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慎的研究,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任职资质、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兼职等情况基础上进行的提名,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公司董事岗位职责的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周云杰先生、周原先生、沈陶先生、秦锋先生、仝芳妍女士、周云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许文才先生、张力上先生、周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吴坚 许文才 张力上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