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092 证券简称: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6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1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1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不受侵犯。第三条 监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人员结构,应当保证监事会具有足够的经验、能力和专业背景,独立有效的行使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监督和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监事
第四条 监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具有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监事情形者,不得被选举为公司监事。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