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审慎、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对公司董事长辞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核查,李志平先生因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二、李志平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李志平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冯立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郭葆春 | 黄晓宏 | 李汴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