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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强科技:关于公司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6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孙光幸先生、高新发先生、魏喜福先生、唐伦科先生、邹晓丽女士及徐斌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广昌先生、刘洪川先生和刘景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6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组成,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就任,其中孙光幸先生、

高新发先生、魏喜福先生、唐伦科先生、邹晓丽女士及徐斌先生任期三年,王广昌先生、刘洪川先生和刘景伟先生任期至2026年9月14日将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在上述人员任期届满前选举新任独立董事。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036)。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孙光幸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同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根据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分别召开了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各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委员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刘景伟刘洪川、王广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广昌邹晓丽、刘景伟
提名委员会刘洪川孙光幸、王广昌
战略委员会孙光幸魏喜福、徐斌

其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且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召集人刘景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第二届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跃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刘跃东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程烈源先生、沈洁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分别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036)及《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3-037)。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刘跃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高新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潘言宏先生、周超先生、唐国庆先生、刘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经平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聘任赵晓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赵晓芳女士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及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宋琰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宋琰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17-6347288

传真号码:0717-6331556

电子邮箱:office@hqtc.com

联系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生物产业园东临路499号

五、部分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蒋纬行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对蒋纬行先生在任职监事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16日

附件: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高新发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1992年7月至2014年10月,历任湖北华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员、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20年9月,担任湖北华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强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至目前,高新发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44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13%,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2、潘言宏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年7月至2020年9月,历任华强有限员工、技术员,四分厂技术员、副厂长、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潘言宏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6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1053%,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3、朱经平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管理会计师。1990年8月至2006年8月,历任湖北华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会处成本核算员、室主任、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2006年8月至2008年11月,历任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08年11月至2015年11月,历任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2015年11月至2020年9月,担任华强有限总会计师;2016年1月至2019年2月,兼任华强有限董事;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2020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截至目前,朱经平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6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1055%,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4、周超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管理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4年8月至2020年9月,历任华强有限五分厂员工、五分厂副厂长、五分厂副厂长兼计划部副部长、特种净化产品事业部副总经理兼计划部副部长、特种净化产品事业部总经理兼计划部副部长、副总工程师兼特种净化产品事业部总经理、副总工程师;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担任公司副总工程师;2020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超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0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0876%,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5、唐国庆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7年7月至2020年9月,历任华强有限技术员、一分厂厂长助理、技术中心副主任、事业部副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兼技术中心主任;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技术中心主任;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中心主任;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唐国庆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5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0730%,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6、刘波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0年7至2022年5月,历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秘书处副处级秘书、发展计划部战略发展处副处长、战略发展部战略发展处副处长、战略发展部战略规划处处长、战略发展部战略规划处(军民融合处)处长;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7、赵晓芳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应用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9年7月至2020年9月,历任华强有限计划部员工、项目部员工,董事会办公室员工、副主任、主任;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担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0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赵晓芳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9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0577%,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宋琰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财务金融方向)硕士。2013年11月至今就职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务部会计、董事会办公室干事、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20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宋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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