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6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究责任的建议;
(十一)对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可以向公司党组织、董事会提出表彰建议。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不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