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芝生物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芳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董事朱佳军、朱云国、寿淼钧、毛磊、梅乐和、罗春华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周芳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钟文明先生因个人家庭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聘任周芳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总经理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周芳女士因担任总经理职务,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同时,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对公司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钟文明先生因个人家庭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公司战略委员会人数不足,且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当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因此,公司董事会对战略委员会委员进行补选,并对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