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207 证券简称:众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2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侃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7,936,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338,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韩世鲁因出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黄舟因出差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9人,8人现场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予以修订。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众诚科技: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3-07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936,5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予以修订。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众诚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936,5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累积投票制度》予以修订。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众诚科技:累积投票制度》(公告编号:2023-08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936,5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予以修订。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众诚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8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936,5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予以修订。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众诚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8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936,5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信永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邓少波、王柯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河南信永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