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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特光电: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6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49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99号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3
普通股股东人数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00,126,78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00,126,78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4.869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4.8691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402,437,585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1,568,870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亚龙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主持,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李红燕女士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潘香婷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关于选举王亚龙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88,564,24096.1474
1.02关于选举李红燕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88,564,24096.1474
1.03关于选举薛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88,564,24096.1474
1.04关于选举董振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88,564,24096.1474
1.05关于选举范奇晖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88,564,24096.1474
1.06关于选举马若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88,564,24096.1474
1.07关于选举关正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88,564,24096.1474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关于选举卫婵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88,564,24096.1474
2.02关于选举王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88,564,24096.1474
2.03关于选举于璐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88,564,24096.1474
2.04关于选举李祥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88,564,24096.1474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关于选举杨雷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288,564,24096.1474
3.02关于选举赵晓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288,564,24096.1474
3.03关于选举傅斐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288,564,24096.1474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1关于选举王亚龙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4,767,86775.0432
1.02关于选举李红燕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4,767,86775.0432
1.03关于选举薛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4,767,86775.0432
1.04关于选举董振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34,767,86775.0432
事的议案
1.05关于选举范奇晖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4,767,86775.0432
1.06关于选举马若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4,767,86775.0432
1.07关于选举关正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4,767,86775.0432
2.01关于选举卫婵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4,767,86775.0432
2.02关于选举王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4,767,86775.0432
2.03关于选举于璐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4,767,86775.0432
2.04关于选举李祥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4,767,86775.0432
3.01关于选举杨雷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34,767,86775.0432
3.02关于选举赵晓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34,767,86775.0432
3.03关于选举傅斐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34,767,86775.0432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中不涉及特别决议议案;

2、上述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3、上述议案均涉及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情况;

4、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任何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晶迎、陈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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