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2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规则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三十二条 对监事会决议中要求办理和纠正的事项,重大事项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安排实施,一般和具体事项由总经理直接安排实施。执行结果向监事会通报。第三十三条 监事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在以后的监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以内”、“以下”、“不少于”,都含本数;“不足”、“以外”、“低于”、“多于”、“少于”、“超过”、“过”不含本数。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本规则与不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由公司监事会拟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由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