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并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四)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五)打击报复、诬告陷害举报人、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他人员的。
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最新颁布的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