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0日以电话通知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3年11月17日通过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范士宏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范士宏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拟选举范士宏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完成工商变更手续。简历详见附件。
2.表决结果: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范士宏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拟聘任范士宏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表决结果: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曾雪鸽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拟聘任曾雪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表决结果: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杨炜炜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拟聘任杨炜炜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杨炜炜女士为连选连任。
2.表决结果: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首次任命高管个人简历
1. 范士宏个人简历
范士宏,男,1982 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 本科学历。历任上海特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上海海亚广告有限公司销售总监,目前担任上海舜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剑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范士宏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范士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 曾雪鸽个人简历
曾雪鸽,女,199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 硕士学位。历任山西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专员,钰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专员,钜成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
曾雪鸽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曾雪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