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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7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晟智能”)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洪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股东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李洪雨先生

李洪雨,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宁波圣瑞思服装机械有限公司;现任瑞晟智能市场中心总监、职工代表监事。截至目前,李洪雨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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