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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湘生物: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6

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5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麓松路680号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7
普通股股东人数2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45,218,92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45,218,92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902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902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戴立忠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彭铸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2人,公司在任董事彭铸、刘佳出席会议,戴立忠、喻霞林、范旭、方媛、赵汇、乔友林、王善平、曹亚、肖朝君因出差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在任监事林玲出席会议,谭寤、冯浪因出差请假;

3、 董事会秘书彭铸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邓中平、熊晓燕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部分放弃优

先认购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3,146,50595.41692,054,4204.543218,0000.0399

2、 议案名称: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5,149,94399.847450,9820.112718,0000.0399

3、 议案名称: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4,894,55399.282650,9820.1127273,3900.6047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股东分段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32,724,200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5%普通股股东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12,425,74399.447950,9820.408018,0000.1441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1,898,40397.987920,9821.083018,0000.9291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10,527,34099.715830,0000.284200.0000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部分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9,876,17182.65552,054,42017.193818,0000.1506
2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1,879,60999.422750,9820.426718,0000.1506
3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1,624,21997.285350,9820.4267273,3902.2881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2、3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星星律师、成宓雯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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