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上海港湾: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7
证券代码:605598证券简称:上海港湾公告编号:2023-073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具体情况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非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

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同意提名徐士龙先生、兰瑞学先生、刘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同意提名李仁青先生、陈振楼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仁青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上海证券交易所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公司可以履行决策程序选举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容。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具体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一名职工代表监事。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李建先生、刘亮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三。

(二)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金哲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四。

三、 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陆家星先生届满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陆家星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对陆家星先生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其他说明

1、关于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

2、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正式就任前,原董事、监事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徐士龙先生:

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江苏省江阳港务公司设计员,江苏省江阴市政府港口办技术员,江苏省江阴市港口开发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上海隆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士龙先生通过上海隆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5,931.44万股,与公司总经理徐望先生为父子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徐士龙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2、兰瑞学先生:

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山东菏泽煤矿担任技术员,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项目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兰瑞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1.00万股,并持有宁波隆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隆湾”,持有公司8,336,160股)23.3333%的出资份额,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3、刘剑先生

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海外部职员、采购经理、工程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1.00万股,并持有宁波隆湾(持有公司8,336,160股)23.3333%的出资份额,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仁青先生:

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上海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上海均富潘陈张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理,上海新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等职务;现任上海新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仁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2、陈振楼先生:

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华东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华东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发展办公室主任,华东师范大学发展规划部部长;现任华东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振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附件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李建先生:

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工程师;现任公司工程师、市场部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2、刘亮亮先生:

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曾任柯沃泰膜结构(上海)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现任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亮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附件四: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金哲先生:

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公司市场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