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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7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88215)

2023年12月

目 录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议案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7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

记方法及时、全面地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

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的,应当在会议

签到时向公司登记。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多的在先。

五、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的,应经大会

主持人的许可后,方可发言。

六、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且每次发言原则

上不超过五分钟。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在会议签到时向

公司登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并有针对性地集中解答。

八、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发言结束后,会议主持

人即可宣布进行会议表决。

九、会议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

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秩序。

十一、为维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十二、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任何

未经公司书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会议时间:2023年12月4日上午10时30分

2、会议地点: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圆峰北路 215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4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的召集召开

1、会议的召集: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峰

三、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3、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监票代表

5、审议会议议案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和解答

7、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现场与会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8、休会,统计投票结果

9、复会,主持人宣读投票表决结果

10、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1、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12、签署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13、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袁峰先生、余云林先生、吕蒙先生、陈志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本议案已于2023年11月1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吴雷鸣先生、刘柏嵩先生、薛海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本议案已于2023年11月1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

议案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孙建国先生、钱叶辉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本议案已于2023年11月16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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