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凯大催化: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6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3-087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经五路8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洪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2,958,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31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958,77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958,77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7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958,77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958,77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承诺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958,77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958,77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958,77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独立董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8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958,77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公告编号:2023-08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958,77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七)《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100,000100.00%00.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沈辉,刘浏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