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10日以通讯方式(电话及电子邮件)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磊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