蒲丹琳 段礼乐

罗 桃

全体监事:

林仲华 王广源 梁启业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陈志辉 潘泽国 何云平

胡 元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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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陈家锦 陈志辉 陈 强

陈伟杰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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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程 雅

保荐代表人:

王志宏 成 燕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26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和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兼总经理:

林传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27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刘从珍 倪小燕

黄环宇 袁 锦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高 树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年 月 日

1-1-328

六、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518Z0650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518Z0805号)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容诚专字[2023]518Z0806号)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签字注册会计师:

曹 创 彭 敏

李 轲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29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杨子奇 胡玉广(已离职)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姜 波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30

八、资产评估机构关于经办评估事项的签字资产评估师离职的声明

本资产评估机构就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之签字资产评估师胡玉广已从本机构离职,故无法在招股说明书之“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中签字。

特此声明。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姜 波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31

九、发行人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签字注册会计师:

曹 创 彭 敏

李 轲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32

十、发行人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签字注册会计师:

曹 创 彭 敏

李 轲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33

第十二节 附件

一、本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九)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十二)审核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十三)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十四)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审阅报告;

(十五)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和时间

投资者在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也可到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住所查阅。

1-1-334

(一)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1、发行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沙田工业区联系人:潘泽国联系电话:0763-3810696联系传真:0763-3810696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1楼联系人:王志宏、成燕联系电话:020-66338888联系传真:020-87553600

(二) 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三、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安排

1、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切实保护发行人、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发行人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以保障投资者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获取公司相关资料和信息。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方式、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等内容,为更好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出了制度性的安排,为投资者行使权利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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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信息保密、信息披露的档案管理等内容,对公司的信息披露作出了制度性的安排,可以有效地保障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完整的获取公司信息。

2、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后,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草案)》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报送及披露信息。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服务的部门为证券部,联系方式如下:

信息披露负责人:潘泽国

电话:0763-3810696

传真:0763-3810696

电子邮箱:finance@xinyag.com

3、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未来将依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切实开展投资者关系构建、管理和维护,为投资者和公司搭建起畅通的沟通交流平台,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取公司公开信息。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如下: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1-1-336

过。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通过制定《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投票机制作出了规定,包括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及监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网络投票方式安排、征集投票权等。

1、累积投票制度建立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发行人在《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中对累积投票选择董事、 监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3、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的相关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4、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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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一)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陈家锦、陈志辉、陈伟杰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格,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3、上述股份限售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所持股份不超过一千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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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陈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格,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3、本人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发行人股东鸿兴咨询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单位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单位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本单位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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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发行人股东清远联盈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单位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单位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本单位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本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5、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亲属陈少英、陈新妹、陈金英、卢国飞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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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潘泽国、林仲华、王广源、梁启业、何云平、胡元(均为间接持股)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格,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3、上述股份限售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所持股份不超过一千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陈家锦、陈志辉、陈强、陈伟杰承诺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锁定期满后拟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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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公司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的承诺,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且该减持行为将不影响公司控制权,不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减持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本人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制度的规定,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愿意按相关要求执行。”

2、发行人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陈家锦、陈志辉、陈强、陈伟杰之一致行动人鸿兴咨询承诺

“1、本单位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且不违背本单位已作出的承诺,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单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减持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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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本单位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制度的规定,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单位愿意按相关要求执行。”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潘泽国、林仲华、王广源、梁启业、何云平、胡元(均为间接持股)承诺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的承诺,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且该减持行为不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减持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本人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制度的规定,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愿意按相关要求执行。”

(三)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及承诺

为强化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义务,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该预案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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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启动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条件和主体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将按本预案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实施如下股价稳定措施: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2、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具体安排

若启动条件触发,相关措施执行的优先顺序为公司回购股票为第一顺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为第二顺位,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为第三顺位。

(1)第一顺位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1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

(2)第二顺位选择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顺位选择:

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迫使其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2)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迫使其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3)第三顺位选择为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三顺位选择: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将迫使其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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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迫使其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2)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且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迫使其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3、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在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时,公司将在1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所处行业情况、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情况等因素,依法审议是否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若决定回购公司股份,将一并审议回购数量、回购期限、回购价格等具体事项,同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

公司将在董事会作出实施回购股份决议出具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一个会计年度内,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50%,且回购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具体回购股票的数量等事项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提前公告。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在满足法定条件下,公司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股票:

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就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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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1)启动程序

1)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时,若同时满足以下三种情形:

①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迫使其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须在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时,若同时满足以下三种情形:

①公司实施股票回购计划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迫使其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须在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且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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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3)继续增持股票将迫使其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5、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1)启动程序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实施股票增持计划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时,若同时满足以下四种情形:

