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到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健民集团叶开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与扩产升级项目(二期)建设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13,231.54万元开展健民集团叶开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与扩产升级项目(二期)建设,建设工期预计18个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健民集团叶开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与扩产升级项目(二期)建设的公告》。
2、关于叶开泰国药污水站二期建设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1,185万元开展污水处理站二期项目建设,建设工期预计4个月,以满足未来产能扩大带来的污水处理需求。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