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651 证券简称:天罡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3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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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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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