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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岛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6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8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类别中签率/配售比例(%)有效申购数量(手)实际配售数量(手)实际获配金额(元)
原股东100256,921256,921256,921,0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0.000489698,797,187,11643,07943,079,000
网下机构投资者----
合计8,797,444,037300,000300,000,000

重要提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岛新材”、“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181号文同意注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国泰君安”)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丽岛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80”。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11月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00亿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3.00亿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0.90亿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丽岛新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工作已于2023年11月15日(T日)结束,现将本次丽岛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丽岛新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00亿元(3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1,000元/手),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3年11月15日(T日)。

二、 发行结果

根据《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丽岛转债发行总额为3.00亿元,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一)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丽岛转债为256,921,000元(256,921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5.64%。

(二) 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丽岛转债为43,079,000元(43,079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4.36%,网上中签率为0.00048969%。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8,826,019户,有效申购数量为8,797,187,116手,配号总数为8,797,187,116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0-108,797,187,115。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3年11月16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在2023年11月17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手(即1,000元)丽岛转债。

(三)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汇总

类别中签率/配售比例(%)有效申购数量(手)实际获配数量(手)实际获配金额(元)
原股东100256,921256,921256,921,0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0.000489698,797,187,11643,07943,079,000
合计8,797,444,037300,000300,000,000

三、 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丽岛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 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发行人于2023年11月13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龙城大道1959号

联系电话:0519-68881358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

联系电话:021-38031877、021-38031878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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