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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远大: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6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1-9月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3年1-9月财务报表以及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表进行审阅并出具的《2023年1-9月审阅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1-9月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补充确认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补充确认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事后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补充确认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三、《关于更正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更正2023年半年度报告,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更正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更正<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更正《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更正<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更正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更正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更正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渊恺、曹晓珑、陈希琴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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