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092 证券简称: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8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1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1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组成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