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无任何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4日以通讯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召集人对会议紧急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
3. 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5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4.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
5.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美国孙公司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美国孙公司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 Inc.(以下简称“Moss Creek”)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Moss Creek根据美国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获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完成后24个月内在美国市场择机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同意Moss Creek本次非
公开发行高收益债拟定的方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不超过7.5亿美元(含7.5亿美元)的范围内确定具体发债规模;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的所有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美国孙公司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美国孙公司Moss Creek本次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的具体情况详见《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孙公司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 Inc.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美国孙公司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7)。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美国孙公司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