①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或公司实施股票回购计划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将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迫使其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③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④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迫使其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不实施增持股票计划的公告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实施股票增持计划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时,若同时满足以下四种情形:

①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或公司实施股票回购计划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股票增持计划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③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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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④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迫使其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公司不得为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除非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且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薪酬总额的20%,但不超过50%:

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迫使其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和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6、稳定公司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当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时,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有关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严格执行有关股份回购稳定股价事项。

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其未能履行承诺之日起对其领取的薪酬和取得的分红予以扣留,并专项用于履行上述承诺,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若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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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未能履行承诺之日起对其从公司领取的薪酬和取得的分红予以扣留,并专项用于履行上述承诺,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7、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承诺函》,承诺:“自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则在公司按照《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启动稳定股价方案时,本人将严格按照《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和稳定公司股价方案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承诺函》,承诺:“自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则在公司按照《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启动稳定股价方案时,本人将严格按照《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和稳定公司股价方案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有权部门出具的认定或处罚文件生效后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等除权除息事宜,回购数量应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价格应相应调整),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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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如果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家锦、陈志辉、陈强、陈伟杰承诺“如果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有权部门出具的认定或处罚文件生效后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全部新股,且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程序按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如果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果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认定为欺诈发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4、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中介机构承诺

(1)保荐机构承诺: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申报会计师承诺:如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3)发行人律师承诺: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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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

(4)资产评估机构承诺:若本公司因过失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损失;该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

公司对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事宜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事宜承诺如下:

“1、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六)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参见本节之“四、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之“(三)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及承诺”及“(四)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的相关承诺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维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承诺在募集资金到位后采取以下措施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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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2)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奠定未来快速发展的基础

本次发行后,从短期来看,公司的资金压力和经营压力将随财务费用的降低和流动资金的补充得以缓解;从中长期来看,随着募投项目的建设落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得以巩固,为公司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快速发展奠定基础,能够有效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股东财富的保值增值。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完善并执行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3号)等规定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进行了约定,进一步明确了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上市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1、本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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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事宜承诺如下:

“1、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充分维护发行人股东利益。

2、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九)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参见本节之“四、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之“(四)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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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家锦、陈志辉、陈强和陈伟杰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新亚光的业务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不会且保证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参股、合作、合伙、承包、租赁等方式)从事可能直接或间接对新亚光的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新亚光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不与新亚光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以下方式妥善消除同业竞争:(1)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2)将相竞争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新亚光;(3)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4)其他对维护新亚光全体股东权利有益的合法方式;

4、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十一)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关于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家锦、陈志辉、陈强和陈伟杰承诺:

“若公司经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需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利要求的,本人承诺全额承担需由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滞纳金、罚款或赔偿款项。本人进一步承诺,在承担上述款项和费用后将不再向公司追偿,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十二)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家锦、陈志辉、陈强、陈伟杰承诺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保证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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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进行,依法与公司签署相关交易协议,以与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相同或相似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以确保其公允性、合理性,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保证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向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3、本人承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人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4、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且不可撤销。若本人违反上述已作出的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保证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与公司签署相关交易协议,以与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相同或相似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以确保其公允性、合理性,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保证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向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3、本人承诺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4、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且不可撤销。若本人违反上述已作出的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关于股东相关信息披露的承诺

关于本次发行股东相关信息披露,公司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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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二)本公司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亦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三)本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四)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五)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六)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地配合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七)本公司股东中不存在离开证监会系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从证监会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离职的工作人员,从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离职的会管干部,在发行部或公众公司部借调累计满12个月并在借调结束后三年内离职的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的非会管干部,从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调动到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位并在调动后三年内离职的非会管干部;(八)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十四)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将严格履行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如公司非因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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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公司因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制定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人将严格履行对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如本人非因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诺而获得收益的,将归公司所有;

(4)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

2、如本人因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作出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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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将严格履行对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如本人非因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诺而获得收益的,将归公司所有;

(4)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

2、如本人因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作出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4、发行人股东陈少英、陈新妹、陈金英、鸿兴咨询、清远联盈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人/本单位将严格履行对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如本人/本单位非因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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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本单位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本单位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人/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本单位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本单位因违反承诺而获得收益的,将归公司所有;

(4)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

2、如本人/本单位因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作出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说明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本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健全了股东大会制度。

1、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5)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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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行使如下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项;(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召集方式和程序、股东的出席、议案的提交、审议和表决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

