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9日专人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章银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