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7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短信或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庆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各监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2月11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17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