(1)一般规定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四条规定,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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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规定,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会议起始期限的计算,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2)召集与主持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六条规定,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七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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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3)提案与通知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公司章程第五十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4)出席与表决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①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②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③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④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⑤公司年度报告;⑥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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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他事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①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②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③公司章程的修改;④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⑤股权激励计划;⑥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5)股东大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共召开11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均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决议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股东大会、股东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促进规范运作,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保证董事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由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2、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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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的决策程序

(1)召集与主持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条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一条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临时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5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2)出席与表决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九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条规定,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视频、电话、电子邮件、传真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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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会规范运行情况

公司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共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历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决议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董事会及各成员能依法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规范监事会运行,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监事由股东代表担任,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1名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名,由公司监事担任,以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2、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9)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方案提出独立意见;(10)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的决策程序

(1)召集与主持

《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一条规定,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于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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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5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

《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监事在有正当理由和目的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监事会主席召开临时会议,是否召开由监事会主席确定。但经过半数的监事提议召开的,监事会临时会议必须召开。

监事会临时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3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若出现紧急情况,需要监事会即刻作出决议的,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可以不受相关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2)出席与表决

《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监事应当亲自出席监事会,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和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九条规定,监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

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监事会的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4、监事会规范运行情况

公司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共召开13次监事会会议,历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决议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监事会、监事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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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立董事的构成

202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蒲丹琳、段礼乐、毛庆传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毛庆传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1年4月辞任独立董事职务。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罗桃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2、独立董事的职权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五条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独立董事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1)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5)提议召开董事会;(6)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7)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者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七条规定,独立董事行使第十六条所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八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以及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5)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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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重大事项;(6)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者新发生的总额高于三百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者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7)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8)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3、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严格遵循《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司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在其任职期间能够认真参与讨论公司重大决策,独立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在完善公司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公司已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1、董事会秘书的设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2、董事会秘书的职权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第三条规定,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2)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4)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5)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6)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7)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等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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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和会议记录等;(8)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9)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10)《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有关规定筹备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确保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依法召开、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六、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2020年12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并审议通过各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均为公司董事,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中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第一届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委员会名称召集人成员
审计委员会蒲丹琳蒲丹琳、段礼乐、陈志辉
提名委员会段礼乐段礼乐、蒲丹琳、陈家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罗桃罗桃、蒲丹琳、陈志辉
战略委员会陈家锦陈家锦、陈志辉、罗桃

(一)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并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2)指导、评估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3)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并发表意见;(4)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5)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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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以及相关审计费用,并上报董事会;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工作程序、质量和结果;审计委员会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6)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关系;(7)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8)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9)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和评价;(10)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4)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候选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2)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对其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3)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4)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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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一)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为27,364.72万元,本项目通过新建厂房、仓库等设施,购置自动化、智能化程度更高的生产、检测等设备,增加更加自动化和智能化的电线电缆生产线,新增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的生产能力。

2、项目选址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的公司厂区内,计划建筑总面积为22,880.00平方米。发行人已取得拟建厂房所属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证书编号为“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17141号”。

3、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27,364.72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占项目总投资比例
1建设投资19,212.0070.21%
1.1土建及装修工程费4,576.0016.72%
1.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14,436.0052.75%
1.3软件购置费200.000.73%
2预备费1,152.724.21%
3铺底流动资金7,000.0025.58%
合计27,364.72100.00%

本项目拟购置主要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条、套)
1铜大拉(双头)2
2多头中小拉2
3高速束丝机10
4高速绞线机2
554盘框绞机2
6高速对绞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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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条、套)
784盘框绞机1
8高速成缆机4
92500盘绞机2
10铜丝屏蔽机(带铜带)1
11钢带铠装机2
12钢丝铠装机1
13耐火绕包机4
14氩弧焊机2
15金属挤压设备1
16矿物绝缘BTTZ生产设备2
17耐火灌浆机2
18智能化高速挤塑机4
19紫外光LED辐照机4
2090挤塑机4
2190护套机2
22150护套机2
23“雾化喷淋+UV光解”有机废气治理装置4
24“雾化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治理装置4
25污水处理装置1
26布袋除尘装置2
合计69

4、项目进度安排

本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建设期为24个月,实施进度如下:

项目进度安排(月)24681012141618202224
工程设计及准备工作
土建工程
装修、水电工程
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人员培训
试运行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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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工艺流程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用于生产电力电缆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各产品的工艺流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之“(七)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6、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音、固体废弃物,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设备的冷却水和喷淋塔废水。本项目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进行排放;工艺冷却水可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气处理措施中“雾化喷淋”产生的废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挤出成形工序产生的少量废气,本项目对废气的处理工艺主要为雾化喷淋+活性炭吸附,经处理后预计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

