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10日以人工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会议由董事长严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函等。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需求来确定,具体授信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公司或子公司与授信机构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30.58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及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备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修订公司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最新版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拟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吴超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刘志坚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他委员会成员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3)。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