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092 证券简称: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8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1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1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和健全董事会行为,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董事会议程和决议的合法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效力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任职资格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具有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情形者,不得被选举为公司董事。
董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公司提供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明(如适用)。董事会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候选人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