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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鑫科技: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7

证券代码:837092 证券简称: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2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9月27日,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普通股8,800,000股,发行方式为战略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发行价格为

16.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0,8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0,971,264.00元,到账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0,063,875.55元,到账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序号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调整后)(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投入进度(%) (3)=(2)/(1)
1车路协同管理及服务平台项目公司4,200.002,197.5852.32%
2汉鑫科技办公与公司8,000.005,684.0271.05%
科研综合楼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公司3,992.003,987.7599.89%
合计--16,192.0011,869.35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烟台高新区支行15340901040024646127.11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231245116532119,530.29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5359030406108084,224,071.21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1461007880100000174067,435.08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1461007680160000131410,919,685.84
烟台汉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146100788018000017411,222,030.16
合计--16,552,879.69

二、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的概况

单位: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投资项目名称变更前拟投资金额变更后拟投资金额变更金额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主要原因
1车路协同管理及服务平台项目-实验室建设03,980,0003,980,000详见下文
2车路协同管理及服务平台项目-铺底流动资金10,350,0006,370,000-3,980,000详见下文
3车路协同管理及服务平台项目-其他31,650,00031,650,0000-
合计-42,000,00042,000,0000-

(二)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的原因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具体情况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可行性分析

公司购买的实验室主要用于募投项目“车路协同管理及服务平台项目”相关的实验研发、调试、设备存放等用途。一方面用于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测试路的信息交互场景算法的测试及评估维护,另一方面用于烟台智能网联示范路的后续研发及运营维护,同时,该实验室也是公司储备的烟台“车程网”的研发、运营维护站点。募集资金用途、具体内容以及拟投入的金额、实施主体均未发生改变,仅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

1、交通便捷

该实验室的地理位置交通便捷,距离公司位于高新区的测试路为2千米,距离公司承接的智慧交通项目路段为6千米。

2、利用充分

目前,该实验室建筑面积245.39平方米(其中专有建筑面积234.49平方米),一层149.69平方米作为核心研发测试的办公区域,包括前台、实验区、工作区和配套设施等,二层84.80平方米主要用于研发设备材料的存放、研发人员夜间安装路测临时休息场所。该实验室用于与募投项目相关的实验和相关用途。

随着烟台智慧交通专项项目的持续推进,以及后续应用领域研发的深化,该实验室将满负荷发挥其在高新区的使用价值。

在考虑了公司周边、设备搬运便捷、无需装修、可即时办公、房屋产权清晰、不超过预算审批等综合因素下,公司购买了此处实验室。

三、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1、交通便捷

该实验室的地理位置交通便捷,距离公司位于高新区的测试路为2千米,距离公司承接的智慧交通项目路段为6千米。

2、利用充分

目前,该实验室建筑面积245.39平方米(其中专有建筑面积234.49平方米),一层149.69平方米作为核心研发测试的办公区域,包括前台、实验区、工作区和配套设施等,二层84.80平方米主要用于研发设备材料的存放、研发人员夜间安装路测临时休息场所。该实验室用于与募投项目相关的实验和相关用途。

随着烟台智慧交通专项项目的持续推进,以及后续应用领域研发的深化,该实验室将满负荷发挥其在高新区的使用价值。

在考虑了公司周边、设备搬运便捷、无需装修、可即时办公、房屋产权清晰、不超过预算审批等综合因素下,公司购买了此处实验室。

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的议案》。上述议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情况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审议系公司对前期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的行为做出的补充审议,公司已因前述行为收到北京证券交易上市公司管理部所出具的自律监管措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涉及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涉及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买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买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核查,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伤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不适用

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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