(3)噪音

本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车间挤出机组等生产设备的运行噪音。本项目设计在满足生产工艺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低噪音型号的设备,并同时安装隔声罩、减振垫、吸声材料等来降低噪声污染。

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预计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Ⅱ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生产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废拉丝油等危险废物。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存放在一般固废的临时堆场,进行分类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机构进行回收处理。项目拉丝、挤出等工序产生的废拉丝油等危险废物,贮存在危废专用储存厂房,进行封闭式贮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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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切实可行,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7、项目效益情况

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收入为116,431.60万元,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62年(含建设期),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为7.11年(含建设期),税后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24.46%。

(二)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拟投资总额为3,457.67万元,通过研发试验中心项目的建设,引进先进的实验研发设备与软件、招聘高素质专业研发人才以及加强产学研合作,以加大公司对新材料应用、新产品开发及新工艺的研究,提高自身电线电缆相关产品的研发能力,为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的拓展做好技术储备,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市场需求现状,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建设、软硬件设施购置及人员招聘等。

2、项目选址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的公司厂区内,新建研发大楼计划建筑面积为2,540.00平方米,包括:办公区域、电性能实验室、机械物理性能实验室、会议室、培训室等。

发行人已取得上述拟建场地所属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证书编号: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17141号。

3、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3,457.67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合计占比
1建设投资2,365.0868.40%
1.1土建及装修工程709.6020.52%
1.2设备与软件购置1,655.484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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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合计占比
1.2.1设备购置1,510.4843.69%
1.2.2软件购置145.004.19%
2预备费141.914.10%
3项目实施费用950.6827.49%
3.1人员费用370.6810.72%
3.2其他费用580.0016.77%
合计3,457.67100.00%

本项目拟购置的主要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
1介电常数试验仪1
2导体直流电阻测试仪1
3电缆加热循环试验系统1
44h耐压试验仪1
5雷电冲击电压发生器1
6数字型局放测试系统1
7全智能多次脉冲电缆故障测试系统1
8150 吨拉力试验机1
9应力应变测量装置1
10微机控制电子万能试验机1
11塑性流变仪2
12全智能型检测投影仪2
13转矩流变仪1
14粒料洁净度检测系统1
15成束电缆燃烧试验系统1
16电线电缆热放速率测试装置1
17电缆耐火特性试验系统1
1810kV电缆耐火试验系统1
19金属金相光谱分析仪1
20环保设备1
合计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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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进度安排

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建设期为24个月,实施进度如下:

项目进度安排(月)24681012141618202224
工程设计及准备工作
土建工程
装修、水电工程
设备与软件购置及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与培训
试运行与验收

5、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噪音、固体废弃物,主要环保措施如下:

(1)废水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

(2)噪音

在设备选型时采用小型低噪音设备,并通过距离衰减、绿化带阻隔等措施,以减轻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塑料、废铜丝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机构进行回收处理。

6、项目效益情况

本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收入。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研发实力和技术能力将大幅提升,有利于公司开发新产品、新材料和新工艺,提升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三)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3,086.10万元,拟规划升级并完善公司在广州、深圳、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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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惠州、佛山、江门、湛江、阳江等地的营销网点和全国营销中心。项目涉及营销网点办公场所拟分别通过装修自有场地或租赁的方式获取。根据各网点功能规划,分别投入相应的场地、设备、人员等。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与核心客户的合作关系,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巩固公司在重点市场的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保障未来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

2、项目选址情况

本项目中的升级营销中心将利用公司在清远的现有办公楼进行实施,广州、深圳等营销网点的相关经营性用房将以租赁方式取得。

3、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3,086.1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明细投资金额占总投资比例
1建设投资1,204.3039.02%
1.1软硬件设备购置656.3021.27%
1.2装修工程548.0017.76%
2项目实施费用1,881.8060.98%
2.1房屋租赁费324.8010.52%
2.2人员投入497.0016.10%
2.3品牌建设及推广1,060.0034.35%
合计3,086.10100.00%

4、项目进度安排

本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建设期为24个月,实施进度如下:

项目进度安排(月)24681012141618202224
前期准备
场地租赁与装修
软硬件购置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5、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不是生产项目,不涉及新建厂房情形,在实施过程中不产生废气、生产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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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废物等污染物。

6、项目效益情况

本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收入,其效益体现在营销能力的提高上。项目建成后,将完善公司营销网络布局,提升营销效率及营销管理能力,同时加速企业品牌形象建设,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助于公司提升综合竞争力。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发行人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不超过1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以满足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发展需要。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资金的投入时间周期和进度、环保问题、土地或房产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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