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651 证券简称:天罡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4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